2012年6月15日 星期五

夏朝军事制度


夏朝军事制度

夏朝军事制度的具体情况因史料匮乏,难以考证,只得从战争史中窥视夏朝的军事制度。《甘誓》启与有扈氏的战争的叙述中提到夏后召令六卿[注 181][注 182],六卿是六路军队之将领的统称[注 183],六卿各领一军,夏后拥有最高军权,指挥六卿,可见夏时已有军权集中的制度。《甘誓》记载了夏后启在准备讨伐有扈氏时发布的动员令,此乃中国历史最早的军法记载。是篇谓,“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马之正,汝不恭命。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汝。[注 184][参 121]”反映启时的军法还是相当严厉的[参 61]。《司马法·天子之义》载,“旗,夏后氏玄首,人之执也。章,夏后氏以日月,尚明也。[参 139]”似乎说明夏后的军队在战场上有旗手使用黑旗指挥,其兵卒以日月章符彼此识别[参 140]
结合文献记载与考古发现可知夏代有车兵和步兵两个兵种,当时还没有骑兵。夏时已有木制的马战车[注 97],车上的兵士分为左、右、御,御者驾驭战车、指挥作战,左右二排兵士守护御者。但就远古的生产力而言,马车的制造极为有限,只可供夏后或上级将领指挥使用,车兵也不会是战场上的主力。步兵是夏代军队的主要组成部分。当时兵农合一,没有将军队职业化,和平时期从事正常的农业、畜牧活动,在战争时期变成军事力量[参 141]。远古兵器出自生产劳动工具,多数器件具有战争和劳动的双重用途。根据二里头文化遗址的考古发掘,夏代兵器以木、石、骨制兵器为大宗,另在三期以后发现少许青铜兵器。木制兵器以殳、棒、弓为主,因木胎易腐,残存器件较少。石制兵器种类很多,以石斧、石钺、石戈、石球、石制箭镞、石制矛头为代表。骨蚌多用于箭镞制作,以及用于增强木殳、木棒杀伤力的辅助物。三期以后出现青铜兵器,但一直处于少数,可能供应夏后、将领以及社会上层人士佩戴。此外还有青铜和玉石制作的礼仪兵器作为贵族的随葬品[参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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