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3日 星期六

托馬斯‧潘恩的《常識》及改變美國的20本書


蜀山君



      按:漢人被強迫了兩千年,大家似乎骨子裏就有君 權的影子!上古淳樸有序而彪悍勇敢之風俗為什麼不再?這是一個讓千古華夏文人鬱悶的事情。當漢高祖奪下書生的高帽子,往裏面尿尿的時候;當皇帝動輒把達官顯貴,或者小民們滿門抄斬的時候;當那聰明的也是應該批判的韓非創造了“法 ”,他的下場是可悲地,華夏民族的精神也註定了可悲的一面。

讀托馬斯潘恩,還有洛克的《政府論》, 能讓人了解古典與現在的秘密。

美國的偉大,因為他們擁有群星閃爍的勇敢的一群人,在那個民眾也唯唯諾諾、舉步維艱也誠惶誠恐的年代,有一群舉起“善良”大旗幟的人,並不以善良為懲罰手段愚昧民眾的人,—————是他們的誠實與自由,民主的價值帶來一個偉大的國度!

美國是幸運的。

“常識”,這個名詞,是最簡單,又是最不簡單的。說淺了,它是人人皆知的道理;說深了,它是淩駕於所有“知識”、“學識”等等之上的人們內心最深處的共同的價值觀。人類的文明有三個層面:物質層面、制度層面、價值觀層面。放眼世上大多數的改革,改的是什麼?大都停留在第一、第二層面,而沒有或者說很難達到第三層面。因為價值觀是千萬年來祖祖輩輩相傳而形成的,要改變它豈非一日之功。而直抵這一層面的國家(例如美國、日本),所需的不僅僅是勇氣,更是智慧。勇氣的聚集並非難事,而先知的誕生才是必然中的偶然,才是民族之大幸。 


看過《常識》,再回頭看我們的民族。我們的大眾缺乏的,正是各種各樣的常識。價值觀層面的暫且不論,因為幾千年的歷史更決定了所謂“君權”在我們心中根深蒂固的地位。制度層面的尚且沒能普及,物質層面的也沒有深入人心。我們的路,任重而道遠。

摘錄: 
  *社會是由我們的慾望產生的,政府是由我們的邪惡產生的。 
  *社會在各種情況下都是受人歡迎的。但說到政府,即使是在它最好的情況下,也是一件免不了的禍害,而一旦碰上它最壞的時候,它就成了不可容忍的禍害。 


  *建立某種形式的統治是十分必要的,只有這種制度才能彌補人們德行方面的天生缺陷。 
  *第一個動力(指王權)終會不受約束的為所欲為,而它要是在速度上感到不足,它還可以在時間上得到補充。 
  *英國國王不像土耳其國王那般殘暴,不過完全是因為人民的素質,而不是由於政府所選擇的體制。 
  *壓迫常常是財富的後果,而很少是或根本不是致富的手段。 


  *君主政體意味著我們自身的墮落和失敗,同樣,被人當作權力爭奪來的世襲制,則是對我們子孫的侮辱和欺騙。 
  *許多人因恐懼而服從,另一些人因迷信也服從,一部分有權有勢的人則幫附國王對其餘的人進行掠奪欺詐。 
  *在英國,一個國王所能做的事情,總結起來不外乎是挑起戰爭和賣官鬻爵;坦率地講,這使國家陷於貧窮和陷入四分五裂。 
  *我可以同樣武斷地說,假如沒有歐洲列強注意她的話,北美照樣能夠繁榮,或許還更興旺。北美賴以致富的貿易,屬於生活必需的,只要歐洲人還有飲食的食慣,它總不會沒有市場。 
  *歐洲,而不是英國,某種程度可稱為北美的親國。 


  *為了正確的履行我們的責任,我們必須照顧我們的子孫,把我們的職責地位在人生中向前推進幾年,站在那樣高的位置,將使我們更清楚地看到一種被目前的一些恐懼和偏見所掩蔽的形式。 


  *目前這個冬季如果利用得當,可以抵得上一個時代,但如果蹉跎和觀望,整個大陸將遭不幸。 
  *如果不前進,我們就會後退,或者永遠發生爭執,或者永遠可笑的提出請求。 
   
  *總之一句話,一個嫉妒我們繁榮昌盛的政權是否適宜於來統治我們呢? 


  *啊!你們這些熱愛人類的人!你們這些不但敢反對暴政而且敢反對暴君的人,請站到前面來!舊世界遍地生長著壓迫。自由到處受打擊,亞洲和非洲早就已經把它逐出,歐洲把它當作異己分子,而英國已經對它下了逐客令。啊!只有北美大陸,只剩這最後的一片土地,接待這個逃亡者,及時地為人類準備一個避難所吧! 


  *青年時代是良好習慣的播種季節,個人如此,國家亦如是。 


  *我們現在的情況,是有立法而無法律,有智慧而無方案,有政體而無名稱,而最讓人擔憂的,是拼命想要處於從屬地位的完全獨立自主。 


  *那些不能自衛的小島,是一些王國把它們置於保護之下的適當對象;但是,如果認為一個大陸可以永遠受一個島嶼的統治,那不免有些荒謬。在自然界,從來沒有使衛星大於它的主星的先例;既然英國和北美在彼此的關繫上違反自然的一般規律,那麼顯然他們是屬於不同的體系。英國屬於歐洲,北美屬於它自己。 


  *有人說,那麼北美的國王在哪兒呢?朋友,我要告訴你,他在天上統治著,不像大不列顛皇家畜生那樣殘害人類。還是讓我們莊嚴地規定一天來宣佈憲章,希望我們哪怕在世俗的德行方面也不要有缺點;讓我們發表的憲章以神法和聖經為依據;讓我們為憲章加冕、從而使世人知道,就贊成君主制而言,在北美法律就是國王。因為,正如在專制政府中,國王便是法律一樣,在自由國家中法律便應該成為國王,而且不應該有其他的作用。但為了預防以後發生濫用至高權威的流弊,那就不妨在典禮結束時,取消國王這一稱號,把它分散給有權享受這種稱號的人民。 
   
  鏈結: 
  *托馬斯.潘恩(1737-1809)生於英格蘭一個貧苦家庭,父親是教友派信徒,母親是英國教教徒。他十三歲輕學跟父親幹活,學做婦女緊身褡。他試幹過各種職業,但沒有一個成功的。在倫敦遇到班哲明.富蘭克林之後,他于1774年末移民到北美殖民地,並找到《賓夕法尼亞雜誌》的編輯工作。那時英國和殖民地之間的關係十分緊張,潘恩很快就捲進衝突。


    1775年4月l 9日的列剋星敦和康柯德的戰鬥之後,潘恩得出結論,這次起義的目的不僅要反對不公正的稅制,而且要支援全面獨立。1776年1月10日,他發表了一本五十頁的小冊子,書中對他的論點作了詳細解釋。這本小冊子立即引起轟動,三個月內售出十多萬冊。在一個人口僅二百五十萬的殖民地裏,可能總共售出了五十萬冊。潘恩的《常識》比任何一個出版物都更能說服當時的公眾輿論支援北美從不列顛獨立出來。 
   
  *改變美國的20本書 
  1、《常識》(潘恩) 
  Common Sense, Thomas Paine,1776 
  2、《為女權辯護》(伍斯托克拉伕) 
  A Vindication of the Rights of Women, Mary Wollstonecraft,1792 
  3、《摩門經》 
  The Book of Mormon,1830 
  4、《美國黒奴道格拉斯生平自述》(道格拉斯) 
  The Narrative of the Life of Frederick Douglass,an American Slave,Frederick Douglass),1845 
  5、《宣言》(馬克思和恩格斯) 
  The Communist Manifesto,Karl Marx and Friedrich Engels,1848 
  6、《湯姆叔叔的小屋》(斯托夫人) 
  Uncle Tom’s Cabin,Harriet Beecher Stowe,1852 
  7、《草葉集》(惠特曼) 
  Leaves of Grass,Walt Whitman,1855 
  8、《夢的解析》(弗洛伊德) 
  The Interpretation of Dreams,Sigmund Freud,1900 
  9、《同族人》(迪克遜) 
  The Clansman,Thomas Dixon Jr.,1905 
  10、《屠場》(辛克萊) 
  The Jungle,Upton Sinclair,1906 
  11、《就業、利息和貨幣通論》(凱恩斯) 
  The General Theory of Employment,Interest and Money,John Maynard Keynes),1936 
  12、《憤怒的葡萄》(斯坦貝克) 
  The Grapes of Wrath,John Steinbeck,1939 
  13、《隱形人》(艾利森) 
  Invisible Man,Ralph Ellison,1952 
  14、《嚎叫》(金斯堡) 
  Howl,Allen Ginsberg,1956 
  15、《地球的震栗》(蘭德) 
  Atlas Shrugged,Ayn Rand,1957 
  16、《寂靜的春天》(卡森) 
  Silent Spring,Rachel Carson,1962 
  17、《女性的奧秘》(弗裏丹) 
  The Feminine Mystique,Betty Friedan,1963 
  18、《馬爾科姆‧X自傳》(馬爾科姆和黒利) 
  The Autobiography of Malcolm X,Malcolm X and Alex Haley,1965 
  19、《論死亡與瀕臨死亡》(伊麗莎白‧庫伯勒-羅斯) 
  On Death and Dying,Elisabeth Kubler-Ross,1969 
  20、《都是總統的人》(伍德沃德和伯恩斯坦) 
  All the President’s Men,Bob Woodward and Carl Bernstein,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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