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1日 星期二

曾志(1911年4月4日-1998年6月21日)

百科全書

1932年,在廈門從事地下工作的曾志
曾志(1911年4月4日-1998年6月21日),女,原名曾昭學湖南省宜章縣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1923年,她考入衡陽湖南省立第三女子師範學校,1926年8月考入湖南衡陽農民運動講習所,隨即於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27年春起,她歷任衡陽地委組織部幹事,郴州中心縣委秘書長,郴州第七師黨委辦公室秘書。
1928年4月,她隨部隊進入井岡山,擔任紅四軍後方總醫院黨總支書記,紅四軍組織科幹事,紅四軍前委工農運動委員會民運股股長、婦女組組長等職位。任內她參加了黃洋界保衛戰。她先後嫁給夏明震(1927年結婚)、蔡協民(1929年結婚),但夏明震、蔡協民均因戰而亡。1930年6月起,先後擔任廈門福州中心市委秘書長,閩南特委組織部部長,福安中心縣委委員,閩東特委組織部部長,福霞中心縣委書記,後嫁給陶鑄(1932年結婚)。
1937年9月,她歷任湖北臨時省委婦委書記、湯池農村合作訓練班黨支部書記兼教員。1938年10月,她任荊門當陽遠安中心縣委書記。1939年12月,她到延安馬列學院學習。1940年秋,任中央婦委秘書長。
抗戰勝利後,她歷任中共瀋陽市委委員,鐵西區委書記,遼吉省委委員,遼吉一地委副書記、五地委副書記,瀋陽市委常委、職工部部長,瀋陽市工會、婦聯籌備處主任。
1949年5月後,她歷任武漢市軍管會物資接管部副部長、中南軍政委員會委員,中南局工業部副部長兼廣州電業局局長、黨委書記,廣州市委書記,廣東省委委員、常委、書記處候補書記等職。
文化大革命期間,她身為陶鑄的妻子遭受衝擊。1977年,曾志恢復工作,任中共中央組織部副部長,參與組織平反冤假錯案,後任中國共產黨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1]
1998年6月21日,她在北京病逝。享年87歲。

家庭[編輯]

曾育三子一女,前三子皆嬰兒時即送與他人撫養。其中二子鐵牛為中共廈門中心市委在收到100塊大洋後,在曾志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決定將其送與一葉姓中醫。曾志本人在得知組織決定後表示了服從,並親手將其嬰兒交出。[2]僅幼女陶斯亮由其本人撫養。

參考文獻[編輯]

  1. ^ 陶斯亮回憶母親曾志
  2. ^ 曾志. 《一個革命的倖存者:曾志回憶實錄》. 廣東人民出版社. : P178. ISBN 7-218-029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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