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2日 星期日

广西解放初期的土匪问题

广西解放后,紧接着就进行剿匪,因为广西的土匪太多。
由于影视剧的原因,人们都熟知湘西剿匪,实际上,湘西与广西根本无法相提并论,那只是一个狭小的地区。
全国,几乎所有的山区都有匪,但唯广西是全省有匪。
对于广西剿匪,60年代有电影《英雄虎胆》,70年代有电影《火娃》,两个电影都是名星云集,但以前一个称为经典,当时的美人王晓棠演女匪阿兰小姐,给人印象最深。
这些影视给人留下印象,似乎匪都是政治匪,都是忠于台湾的游击队,这是错误的。
当时,有坚决反共的政治匪,也有以抢劫为生存手段或者致富门路的经济匪。
经济匪里,有专职匪,就是普通意义上的匪,躲在山林里,时常袭击村庄,抢劫生活用品,粮食、猪牛。有兼职匪,而且后一种居多,也就是讲,广西的匪,多是农民,平时种田,带着武器,见有单身过路人就抢劫。
这种情况是全国独有的,因为在桂系时代,广西就和美国很相似,武器自由交易,很便宜,经济条件许可的家庭都拥有枪支,一个农民要枪做什么呢?平时防身,有机会时抢劫。广西的农民与美国牛仔的区别,第一没有牛仔裤,第二,牛仔通常用带手枪,广西农民都带步枪。
这种局面,原因是桂系的“寓兵于民”的政策,桂系战争动员极容易,随便一召集,就有十多个团,桂系以团为基本作战单位,十几个团合起来两个军了。
桂系曾经败得很惨,李白黄四处潜逃,但一回到广西,马上就有一支可观的军队。
鼓励民间拥有枪支,好处是战争动员容易,但坏处就是治安恶劣。当然,从前全国的治安都恶劣,其它省也是匪如牛毛,只不过枪支少,冷兵器为主罢了。
到广西解放,开始剿匪,首先开始剿的当然是大股的政治匪,也就是忠于台湾的游击队,就如电影小说中描写的那样,但是漫长时期,是解决治安问题,对付兼职的经济匪。
如同敌后八路,零敲碎打,一个个端炮楼,最后消灭日伪数字统计起来是一个大数一样,那些兼职的经济匪,闹出的小动静累计起来也是一个大数。当时广西私人老板的汽车不敢在公路上独自跑,都跟在解放军的卡车后面,形成奇观。这样也不安全,解放军的运输卡车也经常被袭击、抢劫。
有的村,整村都这么做,后来就叫“土匪村”,后来很长时间是治安重点。政治待遇上,土匪村算是另册,村里人要参军、提拔干部,基本上不太可能。
理论上,只要收缴武器,结束桂系“寓兵于民”的状态,就解决了,然而实际上不那么简单,关键在于民风。
广西民风本来彪悍,经过漫长的有枪时期,人们已经形成了见钱就抢的习俗,没有了武器,拿锄头、棍棒一样抢劫,见单身旅客从田埂走过不去抢劫,好象见钱包不弯腰捡一样,是犯傻。
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60年代,比如1965年,一个人要穿越人迹稀有的山路,仍然象过景阳冈一样凶险,只能象阳谷县令布告的那样,三五成群,正午时分结队而过。
直到今天,广西仍然凶杀频繁发生,也不为什么深仇大恨,仅为点鸡毛蒜皮的小事,一怒就痛快地要你的命。云南大学广西籍学生马家爵以锤子击杀多名同学,是有民风背景的。
广西农民心理素质都超强,杀人以后,能坦然面对警察的眼睛,没有丝毫躲闪和惊慌,要从表情上破案不可能,你看不出谁有可能是凶手,凶手和别人同样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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