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1日 星期三

抗战胜利纪念章 海内外均可申请

 1945年9月3日前入伍者 大陆人士也能提出
洛杉矶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表示,中华民国政府为表彰对日抗战期间,我国军先贤先烈牺牲奉献之伟大爱国情操,将颁发“中华民国抗战胜利纪念章”乙座,凡民国34年9月3日前入伍参加抗战之国军官、士、兵,无论国籍均符合申请资格,中华民国国防部审颁纪念章时,将同时制发证明书乙帧,并附“抗战纪要”乙份。
南加、亚利桑那州与新墨西哥州地区之申请人 填具申请表后,可直接寄送本处,申请案经核准,将由驻洛杉矶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于公开场合代表中华民国政府颁授纪念章予我参战之国军官、士、兵,以示尊 崇,若有任何申请相关问题可联系本处张组长(213)389-1215分机131(相关档案可自国防部网站首页“公告专区”或 www.mnd.gov.tw/Publish.aspx?cnid=3155&p=65567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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