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 军事
宋太祖建国初年,为加强皇权和军事阶层的稳定,决定加强中央集权,防止将领剥夺权利[参 57]。建隆二年三月,宋太祖削去都点检这个重要的禁军职位。同年七月,宋太祖通过杯酒释兵权解除武官的军权,禁军的领导机构改为殿前司和侍卫司,分别由殿前都指挥使、步军都指挥使和马军都指挥使(三帅)统领。但是,三帅无发兵之权。宋朝在中央设立枢密院来负责军务。枢密院直接对皇帝负责,其他任何官员都不得过问。而枢密院虽能发兵,却不能直接统军,这样就导致统兵权与调兵权的分离。同时,宋朝经常更换统兵将领,以防止军队中出现个人势力。宋朝的建国兵力部署“守内虚外”,但在熙宁年后首都驻军减少[注 29]。宋朝实行自愿性的募兵制[参 58],并且将灾年招募流民、饥民当兵,作为一项传统的国策,有社会福利性质,起到稳定政权作用[注 30][注 31]。军队分为四种,即禁军、厢军、乡兵、藩兵。禁军是中央军,也是宋朝军队的主力。厢军是各州的镇兵,由地方长官控制。乡兵则是按机关抽调的壮丁。藩兵是防守在边境的非汉民族军队[参 59]。北宋中期以后对辽、西夏等国的战争,使得军事费用增加,对统兵将帅限制太多“权任轻而法制密”,将不专兵,动相牵掣,“元戎不知其将校之能否,将校不知三军之勇怯,各不相管辖,以谦让自任。”[参 60] 和军纪不明使宋军严重缺乏训练,终日“游戏于廛市间,以鬻巧诱画为业,衣服举措不类军兵”[参 61]“卫兵入宿不自持被而使人持之;禁兵给粮不自荷而雇人荷之。”[参 62]。张演评说:“宋朝之待武臣也,厚其禄而薄其礼。”[参 63]王夫之指出:“宋所忌者,宣力之武臣耳,非偷生邀宠之文士也。”[参 64]南宋军队的主力为屯驻大兵以及三衙。屯驻大兵战斗力较强,多属私人召募部队,如岳家军,有“撼山易,撼岳家军难”之说。这时朝廷控制军队的能力已经弱化,枢密院的权责也逐渐缩小。绍兴十一年,韩世忠﹑岳飞等将领的兵权相继被削减[参 65]。宋代军事技术的巨大进步,宋朝以前仍处于冷兵器时代,从宋朝开始火器登上战争舞台,使用霹雳炮、震天雷、引火毬、铁火炮、火箭、火毬、火枪、火炮等火器,逐步进入冷兵器和火器并用时代。水战装具的发展,舟师仍在江河、濒海地区发展,南宋时还尚有车船。投石机方面有车行炮、单梢炮、七梢炮与旋风炮等[参 66]。各代中央和地方多设立兵器制造与管理机构,严格控制兵器的制造和发放,还规定有兵器查验、维修和授予制度。在兵种结构上,步兵为主要兵种,并配有少量骑兵,车兵则逐步消失。没有北方良好牧地提供足够战马的问题终宋一代始终困扰著宋国军备(尤其在主要敌国辽、金皆有优势骑兵的情况下特别严重),并成为两宋灭亡的重要原因之一。城防设施发展出城制、弩台、敌楼等设施。其中以山城防御体制最具有名,南宋守将余玠于四川防御蒙军,为了巩固川西地区,他采用“守点不守线,连点而成线”的方针,修筑钓鱼城(今重庆合川东)、大获(今四川苍溪南)、青居(今四川南充南)、云顶(今四川金堂南)、神臂(今四川合江西北)、天生(今重庆万县西)等十余城,形成一个防御网,成功抵御蒙军攻击[参 67]。
西夏 军事制度
军事制度是以党项部落兵制为基础,加入宋朝制度而改良。西夏是以战立国的国家,军队是赖以维生的基础。所以实行全民皆兵的制度,平时生产,战时作战,军事与社会经济合为一。除了给于军官和正军很少的军事装备之外,其余作战一律自带粮食。最小单位是“抄”,每抄由三人组成,主力一人,辅主一人,负担一人。枢密院是西夏最高的军事统御机构,下设诸司。指挥系统分别是统军、行主、佐将、首领、佐首领、小首领。全国军队分成中央军与地方军等两个系统。军事布防以贺兰山、兴庆府与灵州为三角防线,成为西夏作战的核心。当大敌逼近时,边防军迅速回京助守;边将吃紧时,主力军立即机动支援,军队调动十分灵活。作战时有利则进,不利则退。由于地形以沙漠、山岳为主,所以夏军擅长诱敌设伏、断敌粮道、集中兵力作运动战,所以时常能以少击多[6]。中央军分为擒生军、卫戍军、侍卫军、泼喜、铁鹞子、撞令郎与步跋子等。擒生军人数约十万,主要任务是在作战中掳掠生口作奴隶,相当辽军的“打草谷骑”,不担负决战任务。卫戍军人数约两万五千,部属在兴庆府周围地区,装备精良,所配置的副兵多达七万,是夏军的主力部队。侍卫军又号“御园内六班直”,人数约五千,是由豪族子弟中选拔善于骑射者组成的一支卫戍部队,负责保卫皇帝安全,分三番宿卫。泼喜约两百人,是西夏的炮兵,掌握火蔟黎的技术,又能抛射石弹。由于由骑兵施放,十分灵活[23]。铁鹞子约三百人,后扩充至万人,是西夏的重甲骑兵,具有机动灵活的特点,在平地作战具有威力,时常随皇帝出入作战[24]。撞令郎,由俘获的健壮汉族士兵担任,作为战事的炮灰,减少西夏军人的损失。步跋子,西夏的步兵,擅长山区作战,由横山等山间部落的丁壮组成。时常与铁鹞子联合突击敌军[6][25]。地方军部分,夏景宗将全国军区分为左厢、右厢与十二监军司,共有左厢神勇军司驻银川弥陀洞(今陕西榆林市东)、祥祐军司驻石州、嘉宁军司驻宥州、静塞军司驻韦州、西寿保泰军司驻柔狼山北(今甘肃平川)、卓啰和南军司驻兰州黄河北岸喀罗川(今甘肃永登)、右厢朝顺军司驻贺兰山克夷门(今宁夏石嘴山区)、甘州甘肃军司驻甘州删丹县故地、瓜州西平军司驻瓜州、黑水镇燕军司驻居延海黑水城(内蒙古额济纳旗)、白马强镇军司驻娄博贝(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吉兰泰镇)、黑山威福军司驻河套(内蒙古五原县)[6]。全盛时期“诸军兵总计五十余万”,军兵种主要是骑兵和步兵两种。每一监军司都仿宋制立有军名,设有都统军、副统军和监军司各一员,由皇帝任命贵族担任。下设指挥使、教练使及左右侍禁官等数十员,由党项人和汉人分任。 [6]
辽朝 军事制度
宋朝 军事
宋太祖建国初年,为加强皇权和军事阶层的稳定,决定加强中央集权,防止将领剥夺权利[参 57]。建隆二年三月,宋太祖削去都点检这个重要的禁军职位。同年七月,宋太祖通过杯酒释兵权解除武官的军权,禁军的领导机构改为殿前司和侍卫司,分别由殿前都指挥使、步军都指挥使和马军都指挥使(三帅)统领。但是,三帅无发兵之权。宋朝在中央设立枢密院来负责军务。枢密院直接对皇帝负责,其他任何官员都不得过问。而枢密院虽能发兵,却不能直接统军,这样就导致统兵权与调兵权的分离。同时,宋朝经常更换统兵将领,以防止军队中出现个人势力。宋朝的建国兵力部署“守内虚外”,但在熙宁年后首都驻军减少[注 29]。宋朝实行自愿性的募兵制[参 58],并且将灾年招募流民、饥民当兵,作为一项传统的国策,有社会福利性质,起到稳定政权作用[注 30][注 31]。军队分为四种,即禁军、厢军、乡兵、藩兵。禁军是中央军,也是宋朝军队的主力。厢军是各州的镇兵,由地方长官控制。乡兵则是按机关抽调的壮丁。藩兵是防守在边境的非汉民族军队[参 59]。北宋中期以后对辽、西夏等国的战争,使得军事费用增加,对统兵将帅限制太多“权任轻而法制密”,将不专兵,动相牵掣,“元戎不知其将校之能否,将校不知三军之勇怯,各不相管辖,以谦让自任。”[参 60] 和军纪不明使宋军严重缺乏训练,终日“游戏于廛市间,以鬻巧诱画为业,衣服举措不类军兵”[参 61]“卫兵入宿不自持被而使人持之;禁兵给粮不自荷而雇人荷之。”[参 62]。张演评说:“宋朝之待武臣也,厚其禄而薄其礼。”[参 63]王夫之指出:“宋所忌者,宣力之武臣耳,非偷生邀宠之文士也。”[参 64]南宋军队的主力为屯驻大兵以及三衙。屯驻大兵战斗力较强,多属私人召募部队,如岳家军,有“撼山易,撼岳家军难”之说。这时朝廷控制军队的能力已经弱化,枢密院的权责也逐渐缩小。绍兴十一年,韩世忠﹑岳飞等将领的兵权相继被削减[参 65]。宋代军事技术的巨大进步,宋朝以前仍处于冷兵器时代,从宋朝开始火器登上战争舞台,使用霹雳炮、震天雷、引火毬、铁火炮、火箭、火毬、火枪、火炮等火器,逐步进入冷兵器和火器并用时代。水战装具的发展,舟师仍在江河、濒海地区发展,南宋时还尚有车船。投石机方面有车行炮、单梢炮、七梢炮与旋风炮等[参 66]。各代中央和地方多设立兵器制造与管理机构,严格控制兵器的制造和发放,还规定有兵器查验、维修和授予制度。在兵种结构上,步兵为主要兵种,并配有少量骑兵,车兵则逐步消失。没有北方良好牧地提供足够战马的问题终宋一代始终困扰著宋国军备(尤其在主要敌国辽、金皆有优势骑兵的情况下特别严重),并成为两宋灭亡的重要原因之一。城防设施发展出城制、弩台、敌楼等设施。其中以山城防御体制最具有名,南宋守将余玠于四川防御蒙军,为了巩固川西地区,他采用“守点不守线,连点而成线”的方针,修筑钓鱼城(今重庆合川东)、大获(今四川苍溪南)、青居(今四川南充南)、云顶(今四川金堂南)、神臂(今四川合江西北)、天生(今重庆万县西)等十余城,形成一个防御网,成功抵御蒙军攻击[参 67]。
西夏 军事制度
军事制度是以党项部落兵制为基础,加入宋朝制度而改良。西夏是以战立国的国家,军队是赖以维生的基础。所以实行全民皆兵的制度,平时生产,战时作战,军事与社会经济合为一。除了给于军官和正军很少的军事装备之外,其余作战一律自带粮食。最小单位是“抄”,每抄由三人组成,主力一人,辅主一人,负担一人。枢密院是西夏最高的军事统御机构,下设诸司。指挥系统分别是统军、行主、佐将、首领、佐首领、小首领。全国军队分成中央军与地方军等两个系统。军事布防以贺兰山、兴庆府与灵州为三角防线,成为西夏作战的核心。当大敌逼近时,边防军迅速回京助守;边将吃紧时,主力军立即机动支援,军队调动十分灵活。作战时有利则进,不利则退。由于地形以沙漠、山岳为主,所以夏军擅长诱敌设伏、断敌粮道、集中兵力作运动战,所以时常能以少击多[6]。
中央军分为擒生军、卫戍军、侍卫军、泼喜、铁鹞子、撞令郎与步跋子等。擒生军人数约十万,主要任务是在作战中掳掠生口作奴隶,相当辽军的“打草谷骑”,不担负决战任务。卫戍军人数约两万五千,部属在兴庆府周围地区,装备精良,所配置的副兵多达七万,是夏军的主力部队。侍卫军又号“御园内六班直”,人数约五千,是由豪族子弟中选拔善于骑射者组成的一支卫戍部队,负责保卫皇帝安全,分三番宿卫。泼喜约两百人,是西夏的炮兵,掌握火蔟黎的技术,又能抛射石弹。由于由骑兵施放,十分灵活[23]。铁鹞子约三百人,后扩充至万人,是西夏的重甲骑兵,具有机动灵活的特点,在平地作战具有威力,时常随皇帝出入作战[24]。撞令郎,由俘获的健壮汉族士兵担任,作为战事的炮灰,减少西夏军人的损失。步跋子,西夏的步兵,擅长山区作战,由横山等山间部落的丁壮组成。时常与铁鹞子联合突击敌军[6][25]。
地方军部分,夏景宗将全国军区分为左厢、右厢与十二监军司,共有左厢神勇军司驻银川弥陀洞(今陕西榆林市东)、祥祐军司驻石州、嘉宁军司驻宥州、静塞军司驻韦州、西寿保泰军司驻柔狼山北(今甘肃平川)、卓啰和南军司驻兰州黄河北岸喀罗川(今甘肃永登)、右厢朝顺军司驻贺兰山克夷门(今宁夏石嘴山区)、甘州甘肃军司驻甘州删丹县故地、瓜州西平军司驻瓜州、黑水镇燕军司驻居延海黑水城(内蒙古额济纳旗)、白马强镇军司驻娄博贝(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吉兰泰镇)、黑山威福军司驻河套(内蒙古五原县)[6]。全盛时期“诸军兵总计五十余万”,军兵种主要是骑兵和步兵两种。每一监军司都仿宋制立有军名,设有都统军、副统军和监军司各一员,由皇帝任命贵族担任。下设指挥使、教练使及左右侍禁官等数十员,由党项人和汉人分任。 [6]
金朝军事制度
金军大体可分为本族军、其他族军、州郡兵和属国军。前二者为主力,后二者为辅翼。最初,奴隶主、封建主都应从军。领有汉地后,主要实行征兵制,签发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为兵,称为“签军”,到后期也行“募兵制”。金朝统治中原后,还仿汉制,实行发军俸、补助等措施。对年老退役的军官,曾设“给赏”之例。对投降的宋军,常保留原建制,仍用汉人降将统领。金军亦以骑兵为主,步兵次之。骑兵一兵多马,惯于披挂重甲。各部族兵增多后,步兵数量大增。水军规模也较大,但战斗力较弱。除冷兵器外,还使用火炮﹑铁火炮﹑飞火枪等火器作战。后来蒙古南侵之时,金军就以火器抗蒙。1232年金将赤盏合喜驻守汴京,“其守城之具有火炮名震天雷者,铁罐盛药,以火点之,炮起火发,其声如雷,闻百里外,所爇围半亩之上,火点著甲铁皆透”[29][8]。
军事机关原设有都统,后改为元帅府、枢密院等,协助皇帝统辖全军。战时,皇帝指定亲王领兵出征,称都元帅、左右副元帅等临时职位。边防军事机构有招讨司、统军司等。金朝军队采用结合社会与军事制度的猛安谋克制度,也就是百夫千夫长的制度。早在女真族时期,所有成年男子都是战士,平时从事生产,战争时参加战斗,兵器、粮食自几自足。分置人民约一千户为猛安、约一百户为谋克,谋克相当于百夫长,猛安相当于千夫长。万户府下辖诸猛安,猛安下辖谋克,谋克之下还有五十、十、伍等组织。兵员配置大多是一正一副,战时副军可以递补正军。兵为世袭制,兵员可以子弟替代,但不能以奴充任[8]。
完颜阿骨打起兵反辽朝时,以三百口为一“谋克”,十谋克为一“猛安”。约二千五百人的兵力,仅用了十二年的时间,就将辽国、北宋两邦彻底征服[30]。后来猛安谋克既是军事长官,又是行政长官。随着金朝不断南移,猛安谋克制度与奴隶制互相适应的制度逐渐遭到破坏,“舍戎狄鞍马之长,而从事中州浮靡之习”[31]。女真人的日趋文弱化就是一个相当普遍的现象。金世宗时,阿鲁罕任陕西路统军使,“陕西军籍有阙,旧例用子弟补充,而材多不堪用,阿鲁罕于阿里喜、旗鼓手内选补”[32]。史旭有诗:“郎君坐马臂雕弧,手撚一双金仆姑。毕竟太平何处用,只堪妆点早行图。”,已知“国朝兵不可用,是则诗人之忧思深矣。”[33]。1168年朝廷从猛安谋克中遴选侍卫亲军,而“其中多不能弓矢”[34]。最后当蒙古突骑兴起后,金军在野狐岭战役等大型战役中惨败,最后南迁汴京。然而在金哀宗时期所建立忠孝军,对蒙古军仍有一定威胁[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