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的军队国家化思想
陈子明、何家栋
1946年1月31日,国民党、共产党、民主同盟、青年党和社会贤达五个方面参加的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一致通过了《和平建国纲领》,确认“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及党派平等合法,“为达到和平建国必由之途径”。在此前后,中共主要领导人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等,均对军队国家化问题表示过赞成的态度。其中尤以周恩来的阐述最为系统和全面。几个月后,内战全面爆发,政治民主化和军队国家化的两大目标都泡了汤,错失了中国现代化一个绝好的战略机遇。但是,周恩来的军队国家化思想对于正在走向政治民主化的中国来说,仍然值得人们认真地领会和研究。
(一)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中国面临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期。1946年2月1日,刘少奇在延安作报告,指出:这次是苏美英三国、国共民盟三党、工农小资产阶级中等资产阶级三个阶级合作,使中国走上民主化道路,条件和环境比过去都好。
由于中国在抗日战争中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战斗,并与以美国为首的联合国家站在同一条战壕里,美国对于中国未来的国际地位,曾寄予极大的期待。在敦巴顿橡胶园会议上,罗斯福对中国代表顾维钧说:“就人口而言,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国家,就领土而言,中国是亚洲最大的国家;综观中国历史,中国人民是热爱和平的人民。”因此他主张将中国列为“负责维持和平的四大国之一”,即所谓“四警察”之一。在罗斯福的东亚新秩序构想中是“以中国取代日本”的,美国国务卿赫尔赫尔说的更清楚:“日本将在一个很长的时间内失去作为一个东方大国的资格,唯一真正的东方大国就是中国了……因此,如果要确保远东稳定的话,任何安排都得以中国为中心来进行。”英国虽然对此有所保留,但鉴于自身国力的削弱,只好勉强地附和美国的主张。苏联根据雅尔塔会议的秘密交易获得外蒙古独立和旅顺不冻港后,已经相当的满意,因此在《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中表示尊重和承认中国对东三省和新疆的“充分主权”及“领土与行政之完整”,不干涉中国内政;并在条约的照会中承诺:苏联政府予中国道义上与军需品及其他物资之援助,“当完全供给中国中央政府,即国民政府”。如果中国在此后坚持实行“亲美不反苏”的全方位外交路线,完全有可能同时获得“美援”和“苏援”,并受到亚非新兴国家的拥戴,成为战后国际舞台上的大赢家。
由于美国的干预,国民党不得不承认共产党和民主同盟的合法性。在实行“党治”、“训政”近二十年后,中国第一次出现了多党并存、公开竞争的政治格局。在当时的主要政党中,民盟是完全主张走和平民主道路的。中共由于在军事力量上处于劣势,也不愿意马上爆发全面内战。刘少奇自信地表示,搞群众斗争,议会斗争,合法斗争,这方面我们比国民党要好一些,熟练些。而且,当时的法国共产党、意大利共产党在放下武器后,都加入了联合政府,对于中共来说,它们是现成的榜样。按照中共当时的分析,国民党里有三派,一派主和,一派主战,蒋介石是中间派,略微倾向于主和派,因此,和平是有希望的。
毛泽东曾说,中国出现和平民主,其最初“推动的力量”来自国际上的美苏妥协,马歇尔对于中国的和平民主“其功殊不可没”。1945年12月23日,美国陆军五星上将马歇尔作为杜鲁门总统的特使,抵华执行调处使命。杜鲁门给马歇尔的指示称:他和国务卿切望以和平民主的方法达成中国的统一,我希望你作为我的特使,以适当和可行方式运用美国的影响达成这一目标。马歇尔在首次会晤蒋介石时表示:“中美关系友好,惟美国人民不愿干涉他国内政,此种情绪相当强烈,足以左右杜鲁门总统之行动,是以今后对中国的援助,将视国共双方能否互相让步,达成协议而定。”马歇尔在与周恩来见面时,周恩来代表毛泽东及中共中央向马歇尔致谢,称道其态度公正,并表示中共准备与美国合作,美国式之民主政治将在中国开始。中国尚未具备社会主义之必须条件,最近之将来,中共并不使之实行,中国应走美国之路。在马歇尔的大力推动下,国共双方于1946 年1月10日签署了《关于停止冲突恢复交通的命令与声明》。同日,政治协商会议开幕。1月31日,政治协商会议在通过了《国民大会案》、《宪法草案案》、《政府组织案》、《军事问题案》、《和平建国纲领》五个决议后闭幕。
2月1日,中共中央下发《关于目前形势与任务的指示》。指示称:重庆政治协商会议,经激烈争论之后,已获得重大结果。决定改组政府,并通过施政纲领,宪草原则,又决定召开立宪国民大会,整编全国军队,实行军党分立,军民分治,以政治军及议会制、内阁制、地方自治、民选省长等项原则。由于这些决议的成立及其实施,国民党一党独裁制度即开始破坏,在全国范围内开始了国家民主化。这就将巩固国内和平,使我们党及我党所创立的军队和解放区走上合法化。这是中国民主革命一次伟大的胜利。从此中国即走上了和平民主建设的新阶段。我党即将参加政府,各党派亦将到解放区进行各种社会活动,以至参加解放区政权,我们的军队即将整编为正式国军及地方保安队、自卫队等。在整编后的军队中,政治委员、党的支部、党务委员会等即将取消,党将停止对于军队的直接指导(在几个月之后开始实行),不再向军队发出直接的指令。要准备将全党的工作转变到非武装的群众的与议会的斗争中去,用心去学习与组织合法斗争及上层统一战线与下层统一战线工作的配合,把党的工作推进到全国范围去,推进到一切大城市去,并在广大范围内,参加全国经济建设,使国家工业化的工作。
在“文化大革命”中,曾经把上述指示作为刘少奇“叛徒、内奸、工贼”的证据之一。毛泽东本人也在中共九大上说,我在重庆时有人在延安搞了个“和平民主新阶段”。这首先是混淆了时间,上述指示发布之时,毛泽东并不是在重庆而是在延安。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关于为刘少奇同志平反的决议》指出:“和平民主新阶段”问题。从一九四五年八月抗日战争胜利到一九四六年一月国共两党签订停战协定期间,党中央、毛主席在一些文件、命令和社论中,已经指出国内形势的发展,进入了“和平发展的新阶段”、“和平建国的新阶段”、“和平民主新阶段”、“和平改革与和平建设的新阶段”。刘少奇同志在一九四六年一月底主持起草的《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形势与任务的指示》中,和二月一日在延安干部会上作的《时局问题的报告》中,提出“和平民主建国的新阶段”、“和平民主的新阶段”,这同党中央、毛主席的提法是一致的。原审查报告把它翻出来,作为刘少奇同志个人的罪名,是有意的陷害。事实上,《指示》是经过毛泽东修改审定的。毛泽东在随后接见美联社记者时说:“总的方面,中国走上民主舞台的部署已经完成。各党当前任务,最主要的是在履行政治协商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立宪政府,实行经济复兴。共产党对此准备出力拥护。对于政治的和经济的民主活动,将无保留,出而参加。”(《关于政协成就和当前任务的讲话》,载1946年2月9日《新华日报》。)
以上便是周恩来阐述军队国家化思想时的国际国内背景。
(二)
周恩来是参加政治协商会议的中共代表团负责人,因此,代表中共方面提出和解释有关军队国家化的主张,是他的职责所在。
1946年1月16日,周恩来、董必武、王若飞、叶剑英、吴玉章、陆定一、邓颖超七位中共代表向政协提交《和平建国纲领》草案。草案中写道:“以和平民主团结统一为基础,在蒋主席领导下,迅速结束训政,实施宪政,彻底实行三民主义,建设独立自由和富强的新中国。”“蒋主席所倡导之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及党派平等合法,为达到和平建国必由之途径。”1月31日各方通过的《和平建国纲领》最后文稿,把上述文字修改为:“尊奉三民主义为建国之最高指导原则。”“全国力量在蒋主席领导之下,团结一致,建设统一自由民主之新中国。”“确认蒋主席所倡导之‘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及党派平等合法,为达到和平建国必由之途径。”在这里,提倡“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的功劳被记在了蒋介石名下,实际上,它们是当时中国各党各派和普通民众一致赞同的目标。
周恩来在向政治协商会议提交《和平建国纲领》草案的同时,做了《关于军队国家化问题》的发言。他说:“和平建国方案是政治协商会议主题之一。这个方案包括两大项目:一是政治民主化,一是军队国家化。……要政治民主化与军队国家化双方同时实行”。如果没有政治民主化,国家政权继续掌握在独裁者、“四大家族”或者某个已经被权力所腐化的党派手中,军队国家化就失去了它的意义。满清所谓“康乾盛世”倒是军队国家化的,但那时的军队是皇上的爪牙,而不是人民的子弟兵。因此,周恩来首先就强调了“军队国家化的标准问题”:“本人还有一点申说,即军队也属于人民。军队是从人民来的,只有军队能真正保护人民利益,才能保护国家,才能保护民族。……军队要属于人民,是最难做到的一件事。这种军队应该不是站在人民之上,而是人民的子弟兵,因为人民以其血汗所得来养兵,为的是保护自己。军队能够这样做,才真正是国家的军队、人民的军队。这是我在军队国家化的要求上认为很重要的一点。”如果统一之后的军队不是用来抵御外敌,而是用来镇压人民和对付政敌,就成为一种反人民的武装集团,一种披着“国家”外衣的政治土匪。反过来说,如果没有军队的国家化,各种政治力量凡事都要用拳头、用枪炮来“商量”,那就是政治“军主化”,与政治民主化毫不相干了。
周恩来又说: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二者好像两条腿,忽而这个在前,忽而那个在前,是平行的,相互配合进行。政治民主化先要有一个过渡的共同纲领,以后要有一个长期的宪法产生。”他在这里实际上是表达了一种愿意妥协和让步的态度。如果说实现政治民主化的最终标志是通过宪法,实行宪政,它是不可能一蹴而就的,在此前必须要迈出军队国家化这个关键性的一步;但为了保证军队国家化以后能够继续落实其他宪政步骤,就要在此之前先达成一个“过渡的共同纲领”。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五项议案,就是这种“过渡的共同纲领”。通过政协议案的逐一落实,来建立必要的政治互信。
如果把政治民主化视为一项系统工程,军队国家化就是它的“卡脖子”项目,决定了整个工程的存废与进度。当年中国政治民主化的夭折,就是因为没能通过这一关,而半个世纪后苏联东欧国家得以实现民主化转型,则是因为比较顺利地度过了这一关。1991年7月20日,合法当选为俄罗斯联邦总统的叶利钦签署了《关于在俄罗斯联邦的国家机构、机关和组织中停止政党和群众性社会运动的组织机构活动的命令》。8月21日,苏联国防部部务委员会决定不执行苏联国家紧急状态委员会的命令,而响应俄罗斯联邦总统叶利钦的呼吁,将各部队从实行紧急状态的地区撤回并返回原驻地。8月25日,苏联总统戈尔巴乔夫颁布《停止政党和政治运动在苏联武装力量、护法机关及国家机关活动的命令》。命令说:⑴停止各政党和政治运动在苏联武装力量、苏联内务部、苏联国家安全委员会以及其他护法机关、铁道兵、各其他军事单位和国家机关中的活动。⑵上述机构和机关中的各政党和政治运动的成员,可以在这些机关之外和业余时间行使参加政治活动的宪法权利。除了罗马尼亚由于忠于齐奥塞斯库的特种部队与拒绝镇压民众的国防部部队发生激烈战斗而导致齐奥塞斯库被特别军事法庭枪决,其它苏东国家一旦武装力量表明了军队国家化即军队保护人民的立场后,民主化转型的大局就确定了,基本上没有发生严重流血事件,因此被称为“天鹅绒革命”。
(三)
周恩来的军队国家化思想,其基本内容可以概括为:军党分立,军民分治,以政治军,以文统武,以及军队民主教育。
军队是国家政权的主要支柱,“军队国家化”似乎本来就不应当成为一个问题。但是,近代中国却走上了“军队非国家化”的一条特殊道路。清朝的正规军队有八旗、绿营两个体系,八旗军兵员有限,且在清前期即已腐败;绿营军由汉“兵”组成,兵有兵籍,隶属兵部,世代承袭。太平军起事后,八旗和绿营均不堪一击,朝廷不得不启用江忠源、曾国藩等人创建的“勇营”,以“勇”代“兵”。“勇”与“兵”的不同有三:前者是从“民”中招募来的,后者属于兵籍;前者“其经费一面劝捐,一面由藩库提取数万应用”,后者完全由国库供养;前者的兵额编制、军官任免由主持者自行决定,后者一切听命于兵部。“勇营”起初带有一种国家承认的志愿军性质,当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等人被任命为督抚大员,兼掌军政民政后,就成为一种地方军队。在此后数十年中,由于中央政府一直没能收回地方的财政自主权,军队地方化的趋势一直未能扭转。清末编练新军本来是想把军权收归中央,但没想到新军中大多数汉人官兵,深受反满革命思想的影响,反而成为清王朝的掘墓人。民国初年,曾经被曾左李所信奉的“忠君爱国”的传统意识形态已经没落,新的“党义”还没有形成,北洋军队不仅没能从地方军队提升为国家军队,反而堕落为一种服务于派系和私人利益的武装力量。由于孙中山先后获得日本、德国、苏俄等外部力量的支持,得以维持一种南北分治的局面,并建立起一支新的“党军”。“党军”是有“主义”的军队,按照鲁迅的说法,有“主义”总比单纯的利益分赃要好,因而“党军”起初受到了民众的欢迎。但是,当一支“党军”分裂为两支“党军”后,问题就麻烦了,因为两支“党义”信仰不同的军队之间的厮杀比只讲利益分赃的军阀之间的争斗更激烈、更残酷,更具有“总体战”的性质。周恩来指出,“要认识过去历史的发展。造成国内军队派系不同之现象,有其政治的历史原因。中共所领导的武装,是被逼而拿起武器来的。现在要所有军队国家化,我们非常同意。”“我们很同意青年党提案的意思,要军队不属于个人,不属于派系,不属于地方,而须属于整个国家,由代表国家的民主政权的机构来统率。”“我们非常同意军党分开。军队不应属于党,应属于国家,因此对于党与军队的界限,必须划分清楚。现在无论国民党或共产党,在这方面都还没有划清。对于军官训练,军队在办,政府在办,党也在办,中央训练团就是一个例子。过去是党国,不必再说,今后政府改组,就应把军党分开。这点,不但我们间绝无争论,而且完全同意。”此后,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军事问题案》确认:实行军党分立,军队属于国家,禁止一切党派在军队中公开或秘密活动,现役军人不得参加党务活动,政党不得利用军队为政争工具。
实行军民分治,就是要反对军民兼治。过去清朝的总督,是“上马领军,下马管民”的。民国初年的各省都督,也是军政和民政“一肩挑”的。在国民政府时期,大多数的省长仍然是由驻军的司令官兼任。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军队的征兵、补给、军费,没有一个有效的中央直辖系统,必须由驻地的政府来承担。不直接掌握地方政权,一支军队就有柴米之忧,而没有军队在背后撑腰,地方政府的执法能力也非常的薄弱(警察和公务员队伍均未完善)。周恩来指出:“中国今日的军队制度,应该以民主国家尤其是美国的军队制度为改革的榜样。”而马歇尔在与周恩来交谈时,指出美国军队制度的基本原则应当包括:⑴征兵制,最多两年一换。⑵平时军官升迁要慢,绝对不兼行政官,不做议员。⑶平时军队只管训练,不管其他。⑷另划补给区,供给装备给养。军官不得过问征兵,由各省自理,不属补给区。⑸每三师为一军,直属国防部。⑹军队驻地拟定后,在平时驻移,总统均不得随意调动,如需调动,现时须经国府委员会,将来须经国会通过。⑺各省保安队、民兵,属于各省、县管辖,国防部可派人训练,但无权指挥,各地人数应依需要规定。周恩来在向中共中央和毛泽东报告时,表示“马歇尔的建军原则可同意”。“我们很同意现役军人不做行政官吏。军队既要整编,编余或退役军人很可做政治活动或行政官吏,而现役军人就不应再兼行政官吏。”
周恩来认为,中国“军队制度,可说一方面起源于黄埔练兵,另一方面不少从日本、德国学来。日本、德国的军队制度,已不适用于今天的民主国家”。军部独立于政府,就是日本、德国军队制度的一个主要特征。九一八事变前后,当时的日本政党内阁对于制造和扩大事变是不知情和不赞成的,但由于内阁对于军队系统没有管辖权,军队统帅部拥有独立的“帷幄上奏权”,日本政府也拿军队没有办法。再加上军队内部军政系统和军令系统的分立以及所谓的“下克上”,一部分具有军国主义和法西斯主义倾向的日本军人就一步步地把日本拉入了侵略战争的泥潭。蒋介石在影视作品中最广为人知的头衔是“蒋委员长”,即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军事委员会就是相当于日本统帅部(大本营)的一个机构,它不受最高行政机关行政院的管辖,而是一个凌驾于政府部门之上的太上政府。在蒋介石担任委员长时期,他既不对国民政府主席林森负责,也不对行政院长汪精卫、孔祥熙、宋子文等人负责。周恩来说:“军政机关原应隶属行政院,现在军政部主要属于军事委员会,而军事委员会是战时机构,又与行政院平行,今后既无战时状态,即应照民主政制,使军政仍属于行政院。”《军事问题案》规定:实行以政治军,改组军事委员会为国防部,隶属于行政院,国防部部长不以军人为限,军额及军费经行政院决议,立法院通过,全国军队受国防部统一管辖。但是,中共建政后却沿用了自己过去批判过的军队制度。现行《国防法》第十二条规定“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第十三条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第十四条规定“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情况召开协调会议,解决国防事务的有关问题。会议议定的事项,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组织实施。”这种政府与军部对与国防有关事务实施平行领导,互不统辖,通过联席会议协调彼此矛盾的制度,延续的是二战结束前日本帝国和国民政府行宪前的军队领导体制,有待于通过“以政治军”的改革,在法治而不是人治上实现对国防事业的统一领导。
周恩来在《关于军队国家化问题》中说:“同意青年党主张,用文人主管军政。……我们更赞成在过渡期间,军政主管由国共两党以外的文人来担任,因两方都有军队,如此可以免掉偏袒一方的责备。”文人主军,以文统武,在中国是有历史传统的。自赵匡胤“杯酒释兵权”以后,中国武官的地位一直低于文官,兵权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掌握在文官手中。晚清的中兴名臣都是文人出身,只是到了民国初年,最高权力才落入到职业军人手中。在这方面,中共的情况要好于国民党方面。蒋介石、何应钦、陈诚这些国民党的最高军事长官都是职业军人出身,而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这些中共主管军政的领导人则是文人出身。周恩来赞成“军政主管由国共两党以外的文人来担任”,更是表现出政治上的高姿态。
最后,“改变军队教育是一个大问题”。周恩来说,“因为各种军队经过长期的对立,这不仅两党的军队,即中央与地方系统,各个私人系统,也都有对立状态,遂致影响军队教育因人而异,因系而别。今天要统一军队,必须从改革教育着手。讲到军队教育,如果制度是民主的,三民主义的教育方针,自然没有争论了。一方面不去教反共的思想,一方面当然也不去教反国民党的思想,使军队第一个认识是属于国家,属于人民。同时改善军民关系、军政关系、官兵关系等等,也是非常重要的,应该使他们深切明了。”“讲到官兵及上下级关系,当然军队首先要求服从命令,遵守纪律,并划分等级,但同为国家服务,其义则一。我们看美国军队等级虽是很严,而平常生活则极其平等。这些都是军队教育与制度问题,我们须要大大改革。”“根据军队属于人民之武力的原则,以民主精神教育军队,并以军民关系为军队奖惩之第一个标准,以彻底纠正军队属于任何个人或派系之现象。”
(四)
政治协商会议各项决议包括军队国家化的一些具体措施,起初都获得积极的进展。2月1日,周恩来在重庆会见蒋介石时,转达了毛泽东军党分立、长期合作的意见,并告以毛泽东将参加政府。从1日至7日,《新华日报》连续发表社论,对蒋介石和国民党在政协的态度表示肯定,对“在蒋主席领导下”,国民党能够实行政协决议寄予希望,提出各党派长期合作,民主协商解决中国问题。9日,张治中、周恩来、马歇尔三人小组达成恢复交通原则协议,11日由北平军调部发出第十号公告(和字第四号令)。25日,三人小组签署了《关于军队整编及统编中共军队为国军之基本方案》,确定在12个月内,政府应将90个师、中共应将18个师以外之各部队复员;再在之后6个月内,政府军应缩编为50个师,中共军应缩编为10个师,合计60个师,编为20个军,其中4个军长由中共军官担任。根据整军方案,国民党军队第一期复员军官(佐)18万人。中共也发布了精兵简政的指示,要求第一期精简三分之一,并在三个月内完成。其中晋察冀军区部队,在抗战结束时有野战军9个纵队(26个旅)20万人,还有地方部队11万人,连同机关学校等共32万人;整军复员后,只剩下野战军4个纵队(9个旅)5万余人,全区总兵力20余万人。但是,由于国共双方强硬派的干扰,尤其是国际形势的变化,使得“和平民主新阶段”嘎然而止。
干扰首先是来自国民党内的CC系、黄埔系等强硬分子。他们在3月1日至17日举行的国民党六届二中全会上,猛烈攻击主和派所制定的各项政协议案,并在全会的决议中对政协已经通过的宪法草案提出了五项修改意见。从而破坏了参加政协各方之间本来就非常脆弱的政治互信。
其次是来自中共内部的强硬派。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形势与任务的指示》称:“必须指出党内目前主要危险倾向,是一部分同志中的狭隘的关门主义。由于国民党的反动政策及十八年的国共尖锐斗争,党内党外均有许多人不相信内战真能停止,和平真能实现,不相信蒋介石国民党在各方面逼迫下,也能实行民主改革,并能继续与我党合作建国,不相信和平民主新阶段已经到来,因而采取怀疑态度,对于许多工作不愿实行认真的转变,不愿用心学习非武装的群众的与议会的斗争形式。”当时的中共东北局是强硬派的主要代表。林彪在中共九大上曾说:我们在东北没传达(《关于目前形势与任务的指示》),发了个电报给中央。这个电报就是说现在不是“和平民主新阶段”,而是内战期间。是同刘少奇对抗,反对刘少奇的。周恩来当时向党内高层表示,他好不容易才争取到让蒋介石承认在东北也有军事调处问题,也就是承认了中共在东北的合法地位。而蒋的核心要求就是:“政府军有权占领任何必须重建中国主权之地区,特别是占领中苏条约提到的长春铁路线的两侧各三十公里地带”。如果在这个问题上中共不肯遵守条约的规定,“只有准备破裂”,不仅停战小组去不了东北,而且很可能“会影响国内全局”。但是东北局负责人仍然坚持“绝不能允许国党接收整个长春路与矿区”,并说服了休假养病数月后刚刚回到中共主席岗位上的毛泽东。他在3月13日给周恩来的电报中称:东北同志“雄心很大,不了解为什么要让出许多地方给国民党,东北全党全军都是这种心理”。到3月16日,中共中央终于改变了不想突破中苏条约和停战协定的束缚的想法,明确赞同了东北局的意见。在这一天给周恩来的电报中,中共中央甚至委婉地批评了周恩来太过顾虑政治上要能自圆其说的问题。称:这样提,“我在宣传上及外交上是很能讲得过去的,不是不能自圆其说的。”
既然毛泽东说中国和平民主最初的“推动的力量”来自国际上,那么,其决定性的“破坏的力量”同样也是来自国际上。1944年10月,丘吉尔和斯大林曾在莫斯科划分了战后在东欧和巴尔干各自势力范围的比例。在随后的雅尔塔会议上,罗斯福也对此加以认可。丘吉尔同意俄国在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匈牙利、南斯拉夫、希腊分别占有90%、75%、50%、50%、10%的影响力,剩下的比例属于英美一方。斯大林在写有这些数字的一张纸上用铅笔打了一个对勾,表示成交。这里没有提到波兰和捷克斯洛伐克,因为这两个国家是战时盟国,当时都有流亡政府在伦敦。二战结束后,苏联不仅控制了苏军占领下的所有东欧和巴尔干国家,而且意图进一步控制希腊、土耳其和伊朗。丘吉尔认为斯大林严重破坏了他们二人之间的“君子协议”。1946年3月5日,他在美国密苏里州富尔敦城的威斯敏斯特学院发表了题为《和平砥柱》的演讲。他说:“从波罗的海边的什切青到亚得里亚海边的的里雅斯特,已经拉下了横贯欧洲大陆的铁幕。这张铁幕后面坐落着所有中欧、东欧古老国家的首都——华沙、柏林、布拉格、维也纳、布达佩斯、贝尔格莱德、布加勒斯特和索菲亚。这些著名的都市和周围的人口全都位于苏联势力范围之内,全都以这种或那种方式,不仅落入苏联影响之下,而且越来越强烈地为莫斯科所控制。”“几乎在每一处都是警察政府占了上风。……根本没有真正的民主。” 丘吉尔还指出,在铁幕外面,共产党的“第五纵队”遍布各国,“到处构成对基督教文明的日益严重的挑衅和危险”。他呼吁英美联合起来,建立“特殊关系”,推动西方民主国家“团结一致”。丘吉尔的这个演说,通常被认为是东西方冷战开始的标志。3月13日,斯大林对苏联《真理报》记者谈话说,“丘吉尔先生是站在战争挑拨者的立场上的”,“非常像希特勒及其同伴”,是“号召同苏联进行战争”。在这种情况下,斯大林已经不满足于消化在东欧的战利品,他索性撕破脸,进一步在东亚抢占势力范围。于是,在东北的苏军开始公然违背《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据东北局报告,苏军对中共中央行动迟缓、态度犹豫颇为不满,直言批评中共中央对美国人太客气了。在苏军从东北撤军日期一拖再拖后,于3月8日突然开始撤军,却不给国民政府任何通报,使国民党军队无法运送部队前往苏撤区去完成接收工作,同时却为中共顺利接收和夺取苏军撤出的各大中城市提供种种便利。当时的东北局书记彭真向中共中央报告:苏军代表表示,凡苏军撤退之地,包括沈阳、四平街,我都可以放手大打,并希望我放手大打。苏军代表还明确表示,将尽可能满足中共的要求,包括组建炮兵、坦克部队、设立训练基地等。林彪的部队在4月14日占领四平,18日占领长春,全面内战终于无法挽回了。
1946年中国“军队国家化”尝试的失败,后果是极其深远的。首先,中国政治现代化的进程受到严重的挫折,国民政府制定的宪法虽然在1948年1月1日生效,但在4月18日就通过了《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使国家处于“战争动员”和“戒严”状态,直到1987年7月14日,蒋经国才发布命令,宣告台澎金马地区自15日零时起解除实行了近四十年的戒严。大陆的民主化在两岸敌对状态下,同样停滞甚至倒退了。其次,大陆地区的经济现代化也随之受挫。由于实行对苏“一面倒”,中国大陆被排除在自由民主国家的经济一体化进程之外,导致人均GDP(2004年1,100美元,世界银行数据)远远地落后于日本(34,510美元)和东亚“四小龙”(香港25,430美元,新加坡21,230美元,台湾13165美元,韩国12,020美元),只达到马来西亚(3,780美元)的三分之一和泰国(2,190美元)的一半。最后,国际地位大幅度地下降,在东亚区域竞争中再次被日本所超越。中国占领军没能如愿踏足东京,海峡两岸的政府均未能在缔结战胜国对日本的和约(旧金山对日和约)中发挥作用,英国已经决定赠送中国的航空母舰落了空,大陆海军受制于第一岛链,其远洋海军的规模现在还不如印度;日本乘虚而入,再次成为世界霸权国家在亚洲的主要伙伴(20世纪初日本崛起受益于日英同盟关系,而20世纪末的日本则托庇于美国的核保护伞)和东亚经济雁行发展阵列的领头雁。今天,当中国再次处于难得的战略机遇期的时候,我们应当牢牢记取过去的教训。政治民主化和军队国家化,仍然是中国实现和平崛起和国家统一必须迈过的门槛。
(本文由陈子明、何家栋合著)
(《周恩来军事文选》,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十六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年版;汪朝光:《中华民国史》,第三编第五卷,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