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1日 星期日

美国退伍军人权利法——改变美国的社会和经济风貌


(本文由米尔顿·格林伯格撰写,摘自美国国务院出版物《历史学家谈美国》[Historians on America]。)
美国退伍军人权利法
作者:米尔顿·格林伯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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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参加过较近期战争的军人在退伍军人事务部(Department of Veterans Services)面谈。今天的退伍军人仍可得到帮助

美国《退伍军人权利法》(The GI Bill of Rights)——正式名称为《1944年军人再调整法》(The Servicemen's Readjustment Act of 1944)——于1944年6月22日由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Franklin D. Roosevelt)签署生效。该法案在国会获得通过时在很大程度上未经张扬,原因之一是,当时正在展开诺曼底登陆(Normandy Invasion)行动。但另一个原因是,这项法律的重要意义及其对于美国社会的根本性影响当时无人预知。然而,仅在一年之后,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在欧洲和亚洲结束,美国《退伍军人权利法》很快受到全面检验。短短几年之内,这部新法导致美国的社会和经济风貌发生改变。

根据这项法律,二战退伍军人可立即获得以失业保险形式提供的经济辅助。但是,后来证明,这项法律中意义更为深远的一个条款是,为二战退伍军人提供了从职业、在职培训到高等教育的慷慨的受教育福利,并且让他们方便地获得住房或商业贷款。

为报答辛苦作战的二战退伍军人,国会出台了无数法案,但是《1944年军人再调整法》有一个重要的支持者——著名的美国退伍军人协会(American Legion)是它背后的主要推动力。该协会成立于1919年,是一个维护退伍军人利益的民间组织。在1943年9月举的行第25届年度大会上,协会启动了全面支持退伍军人运动。美国退伍军人协会将大会提出的设想——后由协会全国总司令哈里·克梅尼(Harry W. Colmery)执笔写成立法提案——称为“男女军人权利法案”(a bill of rights for GI Joe and GI Jane)。这项提案很快被称为“退伍军人权利法案”。GI是形容二战美军的俚语,最初代表“政府颁发”二字(Government Issue),用指军队的规章制度或设备。“退伍军人权利法案”结合了受人崇敬的美国《宪法》中的《权利法案》(Bill of Rights)理念,在政界人士设法报答归国军人之际,“退伍军人权利法案”注定会在国会里受到青睐。

背景还不只如此。尽管该法案的通过和采纳似乎完全出自充满感激之情的国会的无限慷慨,但实际上,这在很大程度上也反映了议员对美国战后出现的激进化趋势感到的担忧,甚至恐惧。二战之前,美国向战争中致残的退伍军人提供福利和照顾,但对健全归来的退伍军人却极少关注。在当时诸多公众人物的记忆中,对一战归来的退伍军人的忽视,再加上不断恶化的经济环境,曾导致发生抗议游行和灾难性冲突。1932年,两万名退伍军人在首都华盛顿集结,开始他们的“奖金游行”(bonus march)。这些退伍军人希望在他们效力于一战之后,能获得他们认为政府曾经保证过的经济补偿,但这一行动酿成了美国史上最悲剧性的时刻之一。游行对峙导致胡佛(Hoover)总统调来军队,在日后成为军界英雄的道格拉斯·麦克阿瑟(Douglas MacArthur)将军、德怀特·艾森豪威尔(Dwight Eisenhower)少校和乔治·巴顿(George Patton)少校的带领下,用枪弹和坦克对付了这支“奖金部队”(bonus army)。

在目睹过这场冲突的一些华盛顿决策者看来,1944年的这部满足退伍军人需求的可行法案已是时不可待。然而,尽管盟国的胜利已经显然,但很少有人预见一年之后,随着美军向长崎和广岛投下原子弹,轴心国彻底投降,会突然有 1500多万名陆军、海军和海军陆战队军人从大西洋和太平洋战场回国。

不应忘记的一点是,在日本轰炸夏威夷珍珠港的美国海军基地,将美国卷入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的12年间,美国处于严峻的经济萧条中。因此,当战争来临,美国需要建立作战部队时,全国毫无准备,很多人也未受过教育,作为军队来源的年轻人只经历过“大萧条”(Great Depression)时代。失业现象在当时非常普遍,在1933年的“大萧条”高峰,25%的劳动力找不到工作。即便是原来生活优裕的中产阶级,此时也加入了等候领取救济食品和施粥棚施舍的队伍,往往全家都面临贫困和失业。大多数的工业化国家都陷入了不同形式的困境,并因此产生灾难性的政治后果,其中包括极权主义势力在世界各地一些深陷危机的国家掌权。

富兰克林·罗斯福在1932年首度当选总统。尽管罗斯福总统的“新政”(New Deal)政府启动了诸多政府计划,创造就业机会,但是直至1939年,仍有1000万人失业,相当于美国劳动力的17%。欧洲在1939年爆发战争,给经济带来新的刺激和随后的征兵。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由于美国在1941年后期参战,才使“大萧条”宣告结束。战争让年轻人暂时停止寻找工作,参军作战,其他人则在后方就业,其中包括大量的女性。在威廉·鲁道夫·赫斯特(William Randolph Hearst)和他旗下报纸的大力支持下,美国退伍军人协会发起“退伍军人权利法案”运动,强调如果让战前领取救济食品的长龙再现会是多么可怕的情形以及这会对民主构成的威胁。

一视同仁
美国《退伍军人权利法》无论在精神还是具体条款上都非常民主。所有军人退役之后都能得到福利。这些规定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唯一的要求是,必须在军中服役至少90天,而且是光荣退役。无需有经济能力验证,也不必计算复杂的税收抵免,而且很重要的一点是,没有基于军衔和服役经历的待遇差别。只有在计算教育福利的年限时,才会考虑服役时间长度。使用福利时的官僚主义繁文缛节被降至最低限度。

对整个美国而言,二战的结束是一个欢动和如释重负的时刻。自然,没有什么人能够意识到这部具有变革意义的法律的影响力,就连许多和《美国退伍军人权利法》的制定密切相关的人也不例外。当时的评论——国会内外均包括在内——往往注重在该法案中失业调整补助的费用和好处,但低估了教育和贷款条款的作用。失业调整补助每周发放20美元,长达52周,很快被领取补助的人称为“52-20俱乐部”(52-20 Club)。由于“大萧条”的关系,参加二战的美军士兵几乎没人有过工作经历。政府内外对失业调整补贴持怀疑态度的人认为,每周发放20美元会让这些人变成不负责任的赋闲者。国会中一些来自南方的议员反对向黑人提供与白人同等的补贴。在1940年代中期,20美元是一大笔钱——用15美分或者更少的钱就可买汽油、香烟、啤酒、奶昔,或是看一场电影。但是,只有略超过一半的退伍军人申请了这一补助——反映了当时人们对战争结束的反应,以及当时视接受公共资金为耻辱的观念。此外,接受补助的大多数人只领取了短短的几星期,因此这一补贴的实际支出不到预估开支的20%。

教育福利的方法是,由退伍军人管理局(Veterans Administration)确认退伍军人的资格,依据服役时间的长短,支付最长48个月的学杂费、书本费以及每月的生活津贴。至于退伍军人的住房贷款,管理局向贷款机制担保可观部分的贷款,设定4%的低按揭利率。这些项目的正式内容,随后也在朝鲜战争和越南战争退伍军人的《退伍军人权利法》版本中得到沿用(尽管条件不如以前宽松),而且时至今日,这些内容仍是美国志愿兵役制招兵时的一个有吸引力的条件,现在的法律名称是《蒙哥马利退伍军人权利法》(Montgomery GI Bill)。

掀起教育高潮
但是,让一切发生改变的是第一个《退伍军人权利法》。这项法律最突出的持久功绩是,它形成了一个如今已为人们习以为常的观念:每个人,无论年龄、性别、种族、宗教或家庭状况,都可以而且应该享有受教育的机会。二战之前,高中毕业是希罕的成就。参加二战的数百万军人甚至没从小学毕业,许多美国年轻人都没有读到十年级。1940年代,只有23%的军人拥有高中学历,拥有大学学历的军人大约只有3%。美国《退伍军人权利法》让农夫和工人的子女有可能获得他们不曾梦想的更好教育,并让教育将带来更好工作和更好生活的信念在社会上普遍生根。

在1940年,美国共有大约16万人取得大学学位。由于《退伍军人权利法》的作用,1950年的大学毕业生接近50万人。而且具有重要意义的是,进入大学的并不全是青少年。在上大学的退伍军人当中,大约半数已经结婚,25%已经为人父母。最终共有220万二战退伍军人进入大学读书,此外还有350万退伍军人就读职业学校,150万退伍军人参加在职培训,还有70万退伍军人接受了农业培训。退伍军人选择自己能够取得入学许可的任何学校或培训项目。阵亡军人的被抚养人也可享用这些福利。《退伍军人权利法》的教育福利还可以在国外享用。退伍军人管理局在1950年报告说,有5800名退伍军人根据美国《退伍军人权利法》在45个国家学习。为使经历战争洗礼的退伍军人重返平民生活,大部分学校都认可许多军人在服役时接受的教育培训课程。高等教育各领域的联盟组织美国教育委员会(American Council on Education),为评估军事资历制定指南,以便让军人得到应有学分,更快完成大学学业,加入社会劳动大军。

《退伍军人权利法》不仅帮助各种背景的人获得高等教育,而且也使公众对高等教育的看法从1950年代起发生改变。战前,美国的高等教育多数是私立的,小型文科学院为主,坐落在乡间,住校制,精英式,而且校与校通常有种族和宗教上的区别。然而今天,美国高等教育的特征可以用与完全相反的词汇来形容。如今的美国大学绝大多数是公立的(占入学率80%),高度集中于职业、技术以及科学教育,规模庞大,面向都市,适于走读,而且十分大众化。现今美国高等教育为美国人以及越来越多的外国人所带来的是社会、教育和经济地位的提高,而不是作为一种上流社会的标志。电脑、工业、医药和太空领域随后出现的科技奇迹,都可归功于源源不绝的有知识的男女人才。

退伍军人入学潮
在《退伍军人权利法》的起草者中,很少有人料到那一代年轻人在认识到其中教育条款的重要意义之后所迸发的巨大热情。大专院校几乎都对如此众多的退伍军人报名入学毫无准备,而且更没有为学生的妻子和孩子设想,因为携妻儿读书的现象前所未有。许多主要州立大学的入学人数在一两年内翻了两三倍。大学的行政主管面对大排长龙的学生、过度拥挤的教室,以及不堪重负的教职员工,深感必须创造奇迹不可。校园涌现了很多临时宿舍,过去为军队使用的预制房现在变成了教室,甚至出现了活动房的营地。许多校园充斥着施工的嘈杂和噪音。而这一切对周边社区的地方商业和房地产开发产生了巨大影响。随着高等院校的资源和声望的增长,在随后几十年中,这种影响力在很多地方日益扩大。

当《退伍军人权利法》对二战退伍军人的适用期在1956年到期时,也就是二战胜利之后的第11年,美国增添了45万名训练有素的工程师、24万名会计师、23.8万名教师、9.1万名科学家、6.7万名医生、2.2万名牙医,以及其他领域的100多万名受过大学教育的人。

这些大学毕业生为整个国家带来更高的期望,他们的熟练技能也帮助形成了迅速扩大、具备读写和技术能力的中产阶级。美国不再是昔日那个以农业和小镇生活为主的社会。读大学和随后进入城市就业成为越来越多的人的期望。在1970年代初期,五分之一的美国人受过大学教育,而在二战之前,这个数字只有十六分之一。2004年,美国有1600多万人在高校就读,其中包括社区学院。目前每年在美国高校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达110万,还有同样数量的人取得研究生学位和专业学位。

社会变革的催化剂
美国《退伍军人权利法》具有的极其重要的作用是,它成为一种导致巨大社会变革的力量,使有关性别、宗教和种族的固有观念发生动摇。该法不仅让普通民众通过高等教育接触到自由社会的概念,而且在校园中带来了各种族群的大融合。

尽管许多女性在二战期间进入工厂或是从事过其他类型的工作,但在战后出现的高结婚率、急剧上升的出生率、以及购买自有住房的新机遇,都使女性在接下来的20年间扮演了以家庭为中心的角色。在35万名二战女性退伍军人当中,有6.4万人利用了《退伍军人权利法》提供的高等教育机会。但在当时,这种优待主要为男性享有,许多女子学院甚至被改成男女混校,以应付陡然增加的入学人数。然而,由于有了这种机会,更大量的退伍军人的子女(也就是在1950年代和1960年代“婴儿潮”中出生的一代)进入高校就读。如今在美国高等院校中女生多于男生。

在战后高涨的民主气氛中,许多美国人重新审视他们在战前持有的种种偏见。犹太裔退伍军人可以进入许多优等学校就读,而战前这类学校要么拒绝犹太裔申请者,要么设立严格的名额限制。犹太裔和天主教徒一样,得益于城市地区公立院校数量的增加。《退伍军人权利法》使这些欧洲移民的子女能够进入学术界、商界和各种专业领域,因此基本上打破了美国高等教育中的宗教偏见。

传统的黑人高等学府的入学人数也急剧增加,联邦政府也为这些院校提供校园扩建资金。在北方城市地区,黑人退伍军人可以进入战前只有白人才能就读的院校。但是,1940年代的美国仍是一个实行种族隔离的社会,这种局面在许多地区一直持续到1950年代。在杜鲁门(Truman)总统1948年颁布废除种族隔离的命令以前,美国军队中存在着种族隔离,17个州和首都华盛顿的学校也是如此。许多黑人退伍军人遭到过于拥挤的黑人院校的拒绝,但却无法进入南方的白人院校。尽管要经过多年和又一代人才实现了《退伍军人权利法》无法实现的目标,但黑人中产阶级的形成和发展的确是战后那一代人经历中的亮点。

不是每个人都想进大学读书。战争期间,军队作出的一个卓越成就,是为背景各异的数百万军人提供了从阅读到工程的各种课程。这鼓励了许多退伍军人利用美国教育委员会的“普通教育发展考试服务”(General Educational Development Testing Service)获得高中证书,亦即现在所谓的“普教发”(GED)证书。另一部分人则通过电子、医疗服务或商职培训学校继续自己的学业。雇主被鼓励利用《退伍军人权利法》提供的优惠继续为员工提供培训,推动更多人进入职场主流。许多人继续上学,美国人也因此形成了终身不断学习的伟大传统。

人人拥有住房的国家
人人拥有住房是美国《退伍军人权利法》的第二个具有深远意义的成就,形成了美国前所未有的一大批有产人、独立产权人、房主和业主。在社区中拥有房产的人们,更愿意为为社区尽责服务。《退伍军人权利法》给美国在地理、风貌和经济格局上带来的重大影响,与教育福利所产生的影响并驾齐驱。

在经历了长达16年的经济萧条和战争之后,住房危机之剧以及消费者压抑已久的对所有生活必需品的强大需求令人难以想象——这不仅因为普遍缺乏新住房,而且也因为现有住房年久失修。虽然在二战刚一结束就开始恢复造房,但从钉子到瓦片,各种材料都很稀缺。住房建造商必须和重振经济不可或缺的商店及办公楼建造商进行竞争。随着美国日益都市化,绝大部分工作都集中于大城市,那里的住房问题变得十分尖锐。但是,征战多年之后回家的二战退伍军人决心通过结婚、养儿育女、以及最终拥有自己的住房来弥补失去的岁月。拥有自己的住房,成为经济和心理安全的一个有力象征。

流水线制造工艺被运用于建造民房。截至1947年底,退伍军人管理局为100多万个买房、经商及农户贷款提供了担保。个人拥有的新建房从1944年的11.4万激增到1950年的170万。截至1950年,退伍军人管理局为200多万户提供了住房贷款担保。

在这种被称为“退伍军人管理局贷款”(VA Loan)的借贷方式中,政府为退伍军人担保半数按揭贷款,从而鼓励开发商建房,银行提供贷款,退伍军人通常无需预付定金便可买房。这一做法导致消费者需求跃升,令美国制造商、企业家和负责修建道路、学校、教堂和购物中心的地方政府精神振奋。制造商创造或再造了他们所能想象出的具有战后时尚风格的各种家居用品,让新建购物中心琳琅满目,家居应有尽有。由于《退伍军人权利法》及其之后类似法律的实施,有1600万退伍军人利用“退伍军人管理局贷款”购买了住房。现在,近70%的美国人拥有自己的住房。

分散管理的市场方法
美国《退伍军人权利法》的第三个建树是它的管理和资助方式。根据该法条款,这个项目的管理工作集中在退伍军人管理局(也就是现在的退伍军人事务部),而不是划分给各个政府机构或私人机构。这是一个集中化的联邦项目,但它以分散管理的市场方法作基础。国会决定完全经由退伍军人自身的机制来发放《退伍军人权利法》提供的教育福利资金,而不是经由教育机构,后者原本希望在战后完全控制这些资源的分配权。这个做法奠定了美国战后向大学生提供联邦贷款和赠款的基本方法。时至今日,在美国,以提供受教育机会为宗旨的资助项目,例如学生贷款,依然直接面向学生而不是由学校经手。同样,战后的住房危机也是通过担保个人贷款予以解决,而不是通过政府兴建或管理的住房项目;这类住房项目有很多未能有效解决住房危机。

回头看,《退伍军人权利法》可能会被有些人视为一个庞大的公共“福利”项目,但这种看法是错误的。《退伍军人权利法》最初是一个在特殊时期实施的特殊法律,只适用于那一代的退伍军人,不与需求挂钩。但此后,该法的主旨被继续适用于二战之后的所有退伍军人,并继续是维持美国志愿兵役制的一个鼓励因素,这项法律也因此具有了深远意义。对非退伍军人乃至全民而言,该法确立了一个通过教育和房产所有权实现个人成就的模式。此外,该法还促成了一种氛围,使追求知识成为各种背景的美国人的共同向往,进而让美国社会变得更加包容,对与消费领域和其他生活方式有关的各种选择也有更多需求。

无论初衷是否如此,但美国《退伍军人权利法》说明,一个国家对提高多元社会中所有人的社会和经济地位作出明确承诺,是对个人和国家双双极为有利的。《退伍军人权利法》使美国度过动荡的岁月,重建了国家的人力、经济和社会资本,并且帮助美国迅速登上世界舞台的领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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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尔顿·格林伯格(Milton Greenberg)是位于华盛顿的美利坚大学(American University)政府学荣誉教授,并曾在担任过该校教务长和临时校长。他的学术生涯包括在田纳西州大学(University of Tennessee)和西密歇根大学(Western Michigan University)任教,在伊利诺伊州立大学(Illinois State University)担任文理学院院长,在罗斯福大学(Roosevelt University)担任主管教学事务的副校长。他曾与杰克·普莱诺(Jack C. Plano)合著重要参考书《美国政治辞典》(The American Political Dictionary)。该书于1962年首次出版,现已第11次再版。1997年,米尔顿·格林伯格撰写了《退伍军人权利法:改变美国的法律》( The GI Bill: The Law That Changed America)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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