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編制單位 |
---|
戰區 · 戰線 · 集團軍群 · 總軍 · 方面軍 |
大軍區 · 軍區 · 集團軍 · 方面隊 · 軍 |
師 · 旅 · 准旅 · 團 · 營 · 連 · 排 · 班 · 伍 · 夥伴 |
起源[編輯]
相關詞彚還有「火拚」,原解作內鬨,即一「火」的人互鬥。
粵語[編輯]
火記乃差人(警察)用以互相稱呼,是火伴的意思,亦即一同出生入死的火伴。夥和伙字均為誤寫,正寫實為火字。另外,廣東人同時習慣以記字代替商號或名字全稱。例如已故香港歌手羅文,人稱羅記;香港演員米雪,人稱米記;麥當勞餐廳,人稱麥記,就是例子了。
相關參見[編輯]
伍是軍隊的編制單位,在班以下,一般約三到五人為一伍,多以資深或能力優異的士兵(上等兵)拔擢為伍長(準下士)。通常伍是在實戰中,從班中分拆出來,以便執行不同的任務,不一定有輕機槍,但至少裝備步槍或衝鋒槍。
參見[編輯]
- 準下士(伍長)
班是現代陸軍編制中的最基本作戰單位,用於完成特定的戰鬥或勤務任務,編制上多以士官長、上士擔任副排長,中士擔任班長,下士擔任副班長,下轄三到四個伍(準下士擔任伍長),可以用軍階較低的人員擔任高階職務,稱為「佔缺」。
相關條目[編輯]
- 步兵班
- 伍
- 排是陸軍的編制,由若干個班組成。譬如在三三制當中,一個排由排部、三個班加上直屬單位共同組成,排的組成為排部:排長(通常是軍官,中尉或是少尉)一名、副排長(通常是資深士官,多為上士,俗稱排副,有時由中士佔缺擔任。若無人接任則亦可由士官長暫代)一名、三個步兵班(理論上各班均有班長、副班長各一名),加一個火力組(組長一名),為戰術的基本單位。(重定向自連)關於中文姓氏,詳見「連姓」。
在現代軍隊編制中,連作為一個戰術單位,一般用於完成特定戰鬥中的軍事或勤務任務。連的指揮官由軍官擔任,稱為連長,軍銜一般是上尉或者少校,副連長及輔導長軍銜一般是上尉或中尉。連是現代陸軍的一種編制,由若干個排組成。譬如在三三制的編制下,一個連由三個排加上其他直屬單位共同組成。在空軍的體系中,小隊(中華民國空軍稱為「分隊」)(flight)與連相當。營是現代陸軍的編制,由若干個連組成。日語及韓語等語言中把此級單位稱為大隊,約800-900人,中華民國國軍中也有部份單位將「營」稱為大隊,差異僅在編裝較為簡略,另外,主官(中隊長)編階中校的中隊,也被視為營級單位。在空軍的體系中,中隊(Squadron)與營相當,中隊長軍銜通常是中校。參見[編輯]
- 綠營-清朝軍制,下分省、鎮、營、汎。
團的戰略標誌
團是現代軍隊的一個單位,在中國人民解放軍編制中通常包括兩千至三千名左右的士兵,歐美國家的編制一般在兩千人左右。它的最高指揮官是團長。
西方軍隊中的團的興起[編輯]
在英軍方面,團(亦稱「軍團」)以上的軍隊結構是依各種軍事任務而改變。正因為團通常是最大的永久軍隊單位,很多團都有通常可以追溯數世紀的長久歷史。例如英軍中現存最古老的團是在1537年創立的榮譽炮兵連(Honourable Artillery Company);而在1650年建立的冷溪近衛團(Coldstream Guards)則是最古老的步兵團。團的種類[編輯]
在現代軍隊編制中,各國對團的設定和使用並不一樣:- 在英國,團作為一種榮譽單位永久保留,但是在實際的作戰中並沒有作用。
- 在蘇聯,團作為一個戰役戰術單位,一般用於完成特定戰鬥中的軍事或勤務任務。在編制上通常由多個技術兵種混合編成;
- 在美國,團的編制和任務並不固定,並且經常調整,20世紀60年代的五群制計劃中曾將團一級編制撤銷,但是在80年代後逐步恢復,主要作為軍事行政管理的一級組織;
- 在中國,團一級編制曾經作為基本的戰役戰術單位使用,是戰役中的最小指揮單位,但是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團主要作為軍事行政管理和後勤管理的一級組織,在軍事作戰中的作用逐步減少;
團在軍事編制中的變遷主要是由於軍事指揮工具和軍事戰略變革所引起的。在早期的戰爭中,由於軍事指揮工具的限制,使得高級指揮機關不得不增加指揮的層級以保障軍令能貫徹到基層的部隊中;但是在現代戰爭條件下,一方面新的軍事指揮工具可以保證指揮機關能快速有效的將命令傳達給基層作戰單位,另一方面戰爭也要求軍隊保持靈活和簡潔的組織結構以對應戰局的變化和減輕後勤負擔。因此,團在許多國家軍隊的軍事編制中也發生著變化。在空軍的體系中,大隊(Group)與團相當。指揮官(大隊長)軍銜通常是上校。在編制上由多個技術兵種混合編成的旅稱為混成旅或聯兵旅(聯合兵種旅)。在現代戰爭條件下,旅由於編制較小,使用靈活,逐漸被許多國家列為標準或者常備編制。中華民國國軍[編輯]
1969年,陸軍總司令部接受蔣緯國建議,廢團改旅,陸軍指揮體系以旅為基本戰術部隊,師為基本戰術兵團,軍為基本戰略軍團。1998年精實案,裁撤所有的師級作戰編制,只保留8個師指揮機構(第16、19、26、33、34、46、49、51師),戰時遂行作戰指揮。作戰部隊則將步兵、坦克、炮兵、陸航等兩個或兩個以上兵種結合在一起,新編成40個「聯合兵種作戰旅」(以下簡稱「聯兵旅」),成為基本戰術兵團。旅長的編階也由上校提升為少將。聯兵旅又區分為守備旅(步兵旅)和打擊旅(摩托化步兵旅、裝甲步兵旅、裝甲旅、空中騎兵旅、空降特戰旅)兩類。之所以將基本戰役兵團由師改為聯兵旅,主要是因為台灣本島面積有限、地形狹長、山地眾多、河川交錯、城鎮密集,不利於組織龐大、指揮層級較多的大部隊以縱深防禦陣形展開,更不適合機動作戰,因此認為旅級單位更加適合台島等地理特點。另外台灣陸上交通線與橋樑多集中於西部平原地區,戰時容易遭到破壞摧毀,各部隊在短期內將很難跨越作戰區增援遭受攻擊的友軍部隊。組建聯兵旅能更加適應「預警短、縱深淺、決戰快」的防禦作戰形勢。「1個聯兵旅戰鬥力可超過1個傳統步兵師」、「可隨時派赴所需地區遂行支援和反擊作戰」。基於以上理論,將基本戰術兵團由「師」拆分重組為機動靈活、功能完整、具備獨立作戰能力的「聯合兵種旅」。以軍團為基本戰略軍團,希望各軍團能各自獨立支撐一個方向的作戰任務。2004年精進案,針對守備旅進行調整如下:- 負責新兵訓練的8個步兵旅移編後備司令部、旅長軍銜降編上校。
- 8個步兵旅裁撤。
- 2個步兵旅改編為地區守備隊,隊長軍銜降編上校。
- 2個步兵旅併編為地區指揮部、5個步兵旅改編為地區指揮部,指揮官軍銜維持少將。
中華民國國軍[編輯]
1949年國民政府撤退來台後,開始對陸軍進行整編,1950年7月完成第一次整編時,由56個師縮編為39個師(分屬12個軍)。1989年,6個軍司令部全部裁撤後,各師直屬軍團。1998年精實案實施,24個師調整後僅餘8個「師指揮機構」,戰時遂行作戰指揮。2007年7月,因應精進案第二階段,8個「師指揮機構」全部裁撤。至此,陸軍無師級編制。大日本帝國[編輯]
大日本帝國陸軍的編制,分為甲種師團(常指二戰前日軍的17個常備師團)和乙種師團。前者採用四四制編制,約15,000至20,000人,人數多、裝備好、訓練有素、戰鬥力強;後者採用三三制編制,約10,000人,裝備一般、戰鬥力較甲種師團為弱。日軍的師團編成一般是:兩個步兵旅團、騎兵一個大隊,砲兵、工兵和輜重兵各一個聯隊。其中深陷中國戰場的有35個師團加38個獨立混成旅團;派往太平洋戰略方向的有11個師團和1個混成旅團(佔地面部隊總數的20%)。軍六個師團改編為海洋師團編制。東非共同體的聯合軍
中華民國國軍[編輯]
1949年國民政府撤退來台後,開始對陸軍進行整編,1950年7月完成第一次整編時,由18個軍縮編為12個軍。1952年至1954年間,實施第2次整編,由12個軍縮編為8個軍。1955年7月,第4軍司令部改組為預備部隊訓練司令部,所屬第22師、第23師和第24師擴編為預備第1至9師。1955年11月,實施新的指揮權責劃分,軍為戰術單位,建制部隊僅有軍部連及直屬部隊,其餘所指揮的部隊,則為任務需要而配備。1956年5月,第18軍司令部裁撤,直屬部隊分別編入海軍陸戰隊和砲兵部隊。至此,由8個軍裁減為6個軍一直到1989年。1989年5月,根據「陸精」六號案,第21軍、第43軍、第58軍三個軍部裁撤。1989年7月,根據「陸精」七號案,第20軍、第32軍、第69軍三個軍部裁撤。至此,陸軍無軍級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