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0日 星期五

陸軍編制單位

火伴(約定俗成為伙伴夥伴)指一同生活或共事者,源起於軍人同火的意思。此稱呼仍然流行於香港紀律部隊,俗稱火記,亦是火伴之源。此外,此詞亦被引用解作商業之間的合作機構的。

起源[編輯]

中國古代軍隊每十名士兵共用一煮食,同火者互稱火伴;因偏旁類化作伙伴[1],沿用至今。而中國大陸將夥簡化歸併為伙,使很多人以為夥伴才是正寫。
相關詞彚還有「火拚」,原解作內鬨,即一「火」的人互鬥。

粵語[編輯]

火記差人警察)用以互相稱呼,是火伴的意思,亦即一同出生入死的火伴。夥和伙字均為誤寫,正寫實為火字。另外,廣東人同時習慣以記字代替商號或名字全稱。例如已故香港歌手羅文,人稱羅記;香港演員米雪,人稱米記;麥當勞餐廳,人稱麥記,就是例子了。

相關參見[編輯]


以色列國防軍的一個伍
軍隊的編制單位,在以下,一般約三到五人為一伍,多以資深或能力優異的士兵上等兵)拔擢為伍長準下士)。通常伍是在實戰中,從中分拆出來,以便執行不同的任務,不一定有輕機槍,但至少裝備步槍衝鋒槍

參見[編輯]

是現代陸軍的編制,由若干個士兵組成,一般是8到15人。16th Air Defence Regiment soldiers posing with RBS-70 July 2011.jpg
班是現代陸軍編制中的最基本作戰單位,用於完成特定的戰鬥勤務任務,編制上多以士官長上士擔任副長,中士擔任班長下士擔任副班長,下轄三到四個準下士擔任伍長),可以用軍階較低的人員擔任高階職務,稱為「佔缺」。
有些軍事單位或是軍事學校、訓練所,以及日本漢字韓國漢字中,也把稱為「分隊」。

相關條目[編輯]

  • 步兵班
  • 陸軍的編制,由若干個組成。譬如在三三制當中,一個排由排部、三個班加上直屬單位共同組成,排的組成為排部:排長(通常是軍官中尉或是少尉)一名、副排長(通常是資深士官,多為上士,俗稱排副,有時由中士佔缺擔任。若無人接任則亦可由士官長暫代)一名、三個步兵班(理論上各班均有班長、副班長各一名),加一個火力組(組長一名),為戰術的基本單位。
    有些軍事單位或是軍事學校、訓練所也把稱為「區隊」;日語韓語稱為「小隊」。



    德軍的一個排

    全書

    步兵排的戰略符號
    (重定向自
    步兵連的戰略標誌

    中國人民解放軍一個戰車連

    在現代軍隊編制中,連作為一個
    戰術單位,一般用於完成特定戰鬥中的軍事或勤務任務。連的指揮官軍官擔任,稱為連長軍銜一般是上尉或者少校,副連長及輔導長軍銜一般是上尉中尉
    是現代陸軍的一種編制,由若干個組成。譬如在三三制的編制下,一個連由三個排加上其他直屬單位共同組成。
    有些軍事單位也把連稱為中隊。例如中華民國國軍有少數連級「中隊」的編制,差異則是編裝略簡。
    空軍的體系中,小隊(中華民國空軍稱為「分隊」)(flight)與連相當。

    營的戰略標誌,左邊為編號

    一個營的兵力

    歩兵營的戰略標誌
    是現代陸軍的編制,由若干個組成。日語韓語等語言中把此級單位稱為大隊,約800-900人,中華民國國軍中也有部份單位將「營」稱為大隊,差異僅在編裝較為簡略,另外,主官(中隊長)編階中校中隊,也被視為營級單位。
    譬如在三三制的編制下,一個營是由三個連加上直屬單位共同組成。在現代軍隊編制中,營作為一個戰役戰術單位,一般用於完成特定戰鬥中的軍事或勤務任務。在編制上通常由多個技術兵種混合編成。
    營的指揮官軍官擔任,稱為營長軍銜一般是中校或者少校中華民國國軍的營級主官編階都是中校
    空軍的體系中,中隊(Squadron)與營相當,中隊長軍銜通常是中校。

    參見[編輯]

    • 綠營-清朝軍制,下分省、鎮、營、汎。
    中華民國抗戰時期中央軍團
    是現代軍隊的一個單位,在中國人民解放軍編制中通常包括兩千至三千名左右的士兵,歐美國家的編制一般在兩千人左右。它的最高指揮官是團長

    西方軍隊中的團的興起[編輯]

    當士兵由跟隨騎士的一批人演變成更有系統的軍隊時,團這個詞便在公元16世紀末起開始出現。
    團的士兵數目主要依從它所隸屬的軍隊的兵力和傷亡而定。例如在美國南北戰爭時,一般的團擁有超過一千名的士兵。但在內戰結束時,邦聯軍有時只有僅僅相等於的一百名士兵以下的兵力。
    英軍方面,團(亦稱「軍團」)以上的軍隊結構是依各種軍事任務而改變。正因為團通常是最大的永久軍隊單位,很多團都有通常可以追溯數世紀的長久歷史。例如英軍中現存最古老的團是在1537年創立的榮譽炮兵連(Honourable Artillery Company);而在1650年建立的冷溪近衛團(Coldstream Guards)則是最古老的步兵團。
    美軍曾一度有團的組織,但現時除騎兵以外團則以代替。雖然每個縱隊都因為它們的歷史背景而隸屬於某一團,但只有騎兵團是在戰爭時隸屬於。這些團通常是因為歷史原因而繼續存在的。它們被稱為「榮譽團」。

    團的種類[編輯]

    現代軍隊的一級編制,由若干個組成。
    在現代軍隊編制中,各國對團的設定和使用並不一樣:
    • 英國,團作為一種榮譽單位永久保留,但是在實際的作戰中並沒有作用。
    • 蘇聯,團作為一個戰役戰術單位,一般用於完成特定戰鬥中的軍事或勤務任務。在編制上通常由多個技術兵種混合編成;
    • 美國,團的編制和任務並不固定,並且經常調整,20世紀60年代五群制計劃中曾將團一級編制撤銷,但是在80年代後逐步恢復,主要作為軍事行政管理的一級組織;
    • 中國,團一級編制曾經作為基本的戰役戰術單位使用,是戰役中的最小指揮單位,但是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團主要作為軍事行政管理和後勤管理的一級組織,在軍事作戰中的作用逐步減少;
    團在軍事編制中的變遷主要是由於軍事指揮工具和軍事戰略變革所引起的。在早期的戰爭中,由於軍事指揮工具的限制,使得高級指揮機關不得不增加指揮的層級以保障軍令能貫徹到基層的部隊中;但是在現代戰爭條件下,一方面新的軍事指揮工具可以保證指揮機關能快速有效的將命令傳達給基層作戰單位,另一方面戰爭也要求軍隊保持靈活和簡潔的組織結構以對應戰局的變化和減輕後勤負擔。因此,團在許多國家軍隊的軍事編制中也發生著變化。
    團的指揮官軍官擔任,稱為團長軍銜一般是上校或者中校
    日本軍制中,聯隊與團相當。滿員編額約3千人至4千人不等。在中國,團長縣長位階平級。
    中華民國國軍於1969年撤團改旅,至此,中華民國陸軍無團級編制。
    空軍的體系中,大隊(Group)與團相當。指揮官(大隊長)軍銜通常是上校。

    步兵旅的軍隊符號

    美國威斯康辛州一個陸軍國民警衛旅的3200人
    是現代陸軍的編制,由若干個或者組成。
    在現代陸軍編制中,旅通常作為一個戰役戰術單位,一般用於完成特定戰役中的軍事或勤務任務。
    在編制上由多個技術兵種混合編成的旅稱為混成旅聯兵旅(聯合兵種旅)。
    在現代戰爭條件下,旅由於編制較小,使用靈活,逐漸被許多國家列為標準或者常備編制。
    旅的指揮官稱為旅長軍銜一般是准將擔任,有些國家則由大校上校擔任。
    空軍的體系中,聯隊(Wing)與旅相當。指揮官軍銜通常是准將。

    中華民國國軍[編輯]

    1969年,陸軍總司令部接受蔣緯國建議,廢團改旅,陸軍指揮體系以旅為基本戰術部隊,師為基本戰術兵團,軍為基本戰略軍團。
    1998年精實案,裁撤所有的師級作戰編制,只保留8個師指揮機構(第16、19、26、33、34、46、49、51師),戰時遂行作戰指揮。作戰部隊則將步兵、坦克、炮兵、陸航等兩個或兩個以上兵種結合在一起,新編成40個「聯合兵種作戰旅」(以下簡稱「聯兵旅」),成為基本戰術兵團。旅長的編階也由上校提升為少將
    聯兵旅又區分為守備旅(步兵旅)和打擊旅(摩托化步兵旅、裝甲步兵旅、裝甲旅、空中騎兵旅、空降特戰旅)兩類。
    之所以將基本戰役兵團由師改為聯兵旅,主要是因為台灣本島面積有限、地形狹長、山地眾多、河川交錯、城鎮密集,不利於組織龐大、指揮層級較多的大部隊以縱深防禦陣形展開,更不適合機動作戰,因此認為旅級單位更加適合台島等地理特點。另外台灣陸上交通線與橋樑多集中於西部平原地區,戰時容易遭到破壞摧毀,各部隊在短期內將很難跨越作戰區增援遭受攻擊的友軍部隊。組建聯兵旅能更加適應「預警短、縱深淺、決戰快」的防禦作戰形勢。「1個聯兵旅戰鬥力可超過1個傳統步兵師」、「可隨時派赴所需地區遂行支援和反擊作戰」。基於以上理論,將基本戰術兵團由「師」拆分重組為機動靈活、功能完整、具備獨立作戰能力的「聯合兵種旅」。以軍團為基本戰略軍團,希望各軍團能各自獨立支撐一個方向的作戰任務。
    2004年精進案,針對守備旅進行調整如下:
    • 負責新兵訓練的8個步兵旅移編後備司令部、旅長軍銜降編上校
    • 8個步兵旅裁撤。
    • 2個步兵旅改編為地區守備隊,隊長軍銜降編上校
    • 2個步兵旅併編為地區指揮部、5個步兵旅改編為地區指揮部,指揮官軍銜維持少將
    2013年精粹案,負責新兵訓練的6個後備旅(由原來8個已縮編為6個)回編陸軍,旅長軍銜維持上校
    中華民國國軍「旅」的英文譯寫為「Regiment」、縮寫為「R」。 中華民國空軍聯隊長軍銜是少將


    納粹德軍一個師

    師的戰略標誌
    是現代陸軍的編製,屬於常備戰役戰術單位,由若干個或者組成,通常由多個技術兵種混合編成。有些國家的空軍也採用師的編製。
    師的指揮官將官擔任,稱為師長軍銜一般是少將或者准將

    中華民國國軍[編輯]

    1949年國民政府撤退來台後,開始對陸軍進行整編,1950年7月完成第一次整編時,由56個師縮編為39個師(分屬12個軍)。
    1989年,6個軍司令部全部裁撤後,各師直屬軍團。
    1998年精實案實施,24個師調整後僅餘8個「師指揮機構」,戰時遂行作戰指揮。
    2007年7月,因應精進案第二階段,8個「師指揮機構」全部裁撤。至此,陸軍無師級編制。

    大日本帝國[編輯]

    大日本帝國陸軍的編制,分為甲種師團(常指二戰日軍的17個常備師團)和乙種師團。前者採用四四制編制,約15,000至20,000人,人數多、裝備好、訓練有素、戰鬥力強;後者採用三三制編制,約10,000人,裝備一般、戰鬥力較甲種師團為弱。
    日軍的師團編成一般是:兩個步兵旅團、騎兵一個大隊,砲兵、工兵和輜重兵各一個聯隊。
    西元1941年太平洋戰爭爆發時,日軍共有51個師團,39個混成旅團
    其中深陷中國戰場的有35個師團加38個獨立混成旅團;派往太平洋戰略方向的有11個師團和1個混成旅團(佔地面部隊總數的20%)。
    1943年,為應對太平洋戰爭島嶼防禦戰,日
    軍六個師團改編為海洋師團編制。

    東非共同體的聯合軍


    軍的戰略標誌
    (Corps)是現代陸軍編制,屬於戰略單位。由若干個或者獨立組成,因此包含許多不同兵種
    軍的指揮官稱為軍長軍銜一般是中將或者少將。在中國,軍長省長位階平級。
    英國陸軍中專司特定任務(如醫療工兵通信等)的非戰鬥單位亦稱作Corps,中文通常譯作兵團,例如皇家後勤兵團

    中華民國國軍[編輯]

    1949年國民政府撤退來台後,開始對陸軍進行整編,1950年7月完成第一次整編時,由18個軍縮編為12個軍。1952年至1954年間,實施第2次整編,由12個軍縮編為8個軍。
    1955年7月,第4軍司令部改組為預備部隊訓練司令部,所屬第22師、第23師和第24師擴編為預備第1至9師。
    1955年11月,實施新的指揮權責劃分,軍為戰術單位,建制部隊僅有軍部連及直屬部隊,其餘所指揮的部隊,則為任務需要而配備。
    1956年5月,第18軍司令部裁撤,直屬部隊分別編入海軍陸戰隊和砲兵部隊。至此,由8個軍裁減為6個軍一直到1989年。
    1989年5月,根據「陸精」六號案,第21軍、第43軍、第58軍三個軍部裁撤。1989年7月,根據「陸精」七號案,第20軍、第32軍、第69軍三個軍部裁撤。至此,陸軍無軍級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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