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0日 星期三

毛泽东与彭德怀结怨:由骗杀袁、王起


毛泽东与彭德怀结怨,据说是在1929年袁文才被杀之时,当时毛把袁文才、王佐被杀的主要责任记在彭德怀身上。

据《椰城》杂志一篇题为《彭德怀错杀袁文才、王佐》的文章说,1927年10月,毛泽东一伙来到井冈山。当时,井冈山有两名绿林武装的领袖人物,一是茅坪的袁文才,另一就是茨坪的王佐,茅坪和茨坪遥相呼应,控制了整个井冈山。在袁文才、王佐的许可下毛及中共军队在井冈山驻扎下来。
据记载,在1930年2月24日,彭德怀参与了杀袁、王二人的行动,以致失去井冈山,成为毛对彭德怀产生嫌隙和误会的开始。
袁、王被骗杀
1929年4月,彭德怀当时留守井冈山。
据悉,湘赣边界各县,素有土、客籍的矛盾。客籍,也就是客家人,袁文才、王佐的祖辈都是为了躲避北方的战乱,背井离乡从北方迁移到此的。因为当地的“土著人”占据着适合农耕的平坦地区,所以客家人只能居住在土著人不愿意居住的山区。
1929年,这种土、客籍矛盾尖锐地反映到中共内部。湘赣边界特委的主要领导大部份是土籍人,袁、王是客籍人,掌握着一个团的兵力,一时间形成土籍人掌权,客籍人有枪,互不相让,愈演愈烈。加之王佐秉性豪爽,不拘一格。
1930年2月,边界特委以袁文才招降茶陵靖卫团团长罗克绍为口实,指责袁文才、王佐与敌勾结。这时,中央巡视员彭清泉悄然来到了边界,他带着中共“六大”对土匪处置的教条,认为袁文才、王佐过去曾经做过土匪,准备以非常手段解决袁、王问题。
但是袁、王掌控的中共红四军三十二团,拥有1,000余兵员,700余支枪,还有一座兵工厂,他们又无力对付,于是,就决定采用行骗的办法,将袁、王二人诱至永新县城,然后藉助正在安福、永新边界的彭德怀的军队下手。
就这样,袁文才、王佐死在了所谓自己“同志”的手里。远在赣南的毛听说袁、王被杀,十分震怒,因井冈山是他建立的第一个农村根据地,而袁文才、王佐对这块地方的营建贡献大。“打狗看主人”,因此,毛把袁、王被杀的主要责任记在彭德怀身上。
袁文才、王佐被杀后不久,王佐的哥哥王云隆,袁文才的妻叔、袁部骨干谢角铭收集残部并“电省反赤”,从此,井冈山彻底丧失,后来,中共红军多次力图恢复,但没有任何收获,遭到极其严重的失败,直至1949年。

2012年6月19日 星期二

台北市退伍軍人協會組織設置

台北市退伍軍人協會組織設置

本會最高權力機關為會員(代表)大會,由大會選出理、監事分別組成理、監事會,監事會專責監督會務及經費之運作,不對外代表本會及行文。理事會選出常務理事七人,並由全体理事就常務理事中選舉一人為理事長,對外代表本會。對內處理會務,並得就常務或理事中提名二人,經理事會同意,任為副理事長,襄助理事長處理會務。理、監事會得設指導委員、顧問,作為指導、諮詢會務機構。其下設總幹事一人、副總幹事二人及秘書、組織、服務、文宣、動員、資訊、財務組,各設組長一人、組員若干人,必要時得報經理事會通過增設副組長。

★  現制工作人員  ★

總 幹 事:賴調燦

                  副總幹事兼行動組長:王 誠兼任

秘書組長:呂金水

組織組長:宋世德

服務組長:(待補)

                  文宣組長:理事韓秀利兼代

資訊組長:李少文

社團法人台北市退伍軍人協會章程

社團法人台北市退伍軍人協會章程

    本章程經本會第三屆第一次代表大會修訂通過。復經本會第五屆第一次代表大會第二次修訂通過。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本會名稱為「台北市退伍軍人協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二條:本會為依據人民團體法設立之社會公益團體,非以營利為目的。

第三條:本會秉持軍人忠誠愛國之傳統精神,以促進退伍軍人團結與情誼,爭取退伍軍人合法權         益與共同福祉,維護社會安定,保障國家利益為宗旨。

第四條:本會以台北市行政區域為組織區域,並受中華民國退伍軍人協會總會之指導與監督。

第五條:本會會址設於台北市。

第六條:本會之任務如左:

一、忠誠愛國精神,加強互助聯誼,促進團結合作,發揮團隊力量,支持政府政策,俾早         日完成三民主義統一中國大業。

二、為國家安全、社會安定、人民安康、擔負起社會責任;倡導倫理道德觀念與民主法治         精神,以維持社會秩序與和諧。

三、協助退伍軍人及其子女就業、創業,保障個人公平合法之權益,爭取合情合理之福利         ,以增進退伍軍人共同福祉。

四、宣揚退伍軍人光榮事蹟,追思亡故退伍軍人英靈,以彰顯退伍軍人之榮譽。

五、密切配合總會從事建立與自由民主國家退伍軍人組織之友誼關係,以謀達成共同目標         。

第二章 會 員

第七條:本會會員分左列二種:

一、個人會員:凡設籍本市,贊同本會宗旨,年滿二十歲,有行為能力,具有退伍軍人資         格者,由會員之一介紹,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入會費後,為個人         會員。

二、團體會員:凡本市經政府機關登記有案之退伍軍人組成之各種團體,贊同本會宗旨,         由本會理事二人以上介紹,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入會費後,為團         體會員,團體會員得推派代表二人,以行使權利。

第八條:會員若有違反法令、章程或不遵守會員〈代表〉大會決議時,得經理事會決議,予以警 告或停權處分,其危害團體情節重大者,得經會員〈代表〉大會決議予以除名。

第九條:會員有左列情事之一者,為出會:

一、團體會原因故解散者。

二、個人會員死亡者。

三、喪失會員資格者。

四、經會員〈代表〉大會決議除名者。「喪失會員資格」係指經判處徒刑確定或通緝中者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經宣告禁治產者,損害本會名譽者,戶籍遷出本市者。

第十條:會員得以書面並敘明理由向本會聲明退會,並於會計年度結束時生效,但應於一個月前 預告。

第十一條:會員經出會或退會,已繳納之各項費用不予退還。

第十二條:會員〈代表〉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與罷免權。每一會員〈代表〉為一權。

第十三條:會員有遵守本章程、決議及繳納會費之義務。

第三章 組織及職權

第十四條:本會以會員〈代表〉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理事會為執行機構,並於會員〈代表〉大 會閉會期間代行其職權,監事會為監察機構,本會會員人數超過三百人以上時,召開會          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之任期為三年。有關會員代表產生之地區劃分及應選代表名額之          分配,授權理事會依會員成長率決定之,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備。

第十五條:會員代表大會之職權如左:

一、訂定與變更章程。

二、選舉或罷免理事、監事。

三、議決入會費、常年會費、事業費及會員捐款之數額及方式。

四、議決年度工作計畫、報告及預算、決算。

五、議決會員〈會員代表〉之除名處分。

六、議決財產之處分。

七、議決團體之解散。

八、與會員權利義務有關之其他重大事項之議決。

第十六條:本會置理事二十五人、監事七人,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之,分別成立理事會、監           事會,同時選出候補理事七人、候補監事三人,遇理事、監事出缺時,依序遞補,以 補足原任餘留之任期為限理事、監事、候補理事、候補監事之當選名次,得依得票多 寡為序,票數相同時,以抽籤決定之。

第十七條:理事會之職權如左:

一、議決會員〈代表〉大會之召開事項。

二、審定會員〈會員代表〉之資格。

三、選舉或罷免常務理事、理事長

四、議決理事、常務理事或理事長之辭職。

五、聘免工作人員。

六、擬定年度工作計畫、報告及預算、決算。

七、其他應執行事項。

第十八條:理事會置常務理事七人,由理事互選之,並由全體理事就常務理事中選舉一人為理事           長,一人為副理事長。理事長對內綜理會務,對外代表本會,並擔任會員〈代表〉大 會、理事會主席。理事長應視會務需要到會辦公。副理事長相助理事長,理事長因故 不能執行職務時,由副理事長代理之。

第十九條:監事會之職權如左:

一、監察理事會工作之執行。

二、審核年度決算。

三、選舉或罷免常務監事。

四、議決監事或常務監事之辭職。

五、其他應監察事項。

第二十條:監事會置常務監事一人,由監事互選之,監察日常會務,並擔任監事會主席。

第卄一條:理事、監事之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理事長連任以一次為限。理事、監事之任期           自召開本屆第一次理事會、監事會之日起計算。

第卄二條:理事、監事均為無給職。

第卄三條:理事、監事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即應解任:

一、喪失會員資格者。

二、因故辭職經理事會或監事會決議通過者。

三、被罷免或撤免者。

四、受停權處分期間超過任期二分之一者。

第卄四條:本會置總幹事一人,副總幹事一人,其他工作人員若干人,由理事長提名經理事會通           過後聘任之,並報主管機關備查, 解聘時亦同。

第卄五條:本會選任人員不得兼任工作人員。

第卄六條:本會得於組織區域設立內部組織,並得依需要設立各種委員會,其組織簡則由理事會           擬定,報經主管機關核備後施行,變更時亦同。

第卄七條:本會得由理事會聘請名譽理事長、指導委員、名譽理事及顧問若干人〈均為義務職〉           ,其聘期與理事、監事之任期同。

第四章 會 議

第卄八條:會員〈代表〉大會,分定期會議與臨時會議二種,由理事長召集,召集時應於十五日 前以書面通知之。定期會議每年召開一次;臨時會議於理事會認為必要,或經會員〈 會員代表〉五分之一以上之請求,或監事會函請召集時召開之。

第卄九條:會員〈代表〉不能親自出席會員〈代表〉大會時,得以書面委託其他會員〈代表〉代           理,每一會員〈代表〉以代理一人為限。

第三十條:會員〈代表〉大會之決議,應有會員〈代表〉過半數之出席,出席人數過半數或較多           數之同意行之。但左列事項之決議以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

一、章程之訂定與變更。

二、會員〈會員代表〉之除名。

三、理事、監事之罷免。

四、財產之處分。

五、團體之解散。

六、其他與會員權利義務有關之重大事項。

第卅一條:理事會、監事會每六個月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聯席會議或臨時會議。前項會議召           集時除臨時會議外,應於七日前以書面通知,會議之決議各以理事、監事過半數之出 席,出席人數過半數或較多數之同意行之。

第卅二條:理事、監事應出席理事、監事會議,理事會、監事會不得委託出席,理事、監事連續           二次無故缺席理事會、監事會者,視同辭職。

第卅三條:本會應於召開會員〈代表〉大會十五日前,或召開理事會、監事會七日前,將會議種           類、時間、地點連同議程函報主管機關及總會備查。會議記錄應於閉會後十五日內函 報主管機關及總會備查。

第五章 經費及會計

第卅四條:本會經費來源如左:

一、會員入會費及常年會費:

〈一〉個人會費:入會費及常年會費各為新台幣三百元,其中20%由本會留用。

〈二〉團體會費:按其所屬人數,入會費及常年會費均各以每員新台幣二百元計算繳 納。

二、事業費。

三、會員捐款。

四、委託收益。

五、基金及其孳息。

六、總會及政府機關之補助。

七、個人或團體對本社團法人之捐款。

八、其他合法之收入。

第卅五條:本會會計年度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卅六條:本會每年編造預〈決〉算報告,於每年終了之前〈後〉二個月內,經理事會審查,提           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並報主管機關及總會核備。會員〈代表〉大會因故未能及時 召開時,應先報主管機關及總會,事後提報大會追認,但決算報告應先送監事會審核 ,並將審核結果一併提報會員〈代表〉大會。

第卅七條:本會於解散後,全部剩餘財產均應歸屬「中華民國退伍軍人協會」或其指定之機關團           體所有。

第六章 附 則

第卅八條:本章程未規定事項,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卅九條:本會辦事細則,由理事會訂定之。

第四十條:本章程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報請主管機關及總會備查後實施,變更時亦同。

台北市退伍軍人協會宗旨

台北市退伍軍人協會宗旨

促進團結情誼,爭取共同福祉,維護社會安定,保障國家利益。其內涵乃是漸進性、循環性,歸結到軍人一生,以國家利益為終極目標。

本會立場:

愛國--軍人一生捍衛憲法,捍衛國家,中華民國國號暨國旗。

反共--反對共產制度,實現三民主義。

反台獨--反對分裂中華民國憲法明定之國土。

當前國家情勢:

中華民國歷經八年抗日戰爭,光復台灣,政府在台澎金馬一面打嬴臺海戰爭,一面從事國家連設,國軍官兵流血流汗,犧牲奉獻,才使我中華民國在復興基地得以實施政治民主,經濟繁榮,社會樂利,國防堅固,榮獲亞洲四小龍美譽,我退伍軍人不無微功,應該是厥功甚偉。政黨輪替,賢者執政,原是民主政治之常規,不幸輪由少數黨執政,又乏寬大胸襟,一味以意識形態主導治國,不思延攬人才,自以為是,以致數年以來,在內是社會紊亂,經濟蕭條,失業率居高不下,兩岸關係失衡。在外又有中共在國際上傾其全力進行打壓,令人時遭武力威脅,當前國家情勢,處於內外交煎,能不令國人憂心忡忡乎!

本會處境:

    每個國家,都建有國防,設置國防,必有軍隊,凡有軍隊,必有軍人,軍人會老,因而訂有限齡,屆齡必須退休,期使軍隊永遠保持年輕化,維持戰鬥力。本會現有會員七千五百餘人,成員皆是退伍軍人,所以是退伍軍人組成之社團,如果連同臺閩26個縣市統計在內不下三十餘萬人,涵蓋範圍甚廣,有志願役、義務役,而且各年齡層都有,包括政府首長、民意代表、學者專家,士農工商,因而為全國最大之社團。當今世界各國,均有退伍軍人組成之社團,各國政府也均制定優遇退伍軍人之政策,包括精神尊嚴,優渥福利,及社團補助等。但我國政府對此則欠缺規劃,視如一般社團看待。凡是社團,經費不發生拮据者少之又少,本會也不例外,尤以本會基於國家利益,社會公益,社團宗旨,堅持情感道義的結合,完全依賴自籌經費,維持會務運作,捉襟見肘乃當然耳。因而難免有向社會求助,祈盼鼎助,幸甚!甚幸!

红军长征是仓促逃跑,还是战略转移?

明鏡歷史網: 红军长征是仓促逃跑,还是战略转移?:    长期以来人们一直认为,中央红军主力长征是毫无准备的,是逃跑主义;而对于如何坚持留守苏区的斗争,更是没有准备,完全放弃了苏区。这些观点,现仍然散见于林林总总的党史图书和党史文章中,给这段历史增添了一层迷茫。那么,中央红军到底是仓促逃跑,还是有准备的战略转移?苏区是有准备的留守...

长期以来人们一直认为,中央红军主力长征是毫无准备的,是逃跑主义;而对于如何坚持留守苏区的斗争,更是没有准备,完全放弃了苏区。这些观点,现仍然散见于林林总总的党史图书和党史文章中,给这段历史增添了一层迷茫。那么,中央红军到底是仓促逃跑,还是有准备的战略转移?苏区是有准备的留守坚持斗争,还是完全放弃?本文通过新史料的挖掘和当事人的回忆,对这一问题进行客观的分析评价,以求拨开历史的迷雾,还其本来面目。


  中共中央对留守苏区红军的军事斗争与实现红军主力战略转移进行统一部署

  1934年4月广昌失守之后,中央红军在根据地内粉碎国民党军的第五次“围剿”已极小可能。在广昌前沿阵地指挥部,彭德怀严厉批评了李德军事指挥上的错误,他借用湖南人一句俗语即“崽卖爷田心不痛”,说中央苏区会被他们断送。面对中央苏区的严峻形势,博古、李德不得不重新思考红军的出路问题。5月,在瑞金召开了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会议决定将红军主力撤离中央苏区,进行战略转移。并将这一决定报请共产国际批准,待批准后实施。

  中国共产党当时直接受共产国际的领导,因此共产国际的指示与建议具有十分关键的作用。驻上海的共产国际代表埃韦特深知中央苏区面临的困境,6月2日,他在致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的报告中明确指出了红军主力实施战略转移的必要性,并强调在红军主力进行战略转移后,留守苏区的问题具有极大的战略意义。报告中说到:“除了游击兵团,我们主力的一部分,应该留在老的地区,以防止敌人在没有我方任何抵抗的情况下全面而神速地占领这些地区。这一部分军队不应人数很多,否则我们没有足够力量在中共中央电报中规定的方向顺利地进行突破。”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共产国际代表把留守苏区的军事部署与红军能否顺利实现战略转移紧密联系起来,认为它是红军主力能否成功突破敌人包围的直接因素之一。

  接到埃韦特的报告后,共产国际非常重视,专门召开会议,认真研究了他提出的红军主力须实施战略转移的建议。6月16日,共产国际给埃韦特和中共中央发来了绝密电报,强调了红军战略转移和转移准备的必要性,指出“如果说主力部队可能需要暂时撤离中央苏区,为其做准备是适宜的,那么这样做也只是为了撤出有生力量,使之免遭打击。”为了使红军主力顺利从中央苏区突围,共产国际于6月17日指示中共中央,须发动福建战役,以牵制和吸引开敌人,进而便于保存苏区和从苏区撤离。

  6月25日,共产国际正式复电中共中央,表示同意红军主力实行战略转移。接到共产国际的复电后,由博古主持召开了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红军在反“围剿”不利形势下的决策。在会上,博古为了保守红军主力战略转移的秘密,没有公开共产国际的复电。会议根据共产国际关于发动福建战役的建议,决定向福建北部派遣红七军团,名为“抗日先遣队”,任务是在进攻中央苏区的敌人的战线后面开展游击运动和在闽浙赣皖边区建立新的苏区。与此同时,决定派红六军团从湘赣苏区到湖南中部去,发展游击战争并开辟新区。随后不久,为了筹划战略转移事宜,中央书记处会议决定成立由博古、李德和周恩来组成的“三人团”,政治上的问题包括干部的去留,由博古负责,军事部署和作战指挥由李德负责,周恩来负责督促军事计划的实施。“三人团”实际上已被内定为战略转移的最高统帅部,全权负责红一方面军和中央机关的战略转移的筹划。

  “三人团”成立后,他们便开始积极筹划战略转移的具体事宜。从1934年6月底7月初开始,在“一切为了保卫苏维埃”、“与敌人五次‘围剿’决战”等口号掩护下,中央苏区开始了突围转移的秘密准备工作以及留守苏区的部署。中革军委和中央苏维埃政府大力推行“扩红”,各级党政部门派人四处宣传号召,动员一切青壮年参军,以恢复和壮大红军力量。各地由此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征兵运动。中央还增设了新兵团——红八军团,以抗击南线陈济棠的部队。同时,兵工厂忙于制造各种炮弹、枪械以及弹药,以补充军械。征粮运动和物资储备更是在各地如火如荼地进行,采取借贷等方法,尽可能筹集足够的粮食和物资。从7月份起,为了配合中央红军主力大转移,中央相继派红七军团北上转战闽浙皖赣,调动和牵制敌人;派红六军团西进到湘西寻找红二军团,为红军主力转移探路;派程子华去红25军加强领导。不过,红军主力战略转移的计划和准备工作都是保密的,有关战略转移的重大决策仅限于“三人团”中讨论决定,一般中下级干部并不清楚。博古、李德认为转移的保密性非常重要,因为不敢保证在瑞金没有蒋介石的特务,一旦将转移计划让蒋介石知道了,那对苏区来说,比广昌失利还要惨!

  8月15日,埃韦特在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上所作的报告中,充分肯定了中共中央为战略转移所做的准备工作以及留守苏区的部署。报告指出“中共中央也已开始准备让我们的主力部队向湖南方向突围。……但同时我们将不得不把我们的部分力量留在老区及其附近地区,使其转入游击状态”。因此,留守红军斗争的战略意义再次得到确认。为了让共产国际及时了解红军主力战略转移计划的具体情况,博古于9月17日致电共产国际,报告了中共中央和革命军事委员会根据战略转移总计划决定从10月初集中主要力量在江西的西南部对广东的国民党军实施进攻战役,其最终目的是为了向湖南南部和湘桂两省的边境地区撤退,并且“全部准备工作将于10月1日前完成”。可见,经过几个月的努力,红军的战略转移准备工作到10月初已经很充分了。

  为了使中共中央更加明确红军主力战略转移和留守苏区红军的部署,9月30日,共产国际复电中共中央,再次表示同意红军主力战略转移的计划,指出留守苏区部队的军事任务则必须“展开持久的军事行动,目的是干扰他们(指国民党军)在湖南的行动”,也就是说,留守红军的战略任务之一就是牵制国民党军兵力,配合红军主力的战略转移。

  中共中央对留守各苏区红军开展革命斗争作了具体而且充分的准备

  最高“三人团”在获悉国民党军将提前向中央苏区腹地发起总攻的情报后,意识到红都瑞金将处于敌人四面包围中,形势异常险恶。为了使战略转移计划得以成功实施,他们于9月份开始了战略转移前的直接准备工作。与此同时,为了实现留守红军配合红军主力转移的战略意图,中共中央对留守南方各苏区的斗争作了具体且充分的组织准备、军事准备和政治动员准备。

  对组织上的安排和部署,中共中央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中共中央综合考虑各项因素,慎重地甄选了留守苏区的领导人,并确定了党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中共中央分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办事处和中央军区。

  为了战略转移的需要,早在1934年夏,中共中央就调项英任赣南军政委员会主席及赣南军区司令员。项英主政赣南时,大力扩红、组织武装保护秋收及发展游击战争等,使赣南的各项工作得到很大进展,为红军主力经赣南向湖南方向突围创造了有利的条件。9月初,中央书记处把项英从于都召回瑞金。9月7日,项英再次被任命为中革军委代副主席,并安排他留下来负责领导苏区,继续坚持斗争。项英愉快地服从组织决定,坚定地表示:他一定率领中央苏区军民,为保卫用鲜血换来的苏维埃事业而奋斗到底。上任后,项英立即参与到战略转移的准备工作中去。

  10月上旬,博古主持召开了中央书记处会议,通过讨论决定:红军主力突围转移后,在中央苏区成立中共中央分局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办事处,并且组织中央军区。中央分局由项英、陈毅、贺昌、瞿秋白、陈潭秋五人组成,项英为书记,瞿秋白为宣传部长,陈潭秋为组织部长。为了能更好地领导苏区斗争,后来中共中央又增加了邓子恢、张鼎丞、谭震林、梁柏台、毛泽覃、汪金祥、李才莲等七位同志为中央分局委员,并成立了少共中央分局,李才莲任少共中央分局书记。中央政府办事处由陈毅担任主任,梁柏台任副主任,谢然之(后叛变)任秘书长。中央军区则由项英担任司令员兼政委,贺昌任政治部主任,龚楚任参谋长。中央分局和中央政府办事处总的任务是领导留守苏区的红军和群众,开展游击战争,保卫苏区;同时牵制敌人兵力,掩护红军主力突围。

  10月9日,周恩来接到陈毅报告自己的伤情和要求做手术的信后,当即和朱德命令卫生部长贺诚取出已装箱的医疗器械,派两名医生为陈毅手术。次日,周恩来于百忙之中亲自赶到医院看望陈毅。陈毅躺在床上,左腿打着石膏。见到老朋友、老上司,陈毅非常激动,同时也满腹疑虑。周恩来以实情相告,通知他红军主力马上要转移,到湘西去与红二、六军团会合。他传达了中央成立中央分局和中央政府办事处的决定,并郑重地宣布了中央对陈毅的任命。周恩来深情地对陈毅说到:“中央决定留下你坚持斗争,你斗争经验丰富,特别是有井冈山斗争的经验和苏区几次反“围剿”的经验,相信你一定能够依靠群众,依靠党的领导,坚持到胜利。”陈毅术后第二天即10月10日下午,忍着伤痛躺在担架上到了中革军委驻地,见到了博古等中央领导人。博古见到陈毅后,立即与他握手,表示因为工作太忙,一直没有去看望他,深感抱歉。博古对中央安排陈毅留在苏区的原因进行了解释:此次转移本想把他抬走,但因他在江西搞了七八年,有名望,党内军内群众中都活动得开,项英到中央苏区两三年,又没有打过游击,所以留下他负责军事,帮助项英工作。陈毅当即表示同意,愿意服从党中央的决定。这样,中央最终确定项英和陈毅作为留守苏区的主要领导人。他们俩个都是具有丰富斗争经验与才干的中共中央高层领导人,深孚众望,可见当时中央的决定是相当正确的。

  除项英、陈毅之外,中央还留下了其他一些重要领导人,例如瞿秋白,贺昌,陈潭秋,毛泽覃,何叔衡,张鼎丞,邓子恢,谭震林,陈正人,阮啸仙、周建屏等。各省负责人等到野战军要出动时也全部换动和最终确定。这些领导人绝大部分不仅能力出众,而且政治立场坚定,在群众与军队中都具有极大的影响力、号召力与凝聚力。

  在军事方面,中共中央也是煞费苦心。

  在保守军事秘密的前提下,中共中央有条不紊地对留守苏区的革命斗争进行了具体部署和准备。

  同年9月13日,为了使留守苏区的红军能在新的斗争形势下进行游击战争,中革军委发布了《组织各级军事部的命令》,决定对中央苏区各级苏维埃政府军事部和地方武装的指挥系统进行改组,凡是留在敌占区或即将被敌占领区的县区军事部,立即改为县区游击司令部和游击政治部。红军主力转移时,带走了绝大部分兵力,因此苏区各地方都不同程度地出现兵力薄弱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个突出问题,中革军委于9月30日发布了《巩固和扩大地方部队及自给问题的训令》,要求各地方大力扩充和巩固兵员,为即将到来的游击战争作好准备。

  为了保卫苏区与掩护红军主力转移,中共中央决定留下红军独立第二十四师作为主力部队坚持斗争。该师师长周建屏,政治委员杨英,政治部代主任袁血卒,下辖三个团,即第七十、七十一、七十二团,约2000人枪。还留下了一些红军独立团,其中有:归中央苏区直接指挥的独立第三团、第七团、第八团、第九团、第十一团、第十五团、第十六团;归江西军区指挥的独立第一团、第二团、第三团、第四团;归福建军区指挥的独立第十九团、第二十团;归闽赣军区指挥的独立第十二团、十七团、十八团;另外还有其他军区的一些独立团。各县还有一些独立营,保卫队等。红二十四师和地方部队总兵力约16000余人。红军医院的伤病员也留在苏区,继续接受治疗,共约2.5万余人。与此同时,中革军委还划定瑞金、会昌、雩都、宁都之间的三角地带为基本游击区和最后坚守的阵地。

  对于留守苏区的斗争方式,中共中央明确规定应实行群众性的游击战争。

  10月3日,中共中央、中央政府联合发表了《为发展群众性的游击战争告全苏民众书》,号召群众最广泛地发展游击战争,用梭镖、鸟枪、土炮、快枪,一切新旧武器,武装起来,实行武装自卫。随后,中央委员会给中央分局的训令中指出,党的基本任务是发展广泛的游击战争,并强调:在主力红军突围之后,敌人会更加凶恶的摧残苏区,但是不要惊慌与丧气,应该要坚强而有毅力的继续领导游击战争,并且“为着适应游击战争的环境,党应该时刻依照环境的变化,来改变自己的组织方式与工作方式”。毛泽东作为游击战争的“行家”,他亲自起草了《关于游击队动作的指示》,对游击战争进行具体全面的指导。指示论述了游击队的任务、游击队战斗动作的要则、袭击敌人、对付敌人的“围剿”和追击、游击队的政治工作等,从而为红军熟练掌握游击战术提供了最全面实用的教材。为进一步加强苏区军民对游击战争的认识,中革军委于10月22日再次指示中央分局应发动群众,广泛的开展游击战争。

  中共中央对留守苏区的红军和群众进行了有效的政治动员。

  虽然一切准备工作都是秘密进行,但在不违反保密原则的条件下,尽量对留守干部和军队进行了解释,对民众进行了动员。

  1934年10月3日,中共中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联合签署发表《为发展群众性的游击战争告全苏民众书》,号召群众在苏区最紧急与最紧张的关头,参与到游击战争中来,并鼓动民众:

  为着保卫我们的政权,生命,保卫我们的儿女婴孩,保卫我们的土地谷子,保卫我们的牛猪鸡鸭,反抗敌人的屠杀,摧残,……我们应该用我们的梭镖,鸟枪,土炮,快枪,一切新旧武器,武装起来,团集本村子本乡本区的群众,组织游击组,游击队,尤其使赤少队,模范赤少队积极行动起来,袭击敌人侦探采买,断绝敌人的交通网络,使敌人日夜不宁,坐卧不安,更加上我们的坚壁清野,断绝白军的柴米伙食,以及我们瓦解白军,号召他们暴动,拖抢过来的宣传鼓动,我们不但能胜利的保卫了本村本乡,而且我们将使敌人全部消灭,使苏维埃红旗飘扬全国!

  10月上旬,毛泽东在于都接到中共中央有关准备战略转移的秘密通知后,立即赶回瑞金梅坑,召集临时中央政府各部的领导人开会,布置善后工作,宣布和说明撤离中央革命根据地的决定,并强调了两点:第一,革命是有前途的,要大家加强革命信心;第二,要把各部的善后工作做好,要使留下的同志能够更好地继续革命斗争,更好地联系群众。各省委也进行了动员和解释工作。时任中共福建省委书记的刘少奇在战略转移之前,对省委工作作了充分的部署,并要求省委要加强领导,准备在被敌人切断联系后,能独立作战;加强对地方武装的领导,广泛开展游击战争;加紧粮食的储运,发动群众参加游击战争。

  10月8日,中共中央指示中央分局,在红军主力突围后应该及时地在党内干部、红军中进行解释工作,通过解释和教育工作,把全党同志团结得像一个人一样,共同为中国革命与历史给予的任务而斗争。

  红军主力长征后,中央分局和中央政府办事处组织和动员军民开展游击战争

  10月10日,中央红军主力开始转移,各阵地由红二十师及各地方部队接防。项英于10月12日送别了最后一批撤离的队伍,第二天就到医院看望了陈毅,询问了他的伤势,表示了亲切的慰问,并向他传达了中央的有关部署。两人就形势及如何掩护红军主力转移等问题交换了看法,形成了初步意见。10月14日,项英在瑞金梅坑主持召开了中央苏区中央分局第一次会议,正式宣布中央分局和中央政府办事处成立。中央分局和中央政府办事处成立以后,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组织军民积极开展游击战争的各种具体准备。

  为贯彻中共中央《告全苏民众》的精神,项英于10月18日发表了《开展广泛的群众游击战争保卫中央苏区》一文,强调了游击战争的伟大力量。文中指出:“发展游击战争是我们中央苏区整个党与苏维埃目前最中心的任务!只有完成这个任务,才能解决我们在五次战争中“死亡或者胜利”的历史问题。”项英号召全苏区的工农群众,不论男子、女子、老年人、小孩子,都要加入游击队伍,发展最广泛的群众游击战争。

  陈毅能够下床时,便拄着拐杖四处走动,找领导干部谈话,耐心地对他们进行思想教育和解释说服,安抚干部的情绪,坚定他们的革命信心。他亲自到《红色中华》报社找编委会主任瞿秋白,商谈在报纸上增加“动员群众坚壁清野”的内容,以更好地开展游击战争。他多次召集中央政府办事处所属各机构负责人会议,研究确定压缩合并部局,精简人员。经过合并,机构大为缩小,裁减下来的人员分到部队和游击队,大大增强了红军游击队的力量。

  机关中的女同志和领导干部的家属,绝大多数都留在了苏区,其中包括毛泽东与贺子珍的3岁儿子小毛,贺子珍的父母,毛泽覃的妻子贺怡,陆定一的妻子唐义贞,以及项英、陈毅等留守苏区领导人的妻子等。10月下旬,革命形势越来越严峻,中央分局考虑到红都瑞金马上会成为敌人的攻击目标,亲属留在瑞金非常危险,便决定把她们疏散到安全的地方去。但是,她们都不愿意离开部队。陈毅为了把工作做好,他首先动员自己的妻子赖月明回她的老家兴国县去做地下工作。陈毅是1932年5月与赖月明结婚的。婚后陈毅大部分时间在前线,两个人很少在一起生活,没有子女。陈毅受伤后,组织上才又把他们安排在一起。哪知道挥泪一别,再无重逢!陈毅送走了自己的妻子后,就动员疏散。他亲自布置可靠关系安排毛泽覃的妻子贺怡、毛泽东和贺子珍的儿子小毛、贺子珍的父母等乘装载乌砂和粮食的船,到赣州郊区隐蔽和工作。当时较早疏散的人员,在三年游击战争中大部分保存了下来。

  红军主力突围之前与初期留下了大批的伤员,其中大多数都是具有强烈革命信念的红军战士,中央分局必须对他们进行动员解释,防止他们出现浮躁不安的情绪。当时还是伤员的陈毅在伤病员中具有比较大的号召力,分局便派他担任了这个重要任务。陈毅鼓励他们:要坚信革命是一定会胜利的,红军主力走了,但苏区还在,省、县、区党的组织还在,苏维埃政府还在。他积极动员伤兵打埋伏,并对伤兵们讲:“野战军长征了,中央苏区的局势可能好,也可能不好。每个人都要做准备,回家种地也好,打游击也好。万一被敌人抓住了,不要叛变。也许野战军大发展,中央苏区恢复,那时你们再出来”伤兵们不愿意回家,不愿分散。当时正确地解释局势,解答他们的疑惑,是稳定人心的必要措施。

  红军主力离开中央苏区一个月后,蒋介石才真正弄清红军主力的动向。他在南昌召开了南北将领会议,调动了二十多个师几十万大军包围中央苏区,叫嚷要“掘地三尺”、“斩草除根”,不让苏维埃政权“死灰复燃”。红军无力抵挡强大的国民党军队的进攻,苏区各地逐步沦陷。为了从政治上瓦解白军战斗的意志,缓解红白军对立的局面,同年的11月7日,中央政府办事处主任陈毅、副主任梁柏台共同签署发布了《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办事处布告》,布告以六言韵文的传统形式,畅快淋漓地揭露了白军所受的压迫“天天辛苦不停,干饭两顿不饱,军饷克扣干净,受尽官长打骂”和国民党所犯的罪行“出卖满洲华北,半个中国送尽。屠杀革命人民,围攻苏区红军”;并鼓动白军士兵“快把枪头掉转,实行暴动兵变。杀死反动官长,加入红军作战”。布告由《红色中华》报社印刷厂铅印。陈毅命令办事人员,尽力争取到敌占区和国民党军驻地广为张贴散发。当时中央苏区和闽西、闽北、赣南、闽浙赣等根据地的联系没有完全中断,布告随着《红色中华》报一起送到了这些地方。一时间,国民党军反动军官把布告视作“最危险的宣传品”。

  正如不能否定中共中央精心部署留守红军和主力长征一样,也不能否定其部署和准备的不足。组织方面,各负责人调动和确定的时间比较迟,以致使他们缺乏准备。出于保密,所有随军转移和留守苏区的人员名单确定后,要等到突围转移前一二天,才临时通知有关人员。军事方面,中共中央在缺乏客观分析的基础上给中央分局框定了必须坚守的“三角地带”,而没有正确估计战争的残酷态势、主张突围保存力量,致使分局长时间跳不出中央定的思维模式。在保守军事秘密的原则下,政治动员做得不够。当时的机关报《红色中华》,为了对外迷惑敌人,报纸的版面同原来的一模一样,期数也接原来的编号,报道的内容仍然是扩红、征粮、保卫苏区等,对红军长征的消息只字未登。但是,当时的保密工作收到了意想不到的好效果。正因为各项工作保密,才使国民党方面深受迷惑,使其错过了追歼红军主力的最佳战机。当时负责清剿中央苏区红军的国民党陆军第八师师长陶峙岳对红军主力突围时的“隐蔽”、留守部队的配合及国民党上当后的感受有过一段精彩的描述:“赤匪(即红军)主力西窜,号称为“野战军”出动。此尽匪军欺骗民众之词。其留置赣南及赣闽边境之伪中央区及伪福建军区(即中央苏区),所辖部队,尚达万人。其策略为用游击战术,巩固苏区;并发展游击战争牵制国军之后,使我不能拼力西剿,此其策略之恶且毒也。”

  中央红军之所以能快速跳出敌人的大军包围之外,本身就说明中共中央并不是仓促决定战略转移,对各苏区的安排早在红军主力转移突围之前基本就绪。红军长征后,中央分局与中央政府办事处依然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把各项工作部署得井井有条,与中共中央的意图保持了一致。中共中央的周密安排为以后中央分局的战略转变奠定了强有力的基础。

  易凤林,党史文苑 

明鏡歷史網: 井冈上早期领导人袁文才、王佐死于党内争斗

明鏡歷史網: 井冈上早期领导人袁文才、王佐死于党内争斗:    井冈山时期的老同志、前中共江西省委书记陈正人见到了毛泽东,把袁、王被杀的事情告诉了他。他说这两个人杀错了,这是不讲政策。解放后,大概是在1950年,那时我任江西省委书记,向毛泽东同志汇报江西工作情况的时候,有时也还提到袁、王的事情,毛泽东同志的看法和以前一样,没有改变,还是...


井冈上早期领导人袁文才、王佐死于党内争斗


   井冈山时期的老同志、前中共江西省委书记陈正人见到了毛泽东,把袁、王被杀的事情告诉了他。他说这两个人杀错了,这是不讲政策。解放后,大概是在1950年,那时我任江西省委书记,向毛泽东同志汇报江西工作情况的时候,有时也还提到袁、王的事情,毛泽东同志的看法和以前一样,没有改变,还是认为杀袁、王是杀错了。”


袁、王被杀是我党、我军早期革命历史上发生的一起冤案。建国后,他们两人被追认为革命烈士。井冈山时期的老同志、前中共江西省委书记陈正人回忆说:“1930年10月,在红军最后一次打吉安时,我见到了毛泽东同志,把袁、王被杀的事情告诉了他。他说这两个人杀错了,这是不讲政策。解放后,大概是在1950年,那时我任江西省委书记,向毛泽东同志汇报江西工作情况的时候,有时也还提到袁、王的事情,毛泽东同志的看法和以前一样,没有改变,还是认为杀袁、王是杀错了。” 1965年5月毛泽东重上井冈山时,还特意会见了袁文才、王佐的遗孀,对袁妻谢梅香说:“袁文才、王佐不在了,他们为中国革命的胜利作出了贡献。”。

当时造成错杀袁文才、王佐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当时党内一些“左”的政策,是造成袁、王被错杀的主要原因

1928年7月在莫斯科召开党的“六大”通过的《关于苏维埃政权组织问题决议案》,提出“与土匪或类似的团体联盟仅在武装起义以前可以适用,武装起义后宜解除其武装,并严厉的镇压他们,这是保持地方秩序和避免反革命的头领死灰复燃。他们首领应当作反革命的首领看待,即令他们帮助武装起义亦应如此。这类首领均应完全歼除。让土匪深入革命队伍或政府中,是危险异常的。这些分子必须从革命军队和政府机关中驱逐出去,即其最可靠的一部分,亦只能利用他们在敌人后方工作,绝不能置他们于苏维埃政府范围之内。”这为错杀袁、王提供了政策依据。“六大”精神传到井冈山之后,永新县委书记王怀、宁冈县委书记龙超清等人,主张把袁、王杀掉;毛泽东等人则坚决反对,最终还是统一到毛泽东等人的意见上来。实际上,“土匪”和“绿林”是有本质区别的。“土匪”是不论贫富,皆为其压迫和抢夺对象,社会各阶级包括贫苦农民都是恨之入骨的。“绿林”则不同,“绿林”本质上是农民武装,是农民起义军,宗旨是“劫富济贫”,贫苦农民是支持和保护他们的,“绿林”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湘赣特委和一些县委把“土匪”和“绿林”混淆起来,本来就是对袁、王队伍阶级性的模糊。

二、土客籍矛盾和地方主义的影响,是造成袁、王被错杀的重要原因

土客籍矛盾和地方主义是存在于边界、长期没有解决的问题。土籍的本地人和数百年前从北方迁移来的客籍人之间有着很大的“界限”,历史上的仇怨非常深,有时发生很激烈的械斗。客籍人从闽粤边起,沿湘赣两省边界至鄂南,约有几百万人。客籍人来的晚,只能占据相对比较贫瘠的山地,被占领平地的当地土籍人所压迫,素无政治经济权利。大革命失败后,在湘赣边红色区域内,宁冈、遂川、酃县、茶陵,都有土客籍问题,而以宁冈最为严重。

在当时的井冈山地区,大约20%的土籍(原住民)占据了大量的土地,80%的客籍(主要是客家人)被迫成为佃农,受到土籍豪绅的压迫。而袁文才、王佐出身“绿林”,作为客籍民众领袖和客籍利益的保护者,得到广大客籍民众广泛拥护。可是,由于宁冈的土客籍矛盾由来已久,且结怨甚深,袁文才、王佐作为客籍革命派首领,在革命初期与龙超清、朱昌偕、王怀等土籍的永新县委及边界特委领导人之间关系还是很好的,袁文才的入党介绍人就是龙超清。但袁、龙等人都没有超脱于当地的土客籍之争,相处时间长了,他们之间的摩擦与纷争愈演愈烈,遂有“土籍的党,客籍的枪”之说。毛泽东率部上井冈后,采取了组织措施,化解矛盾,将龙超清调往莲花工作;任命袁文才为红四军参谋长,刘辉霄为前委秘书长,于1929年初随红四军行动;将何长工调任宁冈县委书记;同时,对边界县、区委干部也作了相应的调整。毛泽东率主力红军离开井冈山后,1929年下半年,湘赣边界特委与袁、王矛盾开始恶化。

当时在湘赣边界特委工作的杨克敏在报告中提到:“……加速急谋能解决土匪首领,应是边界刻不容缓的工作”。1929年湘赣边界特委书记邓乾元在给中央的一个报告中也认为“……照六大会议的指示解决之。”边界特委在处理这一问题时,不仅受党内左的思想的影响,而且还带着强烈的个人恩怨与成见,边界特委1929年5月至8月边界情况的一个报告也说:“现在土匪问题更加严重,袁、王对我们现在处处怀疑,袁有另找出路脱离我们的象征,王在袁的影响下,亦与我们的关系日趋恶化。”由此可见,边界地方党组织早对袁、王二人深恶痛绝,埋下杀机,边界特委对这场历史悲剧应负直接责任。罗克绍事件正好是条导火线,给了边界特委以借口,这既是土客籍矛盾的延伸,也掺杂了地方党组织领导人与袁、王的个人私怨。

三、袁、王自身的毛病及其部队存在的一些不良习气,是导致事态恶化的主要诱因

袁、王及其部队虽然已被编为红军,但长期的绿林生活对他们的影响很大。许多人过惯了自由散漫的生活,组织观念淡薄,纪律松驰;袁、王两人性情高傲,只信仰个人,不相信组织,看不起宁冈当时的县委书记龙超清和永新县委书记王怀,认为他们二人年纪轻,本事不大。因此,他们之间有矛盾,合不来。袁、王曾当着部队和特委县委的面说过“毛委员有帝王之相,是个中央才,跟着他是有出息的”、“我只听毛委员的”,为了把毛泽东留在井冈山,他们主动做媒,促成贺子珍嫁给毛泽东。如今毛、贺结婚的象山庵已是井冈山的著名旅游景点,庵中一棵古树上,青年男女把象征美好爱情的红绸条挂满了枝桠。

袁文才本已随毛泽东率部队下山,却中途私自离队回到井冈山,虽接受了组织处分,但对队伍仍有影响,特别是对策反罗克绍这样的大事,既不请示,又不商量,擅自行动,是违反组织原则的。当然,这些问题均属于党内矛盾,有问题但也不至于要杀掉他们。

1929年2月袁文才从赣南擅自离开部队跑回井冈山,袁文才、王佐领导的部队不服从地方党组织的调派,纪律松懈。杨克敏在报告中提到:“袁、王对党的认识很薄弱,小资产阶级意识非常浓厚,信仰个人,不相信群众,个性很强,不接受批评,边界因此称为‘特殊党员’。他们相信自己万能,枪杆子万能而已”,最后发展到要武力解决的地步。而且,袁、王作为客籍民众利益的代表,在处理土客籍矛盾时,始终难以超脱,最后导致与土籍的边界特委负责人直接对立,也为自己引来了杀身之祸。

四、中央巡视员彭清泉的错误指导决策,作出了用军事手段处理袁文才、王佐的决议,这是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

1929年下半年,彭清泉(即潘心源)作为中共中央委派的巡视员到湘赣边界巡视工作。潘和袁、王都没有谈过话,仅根据他近半个月的巡视,就偏听偏信边界特委、县委的意见,在遂川于田联席会议上,通过了武力解决袁文才、王佐的决议。1930年7月22日《赣西南刘作抚同志(给中央的综合性)报告》中记述道:“这一问题是中央巡视员彭清泉同志办理的。”“解决了袁、王在政治上是有好影响,这问题完全由彭同志指定9位同志开会,CY(共产主义青年团(Communist Youth League)的英文缩写)完全没有通知,设法把袁、王骗到城里来”。足见于田联席会议作出杀害袁、王的决定是在彭清泉的指示下进行的,表现了当时党的一些负责同志只知机械地执行上级指示与决定,不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特别是将柏路会议已经议决过的事情重新推翻,更表现出极端的狭隘主义。

五、红五军领导人轻信了特委的错误意见,未作深入调查便草率派兵解决袁、王,对事件的发生也负有一定责任

当时,袁、王两部加起来有800余人枪,其战斗力与红五军不相上下。湘赣边界特委一班人知道,倘若用武力对付,非但达不到目的,弄不好还会反受其害。于是制定的策略,一是调虎离山,将袁、王诱至永新县城下手,二是借助红五军的力量。恰在这期间,红五军停驻在安福、永新边界地方。湘赣边界特委向中央和红五军领导人彭德怀反映袁、王的问题,有些问题并不是实事求是,但由于各种原因,彭德怀轻信了片面之词,同意借兵给特委解决袁、王。

如果红五军领导人能深察当时边界党和红军内的复杂情况,也许就不会听信特委的不实之词了。彭德怀后来回忆道:“朱昌偕(似乎还有王怀或其他人,记不清楚了)来我们军部,向军委报告情况。他们谈袁文才、王佐要叛变,袁、王有将参加边区县以上联席会议的同志一网打尽的可能。事情万分危险,请求五军立即出动挽救这一危局”。 “如果朱昌偕同志所反映的与事实不符,那么我们就犯了轻听轻信的错误。”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王洪光,人民网-文史频道 

三国演义的启示

真相: 【网文】三国演义的启示: 《三国演义》是中...

《三国演义》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反映了三国时代的政治军事斗争以及各类社会矛盾的渗透与转化。以刘备集团作为描写的中心,主要表现"义"了。阅读该书不仅给人一种文学享受,同时可以感受到诸葛亮等一批谋士的高超智慧、"桃园结义"对朋友的"义",即使对当今世人也有很多值得借鉴的作用。
1.刘备的经历告诉我们:集团总裁,完全可以从摆地摊做起。
2.吕布的经历告诉我们:频繁的跳槽,直接导致没老板敢录用你。
3. 庞统的经历告诉我们: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4. 马谡的经历告诉我们:专业课学得再牛B,工作时基本用不上。
5. 杨修的经历告诉我们:在职场上,总搞得比领导高明,你会死得很惨。
6. 甘宁的经历告诉我们:有不良前科,不影响你考公务员。英雄不问来路。
7. 袁绍的经历告诉我们:如果市场自由竞争,国企未必干得过私企。
8. 曹操的经历告诉我们:想在市场上大有作为,必先高举国家政策。
9. 关羽的经历告诉我们:即便你是MBA(工商管理硕士),一时营运失误,可能让你输给一个跨专业的。
10. 夏侯敦的经历告诉我们:自残,的确很有威慑力。碰到这种二球,哥也怕。
11. 蒋干的经历告诉我们:证券市场上,庄家放出的利好,一般都是为了套你。
12. 公孙瓒的经历告诉我们:擅泳者必呛水,玩火者必自焚;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13. 大小乔的经历告诉我们:有才有钱又长得帅的男人,一般没法陪你到最后。
14. 刘禅的经历告诉我们:大型企业被兼并,高层管理者肯定会关注员工的心理动态。
15. 姜维的经历告诉我们:双学历,有时比考研更具竞争力。
16.黄月英的经历告诉我们:学得好,不如嫁得好。
17.刘表的经历告诉我们: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你再牛B,一旦死了,一切玩完。
18. 赵云的经历告诉我们:个人实力再强,若只想着高薪,结果只有一个:有职业,没事业?
19.司马家族的经历告诉我们:为人打工,不如自己创业。
20.孔融的经历告诉我们:让梨是一种美德,要有所成就,必须具有高尚的品德。
21.张飞的下场告诉我们:要善待员工,若是长期压制奴役,必将得到报复,即使不报复也会导致集体罢工或跳槽。
22.于吉的经历告诉我们:神鬼可以不信,但不可以不敬。
23.黄忠的经历告诉我们:年龄并不是问题,关健是要有实力。千万别小瞧老员工,有时候会干的比年轻人更出色。
24. 刘禅的经历告诉我们:富二代自己没有本事,即使有再牛的职业经理人也难免被兼并的命运。
25.二乔的经历告诉我们:嫁人别只顾对方有权有势,一心嫁入豪门,但未必就有好的结果。
26. 曹植的经历告诉我们:职场不要只有利益,而没有兄弟!
27.周公瑾的经历告诉我们:要沈得住气,要心胸宽广,容得下别人的长处与优点。 不要把个人的成败输赢盖过了大局的利益!
28.曹嵩的经历告诉我们:儿子亲没亲生并不重要,关键在于有没有潜质,只要是人才花再多钱培养也是值得的。
29.三顾茅庐告诉我们:一个人想要成就自己的伟业,必须具有高瞻远瞩的战略目标,同时有运筹帷幄的计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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