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通常称为持枪权)是人们为了保护生命、自由和财产而拥有武器(枪支)的合法权利。 [ 1 ]持枪权的目的是为了自卫,以及狩猎和体育活动。[ 2 ] : 96 [ 3 ]保障公民持有和携带武器权利的国家包括阿尔巴尼亚、[正文未核实]捷克共和国、危地马拉、墨西哥、瑞士、美国和也门。

1689年通过的《英国权利法案》是在光荣革命推翻天主教国王詹姆斯二世之后颁布的,该法案允许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新教公民“拥有与其自身情况相符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武器用于自卫”。这限制了英国王室拥有常备军或干涉新教徒持枪权的能力,尤其是在“天主教徒违反法律武装并被部署”的情况下。该法案还确立了议会而非王室有权监管持枪权。[ 4 ]威廉·布莱克斯通 爵士在18世纪写道,持枪权是“抵抗和自卫的自然权利”的辅助手段,但须符合法律规定并予以允许。[ 5 ] 17世纪使用的“武器”(arms )一词指的是为战争做准备的过程;[ 6 ]它通常被用作“武器”(weapon)的同义词。[ 7 ]如今,英国的枪支法律是世界上最严格的法律之一。
将这项权利写入成文宪法的情况并不常见。1875年,17%的国家宪法包含了持有武器的权利。自20世纪初以来,“这一比例已不足9%,并且还在下降”。[ 8 ]在一篇题为《美国枪支权利确实是美国例外论》的文章中,汤姆·金斯伯格及其同事对可追溯至1789年的宪法进行了历史调查和比较分析,[ 8 ] 他们发现“仅有15部宪法(分布在9个国家)曾明确规定过持有武器的权利。这些宪法几乎全部来自拉丁美洲,而且大多数都出自19世纪”。[ 9 ]
承认持有和携带武器权利的国家
北美
危地马拉
危地马拉宪法在保护公民持有武器的权利的同时,明确规定这项权利仅限于“法律未禁止的武器”。
洪都拉斯
洪都拉斯宪法不保护公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
虽然法律中没有明确提及,但根据洪都拉斯成文法,只要符合相关条件,每个人都有权获得持有和携带武器的许可证。[ 12 ]
墨西哥
1857年的墨西哥宪法首次纳入了公民的持枪权。在其最初版本中,这项权利的定义与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中的定义类似。1917年的墨西哥宪法对该权利进行了修订,规定其行使必须符合当地警务法规。
1917 年宪法中又加入了一项修改。自此以后,墨西哥人只有在家中拥有持枪权,而进一步行使这项权利则须经联邦法律的法定授权。
美国
在美国,这个拥有英国普通法传统的国家,在制定成文的全国性宪法之前,就已存在着长期的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普通法权利。[ 15 ]如今,这项权利受到美国宪法和许多州宪法的明确保护。[ 16 ]
欧洲
捷克共和国
历史上,捷克地区在普及平民拥有火器方面走在了前列。[ 18 ]在15世纪20年代和30年代,火器成为以农民为主的胡斯军队不可或缺的工具。这些业余战士,包括妇女,用冷兵器抵御了装备精良、装备精良的十字军职业军队的一系列入侵。[ 18 ]在胡斯战争期间及之后,火器的设计得到了快速发展,平民拥有火器也成为一种常态。[ 18 ]
他们的第一部枪支管制条例于1517年颁布,作为贵族和市民之间一项普遍协议的一部分;后来又于1524年作为一部独立的《枪支法令》(zřízení o ručnicích)颁布。1517年的法律明确规定“所有身份的人都有权在家中持有枪支”,同时又颁布了普遍的禁枪令。[ 18 ] 1524年的法令规定了枪支携带许可证的发放程序,并详细规定了无证携带枪支的执法和处罚措施。[ 18 ]此后,携带枪支无需许可证,直到1852年帝国第223号法令重新引入了持枪许可证制度。该法令一直有效,直到1939年德国入侵。[ 18 ]
自胡斯战争时期确立以来,持有枪支的权利延续了五百多年,直到20世纪德国占领期间纳粹颁布禁枪令。之后,在共产主义时期,枪支持有受到严格限制。天鹅绒革命后,捷克共和国实行了“必须发放许可”制度,根据该制度,所有居民在满足相关规定条件的前提下均可持有和携带武器。[ 18 ]
在捷克共和国,凡符合第90/2024号法令规定条件的居民均有权获得枪支许可证,并可凭此获得枪支。持有扩大授权(该授权亦由法令强制签发)的人员可携带枪支用于自卫。公民的持枪权受法律保护。
2016年12月,捷克议会提出一项将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写入宪法的提案。[ 19 ] 2017年6月28日,众议院以139票赞成、9票反对通过了该提案。但该提案随后在参议院未能获得足够的票数,在出席的59名参议员中只有28人投了赞成票(宪法规定的多数票为36票)。[ 20 ]
2019年9月,35名参议员提出了一项新提案[ 21 ],并于2021年7月21日获得批准。该提案新增了一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即使使用武器,捍卫自身或他人生命的权利也受到保障。” [ 22 ]该条款被解读为保障合法获取武器的权利,并确保有效自卫的可能性[ 23 ],同时也是一项宪法规定,强调个人有权在遭受攻击时做好武器准备,也就是说,法院不能因为自卫者曾准备使用武器来抵御可能的攻击而做出负面推断。[ 24 ]
瑞士
根据1997年《武器法》第3条,瑞士公民享有法定持枪权。[ 25 ] [ a ] 瑞士实行普遍征兵制,这意味着所有19至24岁的瑞士男性都必须服兵役。[ 26 ]在征兵期间,他们可以选择服兵役或选择替代兵役。如果选择服兵役,在短暂的现役期结束后,他们将被编入预备役,直至晋升为列兵后7年[ 27 ]或10年[ 28 ] ,或因无法继续服役而终止兵役义务。在2009年12月之前,这些男性在服役期间必须将政府配发的可选择射击模式的战斗步枪和/或半自动手枪存放在家中。自2010年1月起,他们可以选择将配发的枪支存放在政府军械库。[ 29 ]直到 2007 年 9 月,士兵们都会收到 50 发装在密封盒里的政府配发弹药,供他们在家里储存;2007 年之后,只有大约 2000 名特种部队士兵被允许将军方配发的弹药留在家里。[ 30 ]
在2011 年 2 月的一次全民公投中,选民否决了一项公民倡议,该倡议要求武装部队成员将步枪和手枪存放在军事营地内,并要求私人拥有的枪支进行登记。[ 31 ]
英国
在英国,公民没有自动持有武器的权利[ 32 ],但可以通过获得相应的许可证持有某些枪支[ 33 ] 。普通民众可以持有运动步枪和霰弹枪,但需持有许可证;而手枪、自动武器和半自动武器( .22口径边缘发火步枪除外)在没有特殊附加条件的情况下均属非法持有[ 32 ] [ 34 ] 。所有持证枪支在无人看管时必须安全存放(上锁),并与弹药分开存放。气枪的规定较为宽松,枪口能量不超过6英尺磅(8.1焦耳)的气手枪和枪口能量不超过12英尺磅(16焦耳)的其他气枪无需任何证书或许可证,但仍需遵守相同的存放要求。
对枪支的第一个严肃管制措施是在1920 年通过的《枪支法》中确立的,[ 35 ] [自出版来源]手枪限制是为了应对 1996 年邓布兰大屠杀,该屠杀造成 18 人死亡。
历史上,1689 年的英国权利法案允许:
自1953年起,在英国,未经合法授权(例如警察或保安人员)或合理理由(例如工作所需的工具或用于体育运动的弓箭),在公共场所携带刀具(刀刃长度不超过3英寸(7.6厘米)的非锁定折叠刀除外)或任何“攻击性武器”均属刑事犯罪。刀刃的长度与刀身长度是分开计算的。个人携带武器的唯一合法场所是私人住宅或公众无权进入的场所(例如私人住宅、私人土地、商店内公众无法进入的区域等),因为法律仅在公共场所携带武器时才构成犯罪。[ 37 ] [ 38 ]此外,1988年《刑事司法法》第141条明确列出了所有攻击性武器,这些武器即使在私人财产上也不能合法拥有,该条规定禁止向他人出售、交换、出租等攻击性武器。[ 39 ]
此外,法律不允许在暴力威胁出现之前在公共场所携带攻击性武器或意图用作或改装为攻击性武器的普通物品。只有在攻击发生前或攻击过程中(在公共场所)立即武装自己,这种行为才被法律接受。这被称为“机会武器”或“即时武装”。[ 38 ]
其他
伊斯兰教法
根据伊斯兰教法,公民享有拥有武器的固有自由。然而,在内乱或内部暴力时期,为了维护和平、防止伤害,这项权利可以暂时中止,正如伊玛目沙提比在其著作《伊斯兰教法的意图与目的》(Maqasid ash-Shari'ah)中所述。[ 40 ] [ 41 ]非伊斯兰教徒禁止持有武器,必须由军队保护,他们为此缴纳吉兹亚税(jizyah)。他们无需缴纳天课(zakat)。[ 42 ] [ 43 ] [ 44 ] [ 45 ]
也门
也门承认公民依法享有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枪支既容易获得,也合法。[ 47 ] [ 48 ]
枪支暴力与持枪权的政治


立法者通常会制定法律限制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以减少枪支暴力和犯罪。[ 51 ] [ 52 ] [ 53 ]他们的行动可能是由倡导此类法规的政治团体推动的。“布雷迪运动”、“雪花莲运动”和“百万妈妈大游行”都是呼吁加强对持有和携带武器权利限制的运动的例子。虽然事故统计数据难以获取,但关于枪支拥有和涉枪死亡问题的数据却很多。
联合国区域间犯罪和司法研究所
联合国区域间犯罪和司法研究所(UNICRI)对枪支拥有率不同的国家进行了比较,并调查了枪支拥有率与枪支凶杀案以及枪支拥有率与枪支自杀之间的相关性。结果显示,这两者之间存在“显著相关性”:[ 54 ]
— Martin Killias,《理解犯罪、犯罪经验和犯罪控制——国际会议记录》[ 55 ]
联合国犯罪和司法研究所(UNICRI)还调查了枪支拥有率与其他形式的凶杀或自杀之间的关系,以确定高枪支拥有率是增加了其他形式的凶杀或自杀,还是仅仅取代了其他形式的凶杀或自杀。他们的报告指出,“枪支的广泛拥有并未降低使用其他手段实施致命事件的可能性。因此,当枪支数量增多时,人们使用刀具和其他潜在致命工具的频率并没有降低,但更多的枪支通常意味着更多的自杀和凶杀受害者。” 研究人员得出结论:“我们只知道枪支不会减少因其他手段造成的致命事件,反而会导致更多的枪击事件。虽然我们不清楚具体原因,但我们有充分的理由怀疑枪支在其中扮演了致命的角色。” [ 54 ]
这项研究发现,在所研究的14个国家中,枪支是其中3个国家凶杀案的主要原因:北爱尔兰、意大利和美国。[ 54 ]虽然一些数据显示,减少一种重要武器——枪支——的供应可以减少枪支犯罪和枪支自杀,并适度降低总体犯罪率和总体自杀率,但作者也警告说,“减少私人公民持有的枪支数量超过一定限度后可能成为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并以美国为例,指出美国的枪支法律仍然是激烈争论的话题(另见《美国的枪支政治》)。[ 54 ]
联合国犯罪和司法研究所(UNICRI)的研究人员在2001年进行的一项后续研究,考察了21个国家家庭枪支拥有率与总体凶杀率、总体自杀率以及枪支凶杀率和枪支自杀率之间的联系。研究人员指出:“结果显示,家庭枪支的存在与使用枪支自杀、涉及女性受害者的枪支凶杀率以及枪支袭击之间存在非常强的相关性。” [ 56 ]研究未发现家庭枪支拥有率与总体凶杀率和自杀率以及涉及男性受害者的枪支凶杀率之间存在显著相关性。[ 56 ]
其他
其他一些研究表明,枪支数量不会影响凶杀案总数或自杀总数,而是会影响使用枪支实施的凶杀案或自杀案的比例。[ 57 ]
公共卫生批评家、拥枪权支持者、 《国际神经外科 杂志》主编米格尔·法里亚 (Miguel Faria)在 2012 年声称,持有和携带武器不仅受宪法保护,而且枪支还具有一些被他曾参与其中的公共卫生机构所忽视的益处。[ 58 ]他还声称,枪支有利于自卫、集体防御以及保护生命和财产。[ 58 ] [ 59 ]
2012 年发表在《公共卫生年鉴》上的一项研究发现,拥有枪支的家庭比没有枪支的家庭自杀率更高。[ 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