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萨雷·博内萨纳·迪·贝卡里亚 | |
|---|---|
埃利塞奥·萨拉的肖像 | |
| 出生 | 1738年3月15日 |
| 死亡 | 1794年11月28日(享年56岁) 米兰,米兰公国 |
| 职业 |
|
| 配偶 |
|
| 孩子们 |
|
| 亲属 | 亚历山德罗·曼佐尼(孙子) |
| 教育 | |
| 母校 | 帕维亚大学 |
| 哲学著作 | |
| 时代 | 启蒙时代 |
| 地区 | |
| 学校 | |
| 主要兴趣 | 犯罪学 |
| 代表作 | 论犯罪与刑罚(1764) |
| 值得注意的想法 | 刑罚学 |
切萨雷·博内萨纳·迪·贝卡里亚,瓜尔德拉斯科和维拉雷焦侯爵[ 1 ](意大利语: [ˈtʃeːzare bekkaˈriːa, ˈtʃɛː-];1738年3月15日-1794年11月28日)是一位意大利犯罪学家[ 2 ] 、法学家、哲学家、经济学家和政治家,被广泛认为是启蒙时代最伟大的思想家之一。他最著名的著作是《论犯罪与刑罚》(1764年),该书谴责酷刑和死刑,是刑罚学和古典犯罪学派的奠基之作。贝卡里亚被认为是现代刑法之父和刑事司法之父。[ 3 ] [ 4 ] [ 5 ]
据约翰·贝斯勒称,贝卡利亚的著作对美国开国元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6 ]
早年生活和教育
贝卡里亚于1738年3月15日出生于米兰,父亲是来自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的中等贵族吉安·贝卡里亚·博内萨纳侯爵。[ 7 ]贝卡里亚早年在帕尔马的耶稣会学院接受教育。随后,他于1758年毕业于帕维亚大学法学院。起初,他展现出极高的数学天赋,但对孟德斯鸠(1689-1755)的研究使他将注意力转向了经济学。1762年,他的第一部著作——一篇关于米兰城邦货币混乱的论著——提出了解决之道。[ 8 ]
贝卡里亚二十五六岁时,与皮埃特罗·韦里和亚历山德罗·韦里兄弟结为挚友。这两兄弟与米兰贵族中的其他一些年轻人共同创立了一个名为“拳头学院”(L'Accademia dei pugni)的文学社团。这个戏谑的名字既嘲讽了当时意大利盛行的那些死板的学院,也暗示着社团里轻松的谈话有时也会演变成斗殴。社团的讨论主要集中在刑事司法改革上。通过这个社团,贝卡里亚结识了狄德罗、爱尔维修斯、孟德斯鸠和休谟等法国和英国的政治哲学家,其中爱尔维修斯对他的影响尤为深远。[ 9 ]
论犯罪与刑罚

切萨雷·贝卡里亚最著名的著作是《论犯罪与刑罚》。1764年,在彼得罗·韦里的鼓励下,贝卡里亚发表了篇幅虽短却广受赞誉的《论犯罪与刑罚》。彼得罗当时正在撰写一部关于酷刑史的著作,而米兰监狱官员亚历山德罗·韦里则亲身经历了监狱骇人听闻的状况,他们为贝卡里亚的著作提供了部分背景信息。在这篇文章中,贝卡里亚反映了他在“咖啡馆”( Il Caffè)社团的朋友们的信念,他们寻求通过启蒙思想进行改革。
贝卡利亚的论著标志着米兰启蒙运动的巅峰。在书中,贝卡利亚提出了现代史上最早反对死刑的论点。他的论著也是第一部完整的刑罚学著作,倡导改革刑法体系。该书是第一部全面探讨刑事改革并提出刑事司法应遵循理性原则的著作。与雨果·格劳秀斯、塞缪尔·冯·普芬多夫和其他类似思想家的著作相比,它的理论性较弱,而理论性与倡导性同样重要。
这部简短的作品毫不留情地抗议酷刑逼供、秘密指控、法官的任意裁量权、量刑的不一致和不平等、利用私人关系获得较轻的刑罚,以及对严重甚至轻微的罪行使用死刑。
几乎立刻,这部作品就被翻译成法语和英语,并出版了多个版本。贝卡利亚文本的不同版本遵循两种截然不同的编排方式:一种是贝卡利亚本人的版本,另一种是法国译者安德烈·莫雷莱(André Morellet,1765年)的版本,后者采用了更为系统的顺序。莫雷莱认为意大利语原文需要澄清,因此删减了一些内容,增添了一些内容,最重要的是,他通过移动、合并或拆分章节来重组文章。由于贝卡利亚在给莫雷莱的一封信中表示他完全同意莫雷莱的做法,学者们便认为这些改编也得到了贝卡利亚的实质认可。然而,这些差异如此之大,以至于莫雷莱的版本与贝卡利亚的原著几乎完全是两本书。[ 10 ]
贝卡利亚在其著作开篇便指出刑事司法系统亟需改革,并指出相关研究寥寥无几。在整部著作中,贝卡利亚始终以社会契约和功利主义这两个关键哲学理论为依据来阐述自己的观点。关于社会契约,贝卡利亚认为,惩罚的正当性仅在于维护社会契约,并确保人人有动力遵守契约。关于功利主义(或许受到爱尔维提乌的影响),贝卡利亚认为,所选择的惩罚方式应当是能够最大程度地服务于公共利益的方式。
当代政治哲学家区分了两种主要的惩罚正当性理论。第一种是报应主义理论,它认为惩罚应当与所造成的伤害相等,既可以是字面意义上的“以眼还眼”,也可以是更象征性的方式,允许其他形式的补偿。报应主义理论往往带有报复和复仇的色彩。第二种理论是功利主义理论,它认为惩罚应当增加世界整体的幸福感。这通常意味着惩罚是改造罪犯、使其无法再次犯罪以及威慑他人的一种手段。贝卡利亚显然持功利主义立场。在他看来,惩罚的目的是为了创造一个更美好的社会,而不是为了复仇。惩罚的作用在于威慑他人犯罪,并防止罪犯再次犯罪。
贝卡利亚认为,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惩罚的威慑作用,惩罚应在时间上与犯罪行为紧密相关。他援引联结理解理论来捍卫其关于惩罚时间接近性的观点。该理论认为,我们对原因的认知以及随后感知到的结果,都源于我们对紧密对应的原因和结果的观察,并由此形成我们感知到的情感(关于这一主题的更多内容,请参阅大卫·休谟关于归纳问题的著作以及大卫·哈特利的著作)。因此,通过避免在时间上与犯罪行为相距甚远的惩罚,我们能够加强犯罪行为与相应惩罚之间的关联,从而起到遏制犯罪活动的作用。
贝卡利亚认为,当惩罚紧随犯罪之后时,“犯罪”和“惩罚”这两个概念在人们心中会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此外,如果惩罚与犯罪本身存在某种关联,那么犯罪与惩罚之间的联系会更加牢固。鉴于惩罚的迅速性对威慑他人的影响最大,贝卡利亚认为,严厉的惩罚是没有正当理由的。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自然会逐渐习惯于惩罚力度的加大,因此,最初加大惩罚力度的效果也会逐渐减弱。我们能够承受的痛苦和我们能够施加的痛苦都是有限度的。

贝卡里亚探讨了一系列刑事司法实践,并提出了改革建议。例如,他认为,如果法律保护公民免受对其名誉的侮辱,决斗就可以被废除。禁止自杀的法律无效,因此应该废除,将自杀的惩罚留给上帝。赏金猎人不应被允许,因为它会煽动人们做出不道德的行为,并暴露政府的软弱。他认为,法律应该清晰地定义犯罪,这样法官就不必解释法律,而只需判断是否违反了法律。
惩罚应与犯罪的严重程度相称。叛国罪最为严重,因为它破坏了社会契约。其次是针对人身或财产的暴力行为,最后是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侵犯财产的犯罪应处以罚款。预防犯罪的最佳途径是制定清晰简明的法律、奖惩善行以及改善教育。
贝卡利亚的刑事司法理论基于三大原则:自由意志、理性行为和可操纵性。贝卡利亚以及大多数古典理论家认为,自由意志使人们能够做出选择。贝卡利亚相信,人们具有理性行为,并运用这种行为做出有助于实现自身个人满足的选择。
在贝卡利亚的解释中,法律的存在是为了维护社会契约,造福整个社会。但是,由于人们出于自身利益行事,而他们的利益有时与社会法律相冲突,因此他们会犯罪。可操纵性原则指的是人们出于理性自身利益而采取的可预测行为方式,因此,如果惩罚大于犯罪带来的收益,犯罪就成为一种不合逻辑的选择,那么人们或许就能被劝阻而放弃犯罪。
贝卡利亚所援引的原则是理性、将国家理解为一种契约形式,以及最重要的功利原则,即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贝卡利亚与彼得罗·韦里共同阐述了这一最初的原则,并对杰里米·边沁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最终使其发展成为完整的功利主义理论。
他公开谴责死刑,理由有二:
- 因为国家无权剥夺生命;
- 因为死刑既不是一种有用的刑罚,也不是一种必要的刑罚。

贝卡利亚在他的著作中阐述了许多创新且影响深远的原则:
- 惩罚具有预防(威慑)功能,而不是报复功能。
- 惩罚应当与所犯罪行相称。
- 惩罚发生的概率高,而不是惩罚的严厉程度,就能达到预防效果。
- 刑事定罪程序应当公开。
- 最后,为了有效,惩罚必须及时。
他也反对枪支管制法[ 11 ] ,并且是最早倡导教育在减少犯罪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的人之一[ 12 ] 。贝卡利亚称枪支管制法是基于“错误的功利主义观念”的法律,他写道:“这类法律禁止人们携带武器,解除那些原本无意犯罪的人的武装,而这些犯罪正是法律旨在预防的。”他进一步写道:“[这些法律]无疑使受害者的处境更加糟糕,使施暴者的处境更加有利,而且与其说是阻止谋杀,不如说是鼓励谋杀,因为攻击手无寸铁的人比攻击武装人员需要的勇气要少。”托马斯·杰斐逊在他的《法律摘录簿》中记录了这段话[ 13 ] 。
由于贝卡里亚的观点对当时的法律体系持批判态度,很可能引发争议,他担心政府的报复,因此选择匿名发表这篇文章。他的同代批评者中包括身在意大利那不勒斯的安东尼奥·西拉。
结果,这篇论文广受好评。凯瑟琳大帝公开赞扬了它,而远在千里之外的美国,开国元勋托马斯·杰斐逊和约翰·亚当斯也引用了它。贝卡利亚确信政府认可了他的文章后,便重新出版了它,这次署名自己为作者。
晚年生活和影响
贝卡里亚犹豫再三,最终接受了前往巴黎会见当时伟大思想家的邀请。他与韦里兄弟同行,受到了哲学家们的热情接待。然而,生性腼腆的贝卡里亚却给人留下了不好的印象,三周后便启程返回米兰,回到年轻的妻子特蕾莎身边,此后再也没有出国。他与韦里兄弟的决裂是永久性的;他们始终无法理解贝卡里亚为何会在事业巅峰时期毅然离职。
尽管如此,贝卡里亚仍然享有官方认可,并在意大利被任命担任多个名义上的政治职务。由于失去了朋友们的宝贵帮助,他再也没有创作出一部同等重要的作品。在意大利以外,一种毫无根据的说法流传开来,认为贝卡里亚的文学沉默是由于奥地利对意大利言论自由的限制。事实上,他时常陷入抑郁和厌世情绪,最终选择沉默是出于他自身的原因。
当时的法学家们对贝卡利亚的论著赞誉有加,一些欧洲皇帝也愿意采纳。欧洲主要国家的刑法典中许多改革都可以追溯到这部论著,但很少有同时代的人认同贝卡利亚反对死刑的论点。即使是托斯卡纳大公国——世界上第一个废除死刑的国家——也遵循了贝卡利亚关于死刑缺乏效用的论点,而不是关于国家无权处决公民的论点。在英语世界,贝卡利亚的思想(选择性地)影响了威廉·布莱克斯通爵士关于刑罚的著作,并更全面地影响了威廉·艾登和杰里米·边沁的著作。[ 14 ]
1768年11月,他被任命为米兰帕拉蒂尼学院专门为他设立的法律与经济学教席教授。他基于严格的功利主义原则的政治经济学讲座与英国经济学派的理论有着显著的契合之处。这些讲座收录于《意大利政治经济学经典著作集》(Scrittori Classici Italiani di Economia politica,第十一卷和第十二卷)中。[ 8 ]贝卡里亚此后未能再创作出能与《论罪行与罪孽》 (Dei Delitti e Delle Pene )相媲美的著作,但他一生中曾多次尝试创作,但均未完成。他唯一完成的著作是一篇关于文学风格的短篇论文。
1771年,贝卡里亚成为最高经济委员会成员;1791年,他被任命为司法法典改革委员会成员,并做出了宝贵贡献。在此期间,他主导了多项重要改革,例如度量衡的标准化。[ 15 ]他逝世于米兰。[ 8 ]
作为犯罪学领域的先驱,他生前的影响甚至延伸到美国宪法和权利法案中所列权利的制定。《论犯罪与刑罚》一书为开国元勋们提供了有益的指导。
贝卡利亚在其著作《论犯罪与刑罚》中阐述的理论,在近代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受其理论影响的现行政策包括量刑诚实、迅速惩处以及数十个国家废除死刑。尽管他的许多理论广受欢迎,但即便在他这位著名犯罪学家去世两个多世纪后,其中一些理论仍然引发激烈的争议。
家庭
贝卡里亚的孙子是亚历山德罗·曼佐尼,他是著名的意大利小说家和诗人,著有《订婚者》(意大利最早的历史小说之一)和《五月五日》(一首关于拿破仑之死的诗)。
纪念活动
- 美国宾夕法尼亚州中部的贝卡里亚镇以他的名字命名。
- 意大利佛罗伦萨的一个大广场——贝卡里亚广场(Piazza Beccaria )也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