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在軍事編制中的變遷主要是由於軍事指揮工具和軍事戰略變革所引起的。在早期的戰爭中,由於軍事指揮工具的限制,使得高級指揮機關不得不增加指揮的層級以保障軍令能貫徹到基層的部隊中;但是在現代戰爭條件下,一方面新的軍事指揮工具可以保證指揮機關能快速有效的將命令傳達給基層作戰單位,另一方面戰爭也要求軍隊保持靈活和簡潔的組織結構以對應戰局的變化和減輕後勤負擔。因此,團在許多國家軍隊的軍事編制中也發生著變化。
在編制上由多個
技術兵種混合編成的旅稱為
混成旅或
聯兵旅(聯合兵種旅)。
在現代戰爭條件下,旅由於編制較小,使用靈活,逐漸被許多國家列為標準或者常備編制。
在
空軍的體系中,
聯隊(Wing)與旅相當。指揮官軍銜通常是准將。
中華民國國軍[編輯]
1969年,陸軍總司令部接受
蔣緯國建議,廢團改旅,陸軍指揮體系以旅為基本戰術部隊,師為基本戰術兵團,軍為基本戰略軍團。
1998年
精實案,裁撤所有的師級作戰編制,只保留8個師指揮機構(第16、19、26、33、34、46、49、51師),戰時遂行作戰指揮。作戰部隊則將步兵、坦克、炮兵、陸航等兩個或兩個以上兵種結合在一起,新編成40個「聯合兵種作戰旅」(以下簡稱「聯兵旅」),成為基本戰術兵團。旅長的編階也由
上校提升為
少將。
聯兵旅又區分為守備旅(步兵旅)和打擊旅(摩托化步兵旅、裝甲步兵旅、裝甲旅、空中騎兵旅、空降特戰旅)兩類。
之所以將基本戰役兵團由師改為聯兵旅,主要是因為台灣本島面積有限、地形狹長、山地眾多、河川交錯、城鎮密集,不利於組織龐大、指揮層級較多的大部隊以縱深防禦陣形展開,更不適合機動作戰,因此認為旅級單位更加適合台島等地理特點。另外台灣陸上交通線與橋樑多集中於西部平原地區,戰時容易遭到破壞摧毀,各部隊在短期內將很難跨越作戰區增援遭受攻擊的友軍部隊。組建聯兵旅能更加適應「預警短、縱深淺、決戰快」的防禦作戰形勢。「1個聯兵旅戰鬥力可超過1個傳統步兵師」、「可隨時派赴所需地區遂行支援和反擊作戰」。基於以上理論,將基本戰術兵團由「師」拆分重組為機動靈活、功能完整、具備獨立作戰能力的「聯合兵種旅」。以軍團為基本戰略軍團,希望各軍團能各自獨立支撐一個方向的作戰任務。
- 負責新兵訓練的8個步兵旅移編後備司令部、旅長軍銜降編上校。
- 8個步兵旅裁撤。
- 2個步兵旅改編為地區守備隊,隊長軍銜降編上校。
- 2個步兵旅併編為地區指揮部、5個步兵旅改編為地區指揮部,指揮官軍銜維持少將。
2013年
精粹案,負責新兵訓練的6個後備旅(由原來8個已縮編為6個)回編陸軍,旅長軍銜維持
上校。
中華民國國軍「旅」的英文譯寫為「Regiment」、縮寫為「R」。
中華民國空軍聯隊長軍銜是
少將。
中華民國國軍[編輯]
1949年國民政府撤退來台後,開始對陸軍進行整編,1950年7月完成第一次整編時,由56個師縮編為39個師(分屬12個軍)。
1989年,6個軍司令部全部裁撤後,各師直屬軍團。
1998年
精實案實施,24個師調整後僅餘8個「師指揮機構」,戰時遂行作戰指揮。
2007年7月,因應
精進案第二階段,8個「師指揮機構」全部裁撤。至此,陸軍無師級編制。
大日本帝國[編輯]
大日本帝國陸軍的編制,分為
甲種師團(常指
二戰前
日軍的17個常備師團)和
乙種師團。前者採用四四制編制,約15,000至20,000人,人數多、裝備好、訓練有素、戰鬥力強;後者採用三三制編制,約10,000人,裝備一般、戰鬥力較甲種師團為弱。
日軍的師團編成一般是:兩個步兵
旅團、騎兵一個大隊,砲兵、工兵和輜重兵各一個聯隊。
其中深陷中國戰場的有35個師團加38個
獨立混成旅團;派往太平洋戰略方向的有11個師團和1個混成旅團(佔地面部隊總數的20%)。
中華民國國軍[編輯]
1949年國民政府撤退來台後,開始對
陸軍進行整編,1950年7月完成第一次整編時,由18個軍縮編為12個軍。1952年至1954年間,實施第2次整編,由12個軍縮編為8個軍。
1955年7月,第4軍司令部改組為預備部隊訓練司令部,所屬第22師、第23師和第24師擴編為預備第1至9師。
1955年11月,實施新的指揮權責劃分,軍為戰術單位,建制部隊僅有軍部連及直屬部隊,其餘所指揮的部隊,則為任務需要而配備。
1956年5月,第18軍司令部裁撤,直屬部隊分別編入海軍陸戰隊和砲兵部隊。至此,由8個軍裁減為6個軍一直到1989年。
1989年5月,根據「陸精」六號案,第21軍、第43軍、第58軍三個軍部裁撤。1989年7月,根據「陸精」七號案,第20軍、第32軍、第69軍三個軍部裁撤。至此,陸軍無軍級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