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0日 星期五

陸軍編制單位

火伴(約定俗成為伙伴夥伴)指一同生活或共事者,源起於軍人同火的意思。此稱呼仍然流行於香港紀律部隊,俗稱火記,亦是火伴之源。此外,此詞亦被引用解作商業之間的合作機構的。

起源[編輯]

中國古代軍隊每十名士兵共用一煮食,同火者互稱火伴;因偏旁類化作伙伴[1],沿用至今。而中國大陸將夥簡化歸併為伙,使很多人以為夥伴才是正寫。
相關詞彚還有「火拚」,原解作內鬨,即一「火」的人互鬥。

粵語[編輯]

火記差人警察)用以互相稱呼,是火伴的意思,亦即一同出生入死的火伴。夥和伙字均為誤寫,正寫實為火字。另外,廣東人同時習慣以記字代替商號或名字全稱。例如已故香港歌手羅文,人稱羅記;香港演員米雪,人稱米記;麥當勞餐廳,人稱麥記,就是例子了。

相關參見[編輯]


以色列國防軍的一個伍
軍隊的編制單位,在以下,一般約三到五人為一伍,多以資深或能力優異的士兵上等兵)拔擢為伍長準下士)。通常伍是在實戰中,從中分拆出來,以便執行不同的任務,不一定有輕機槍,但至少裝備步槍衝鋒槍

參見[編輯]

是現代陸軍的編制,由若干個士兵組成,一般是8到15人。16th Air Defence Regiment soldiers posing with RBS-70 July 2011.jpg
班是現代陸軍編制中的最基本作戰單位,用於完成特定的戰鬥勤務任務,編制上多以士官長上士擔任副長,中士擔任班長下士擔任副班長,下轄三到四個準下士擔任伍長),可以用軍階較低的人員擔任高階職務,稱為「佔缺」。
有些軍事單位或是軍事學校、訓練所,以及日本漢字韓國漢字中,也把稱為「分隊」。

相關條目[編輯]

  • 步兵班
  • 陸軍的編制,由若干個組成。譬如在三三制當中,一個排由排部、三個班加上直屬單位共同組成,排的組成為排部:排長(通常是軍官中尉或是少尉)一名、副排長(通常是資深士官,多為上士,俗稱排副,有時由中士佔缺擔任。若無人接任則亦可由士官長暫代)一名、三個步兵班(理論上各班均有班長、副班長各一名),加一個火力組(組長一名),為戰術的基本單位。
    有些軍事單位或是軍事學校、訓練所也把稱為「區隊」;日語韓語稱為「小隊」。



    德軍的一個排

    全書

    步兵排的戰略符號
    (重定向自
    步兵連的戰略標誌

    中國人民解放軍一個戰車連

    在現代軍隊編制中,連作為一個
    戰術單位,一般用於完成特定戰鬥中的軍事或勤務任務。連的指揮官軍官擔任,稱為連長軍銜一般是上尉或者少校,副連長及輔導長軍銜一般是上尉中尉
    是現代陸軍的一種編制,由若干個組成。譬如在三三制的編制下,一個連由三個排加上其他直屬單位共同組成。
    有些軍事單位也把連稱為中隊。例如中華民國國軍有少數連級「中隊」的編制,差異則是編裝略簡。
    空軍的體系中,小隊(中華民國空軍稱為「分隊」)(flight)與連相當。

    營的戰略標誌,左邊為編號

    一個營的兵力

    歩兵營的戰略標誌
    是現代陸軍的編制,由若干個組成。日語韓語等語言中把此級單位稱為大隊,約800-900人,中華民國國軍中也有部份單位將「營」稱為大隊,差異僅在編裝較為簡略,另外,主官(中隊長)編階中校中隊,也被視為營級單位。
    譬如在三三制的編制下,一個營是由三個連加上直屬單位共同組成。在現代軍隊編制中,營作為一個戰役戰術單位,一般用於完成特定戰鬥中的軍事或勤務任務。在編制上通常由多個技術兵種混合編成。
    營的指揮官軍官擔任,稱為營長軍銜一般是中校或者少校中華民國國軍的營級主官編階都是中校
    空軍的體系中,中隊(Squadron)與營相當,中隊長軍銜通常是中校。

    參見[編輯]

    • 綠營-清朝軍制,下分省、鎮、營、汎。
    中華民國抗戰時期中央軍團
    是現代軍隊的一個單位,在中國人民解放軍編制中通常包括兩千至三千名左右的士兵,歐美國家的編制一般在兩千人左右。它的最高指揮官是團長

    西方軍隊中的團的興起[編輯]

    當士兵由跟隨騎士的一批人演變成更有系統的軍隊時,團這個詞便在公元16世紀末起開始出現。
    團的士兵數目主要依從它所隸屬的軍隊的兵力和傷亡而定。例如在美國南北戰爭時,一般的團擁有超過一千名的士兵。但在內戰結束時,邦聯軍有時只有僅僅相等於的一百名士兵以下的兵力。
    英軍方面,團(亦稱「軍團」)以上的軍隊結構是依各種軍事任務而改變。正因為團通常是最大的永久軍隊單位,很多團都有通常可以追溯數世紀的長久歷史。例如英軍中現存最古老的團是在1537年創立的榮譽炮兵連(Honourable Artillery Company);而在1650年建立的冷溪近衛團(Coldstream Guards)則是最古老的步兵團。
    美軍曾一度有團的組織,但現時除騎兵以外團則以代替。雖然每個縱隊都因為它們的歷史背景而隸屬於某一團,但只有騎兵團是在戰爭時隸屬於。這些團通常是因為歷史原因而繼續存在的。它們被稱為「榮譽團」。

    團的種類[編輯]

    現代軍隊的一級編制,由若干個組成。
    在現代軍隊編制中,各國對團的設定和使用並不一樣:
    • 英國,團作為一種榮譽單位永久保留,但是在實際的作戰中並沒有作用。
    • 蘇聯,團作為一個戰役戰術單位,一般用於完成特定戰鬥中的軍事或勤務任務。在編制上通常由多個技術兵種混合編成;
    • 美國,團的編制和任務並不固定,並且經常調整,20世紀60年代五群制計劃中曾將團一級編制撤銷,但是在80年代後逐步恢復,主要作為軍事行政管理的一級組織;
    • 中國,團一級編制曾經作為基本的戰役戰術單位使用,是戰役中的最小指揮單位,但是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團主要作為軍事行政管理和後勤管理的一級組織,在軍事作戰中的作用逐步減少;
    團在軍事編制中的變遷主要是由於軍事指揮工具和軍事戰略變革所引起的。在早期的戰爭中,由於軍事指揮工具的限制,使得高級指揮機關不得不增加指揮的層級以保障軍令能貫徹到基層的部隊中;但是在現代戰爭條件下,一方面新的軍事指揮工具可以保證指揮機關能快速有效的將命令傳達給基層作戰單位,另一方面戰爭也要求軍隊保持靈活和簡潔的組織結構以對應戰局的變化和減輕後勤負擔。因此,團在許多國家軍隊的軍事編制中也發生著變化。
    團的指揮官軍官擔任,稱為團長軍銜一般是上校或者中校
    日本軍制中,聯隊與團相當。滿員編額約3千人至4千人不等。在中國,團長縣長位階平級。
    中華民國國軍於1969年撤團改旅,至此,中華民國陸軍無團級編制。
    空軍的體系中,大隊(Group)與團相當。指揮官(大隊長)軍銜通常是上校。

    步兵旅的軍隊符號

    美國威斯康辛州一個陸軍國民警衛旅的3200人
    是現代陸軍的編制,由若干個或者組成。
    在現代陸軍編制中,旅通常作為一個戰役戰術單位,一般用於完成特定戰役中的軍事或勤務任務。
    在編制上由多個技術兵種混合編成的旅稱為混成旅聯兵旅(聯合兵種旅)。
    在現代戰爭條件下,旅由於編制較小,使用靈活,逐漸被許多國家列為標準或者常備編制。
    旅的指揮官稱為旅長軍銜一般是准將擔任,有些國家則由大校上校擔任。
    空軍的體系中,聯隊(Wing)與旅相當。指揮官軍銜通常是准將。

    中華民國國軍[編輯]

    1969年,陸軍總司令部接受蔣緯國建議,廢團改旅,陸軍指揮體系以旅為基本戰術部隊,師為基本戰術兵團,軍為基本戰略軍團。
    1998年精實案,裁撤所有的師級作戰編制,只保留8個師指揮機構(第16、19、26、33、34、46、49、51師),戰時遂行作戰指揮。作戰部隊則將步兵、坦克、炮兵、陸航等兩個或兩個以上兵種結合在一起,新編成40個「聯合兵種作戰旅」(以下簡稱「聯兵旅」),成為基本戰術兵團。旅長的編階也由上校提升為少將
    聯兵旅又區分為守備旅(步兵旅)和打擊旅(摩托化步兵旅、裝甲步兵旅、裝甲旅、空中騎兵旅、空降特戰旅)兩類。
    之所以將基本戰役兵團由師改為聯兵旅,主要是因為台灣本島面積有限、地形狹長、山地眾多、河川交錯、城鎮密集,不利於組織龐大、指揮層級較多的大部隊以縱深防禦陣形展開,更不適合機動作戰,因此認為旅級單位更加適合台島等地理特點。另外台灣陸上交通線與橋樑多集中於西部平原地區,戰時容易遭到破壞摧毀,各部隊在短期內將很難跨越作戰區增援遭受攻擊的友軍部隊。組建聯兵旅能更加適應「預警短、縱深淺、決戰快」的防禦作戰形勢。「1個聯兵旅戰鬥力可超過1個傳統步兵師」、「可隨時派赴所需地區遂行支援和反擊作戰」。基於以上理論,將基本戰術兵團由「師」拆分重組為機動靈活、功能完整、具備獨立作戰能力的「聯合兵種旅」。以軍團為基本戰略軍團,希望各軍團能各自獨立支撐一個方向的作戰任務。
    2004年精進案,針對守備旅進行調整如下:
    • 負責新兵訓練的8個步兵旅移編後備司令部、旅長軍銜降編上校
    • 8個步兵旅裁撤。
    • 2個步兵旅改編為地區守備隊,隊長軍銜降編上校
    • 2個步兵旅併編為地區指揮部、5個步兵旅改編為地區指揮部,指揮官軍銜維持少將
    2013年精粹案,負責新兵訓練的6個後備旅(由原來8個已縮編為6個)回編陸軍,旅長軍銜維持上校
    中華民國國軍「旅」的英文譯寫為「Regiment」、縮寫為「R」。 中華民國空軍聯隊長軍銜是少將


    納粹德軍一個師

    師的戰略標誌
    是現代陸軍的編製,屬於常備戰役戰術單位,由若干個或者組成,通常由多個技術兵種混合編成。有些國家的空軍也採用師的編製。
    師的指揮官將官擔任,稱為師長軍銜一般是少將或者准將

    中華民國國軍[編輯]

    1949年國民政府撤退來台後,開始對陸軍進行整編,1950年7月完成第一次整編時,由56個師縮編為39個師(分屬12個軍)。
    1989年,6個軍司令部全部裁撤後,各師直屬軍團。
    1998年精實案實施,24個師調整後僅餘8個「師指揮機構」,戰時遂行作戰指揮。
    2007年7月,因應精進案第二階段,8個「師指揮機構」全部裁撤。至此,陸軍無師級編制。

    大日本帝國[編輯]

    大日本帝國陸軍的編制,分為甲種師團(常指二戰日軍的17個常備師團)和乙種師團。前者採用四四制編制,約15,000至20,000人,人數多、裝備好、訓練有素、戰鬥力強;後者採用三三制編制,約10,000人,裝備一般、戰鬥力較甲種師團為弱。
    日軍的師團編成一般是:兩個步兵旅團、騎兵一個大隊,砲兵、工兵和輜重兵各一個聯隊。
    西元1941年太平洋戰爭爆發時,日軍共有51個師團,39個混成旅團
    其中深陷中國戰場的有35個師團加38個獨立混成旅團;派往太平洋戰略方向的有11個師團和1個混成旅團(佔地面部隊總數的20%)。
    1943年,為應對太平洋戰爭島嶼防禦戰,日
    軍六個師團改編為海洋師團編制。

    東非共同體的聯合軍


    軍的戰略標誌
    (Corps)是現代陸軍編制,屬於戰略單位。由若干個或者獨立組成,因此包含許多不同兵種
    軍的指揮官稱為軍長軍銜一般是中將或者少將。在中國,軍長省長位階平級。
    英國陸軍中專司特定任務(如醫療工兵通信等)的非戰鬥單位亦稱作Corps,中文通常譯作兵團,例如皇家後勤兵團

    中華民國國軍[編輯]

    1949年國民政府撤退來台後,開始對陸軍進行整編,1950年7月完成第一次整編時,由18個軍縮編為12個軍。1952年至1954年間,實施第2次整編,由12個軍縮編為8個軍。
    1955年7月,第4軍司令部改組為預備部隊訓練司令部,所屬第22師、第23師和第24師擴編為預備第1至9師。
    1955年11月,實施新的指揮權責劃分,軍為戰術單位,建制部隊僅有軍部連及直屬部隊,其餘所指揮的部隊,則為任務需要而配備。
    1956年5月,第18軍司令部裁撤,直屬部隊分別編入海軍陸戰隊和砲兵部隊。至此,由8個軍裁減為6個軍一直到1989年。
    1989年5月,根據「陸精」六號案,第21軍、第43軍、第58軍三個軍部裁撤。1989年7月,根據「陸精」七號案,第20軍、第32軍、第69軍三個軍部裁撤。至此,陸軍無軍級編制。

步兵戰略符號

軍事組織結構

軍事組織,意指依據類別或功能,將武裝力量組織起來,使其成為一個階層化結構分明、可靈活運用、利於作戰的團隊。或者一個組織帶有軍事性質,擁有武裝力量,並以此力量推動其目的,該組織即可稱為軍事組織,如蓋達

陣形、隊形與隊列、軍事單位[編輯]

陣形(陣法)[編輯]

陣形(有時稱陣法),通常用來描術古代軍隊於行動或作戰時的佈署方式。如魚鱗陣、雁形陣……等。戰國時代孫臏兵法》就提到「八陣」與「十陣」。此八陣內容不詳,十陣則為:方陣、圓陣、疏陣、數陣、椎形陣、雁形陣、鉤形陣、玄襄之陣、水陣和火陣。

隊形與隊列[編輯]

  • 隊形(formation)通常用來指戰術上、小規模部隊於行動或作戰時的配置方式。
根據美國國防部所作的定義
  1. 為了達成某特定目的,有次序的安排部隊或車輛。
  2. 有次序的安排二個以上的飛行器、軍艦、或單位,在同一個指揮官帶領下進行活動。[1]
常見隊形:
  1. 橫隊:部隊依次橫向展開。
  2. 縱隊:部隊依次縱向展開。
  • 而隊列,與隊形意義相近,有時代表不同意思並同時出現組合成另一個詞:隊列隊形。簡單來說,隊列,意指數個部隊的集合。隊列隊形,意指這一連串部隊的安排、配置方式。

軍事單位[編輯]

軍事單位主要用來指稱一個內部同質性高的組織,多為來自同一個軍種,接受單一的指揮管理。以此而言,一個營可視為一個典形的軍事單位,連、排等更小規模的組織則可視為營底下的次級軍事單位。另一方面廣義的說法,軍事單位一詞也可使用在相對於非軍事單位的場合,在此定義下,所有以軍事目的而存在的單位,也可稱為軍事單位。

軍隊編制[編輯]

陸軍編制[編輯]

下表列出的是一些適用於現代陸軍的編制,其中許多軍事單位和部隊的名稱可以回溯到歐洲歷史上的軍事理論。普遍上,不同國家的軍隊編制有很大的差異,當中很多是仿照英國、美國或結合兩者的模式。
旅級、團級和營級的編制階梯可能在需要時被合併、省略或調整,例如北約部隊將營級部隊編入旅團;美國海軍陸戰隊、俄羅斯陸軍和空降軍省略旅級;美國陸軍、德國陸軍省略團級;法國陸軍、日本陸上自衛隊省略營級。此外,只有軍事強國有能力編制最高層的階梯,所以師級在許多國家已經是頂層的軍事單位。
不同國家使用相同的傳統軍事單位名稱也造成許多混淆,例如英國和加拿大的裝甲營(armoured regiment)分編為裝甲連(squadrons)和裝甲排(troops),美國的騎兵營(cavalry squadron)分編為騎兵連(troops)和騎兵排(platoons),其中squadron和troop有相同的起源,但被編入在不同的階梯。同樣的混淆情況也出現在翻譯方面,例如蘇俄編制的Front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稱為「方面軍」,在日本也稱為「戰線」;「方面軍」在日本是指Area Army,同級的編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稱為「集團軍」;再來,「軍集團」在日本是指Army Group,中華人民共和國稱為「集團軍群」,中華民國則稱為「集團軍」;原稱為Field Army或Numbered Army的Army,中華人民共和國稱為「集團軍」,中華民國稱為「軍團」,日本稱為「軍」,所以大日本帝國陸軍編制的「總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也稱為「總集團軍」;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通稱為「軍」的Corps,在日本則稱為「軍團」。
集團軍、集團軍群、軍區和戰區是存在很大變數的大型編制,它的規模會根據不同的下屬單位編制而產生變動。一些傳統的師級支援部隊(如野戰炮、醫院、後勤和維修等)會編入其中;從二戰開始,很多旅級的支援部隊也編制在下屬;再從1980年代開始,又加編團級的支援部隊。這些團級的支援部隊在美國稱為團級戰鬥隊(regimental combat team),或英國稱為戰鬥群(battlegroup)。
標誌名稱兵員下屬單位指揮
XXXXXX〔和平時期非常罕見〕軍區、戰區或其它同級單位,如:總集團軍
Region, Theater or equivalent, e.g. Japanese General Army
250,000+無指定數目,至少2-4+集團軍群元帥、五星上將
XXXXX〔和平時期罕見〕集團軍群或其它同級單位,如:蘇俄方面軍
Army Group or equivalent, e.g. Russian Front
120,000+無指定數目,通常約2+集團軍元帥、五星上將
XXXX集團軍、軍團或其它同級單位,如:日本方面軍、方面隊
Army or equivalent, e.g. Japanese Area Army & Area Group
100,000名義上2-4軍,通常約5-10師四星上將
XXX
Corps
30,000–60,000無指定數目,通常約2+師中將
XX師或師團
Division
10,000–20,000名義上2-4旅,通常約~10營加上其它支援部隊少將
X旅、旅團或其它同級單位,如:兵團〔管理〕
Brigade or Commonwealth Regiment [Administrative]
2,000–5,000無指定數目,通常約2+團、聯隊或其它同級單位,或者3–7營、大隊或其它同級單位少將、准將、大校
III團、聯隊或其它同級單位,如:兵團〔戰略〕
Group or Commonwealth Regiment [Tactical]
500–2,0002+營、大隊或其它同級單位上校
II營、大隊或其它同級單位,如:騎兵營、裝甲營
Battalion or equivalent, e.g. U.S. Cavalry Squadron, Commonwealth Armoured Regiment
300–1,0002–6連、中隊或其它同級單位中校
I連、中隊或其它同級單位,如:炮兵連、騎兵連、裝甲連
Company or equivalent, e.g. U.S. Artillery Battery & Cavalry Troop, Commonwealth Armoured or Combat Engineering Squadron
60–250無指定數目,通常約2-8排、小隊或其它同級單位主官:少校、大尉、上尉
副官:上尉,或由准尉、軍士長佔缺
•••排、小隊或其它同級單位,如:裝甲排、作戰分隊
Platoon or equivalent, e.g. Commonwealth Troop, French Section
25–40無指定數目,通常約2+班、組、分隊或其它同級單位主官:中尉、少尉、准尉
副官:軍士長,或由上士佔缺
••〔固定裝備輕機槍〕班、組、分隊或其它同級單位,如:巡邏隊、作戰小組
Section or equivalent, e.g. U.S. Combat Patrol, Commonwealth Fighting Patrol, French Combat Group
7–132–3伍、組或小組上士、中士、下士
〔沒有裝備輕機槍〕班、組、分隊或其它同級單位
Squad or Crew
5–101–2伍、組或小組上士、中士、下士
Ø伍、組或小組
Fireteam
3–5無下屬中士、下士、上等兵
ø伙、小組或訓練小組
Fire and maneuver team
2無下屬任何

海軍編制[編輯]

現代海軍通常是根據戰術需求來編制和調整艦群(groups),這與長期維持不變的陸軍編制形成強烈的對比。小型艦隊或以上的艦群編制經常是不固定的,船艦會視其規模大小和任務情況,被調往較大或較小的艦群,集合成一個擁有不同類型船艦的混成艦隊。但是有一些通用的編制名稱,可以讓我們暸解在一個單位中有多少船艦。現代美國海軍主要有由多種類型船艦組成的常規艦隊,包括航空母艦打擊群(CVSG;2006年以前稱為航空母艦戰鬥群,CVBG)和遠征打撃群(ESG)。此外,單獨的海軍船艦上,包括3-4個輔助部隊,其中還有一些分支部隊,統合由一個工作中心指揮。在傳統上,海軍有較嚴格的編制方式,相同類型的船艦被編入分艦隊(divisions),然後編入戰隊(squadrons),最後編入艦隊(fleet)。
輔助船艦通常會由海軍上校以下的軍官擔任指揮,這些船艦包括輕型護衛艦、炮艇、掃雷艇、巡邏艇、河川舟艇、駁船和魚雷艇。此外,一些小型的驅逐艦也會由海軍上校以下的軍官擔任指揮。一般來說,較小的船艦可以由低階的軍官指揮,例如海軍少尉能夠指揮一艘巡邏艇,不過護衛艦很少會由海軍中校以下的軍官指揮。
名稱船艦類型艦隊規模指揮
海軍部門
Navy or Admiralty
海軍的所有船艦2+海軍艦隊海軍元帥、海軍上將
海軍艦隊
Fleet
海洋或廣域範圍的所有船艦2+戰鬥艦隊或任務艦隊海軍上將
戰鬥艦隊或任務艦隊
Battle Fleet or Task Force
多數目的不同類型船艦2+任務群海軍中將
任務群
Task Group
集合不同類型的輔助船艦2+戰隊或任務隊海軍少將
戰隊或任務隊
Squadron or Task Unit
主力艦少數目的船艦海軍少將、海軍准將
小型艦隊或任務隊
Flotilla or Task Unit
非主力艦少數目的船艦,通常是相同類型的船艦海軍少將、海軍准將
任務分隊
Task Element
單艦1船艦海軍上校、海軍中校

空軍編制[編輯]

現代空軍或航空部隊在不同國家有兩種常見的編制,一種是仿照英、美空軍的編隊模式(飛行聯隊、飛行大隊、飛行中隊),另一種是仿照蘇俄空軍的陸軍模式(航空軍團、航空師團、航空旅團)。
標誌(對照陸軍編制)名稱兵員機隊規模下屬單位指揮
XXXXXX +空軍部門或航空集團軍
Air Force or Russian Air Army
所有人員所有飛機所有司令部空軍元帥、空軍上將
XXXXX空軍司令部、戰略空軍或航空軍
U.S. Major Command, Commonwealth Command or Tactical Air Force, Russian Aviation Corps
無指定無指定視地區和任務而定空軍上將
XX編號航空軍或航空師
U.S. Numbered Air Force, Russian Aviation Division
視地區而定無指定2個以上飛行聯隊空軍中將
X飛行聯隊或航空旅
U.S. Wing, Commonwealth Group, Russian Aviation Regiment
1,000–5,00048–1002個以上飛行大隊空軍少將、空軍准將
III飛行大隊
U.S. Group, Commonwealth Station
300–1,00017–483–10個飛行中隊空軍上校
II飛行中隊
Squadron
100–3007–163–4個飛行小隊空軍中校、空軍少校
•••飛行小隊
Flight
20–1004–62飛行分隊加上維修和支援人員空軍上尉
••飛行分隊
Element or Section
5–202-3不適用空軍中尉、空軍少尉
小組
Detail
2–4不適用不適用空軍上士、空軍中士

混合編制[編輯]

Command、Force、Group是跨軍種的聯合軍事編制單位,通常是指為執行特別任務而集結在一起的戰鬥或支援部隊,也指執行特別任務的艦隊或飛機編隊。根據其不同的特點、規模和機能,「司令部」、「〔混編〕軍」、「〔混編〕集團」是指相當於集團軍級或軍級的聯合部隊;「〔混編〕團」是指相當於師級或旅級的聯合部隊;「〔混編〕群」是指相當於團級或營級的聯合部隊;「部隊」、「隊」的用法沒有常規。

中國人民解放軍編制[編輯]

標誌(對照北約標誌)名稱兵力轄編主官
XXXX軍區無指定兵力三個軍以上上將
XXX集團軍無指定兵力三個師(旅)以上少將
XX師(旅)萬人左右三個團以上大校
III千人左右三個營以上上校
II三至五百人左右三個連以上少校
I百人左右三個排以上上尉
•••三十人左右三個班以上少尉
••十人左右士官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