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伏于中华民国国军中的中共间谍列表收录根据公开资料来源,曾潜伏于中华民国国军、被中国共产党声称或承认,或者遭中华民国政府调查审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间谍行为的人物。以下列表以现今可查知时间为准,正确的间谍活动或泄漏机密时间可能早于或晚于以下所归类的年份。
自1950年代以后,由于中华民国(台湾地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大陆)彼此之间的敌对关系,双方派出间谍互相刺探[1]。据中华民国国安单位曾估计,中共在台约有5,000名间谍[2],外界对此估计数字亦有争论[3][4];而常见的间谍手法有:抓把柄、美色利诱、渗透亲友、网络交友吸收境外人士、网络窃取收集情报、军事或建筑工程承包商藉施工刺探军机、在第三地与成功吸收或策反的对象会面并交付任务等[5][6][3]。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在2018年侦查获得的“星火T计划”等档案亦引发外界议论[7][8][9]。台湾的专业人士于2023年受访分析,涉入此类案件的现、退役军官,通常已拥有相当经济收入,之所以涉入其中,具不同因素。
由于许多军官服役时握有相当权力,在退伍后,未必能在民间顺利发展事业,加上对国军积累的不满,便可能遭中华人民共和国借此不平衡的心理,透过不限于金钱赠与的多元方式提供退役军人“被需要”的尊荣或成就感,进而突破其心防,使其对中共产生认同感,进一步协助吸收引荐自身同袍或企图刺探机密[10]。
对现役军官而言,常碍于来自过往长官的人情压力,加上前长官可能对后辈借由以往提拔晋任的情分施压,使身为后辈的现役军官难以拒绝前上司的要求,易不慎误触红线[11]。对于间谍案件的法律规范、侦办、审判,以及此类案件对于外国对台湾提供军事援助意愿造成的影响,在中华民国内部引发讨论[12],监察院并于2023年申请调查台湾内部的情报及反情报制度运作情形[13][14]。
1937年-1945年
[编辑]- 1942年
- 1945年
1946年-1950年
[编辑]- 1947年
- 1948年
- 韩练成:时任海南岛防卫司令,四十六军军长。早年与刘志丹、刘伯坚接触,成为共产主义支持者,潜伏进入国民党内部。解放战争期间,提供军事情报使中国共产党解放军于莱芜战役歼灭李仙洲部队6万余人,后于1950年正式加入中国共产党;1955年依韩练成意愿授中将军衔。(按照国军起义将领待遇,原为军长的韩应被授予上将军衔,但韩练成认为应按自己的入党时间和党内职务判定,授勋中将)[25]
- 何基沣:淮海战役时任第33集团军副司令,12月8日率第59军全部、77军大部在贾汪、台儿庄地区倒戈,使黄百韬兵团被围歼。何基沣于1939年1月被中共豫鄂边区特委批准为特别党员[26][27]。
- 张克侠:淮海战役时任第3绥靖区副司令,12月8日率第59军全部、77军大部在贾汪、台儿庄地区倒戈,使黄百韬兵团被围歼。张克侠于1929年7月在上海经张存实和李翔梧介绍成为中共特别党员,由周恩来直接领导[28]。
- 王黎夫:淮海战役期间,利用赴徐蚌前线视察的机会,汇总徐州剿总的粮草、被服存储和补给情况,并推算其中的军力状况,将情报交给中共。[29]
- 1949年
- 段伯宇:时任蒋中正侍从室少将高参,策划伞兵第三团刘农投共,后曾任自然科学史研究室和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负责人、第六届全国政协委员。[30]
- 陈忠经:时任胡宗南部属,使胡宗南屡战屡败、中共情报“后三杰”,后曾任对外文化联络局代局长,对外文委副主任、秘书长,现代国际关系研究所所长、中国艺术代表团团长、中共中央调查部副部长。1960年曾经率领中国艺术代表团访问拉丁美洲多国。[31]
- 申健(申振民):时任胡宗南部属,使胡宗南屡战屡败、中共情报“后三杰”。后曾任中国拉丁美洲友好协会副会长、第一任驻古巴大使。[32]
- 廖运周:时任110师师长,5月4日,率110师投共、使黄维突围计划失败。后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兵团第十四军第四十二师师长、高级炮兵学校校长和党委书记。1955年授少将军衔。[33]
- 刘斐:时任军令部第一厅厅长、战略顾问委员会委员、军事委员会委员、国民党候补中央执委。将军事计划传给中共,后在香港联名通电脱离国民党。[34][35]
- 熊向晖:时任胡宗南机要秘书,将胡宗南军事命令传给中共,使胡宗南屡败。中共情报“后三杰”。1973年末,曾任中共中央调查部副部长,1978年后,曾任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36]
- 郭汝瑰:时任国防部作战厅厅长、72军军长,将孟良崮战役军事计划传给中共,使74师遭全歼,制定淮海战役作战方案,率72军在宜宾投共。[37]
- 杨在时:辽宁彩滨人,空军第257供应中队准尉三级附员,多次窃取空军情报予共军被判处死刑,枪决于广州市流江桥北[38]。
- 沈彝懋:昆仑军舰中校舰长,1949年航行至吴淞口外杨子江南口起义失败,1949年11月16日枪决于高雄左营军港桃子园刑场。
- 沈勋:海军上士学校荐二等官,于昆仑军舰上服务时,怂恿其父起义失败,1949年11月16日枪决于高雄左营军港桃子园刑场。
- 邹曙:中央干部学校政工班毕业,青年军205师政治部训导员,第31军政工处科员,中共中央社会部台湾地下工作组织成员,1950年10月1日枪决于马场町。
- 1950年
- 聂曦:陆军上校,吴石副官,1950年6月10日下午四时被枪决,时年33岁。[39]
- 陈宝仓:联勤总部第四兵站中将总监,1950年6月10日下午四时被枪决,1952年被中共追认为革命烈士。[39]
- 吴鹤予:少将,福建福州市人,日本士官学校第二十四期毕业,陆军大学校第十六期第一名毕业;国防部第三厅副厅长,1950年8月12日,因“东南区匪我态势图”判刑入狱十年。
- 王正均:国防部参谋长办公室少校副官,吴石中将副官,一并遭处决。
- 林志森:国防部第四厅第五组中校参谋,参与吴石案,一并遭处决。
- 毛却非:美颂舰少校舰长,带领美颂舰叛变遭制伏,后被判处死刑。
- 张纪君:美颂舰中尉,参与叛变与舰长一并遭处决。
- 温怀礼:空军第一大队第九中队少尉照相员,以接触间谍泄露机密并涉及叛乱为罪名执行枪决。
- 李皋,海军舞凤艇艇长,万山战役时投共叛国遭制伏,押解到高行左营海军营区枪决。
- 曾胜(曾南胜):陆军装甲旅上士,复员后遭中共吸收进行情报搜集与破坏遭破获,以叛乱罪名执行枪决。
- 张启南:陆军装甲旅一等兵,复员后遭中共吸收进行情报搜集与破坏遭破获,以叛乱罪名执行枪决。
- 罗元心:陆军装甲旅上等兵,复员后遭中共吸收进行情报搜集与破坏遭破获,以叛乱罪名执行枪决。
- 周晓南:陆军装甲旅下士,复员后遭中共吸收进行情报搜集与破坏遭破获,以叛乱罪名执行枪决。
- 王学韬:陆军第三十六军上校战术教官,曾在汪精卫政府任职,战后为中共搜集情报,以叛乱罪名执行枪决。
- 林善标:海军果敢舰上士,万山海战中遭俘掳,以叛乱罪名执行枪决。
- 唐兴瑞:果敢舰上士,万山海战中遭俘掳,以叛乱罪名执行枪决。
- 贾毓良:果敢舰少尉,万山海战中遭俘掳,以叛乱罪名执行枪决。
- 成章:果敢舰军士长,万山海战中遭俘掳,以叛乱罪名执行枪决。
- 陈锦耀:原名陈维柔,陆军12兵团学员,中共革命大学毕业后奉派潜入国军陆军第十二兵团军政学校为学员藉以来台调查军政情报,鼓动请愿事败被判处死刑枪决。
- 刘全礼:东南军政长官公署二科上尉,刘多荃之子,洪国式小组成员,潜伏刺探军情,以叛乱罪名执行枪决。
- 郭秉衡:保安司令部政工处中校办理秘书,洪国式小组成员,以叛乱罪名执行枪决。
- 胡玉麟:台湾空军农业管理委员会东港分会第一组中校组长,中共东北局薛德文吸收之空军人员,刘光典交通员协助传递机密,洪国式小组成员,以叛乱罪名执行枪决。
- 魏源溱:空军下士技工,参与台中武装工委案遭判处死刑。
- 谢奇明:空军第三厂中士技工,参与台中武装工委案遭判处死刑。
- 杨志明:陆军二一一师工兵连中士班长,衔命在部队中发动兵运,以叛乱罪名执行枪决。
- 张鑫森,陆军55军少校,被共军俘虏后策反派遣至台湾,在部队发展组织宣扬共产主义,以叛乱罪名执行枪决。
- 贝莱:1946年底奉徐志清之命投入陆训部随队来台发展组织,成立后期革命组织吸收成员,以叛乱罪名执行枪决。
- 吴世安:广东梅县人,第六军363师炮兵第一连新生兵,奉派混入国军陆军第七十五军第五十师第一八四团担任煽动士兵叛变工作,于解放福清时共同叛变失败遭处决。
- 郁裕:江苏丹阳县人,第六军363师炮兵第二连新生兵,参加叛乱组织、煽惑军人叛逃执行枪决。
- 孟祥发:江苏昆山县人,第六军363师炮兵第二连新生兵,共同参加叛乱组织、煽惑军人叛逃执行枪决。
- 戴龙:1949年任江阴要塞司令部办公室主任协助起义,受中共华东军区派遣入台策反,组织遭破获后被判死刑枪决。
- 王瀛成:第三野战军情报处人员,1950年上海解放后来台潜伏与戴龙连系,组织遭破获后被判死刑枪决。
- 霍振江:河北清苑县人,国防医学院药科卅五期学生,于北平加入共党,随校来台潜伏校内伺机活动,因国语日报葛仲卿案发,以叛乱罪名执行枪决。
- 吴难易:四川内江县人,空军飞机修理总厂发动机翻修厂中士一及机械士,吸收李茂盛加入共党,李于学校张贴反动标语而被捕,吴以叛乱罪名执行枪决。
1951年-1970年
[编辑]- 1951年
- 庄孟伦: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局高雄站长,省工委书记蔡孝乾直接领导,蔡孝乾自新后庄孟伦被逮捕枪决。
- 苏艺林:国防部第三厅第一组中校参谋,陆续将其搜集之军事文书图表消息、基隆要塞兵力驻地图、空军总部购置防空器材预算表等传递给于非(朱芳春),判处死刑。
- 徐会之:蒋介石四大政工干将之一,由包惠僧介绍入黄埔军校,1950年3月入台协助中共刺探情报,省工委书记蔡孝乾落网后,徐会之自首后遭判处死刑。
- 宫树桐:80师作战处少校代组长,参与苏艺林中共中央社会部潜台组织,交付机密,以叛乱罪名执行枪决。
- 梁锺濬:陆军总部体育处上校副处长,参与苏艺林中共中央社会部潜台组织,交付机密,以叛乱罪名执行枪决。
- 段光洪:国防部第二厅技术研究室研究员,参与并泄漏军情给中共中央社会部台湾工作站被判处死刑。
- 1954年
- 侯文理:陆军第203师警卫营中校营长,保密局江苏人民反共突击军第三纵队副司令,组织金华起义策反第203师,潜伏台湾于保密局窃取机密,1954年判处死刑。
- 1959年
- 张洸:国防部副官局人事管理处中校人事参谋,1950年参与中共来台湾从事策反活动,香港侦得三野曾派遣陈诚亲信刘云瀚之妻舅入台从策反工作,1959年张洸及妻子被判处死刑枪决。
1971年-2000年
[编辑]- 1999年
- 李志豪:时任国防部军事情报局少校,年轻时期曾在广州市警备队服役,于1980年偷渡到香港,被国防部特种情报室吸收,1996年台海危机时,军情局六处副处长庞大为进入中国大陆与被吸收的解放军少将刘连昆见面,取得台海危机相关军情后,曾将情报交给李志豪带回台湾,但他却拿着情资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部密报,使刘连昆身份曝光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判处死刑,军情局才识破李志豪的“双面谍”身份,并费尽心力将其诱捕回台湾。1999年,李志豪回台与军情局退役人员聊天时被逮捕,他因长期搜集军情局组织人员资料、负责大陆工作的情报员名单给中共,被依《妨害军机治罪条例》判处无期徒刑。2015年,李志豪获得假释资格,法务部矫正署于10月2日正式核准李的假释。[40]
- 2000年
2001年-2005年
[编辑]- 2002年
- 王惠贤:曾任军事情报局特别交通中心少校,退役后到中国大陆任职,被上海市国安局特工人员恫吓,2002年间受到该局金姓女官员吸收,返台期间运用以往情干班的关系,刺探收集国防机密,并且发展情报组织。[46]
- 王宜宏:导弹指挥部中尉辅导长,2002年携妻子借赴曼谷休假期间投奔中国大陆,遭台湾军方通缉[47]。
- 邵维强:退役中尉,曾为记者,现任金门县安全旅行社有限公司负责人。邵维强从1993年起担任中视驻金门记者(于2019年7月退休),后转任中时集团时际创意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监、金门县两岸经贸文化观光发展协会理事长,并自行经营旅行社,遭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市人民政府第四办公室吸收为共谍[48];自2002年起,他开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拉拢发展共谍组织,负责吸收中华民国军官成为共谍。邵维强先成功吸收前军闻社(即国防部军事新闻通讯社)记者孔繁嘉[49],直至2011年间,邵维强参加自家旅行社员工尤女的婚宴,因而结识尤女的丈夫、时任陆军八军团指挥部作战处上校副处长向德恩,两人保持密切连络。邵维强为了吸收向德恩成为共谍,多次邀宴、送礼,他曾对向德恩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将领向守志是他的远方叔公,并赠予向男书籍《向守志回忆录》以及刻有“向德恩”字样的长白山印章[50]。2018年间,邵维强得知尤女打算和向德恩离婚,向男因此心情低落并打算退伍,邵维强藉关心之意劝说向德恩不要退伍,并称自己可透过人脉协助升迁。2019年10月,向、邵两人在高雄某餐厅餐叙后,邵维强开始对向德恩劝说,告诉向“支持两岸和平统一”、“早一点让习大大那边认同”、“我们要帮你在未来…如果将来以后有战事,你不是第一个,而是我们整个都有一个两岸和平统一的阵线来做好”、“做这事就是我们早点让他们认同我们…你的需求,需要什么样的话,升迁,包括各方面的,所以你有想法了,有安排了,你慢慢就会感受得到”、“你有什么困难,有什么想法,都可以告诉我,工作上、财务上等等,他们都安排好了”等话语。在向德恩两度签署“投降承诺书”后,邵维强对向开出情报收集对象名单,希望向德恩多接触名单列出的高阶军官并回报相关情资,名单上的目标对象包含锺树明(曾任陆军副司令)、杨海明(曾任国防部总督察长)、李兆明(曾任第十军团指挥官)、周成境(曾任训次室处长)等人[51]。2022年中,金门地检署获报开始追查,在邵维强的笔记本发现他吸收台湾多位高阶军官成为共谍,桃园、高雄等多处地检署因此指挥法务部调查局国家安全维护工作站、国防部政治作战局军事安全总队等单位共同侦办;同年11月,检调侦结后,认定卲维强涉犯《国安法》、行贿罪等罪行,由金门地检署侦办[50][10]。此外,他在2016年1月至2022年2月涉及违反《银行法》,办理新台币与人民币汇兑业务,金额达新台币9,011万360元。2023年5月4日,金门地方法院依违反《国家安全法》判处邵维强有期徒刑12年,违反《银行法》部分判处有期徒刑5年,合并应执行刑15年,褫夺公权4年,并没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台币254万3,570元及人民币18万元,全案可上诉[49][52]。
- 2003年
- 袁晓风、陈文仁:袁晓风曾任中华民国空军战管地勤中校,被已退役的同学中尉陈文仁(1992年退役,娶中国大陆籍配偶后,旋即透过配偶介绍,被中共吸收。)买通,于2003年6月至2007年5月间,连续以使用随身碟等方式,泄露12次空军军事机密(包含布建、作战情报等)予解放军总参谋部情报部(总参二部)。2013年2月5日,军事法庭判处12个无期徒刑[53]。2013年10月,陈文仁判处有期徒刑20年,袁除12个无期徒刑外,另遭追缴泄漏国家机密所得新台币780万元。2014年1月10日,袁晓风遭最高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定谳[54][5]。
- 罗奇正:时任中华民国陆军上校、前军情局二组组长,连续泄漏布建中国大陆情报人员名单、情治单位会议纪录及报告等重大情报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情报当局[55]。2010年11月1日,国防部最高军事法院检察署、法务部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指挥法务部调查局干员将其逮捕,2015年“为敌人从事间谍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18年、褫夺公权6年,没收犯罪不法所得12万5,000美元和港币105万多元,全案定谳[56]。
- 柯政盛:前海军中将司令(海军官校55年班毕业,曾任海军官校总队长、三军大学战争学院主任教官等,1993年晋升少将后,陆续担任海军水雷舰队长、海军总部督察长和海军舰队司令部副司令等,再于2000年晋升中将及担任国防大学军事学院海军学部主任、海军“教准部”司令等,2003年退役。)。2003年间经台商介绍,被中共解放军总政治部联络部官员吸收,涉嫌泄密给中共情报单位,并利用过去军中人脉为中共在台湾发展组织。2013年4月17日,因罹患癌症获交保[57]。9月30日,判处有期徒刑14个月[58]。2015年3月16日被最高法院判刑1年2个月定谳[59]。
- 白金养:时任军事情报局少校,因沉迷于股市投机活动,导致积欠巨额债务,无法偿还。2003年元月赴泰国旅游,被中共国安部吸收,返台后为中共从事情搜,发掘接触路线[60]。
- 2004年
- 罗贤哲:时任中华民国陆军少将,陆军司令部通资处长。利用职务之便,搜集国军资通电机密。2011年1月25日,军检人员搜索罗员办公室和寝室,搜出相关机密文件,2012年台湾军事法庭判处无期徒刑定谳。[61]2013年12月,新闻媒体报导,中共提议以自2006年6月起在广西被诱捕后监禁的军情局第四处副处长朱恭训,与上校组长徐章国(化名徐昌国)两人交换罗贤哲,但此事已被中华民国国防部否认,并表示不会答应换俘。[62][63][1][5][6]
- 陈筑藩:曾任宪兵司令部中将副司令,涉介绍国防部特种军事情报室少校陈蜀龙给中共情报单位,亦曾泄漏赴中国大陆搜集情报的台湾人员姓名给中共。2013年3月1日,士林地检署起诉。[64]2016年5月18日,高院更一审,以证据不足判决无罪。[65]
- 张全箴、曾能惇:张、曾两人为军情局退伍人员,被中共吸收后,返台建立间谍网,接触该局三名现役校级军官,以提供中国大陆情资作诱饵,欲刺探搜集该局派驻中国大陆人员资料、现职人员电子邮件。[66]
- 庄柏欣:中华民国陆军少校,时任国防部电讯发展室特种电讯官。从2004年4月开始,陆续将台湾电展室电侦截获讯息,以及相关破译资料透过退役军官黄耀中与苏东宏等人转交给中华人民共和国[67]。2005年5月11日,凌晨近四时遭台湾高等法院裁定收押禁见;2005年8月9日,国防部高等军事法院认为此事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判处庄柏欣无期徒刑并褫夺公权终身[68]。
2006年-2010年
[编辑]- 2006年
- 陈蜀龙:曾任国防部特种情报室少校情报官,经陈筑藩介绍,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国安局副局长王平、顾乃生、夏传捷、瞿晓明等中共情治人员。被中共吸收后,以每笔人民币5,000元到1万5,000元不等的金额,泄漏在台法轮功人员活动等情资给中共;另曾透过陈筑藩交付中华民国战力规划、“玉山08演习”剪报资料、“五都选举研析”、“选情变数”、“黄国梁党部台北市第11届市议员选举辅选报告”等资料给中共上海国安局副局长王平[69];亦曾欺骗已退役之军中同袍赴中国大陆会面,实际上却将同袍行踪透露给中共,因该员曾任台北驻日代表处秘书,使其被中共情治人员带走盘问三天。2013年10月,陈蜀龙因泄密,使前军中同袍失去人身自由部分,由于陈拒不认罪,台湾高等法院判处陈蜀龙8年徒刑;泄漏在台法轮功人员活动,与中华民国战力规划部分,由于陈蜀龙与陈筑藩已经坦承犯行,仍在侦办中。[70]
- 蓝彦逸:1982年毕业于国防管理学院(原称国防财经学院),1996年7月以陆军中校退伍,2004起往来中国大陆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人员吸收,2005年至2006年5月透过军校同期取得情报人员背景资讯,2006年6月邀郭姓退伍空军上士前往中国,意图吸收郭男及郭男现役同袍失败,屏东地院依违反国家情报工作法违法泄漏、交付有关情报人员身份、行动或通讯安全管制之资讯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另依国家安全法为大陆地区公务机关发展组织未遂罪判刑3月,得易科罚金,两罪均获缓刑5年;2021年5月,高雄高院撤销缓刑,分别判处2年及3月徒刑,得易科罚金,全案定谳[71]。
- 张培凝、何忠技:港商谢锡璋奉中共中央情工系统来台潜伏22年与曾昭峰(中华人民共和国籍)奉中共中央情工系统“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联络局广州联络局”命令,自1996年起多次来台。谢锡璋在2006年间成功吸收退役海军教准部综合处长张培凝,张答应帮谢在台发展组织。2008年10月,张培凝开始针对国军现役人员展开吸收行动,于2011年1月成功吸收海军司令部计划处上校组长何忠技及其妻庄秀云。2019年6月,调查局国安站获报展开追查,高雄地院依违反《国家安全法》判张培凝有期徒刑3年10月,何和妻子则因未遂,分别判有期徒刑10月和3月。[72]高雄高分院二审判张培凝3年10月徒刑,而被张吸收的何忠技夫妇,各判刑10月及3月,何男获缓刑4年[10]。
- 钱耀栋、魏先仪:2006年,陆军退役中校魏先仪被共谍港商谢锡璋吸收,协助谢发展共谍组织,并于之后成功吸收空军退役少将钱耀栋[10]。2021年8月18日由台北地检署检察官,指挥调查局国家安全维护工作站,同步搜索约谈钱男与魏男,讯后各以新台币20万元与30万元交保,2022年6月24日台北地检署依《国家安全法》为大陆地区发展组织既遂及未遂罪起诉空军退役少将钱耀栋及退役中校魏先仪,并对港商谢锡璋发布通缉。[73][74]案经台北地院审理后,判处钱耀栋有期徒刑1年、缓刑4年,而魏先仪则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0月、缓刑5年,全案可上诉[75]。
- 孔繁嘉:前国防部军事新闻通讯社编辑采访组中校副主任,2006年起遭退役中尉邵维强成功吸收为共谍[48][49]。孔繁嘉自2006年起,被已遭到中共吸收的邵维强以金钱利诱拉拢,协助邵发展组织。孔繁嘉以其身为现役军人得以接触现、退役军官的机会,以提供免费招待前往越南旅游为诱因,三度企图诱使台湾军官出国,提供中国大陆情报单位接触、吸收的机会;而孔所接触的军官均未应允其招待邀约或成行,使他未能成功发展组织。2022年,由桃园地检署指挥调查局国安站侦办,经搜证并发动搜索后,检方侦办认为,孔繁嘉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吸收,并收受贿赂美金1万1,700元及人民币6万元,为中共情报单位发展组织达十余年;孔在侦办中坦承犯行并缴回犯罪所得,2024年7月17日,桃园地院判处5年6月徒刑,可上诉。[76]。
- 2008年
- 王鸿儒:前国安局特勤中心警安组少校,曾任前中华民国副总统吕秀莲随扈。王鸿儒在2003年退伍后,于2005年转赴中国大陆经商,2008至2009年经何姓男子转介,认识天津市国安官员孙东和张树军,为了经商顺利被吸收为共谍,并协助返台发展组织。王鸿儒曾接触昔日同袍、曾于宪兵司令部情报处任职的曾姓中校,并邀请招待他与家人前往新加坡会面,曾姓中校因考量自己的现役军人身份而拒绝,王男则在准备出国时遭逮捕。王鸿儒于侦讯时称自己只是希望在两岸和平上帮忙才协助双方人士牵线、介绍认识,未料会触法,后坦承犯行,负责引介的何男及曾姓中校也指证。2017年桃园地方法院审理终结,判决指出,王鸿儒因在中国大陆经商,为图获礼遇而为中共国安人员吸收,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并有损及台湾利益之虞,念其犯后坦认犯行、态度尚佳且无任何前科,审结依违反《国家安全法》为中国大陆地区公务机关发展组织未遂罪,判处有期徒刑9月、缓刑3年,判决确定后须向国库支付新台币12万元,并服义务劳务110小时[77]。
- 孙翰方、王文彦:曾任前总统蒋经国、李登辉随扈的孙翰方退伍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事务所工作,参加台商聚会时被方姓情报员吸收后在台发展组织,指使现役总统府特勤中心军官的外甥王文彦(宪兵指挥部警卫大队警卫军官)刺探总统蔡英文接见美、日议员、官员等秘密行程资料未遂。自2008年起,孙翰方多次招待王文彦到新加坡等地旅游,欲说服他刺探总统府机密。至2018年间,孙要求任职特勤中心的王文彦搜集总统私下接见美国及日本议员等不公开行程资料,王发现无法取得而作罢;而王男另搜集到总统府侍卫长等人员的职务和值班轮值表等资料,经由孙翰方交付给方男等人。桃园地院依违反《国家安全法》、《陆海空军刑法》判处孙男有期徒刑3年4月,犯罪所得人民币147万多元、新台币67万多元、美金2万元应追缴、没收,王男判处1年10月徒刑、缓刑5年。经上诉,高等法院审理后,斥责孙、王改口不认罪、说词不实、无悔意,判处孙3年4月,王1年10月,并撤销王男的缓刑处分;全案再上诉,最高法院撤销发回更一审审理,2022年间改判孙男2年8月、王男1年4月徒刑,还可上诉[78][6]。
- 2009年
- 林世斌:中科院退役中校,2005年2月21日退役。违反国家安全法发展组织未遂罪,2009年遭解放军大校王永旭吸收[79][80]。
- 钱经国:中华民国海军上尉导弹指导官、国军将领之子。2009年开始泄漏国军情报,其后于2011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居中牵线介绍中共情报人员吸收台湾军官。2012年10月29日,遭军事检察署起诉[81]。2013年3月1日,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公布判决书,依违反国家机密保护法,判决有期徒刑3年,不得缓刑[82][83]。2015年3月,他再因依违反国家安全法遭到判刑,最高法院考量其自白犯案经过,故处以有期徒刑10个月[84]。
- 卢俊均:曾任国防部参谋本部导弹司令部上尉。2005年退役,后至中国大陆经商,于2009年时在厦门被中共第五办公室(专司渗透)副主任刘伟扬(化名)吸收为间谍,两人并选定钱经国为渗透对象,再由钱经国吸收张祉鑫。卢个人收取泄密报酬为美金1,000元和人民币2,000元贿赂,卢、钱、张三人共同收取泄密报酬为人民币3万余元,2013年10月17日被提起公诉,并因此案发现国防部作战及计划参谋次长室少将处长徐中华,意图主动泄密给中共(侦办中)。[85][86]。
- 辛澎生:2007年时任空军防空炮兵指挥部上校参谋长,2008年退伍。2018年2月14日,高雄桥头地检署认定,辛澎生依中共指示,于2009年主动邀约军中旧属前马祖防卫指挥部少将副指挥官谢嘉康共同前往泰国普吉岛旅游;2010年间,辛澎生的友人杨昀庭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指示,以免费招待参观上海世博的名义安排辛澎生及谢嘉康家人前往旅游,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待各项旅游费用,并获赠贵州茅台酒及吉祥世博纪念套章等礼品;同年8月,谢嘉康和家人再接受招待至马来西亚旅游。辛澎生与谢嘉康多次会面,企图对其拉拢吸收成为共谍,依违反《国家安全法》起诉;谢嘉康及家人多次接受旅游招待,未替中共拉拢吸收人员,获不起诉处分,但谢身为国军高阶将领不知避嫌,涉有行政违失,应由所属服务机关调查并追究行政责任[87]。
- 2010年
- 胡广泰、廖益聪:任职海军陆战队学校。廖益聪以上校退伍后,因钱花完而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国安局吸收,与学长胡广泰谈好平分每月人民币2万元费用,由胡接触学生探陆战队要塞资讯,两人最后因学生感到有异而被告发。本案也是首例中华民国海军陆战队在台湾时期的共谍渗透案。[88][89][90]
- 张祉鑫:中华民国海军大气海洋局(原名海洋测量局)政战中校处长,2010年5月被前海军上尉钱经国吸收,招待前往菲律宾宿务旅游,并在当地与解放军线人接洽;除收受收买报酬3,900美元(约新台币12万元),以现役军人身份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协助搜集海军机密和军官个资、收买军官[6],后于2012年5月退伍。2012年9月,检调单位搜索钱经国时一并搜捕羁押;一审被军法法庭判处无期徒刑。2014年2月13日,转移至一般法庭后,高雄高分院合议庭认为张祉鑫尚未交付国军执行索马里护渔任务的“靖洋专案”内容之机密资料即被逮,改判有期徒刑6年,并以新台币150万元谕令交保并限制住居[91]。2014年12月15日,最高法院决定判处张男有期徒刑15年定献[92];张服刑至2022年底获假释出狱[93]。
2011年-2015年
[编辑]- 2011年
- 方姓上校:军事情报局退役军官。据称在2011年退伍后经济状况堪虑遭上海中共情治单位吸收,试图收集中华民国情治单位最新在中国大陆布线与内部人事状态,并在张志军赴台前密集赴中国大陆连络;遭军情局提供假资料设局逮捕,目前以新台币10万元交保[94]。
- 杜永心:联合勤务总司令部空军退役中校,1994年2月退伍后前往中国大陆经商,被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某罗姓大校科长吸收为共谍,替中共发展组织[95][96][97]。自2011年起,杜永心锁定经济有困难、曾在陆军联兵旅担任作战科长的现役蔡姓陆军中校试图吸收,杜以赠送结婚礼金及买车基金各新台币5万元、医疗补助10万元等现金和酒、茶叶等礼品,以及提议招待前往马来西亚、出国旅游,或蔡男将来退伍后可安排赴中国大陆就业[96],并表示可引荐蔡结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经高层等方式拉拢。杜男对蔡姓中校说明用意,转达中共希望与蔡成为合作的“友军关系”、希望蔡能“适时表态、必要时拿出诚意为祖国效忠”,且要求他承诺未来台海若发生战事,必须消极不抵抗,并表明现阶段只是以吸收人员潜伏为主,不会指派蔡男刺探机密的任务,但他必须在“关键时机发挥关键作用”。2018年间,杜永心曾要求蔡姓中校录制影片祝贺该名任职于中共政治工作部的罗姓科长晋升,并于影片中表态:“两岸未来一定统一,如果发生战事,将不会采取任何作为,并配合祖国”;蔡姓中校认为有异而录音自保,并保留杜永心先前赠与的全部现金和礼品,之后全数缴交检调。2019年9月检调查获此案,杜男否认犯行,称自己只是对蔡酒后吹牛、开玩笑,检方未采信,新北地检署后依违反《国家安全法》以“为大陆地区军事机关发展组织未遂罪”起诉杜男,蔡姓中校则因未有表态及交付资料等行为,获不起诉处分[98][99][96][97]。2020年10月15日,新北地院依违反《国家安全法》,判处杜有期徒刑4年;2021年11月24日,高等法院维持原判决[100],最高法院后于2022年3月维持原判决定谳[10][97]。由于《国安法》于2019年已修订,将“为中国大陆发展组织罪”提高到七年以上徒刑,未遂犯亦罚之[101],且丧失退伍给与终生俸、已支领退俸须全数缴回[102],国防部空军司令部依刑事确定判决,指杜永心丧失请领退休金的权利,并命令他缴回自实际犯罪起(2011年10月15日)已支领的退休金,杜不服提告,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败诉,仍可上诉[97]。另外,杜永心质疑《国安法》相关规范有违反法律平等原则、明确性原则,以及抵触宪法相关规定之疑义,而声请释宪,2023年间宪法法庭审查后裁定不受理[96]。
- 2012年
- 2013年
- 岳志忠、张超然、周天慈、王大旺:退役少将岳志忠、军情局退役上校张超然、退役上校周天慈、军情局退役上校王大旺自2013年起前往中国大陆,2016年至2018年间赴中国大陆多次,引介退役军官赴陆交付人事资料给中共国安人员,与广东省国安厅对台情搜人员“韦先生”等人,为中国大陆发展组织,及刺探、收集国家情报资讯。2021年2月20日,台北地检署依《国家安全法》“发展组织”、《国家情报工作法》“泄漏国家情报资讯”等罪嫌起诉四人[104][6]。
- 王宗武、林瀚:两人均为军情局退役军官,王为少校,林为上校。王在任军职时,曾奉派驻中国大陆四次,疑似在2013年9月被中共吸收,后返回台湾发展组织,将学弟林瀚也吸收为共谍,并由林瀚将台湾派驻中国大陆的情报人员名单泄漏给王,再由王转交中共,致使台湾情报人员均被中共掌握。2015年3月4日,两人以违反《国家安全法》及《情报工作法》被台北地检署控告并带走侦讯,检调发现两人各收受中共约美金10万元[105][106]。2015年3月12日,虽然王与林都已认罪,但由于王自承担任共谍时间长达20年,检方怀疑王仍涉及其他泄密案,向法院以外患罪声请羁押王获准,而林则请回[107]。
- 刘姓空军上校等八人:自2013年退伍后,前往中国大陆经商,经高雄高分检调查发现其遭中共情治单位吸收,收受新台币20万至70万元报酬,对国军渗透、拉拢现役海、空军军官。至2023年1月,刘姓空军上校已吸收孙姓、刘姓少校等六名现役军官,经高雄高分检和法务部调查局搜证调查侦办后,其中四人于同年3月声押获准并持续羁押,其余三名现役少校则获交保[108][109][10]。刘姓退役上校回台后发展组织,联系昔日的学弟或部属刺探军事机密,并开设空壳公司掩护交付军机、获取报酬;该组织至2021年已于八年内至少吸收六名现役军官,期间若下游成功获取中华民国国安情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提供新台币20至70万元报酬,而刘男会再根据成员所提供情资的重要性分别给付3至10万元不等报酬。刘姓退役上校等七人经高检署高雄分署依违反《国家机密保护法》等罪起诉后,检方另查出在空军松山基地指挥部(松指部)负责地勤相关业务、可掌握所有首长在国内专机行程的郑姓少校涉案,于追加起诉后移送法办[110][111]。2023年10月25日,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对此案宣判:判处刘姓退役上校有期徒刑20年,没收犯罪不法所得新台币1,670万9,000元;刘姓少校处有期徒刑20年6月,褫夺公权4年;孙姓中校处19年6月、褫夺公权3年,没收犯罪不法所得96万9,000元;龚姓少校处3年6月;邓姓少校处2年;林姓少校处6月;刘姓少校无罪,全案仍可上诉[112][113]。
- 夏复翔、罗志明:夏复翔为海军退役少将、曾任海军司令部少将政战副主任,罗志明为前立法委员。夏复翔于2009年退伍后,在2012年间因担任海军官校校友会会长,认识中国大陆的“黄埔军校同学会”以及“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人员[114];两个团体已经中华民国陆委会公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性准官方社团、为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附属团体[115][116][117][118]。罗志明透过打高尔夫球认识夏复翔后,于2013年在担任台盐实业厦门子公司的董事长时,由于商业上的业务往来,结识父亲为中共解放军退役空军人员的广州太普乐公司董事长李鹰,并开始协助吸收国军人员[119]。罗志明透过邀请李鹰来台湾参加高球赛的机会,介绍夏、李两人认识,并以免费招待旅游等利益吸收夏[114][120]。
- 罗、夏二人自2013年至2018年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指示,两人协助中共招揽寻找并引介国军特定军种、阶级的退役将领[121],前往中国大陆接受落地招待、旅游与餐叙[115],罗、夏两人会在行前先将参与活动的将领相关资讯提供给中华人民共和国[114][121];活动中,行程包含祭祖、参观抗日纪念碑及游览黄河[118],出席的国军将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包含统战官员和解放军高阶将领等人员座谈,并接受中共宣传“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武统台湾”以及“统一中国”等思想[122][116][93][123]。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员会询问退役将领的祖籍以及移居中国大陆的意愿等话题,以引导其思想,并从中挑选适当人选[114],借此提供中共情治人员接触拉拢以及吸收的机会,之后可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机构发展组织[124][125][126][127]。
- 检方统计,夏复翔、罗志明共引介至少48名退役高阶军官,共计中将以上14人、少将30人、上校3人、中校1人[119];当中包含前中华民国总统府第二局中将副局长、国防部中将常务次长、军备局中将副局长、衡山指挥所中将主任、陆军马祖防卫部、海军副总司令、海军后勤和海军舰队等中将司令、空军总司令部中将参谋长、空军作战指挥部中将副指挥官、空军官校中将校长、国家安全会议第一组少将组长、空军松山基地指挥部少将指挥官、空军通信电子学校少将校长、海军造船发展中心少将主任、青年日报和金门日报少将社长等退役将领[116][117][123][120][128],前往中国大陆参加“孙中山诞辰纪念”、“黄花岗72烈士纪念”、“空军814笕桥空战胜利”、“珠海航空”等主题的参访招待活动,共出团达13次、累计194人次参与,参与的军官涵盖陆、海、空三军等军种[115][125],至少为中校以上官阶[127]。据媒体报导,李鹰和罗志明规划的退役将领招待参访活动多集中于2013年11月至2016年6月间,之后在2016年12月与2018年8月成功招待的退将分别降为三名及五名,最后转为开始招揽退役中校参加。直至2020年12月,由于对国军退役将领的招揽陷入困难,李鹰试图透过罗志明邀约前中华民国副总统吕秀莲,而罗认为吕秀莲仍有政府国安人员保护,吸收成功的几率过低,因此最后取消规划[119][120][127]。2023年3月16日,高雄地检署依《国家安全法》“发展共谍组织罪”起诉已在押的夏复翔、罗志明二人[122],移审高雄地方法院[114],并依有逃亡、串证之虞裁定二人收押禁见[124][121][93]。
2016年至今
[编辑]- 2018年
- 孙纬、刘芸雅、刘圣恕等8人:退役上校刘圣恕吸收空军孙纬中校与刘芸雅少校夫妻档,涉案人数8人,其中现役“校级”军官为6人,刘圣恕担任空军少校教练机教官,透过岳父引介认识中共国安部人员陈若宸(化名),并遭吸收,直到2013年2月上校退役后持续发展组织,2018年1月国防部经检举后展开调查,此案高雄地院一审判处刘圣恕有期徒刑20年、孙纬有期徒刑19年6月、刘芸雅有期徒刑20年6月,可上诉。[129]
- 2019年
- 向德恩:陆军上校、前陆军步兵训练指挥部作战研究发展室主任,曾担任金防部金门守备大队长、装甲第564旅副旅长、八军团指挥部作战处副处长等职。2011年间,向德恩与任职旅行社的妻子尤女结婚,因此认识前来参与婚宴、妻子的老板退役中尉邵维强,之后两人保持密切连络。2018年,向德恩因妻子打算离婚而心情低落,打算退伍,邵维强劝说向德恩不要退伍,并称自己可透过人脉协助他升迁。2019年10月,向、邵两人在高雄某餐厅餐叙后,邵维强对向德恩拉拢劝说,并提供利诱承诺等条件,希望向德恩承诺“支持两岸和平统一”;之后,向德恩先后签署两份“投降承诺书”,分别于同年10月在饭店签署,以及2020年1月在金门签下,承诺书的内容皆强调他会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为中共效力[51]。由于向德恩承诺为中共效力,他每个月可获得新台币4万元、14个月共计新台币56万元的“内应费”报酬。2020年1月,向男穿着军服录制影片宣誓效忠中共,并签署“投降承诺书”,内容为:“本人向德恩,在此宣誓,本人支持两岸和平统一,未来也会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力为祖国为组织效力,早日完成和平统一神圣光荣的使命。立誓人向德恩”,他因此成为中华民国史上第一个穿军服录下“签署投降承诺书,并誓言早日完成两岸和平统一使命”内容影片的军官[10]。此外,向德恩手持投降承诺书、身着军装与邵维强合照,并提供印有“陆军装甲五六四旅上校战训副旅长向德恩”官衔的名片,让邵维强向中共回报,承诺将来若发生战争他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效力。2022年9月26日,向德恩被检调自营区逮捕后称:“又不是只有我一个人签(指投降承诺书),我看其他高阶军官都签了我才签啊”,并否认自己收贿;同年11月,高雄地检署侦结依违反《国安法》、《贪污治罪条例》起诉向德恩,向法院求处有期徒刑12年,建请宣告褫夺公权[50]。2023年2月24日,高雄地方法院依《贪污治罪条例》违背职务收贿罪判处向德恩有期徒刑7年6月,递夺公权4年,而向也坦承犯罪,并缴回犯罪所得56万元,全案可上诉[51][130][10]。
- 退役中将高安国、退役少校张胜豪、退役中尉邱荣鸿与其余3人(非军人):自2019年被中共情治人员吸收在台成立武装组织,并收受中共资金,犯罪所得达962万余元,在台发展武装组织,密谋共军攻台时发动政变,协助解放军接管台湾,同时拉拢现役军人并刺探国军军事机密,以无人机侦查跟踪国军机动雷达车等作战演练,并回报中方,高检署认定本案共计六人违反国安法起诉,并对高安国求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131][132]
- 2022年
- 鲁纪贤、郭柏廷(艺人郭书瑶的亲弟弟)等10人:自2022年4月间起,扯铃教练鲁纪贤等人涉嫌透过与退役士官兵接触、拉拢、吸收相关军事单位士官兵,并发展组织,伺机刺探、搜集军事等情报,7月间台北地检署发动搜索,传唤被告、证人等共18人,讯后五人声押禁见获准,郭柏廷以台币20万元交保,台北地检署侦查终结,鲁纪贤、郭柏廷等十人被依违反《国家安全法》等罪起诉[133]。
- 陈裕炘、谢秉成、萧翔云等10人:退役军官陈裕炘、中校谢秉成、少校萧翔云与现役谢孟书中校、何姓少校等共十名嫌犯,涉嫌将汉光演习实兵操演、各作战区的防卫部署等军事机密外泄给共谍,还有基层士兵拍摄“我愿意投降解放军”的心战影片,遭依《贪污治罪条例》之违背职务收贿等罪起诉[134]。除了外泄攸关军力部署与作战计划的机密文件外,还曾策动身为陆军航空特战指挥部飞行员的谢孟书中校驾驶CH-47契努克直升机投诚,趁着山东号航空母舰逼近海峡中线时前往停靠,事成后将付给美金1,500万元(约台币4亿8千万元)的酬劳[135]。
- 陈毅闵:海军新训中心上士,中国情治人员吸收为共谍,于2022-2023年以职务中四次将机密泄漏中共,收取17万,台湾高检署依陆海空军刑法、贪污治罪条例罪起诉[136]。
- 宪兵中士赖重宇、上兵陈文豪、宪兵中士黎育尔、宪兵下士林裕凯:其中3名为宪兵单位、1名为国防部资通电军上兵陈文豪,因黄姓台籍男性被中共情治单位吸收后再由黄姓男性吸收4人,自2022年4月开始,由上兵陈文豪持手机翻拍资通电军公务秘密文书,传给中士赖重宇,再由赖重宇传给黄男或中共情报人员,案发后台籍黄男逃亡中国,其中赖重宇收贿46万元、陈文豪收贿45万元、黎育尔收贿66万余元、林裕凯收贿26万余元,总计收取184万元,台北地检署侦查期间,此案4人坦承犯案且已羁押禁见,检方于2024年12月6日依贪污、违反国安法等罪将4人起诉。[137]
涉入时间未公布
[编辑]1949年前
[编辑]钱壮飞、李克农、胡底:被周恩来称为“龙潭三杰”。周恩来曾说,如果没有“龙潭三杰”,我们这些人早就不存在了。[138][139][1]
2000年后
[编辑]- 2000年后查获
- 陈士良:时任国防部中科院技士,与美籍华人许希哲、科技公司负责人叶文渊(本名叶裕镇)等人,涉嫌为中共搜集中科院导弹及通讯机密数据。[140]
- 曾昭文、陈穗琼:曾昭文为军情局离退文职人员,遭中共国安部门吸收,透过现职军情局的旧识文职人员陈穗琼刺探、搜集机密资讯,并将军机以传真方式交给北京对口单位。[141]
- 李海鹏、李文生、李文生两子:退役少校李海鹏于1990年退役后,遭中共吸收。因与老友退役少校李文生熟识,后找时任军职的二个儿子:上尉李舆圣以及上士李楚庠,搜集军事极机密后交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士,时间达五至六年。高等法院于2022年8月25日依《国家机密保护法》,判决李海鹏4年有期徒刑,另三人则依《陆海空军刑法》判处2年2个月至3年2个月不等徒刑。前少校陈士通因涉嫌提供职务上取得军方个资,依《个人资料保护法》判刑6个月,得易科罚金18万元。[142]
- 宋毅夫:2004年前为台北市酒店经纪人,于2009年涉嫌持枪要胁女友,弃保潜逃中国大陆后,几年间成为两岸剥皮酒店诈骗集团首脑,出入以高级宾利轿车代步,拥有多名中国大陆情妇,花钱买通中华人民共和国军方并可住进军营,受到解放军全天候保护;宋毅夫为了回报,指使手下利用服役时搜集的台湾军情,提供给中国大陆军方,内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经过一年密查,破获此共谍网。[143][144][145]
- 蒋福仲:空军北部区域作战中心上尉拦截管制官。涉嫌将职务上熟悉的机密文件携出,进而转给在中国大陆经商的叔叔,其中列为最高级的文件,包括空军的“强网系统”、“安宇计划”,一直到爱国者导弹拦截参数,据传已全部转交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相关单位[146],相关情资售得新台币36万元。2015年,蒋福仲遭判处无期徒刑定谳。[147]
- 郑林峯、蔡登汉:国防部后备司令部退役中校。因遭中华人民共和国情报单位吸收、刺蒐军情遭破获,基隆地检署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国家安全法》起诉。2013年7月30日初审宣判,郑林峯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减刑至1年,法官并考量其罹患鼻咽癌缓刑4年;蔡登汉判处有期徒刑2年,全案仍可上诉[148]。郑、蔡原听命前陆军总司令部情报署组长,前立委办公室主任陈扶泓,以重金利诱现役军人等方式,刺蒐军演计划、现役校级军官个资后,转售大陆情报单位牟利,其中包括包含国防机密预算的红皮保密本。而陈扶泓早在1999年退役后隔年,即遭中共情报单位吸收刺蒐我军情,此外,陈尚与多名现役少级军官接触,以为检方掌握不少犯罪事证,并移送军事检察署追查,陈扶泓2012年8月12日自杀身亡[149]。
- 郝志雄:时任中华民国空军439联队少校战资官。2013年6月被检举,涉嫌将E-2K空中预警机之军事机密,透过空军基地旁的卡拉OK店老板万宗琳,转交给被中共谍报单位吸收的台商;9月,郝与万被声请羁押禁见获准。估计泄漏国防机密的报酬为新台币30至40万元间。[150]2014年4月,高雄高分院宣判万和郝有期徒刑20年和15年。[151]2015年3月17日被最高法院合议庭审结认定,郝志雄透过卡拉OK店老板万宗琳,出卖军事机密给中共四次,获取新台币21万元报酬,万男从中获利79万元,两人严重危害国家安全,郝志雄还违反军人武德,依贪污、泄漏国家机密、交付军事机密、军人违背职务等四罪,判处郝志雄有期徒刑20年、万宗琳14年6月定谳。[152]
- 2014年5月,《联合报》报导,警方在2013年侦办一宗两岸联手的诈骗集团案时,意外监听到诈骗集团成员与国军军官的通话,事涉泄漏国军军事部署与单位机密,立刻转报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指挥侦办,并有数名军官被捕。[153]新闻见报后,国防部发言人罗绍和少将澄清,表示是国军自己内部检举发现,且涉案的不是军官,而是士兵,详细细节不便透露。[154]
- 许乃权:陆军官校第48期毕业,曾任陆军官校学指部指挥官、102联兵旅(成功岭)少将旅长、193联兵旅(马祖北竿)少将旅长,军职退役后曾任金门县政府社会局局长;于2012年参选立法委员落选,2014年参选金门县长落选。许被解放军上尉镇小江吸收,从事刺探幻象2000战机、汉光演习、新竹乐山雷达站、远距遥攻系统“万剑弹”等相关军事情报[6],并引荐昔日部属供镇小江吸收,以利在台发展间谍组织。2014年12月,许乃权被收押[155][103],2016年经最高法院以违反《国家安全法》“发展组织罪”判决有期徒刑2年10月定谳。由于镇小江组织的共谍网涉案层级、人数众多,范围涵盖空军和陆军的退役军官,而许乃权是当中军衔最高者[1],此案有中华民国史上最大共谍案之称[10]。许乃权于2017年出狱,每月仍领有退休终身俸新台币7万多元。[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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