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0日 星期三

中国大饥荒纪录片:《粮食关》CCP The Great Famine,1959-1961, 河南信阳事件,大跃进,大文革,吃人,人祸,毛泽东,邓...


三年困难时期,又称三年大饥荒、中国大饥荒、三年自然灾害,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59年—1961年间因为三面红旗运动而发生全国性饥荒的一段时期,也有学者将1958年、1962年划入饥荒时期[注 。据各方估计,三年困难时期间发生的大饥荒共造成中国大陆1500万至5500万人的非正常死亡,被广泛视为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饥荒,也被认为是人类历史上最严重的人为灾难之一。三年大饥荒类似于1932年苏联大饥荒的事件重演,主要成因包括“大跃进”政策失当、人民公社化运动、制度弊病、中国外交困难等。 工业化及大跃进 1957年11月13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提出了“大跃进”的口号。 从1956年9月的八大一次会议到1958年5月的八大二次会议,对国内基本矛盾的估计和对经济建设的指导方针开始强调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矛盾]。但此后,1958年10月起,毛泽东的态度发生了一定转变,他在11月20日的武昌会议上说:“除特殊外,还是要睡一点觉。现在要减轻任务。”明年的生产指标要降下来,不能总是压得人透不过气来,否则,“我看搞起来,中国非死一半人不可。不死一半也要死三分之一或者十分之一,死五千万人。广西死了人,陈漫远不是撤了吗?死五千万人你们的职不撤,至少我的职要撤,头也成问题。” 特供体制 中国共产党为保障其高级干部的食物、肉类及香烟不虞匮乏而批示“特需供应”的报告,依官员级别满足所需,造成特权供应[57]。1960年7月30日,时任国务院副秘书长齐燕铭拟订了《关于对在京高级干部和高级知识分子在副食品供应方面给予照顾问题的报告》,8月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同意报告内容并发至中央各部、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科学院等机关单位,决定对高级干部实行食品特殊供应,保证肉、白糖、甲级烟、鸡蛋的供应[注 4][58][59]。11月9日,中共中央转发齐燕铭的《报告》至全国各地区,改用了“特需供应”一词,并指示相关方案和意见原则上也适用于全国各地区,建立起各地统一的副食品特需供应标准[58][60]。1961年2月起,时任国务院副总理、中共中央经济工作5人小组组长陈云按照其妻于若木的建议,又对高级干部以下级别的其他干部,供应定量的白糖和黄豆[61][62]。 此外,在大饥荒时期,按照中共中央制定的政策,在全民计划配给体制中,城市居民的食物供应比农村好得多,机关干部又比一般平民好,干部又按照级别高低获得不同的饮食待遇。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程潜的女儿程丹在接受《国家人文历史》杂志专访时回忆:“北戴河即便是困难时期,供应一直不错。”[63] 历史学家王曾瑜回忆三年困难时期时称,看到高干身份的北京大学校长脂肪丰富的腹部,心里就生气[64],而“在寒冬腊月,北风成天呼啸的时候,村里三天两头死人嚎丧。死的都是老人,其实是在饥寒交迫之下,得了感冒,便成不治之症。”[65] 对于毛泽东本人的特供及生活情况,存在着不同描述。1959年毛泽东生日准备了六道菜,有奶汤鱼头、扒羊肉、小干鱼等[67];而对于1960年毛泽东生日当天的饮食,存在着截然相反的描述[注 5]。据中共官方出版的文献记录,毛本人六十年代初一度喜欢吃西餐,所以1961年4月26日工作人员会同厨师给他订制的一份西餐菜谱中,就有牛羊肉菜十多种,西餐汤十六七种[71][72];卫士张景芳回忆三年困难时期陪毛泽东吃饭的情况:有一次吃海参,毛看他不吃便给他夹,太滑掉在桌上,为了节俭,毛把它捡起来吃掉,还有一次毛泽东提出要求不再吃肉,在与汪东兴谈话达成妥协后改为“两个纯素菜,两个青菜里适当放些肉”[73]。毛泽东在1961年7月的伙食费开支654.82元[注 6],1961年10月公债开支私人客饭59.84元和115.11元两次[74];按1961年的黄金价格3.04元/克计算,折合黄金243.9克,换算成2012年的价格在8万元人民币左右,而同期北京市民一个月生活费13元左右[74]。也有报道指,毛泽东在三年大饥荒时期,烟酒肉茶一直没有间断,生活待遇比其他中国人好,譬如许多省、市大兴土木,为毛以及其他官员建造行宫[66][75][76][77]。 吃人事件 于是各个农村的公共食堂粮食短缺,导致了严重的饥荒,有许多人因此被饿死,甚至出现人吃人的现象[194]。艾塞克斯大学历史系讲师周逊(时任香港大学历史系助理教授,冯客的助手),从中国官方档案中节选出121个,2012年由耶鲁大学出版社出版档案汇编《中国大饥荒,1958-1962》,档案中包括饿死与人吃人的记载[195][196][121]。 四川:前四川泸州中共地委书记邓自力说:“卖人肉吃人肉的可怕的事也发生了。宜宾市就发生了将小孩骗到家中,整死煮熟后作为兔肉到街上卖的事。长宁(县)是个烂摊子,20多万人口就饿死了7万多。肿病流行,省委调拨了些粮来,社员又无钱买。[198]” 甘肃:三年困难时期任甘肃临夏州委书记的李磊在她的自传体著作《悠悠岁月》一书中提及临夏市所属的十个公社中,“588人吃掉337具尸体。例如红台公社小门沟生产队共吃掉尸体125具,活人五名。小门沟生产队8个作业队,有六个发生吃人的情况。23户吃掉57人。社员白一努先后吃了8个人,其中有父、妻、女三代人。李尕六吃了自己的两个死孩子,李尕六死后又被社员胡八吃了,胡八死后,又被肖正志吃了。”此外,一位英国历史学家在中国调查时,曾获得关于临夏地区人吃人的官方内部调查资料[199]。2008年10月,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杜导正主办的《炎黄春秋》杂志以《通渭问题——“大跃进”五十周年祭》为题报道了甘肃通渭“人吃人”的惨状[200]。2013年11月20日,美国劳改基金会在华盛顿的国会山庄向媒体公布了安徽和甘肃两省人吃人事件的中国官方调查文件[201],根据该文件,临夏以及和政两地共有75人被吃掉,其中11人是被杀死后吃掉[185]。 安徽:1961年4月23日,安徽省公安厅向安徽省委写了《关于发生特殊案件情况的报告》,当中提到“自1959年以来,共发生(吃人事件)1289起,其中阜阳专区9个县发生302起,蚌埠专区15个县发生721起,芜湖专区3个县发生55起,六安专区5个县发生8起,安庆专区2个县发生2起,合肥市3个县发生201起。发生时间,绝大部分在1959年冬和1960年春。”[202][203] 其中,安徽省亳县每个公社都发生了人吃人[204],据原安徽省亳县人大、人委办公室副主任梁志远回忆:“全县农村71万人口,据多点调查推算,死亡人口达20万人以上,人吃人多处发生。”[89] 山东:时任中共山东省委副书记兼省长赵健民在一次发言中说:据不完全统计,从1958年冬到1960年上半年这一年半时间内,全省非正常死亡65万人,外流109万人,人吃人的现象有文字材料的就有23起,没有文字但有口头汇报的还有十多起[205]。 青海:1960年5月13日,青海省公安厅给省委写《关于西宁地区当前治安情况的报告》,报告中称西宁市和湟中县发生人相食案件300多起[202][203]。 贵州:于1959年至1979年在贵州省公安厅工作的晏乐斌回忆表示他曾在1961年“发现一位40来岁的妇女正在她家堂屋用菜刀砍一具小孩的尸体,这个小孩尸体的手脚被肢解,头部已砍下放在一边,尸体发出腥臭,我们询问她为什么杀孩子,她回答:‘不,不,不,不是我杀的,是孩子今天早上饿死的,全家人饿饭,没有办法,为了救命,不得不拿来吃啊!’又说:‘哪个人狠心吃自己的孩子啊!’”[189]据湄潭县县委办公室负责人介绍,1959年至1960年5月,“全县出现了人吃人,杀人而食,易子而食的惨剧,吃死人就更多了”[189]。 湖南:刘家远杀子食子案为发生在1960年的湖南澧县,三年大饥荒导致刘家远家中同样受到冲击。家中断炊已久,饿得奄奄一息的刘家远,最终将儿子杀害并充饥。事件发生后,刘家远被逮捕。该事件也成为三年大饥荒时期的人相食证明。[206][207] 民众暴动 1964年7月,美国中央情报局发布的一份报告第81-82页提到,1960年10月、11月,在数个灾情严重的省份突然出现大规模异议事件,尤其是山东和河南,其中河南的民众暴动尤为严重、波及全省,许多军队组织亦加入了起义,瘫痪了地方政权并处决共产党干部[105]。该中情局报告提到,林彪在1961年1月曾警告当年可能出现更多类似政治事件并要求采取特别措施确保军队受控,而该报告进一步指出[105]: 中国东部和北部受灾地区严重食物短缺所造成的饥荒,是导致民众暴动的基本原因。尽管共产中国的领导人极力否认饥荒发生,但各方面的大量证据显示,这一时期因营养不良而导致的疾病(如水肿和肝炎)大范围爆发,造成死亡率激增。西藏文件显示[注 15],1960-1961年冬季,中国第一军百分之十的军人有家属“非正常死亡”,佐证了周恩来于二月份所述的“生存条件艰难”。 此外,毛泽东本人认为(1961年10月在与伯纳德·蒙哥马利谈论共产中国人口问题时,无意中谈到[注 16]),1960-1961年共有超过500万人“非正常死亡”。 为确保解放军的效忠,中共领导人迅速增加了军队的物资配给,提高了军人及家属的医疗待遇,并在全军上下展开异议调查、进行高强度思想训诫[105]。 崖县暴乱 1958年12月,广东省崖县(现属海南)发生暴乱,参加者近3000人,杀死水库工地主任等4人。暴乱平息后,有105人被以反革命罪判刑。[208] “顺天会保民军” 1958年,福建省建瓯县跃进公社组织200余人烧炭、挖矿、炼铁,工人吃睡在山上。有不满者利用原来的刀会,组织“顺天会保民军”,杀死乡长及其兄弟2人。[208] 山东红枪会 1960年3月21日,山东益都县“红枪会”发起暴乱,打死干部1人,打伤7人。事后发生了大量捕人的情况,仅第一季度共捕2048人。[208] 刘桂阳案 1960年7月,湖南籍女工刘桂阳为反映民众的困苦,在国务院北门外请愿、张贴标语,被定性为现行反革命案件,在文革后被平反。 信阳事件 河南省信阳专区地委书记路宪文禁止信阳专区农民逃荒,派出多队巡视员拦截逃荒者,并禁止当地信件外流。 河北还乡道等 1961年1月,河北省永年县以曹某为首,串连纠合八个村的“还乡道”、“梅花拳”、“黄沙会”等道徒,企图砸抢粮库,进行暴乱。[208] 中国劳动党 在饿死20余万人的安徽无为县,1960年由原北京大学哲学系学生黄立众(1956年考入北大,因说农村有人饿死,被校长陆平开除)看到众多乡亲被饿死组织而组建了“中国劳动党”,并针对当时的情况制定了《惩治官僚主义腐败分子临时条例》,准备在1961年春节期间发动暴动,后被两个连的部队剿灭。1982年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给予部分平反[209][210]。 三面红旗 大跃进 人民公社 打麻雀运动 制度因素 统购统销 户籍制度 1958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实行,取消了农民自由迁徙权,这样事实上的农村隔离封锁政策使得信息传递以及逃荒成为不可能。而1958年又正是中国农村大饥荒的起始年。 大饥荒出现以后,饥民逃荒开始增多,但各级政府对流动人口严加控制。一方面要求各地阻止农民外逃,另一方面,对逃荒农民严格管理,有的地方以“流窜犯”的名义加以拘留、拷打、游街,更多的是收容遣返。1962年10月19日,公安部长谢富治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披露,1960年流动人口曾经达到600万,1961年1月-8月,全国收容207万人,1962年1月-8月全国共收容140万人,全年估计收容近200万人[245]。 中共党营媒体人民网——《国家人文历史》则总结指出:在户籍制度严格执行的时代,“禁止农民流动求生”,农村人无法离开土地,只能在家等死。并称“按保守估计,农村有上千万人饿死[246]。” 高压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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