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反中被枪決的國軍將領
自1950年10月中共中央發出鎮反指示後,"起義"投誠""的國軍將領厄运便到来了。
鎮反运動缘起
1950年3月和7月,中共中央政府先後两次下達了鎮压“反革命”的指示。但是由于人們的思維还陷于战爭时期的寬大政策,力度还不夠大。于是1950年10月,中共中央再次發出鎮反指示,即有名的“雙十指示”,警告各地糾正“寬大無邊”的“右傾”傾向。“雙十指示”是一個轉折點,鎮反运動從此轟轟烈烈地開展起来,一批批的“反革命分子”被送上了斷头台。由于人越杀越多,後期發出了刹車信號,到1953年11月基本告一段落,但零星的案例仍有延續。
例如起義將領羅廣文的堂兄、四川大學教授羅廣瀛,解放前夕,羅廣瀛以兄長身份冒着危險前往羅廣文司令部劝说羅廣文率部起義,投向共産党。在鎮反中羅廣瀛被捕,他的妻子写給政府請求寬大的信,信上说,一家八口全靠羅廣瀛養活,望給予寬大處理,給全家人一條生路,但是羅廣瀛的性命还是被結果了。八十年代羅被平反。
總而言之,一般對被鎮压的前將領,可以略加分類:
1) "解放战爭"末期"起義"投誠""後解职返鄉者,被俘後釋放(一般都經過几個月的解放軍軍官教育团學习)返鄉者,此類人數最多。
2) 退役返鄉已有數年,或閑居,或從商,或從事其他职业(如教師、律師等)。此類人數也不少。
3) 繼續作战,打游擊而最终在“剿匪”战鬥中被俘者,以及特務背景者。此部分人數並不算多。
4) 其他,如因畏懼逃亡外地者,隱姓埋名而被查出者。人數也不多
在八十年代,對前两類別的情況基本上全部予以平反。
下面整理了部分前國民党將領被鎮反後又平反的情況。主要是希望通過這些人的沈浮命运個例,對曆史有一個更加深刻的認识。也欢迎諸位補充,提供相關信息。
鎮反运動缘起
1950年3月和7月,中共中央政府先後两次下達了鎮压“反革命”的指示。但是由于人們的思維还陷于战爭时期的寬大政策,力度还不夠大。于是1950年10月,中共中央再次發出鎮反指示,即有名的“雙十指示”,警告各地糾正“寬大無邊”的“右傾”傾向。“雙十指示”是一個轉折點,鎮反运動從此轟轟烈烈地開展起来,一批批的“反革命分子”被送上了斷头台。由于人越杀越多,後期發出了刹車信號,到1953年11月基本告一段落,但零星的案例仍有延續。
例如起義將領羅廣文的堂兄、四川大學教授羅廣瀛,解放前夕,羅廣瀛以兄長身份冒着危險前往羅廣文司令部劝说羅廣文率部起義,投向共産党。在鎮反中羅廣瀛被捕,他的妻子写給政府請求寬大的信,信上说,一家八口全靠羅廣瀛養活,望給予寬大處理,給全家人一條生路,但是羅廣瀛的性命还是被結果了。八十年代羅被平反。
總而言之,一般對被鎮压的前將領,可以略加分類:
1) "解放战爭"末期"起義"投誠""後解职返鄉者,被俘後釋放(一般都經過几個月的解放軍軍官教育团學习)返鄉者,此類人數最多。
2) 退役返鄉已有數年,或閑居,或從商,或從事其他职业(如教師、律師等)。此類人數也不少。
3) 繼續作战,打游擊而最终在“剿匪”战鬥中被俘者,以及特務背景者。此部分人數並不算多。
4) 其他,如因畏懼逃亡外地者,隱姓埋名而被查出者。人數也不多
在八十年代,對前两類別的情況基本上全部予以平反。
下面整理了部分前國民党將領被鎮反後又平反的情況。主要是希望通過這些人的沈浮命运個例,對曆史有一個更加深刻的認识。也欢迎諸位補充,提供相關信息。
第一號:辛亥革命元勳鄧玉麟
鄧玉麟,號炳三,土家族人,1881年出生于湖北省巴東縣。1926年北伐战爭时,曾任北伐軍左翼軍第一路軍總指揮,參加荊沙、宜昌等役。
北伐之後脫離軍界,寓居上海。抗战爆發後拒絕日人收買,遷居武漢。武漢淪陷後又遷居長陽,1943年回到家鄉巴東居住。在各地期間曾于多處籌资兴辦學校、实业。解放前夕拒絕去台灣,留駐家鄉。1950年底在鎮反运動中被捕,次年春以“組織反革命暴動”的罪名被處決。據说董必武曾電示巴東縣政府刀下留人,但電報到时,鄧老已經命赴黃泉。1982年7月湖北省高等人民法院宣布無罪平反,恢复辛亥革命人士的榮譽。
第二號:辛亥革命元勳夏之时
夏之时,字亮工,四川合江人,1887年出生。1920年曾出任川西護法軍總司令。四川護法失敗後退出軍政界,隱居成都辦學,1928年赴滬就医。1938年爲躲避日軍,返回合江,研究佛學及文物古玩,不问世事。1950年鎮反运動中被捕,10月6日以“組織策劃土匪暴亂”罪名被枪決。1987年11月,四川省合江縣人民法院宣布給其平反,恢复辛亥革命人士的榮譽。
第三號:辛亥討袁護法老將何海清
何海清,字镜寰,1875年5月出生,湖南湘潭人。1915年底參加護國战爭,任蔡锷的護國軍第一軍第二梯团第四支隊長,在納溪等役中卓有战功。1923 年出任滇南鎮守使兼建國第六軍軍長,晉升陆軍上將。1925年10月脫離軍界,返鄉隱居,兴辦學校。抗战时期,曾在家鄉組織自卫軍,自任大隊長。
1950年鎮反运動中被逮捕,于11月8日夜被殘酷處死。1983年10月,人民政府宣布爲其平反,确認他爲“辛亥革命人员”。
第四號:護法健將宋鶴庚
宋鶴庚,字臯南,1883年生,湖南湘鄉人。1917年參加護法战爭,第一旅旅長。1923年隨谭延闿入粤投孫中山,被任命爲湖南討賊軍湘軍第一軍軍長兼前敵總指揮、建國軍北伐軍中央總指揮等职務。1925年孫中山的北伐因南北軍閥的夾擊而失敗,宋鶴庚憤而辭职,脫離軍界。1929年被任命爲湖南省府委员兼建設廳廳長,1931年發表爲軍事參議院上將參議。不久辭职回鄉,閑居上海、長沙、湘鄉,以繪畫、學佛、游山玩水自娛。1949年臨近解放,宋鶴庚拿出自己私藏的枪枝,授意他的侄子組織湘鄉縣花桥警察隊,投奔中共地下武装姜亚勳部。1950年鎮反開始,时宋鶴庚居住于上海的女兒家,被上海公安機關逮捕,押解回湘鄉。1952年1月,湘鄉縣人民法庭以宋鶴庚反抗革命罪名判處死刑,立即执行。”八十年代,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審批認定:宋鶴庚解放前夕做過有益于党的工作,應按"起義"投誠""人员政策對待,撤銷原判。
第五號:起義軍長陳春霖
陳春霖,別字思棣,1900年出生,四川资陽人。1944年任第四十四軍一四九師師長,率軍在湖南作战。抗战勝利後,任軍政部人事處處長兼三青团組織處處長,1947年任國防部副官處處長。1948年3月被選爲國大代表,6月任任國防部副官局局長兼副官學校校長,9月22日授少將軍衔。
1949年4月被任命爲重建的第四十四軍中將軍長,歸屬于羅廣文第十五兵团序列。12月隨同羅廣文率部參加在川西起義。在鎮反运動中于1951年11月9日被西南軍區軍法處判處死刑。1983年9月成都軍事法院宣布給其平反,恢复起義人员名譽。
第六號:"投誠"軍長徐經濟
徐經濟,1897年出生,陕西臨潼人,黃埔一期,1930年年被楊虎城任爲省會公安局第三分局局長,1931年任兰州警察廳督察長。1944年任第五十四師師長。1948年任寶雞守備司今。1949年在漢中任新編第五軍軍長、陕南行署主任兼陕南游擊自卫軍總司令。1949年12月30日率新五軍在西南向解放軍"投誠"。1950年被送入西北大學學习。1951年在鎮反中被處決。1983年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給予平反,恢复"起義"投誠""人员名譽。
第七號:"投誠"將領尹作幹
尹作幹,字子固,1905年生,山東日照人。1941年任第九師參谋長。1944年,曾去印度蓝姆伽美國陆軍战術學校受训,1945年秋任十八軍十一師參谋長。1948年任第九師師長,1949年8月長沙起義後尹作幹逃往香港,11月返回長沙參加陳明仁起義,任兵团高參,入中南軍政大學學习。1952年被中南軍區政治部軍法處逮捕,1954年4月8日由南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處死刑。1987年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南陽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給其平反,恢复"起義"投誠""人员名譽。
第八號:起義將領甘清池,第九十九軍副軍長,參加湘贛諸战役。抗战勝利後,1949年春任廣東省陽江縣縣長。1949年11月5日率縣保安隊、自卫隊在信宜宣布起義。1950年,被任命爲信宜縣電力廠廠長。1951年3月被捕,12月被處決。1982年8月信宜縣人民法院宣布對其平反,恢复起義人员名譽。
第九號:"投誠"將領叶幹武
叶幹武,1901年出生,廣東梅縣人。1947年應李鐵軍聘任爲甘肅省河西警備總司令部少將高參、監察官。1949年冬兰州战役中向解放軍"投誠",後自愿返回原鄉梅縣畬江務農。1950年秋在鎮反中被處決。1980年獲平反,恢复"起義"投誠""人员名譽。
第十號:起義將領曾憲成
曾憲成,原籍四川成都,1911年生于湖北钟祥。1948年任湖北省保安司令部副司令。1949年初任第三兵团暫編第八軍副軍長。同年12月27日在四川新都率部起義,後入西南軍區軍政學校學习。1952年自愿回鄉定居,同年10月在鎮反中處決。八十年代獲平反。
第十一號:北伐抗日將領周址
周址,字之礎,廣東開平人,1890年生。1940年起任第七战區司令部參谋處長,第十二集团軍參谋長。1945年任陆軍總司令部第十二兵站分監。在此期間,在對日軍的多次會战中出力甚大。抗战後于1947年7月授陆軍中將,同年秋退役。以後離開軍界在南京經商。1949年一度出任廣東省政府顧问,不久回家鄉開平定居。1953年3月8日在鎮反运動中被判處死刑。1985年1月開平縣法院宣告其無罪,屬于錯杀,給予平反。
第十二號:抗日將領宋士台
宋士台,字君博,1893年生,廣東花縣人。抗战爆發後,任第四战區第六十六軍一六0師師長,1939年6月授陆軍少將。曾參加南京保卫战、南浔战役和昆侖關战役。1942年任第七战區惠陽守備區指揮官,1943年調任第七战區少將高參。1946年退役從商。1953年在鎮反中被處決。1985年8月撤銷原判,予以平反。
第十三號:抗日將領陳應龍
陳應龍,字美山,1897年出生,海南文昌縣人。抗战爆發後參加凇滬會战、徐州會战、武漢會战,1938 年5月升任第二軍副軍長兼第九師師長。以後又率部參加桂南會战、鄂西棗宜會战。1948年攜眷还鄉,創辦文昌縣文西中學,受家鄉父老稱贊。1951年在鎮反中被捕處死。八十年代平反,宣告系無罪錯杀,並立碑于他創辦的文西中學旁邊草坪,以志紀念。
第十四號:北伐將領孫天放,1944年任江蘇省政府防空處少將處長,江蘇省保安司令部副司令。1947年7月授陆軍少將。不久因病辭职返鄉定居。1951年鎮反中被處決。八十年代宣布爲錯杀,無罪平反。
第十五號:两廣老將林伯民
林伯民,原名秉彝,1886年生,廣東梅縣人。1931年出任廣西第五路軍總司令部參軍,授衔陆軍中將。1941年任第四战區榮譽軍人管理處中將處長。 1945年抗战勝利後,退役回家鄉梅縣南口居住。告老还鄉後曾多次設法掩護過当时中共地下工作人员和游擊隊。1949年7月,國民党軍胡琏兵团南逃經梅縣时,他也曾設法保護南口鄉民的安全,得免敗兵之騷扰。1952年在鎮反中被處決。1986年6月4日梅縣市法院宣布系屬錯杀,予以平反昭雪。
第十六號:起義將領何際元
何際元,字印三,湖南甯鄉人,1908年出生。 1946年任交警第十三總隊總隊長。1947年交警第十三總隊編入陆軍第一六九師,任副師長,開赴東北作战,曾參加四平解圍战鬥。後升任第四十九軍七十九師師長。1949年5月經中共地下党策動,在湖南甯鄉率部起義,改稱湘中挺進縱隊,自任司令员。後所部編入陳明仁第二十一兵团,改任兵团司令部高參。 1950年9月25日以曆史反革命罪行在長沙被枪決。1983年宣布平反,恢复起義人员名譽。
第十七號:起義將領唐伯寅
唐伯寅,字劍椿,號劍湘,湖南湘潭人,1897年出生。1935年升任第十九師五十五旅旅長。抗战爆發後率部參加凇滬會战,所在的師被评爲會战中战績最优的十個師之一。1938年參加武漢會战,在廬山一線擊挫日軍。 1939年8月因功升任第十九師師長並于11月晉升陆軍少將,以後率第十九師先後參加了第一、二次長沙會战、上高會战、浙贛會战、常德會战、長衡會战,屢立战功,曾獲四等云麾勳章。1944年11月後先後調任江西南豐師管區司令、浙江臨黃師管區司令,1946年退役回湘。1949年3月受中共地下組織策動,參加了中共華中局社會部領導下的江南地下第四軍,任副軍長。4月又參加了程潜、唐生智等人在湖南發起的和平自救运動,並積極策反湘軍舊部。8月隨程潜、陳明仁參加了長沙起義,任第二十一兵团高參。1952年2月21日在鎮反运動中在湘潭被枪決。1983年3月湘潭縣法院宣布予以平反,恢复起義人员名譽。
第十八號:起義將領劉晴初
劉晴初,名垂霁,1894年8月生于湖南湘潭。1926年隨賀耀祖參加北伐战爭,任國民革命軍獨立第二師第一旅旅長, 1936年冬考入南京陆軍大學特別班學习,1938年冬畢业後,被征召爲第九战區長官部中將高參,曾參與第一次長沙會战。1940年因病回鄉休養,籌辦实业、學校。1949年3月加入中共地下組織的外圍工作,以後策動当地游杂武装起義,並將保存之五萬分之一湖南軍用地图交與解放軍第十二兵团。1950年5 月在家鄉籌辦簡易手工业工廠。1951年鎮反运動中以反革命罪在湘潭被處決。1983年7月湘潭地、縣法院宣布予以平反,恢复起義人员名譽。
第十九號:起義將領潘峰名
潘峰名,別字目屏,1899年生,江西樂安人。抗日战爭爆發後,任第一三五旅团長、旅長。1939年改任第一一三師師長,第五十一軍副軍長、代軍長,第五战區前方指揮部副主任。參加徐州會战、鲁南會战諸役。1946年退役。1948年出任江西省保安司令部高參,1949年參加起義。1950年在鎮反中被處決。1981年平反,恢复起義人员名譽,補發起義證書。
第二十號:起義將領方滌瑕
方滌瑕,別號秀泉,1903年生,江西九江人。黃埔軍校第五期步科畢业。任中央憲兵司令部西南區憲兵司令等职。1949年在成都參加起義。1951年鎮反时處決。八十年代平反。
第廿一號:起義將領王育成
王育成,字鳴琴,1912年生,甘肅伏羌人1944年任第十七集团軍第十一軍少將參谋長。1947年任第十七集团軍少將參谋處長。1949年9月23日在甯夏銀川起義。1951年在鎮反中被處決。八十年代平反。
第廿二號:起義將領項麗源
項麗源,1912年生湖北監利人。南京中央軍校第八期步科畢业,曆任軍职。1946年任湖北省保安司令部少將參谋處長,1949年任西南軍政長官公署參谋處少將處長等。同年底在成都隨部起義。1952年在鎮反中被處決。八十年代獲平反。
第廿三號:起義將領楊健民
楊健民,1900年生,安徽宿縣人。第九十六軍少將參谋長。1949年11月在四川金堂起義,以後返鄉居住。1951年在鎮反中被處決。八十年代獲平反。
第廿四號:起義將領周伯英
周伯英,別字湘雄,1909年生,湖南東安人。1929年7月畢业于中央軍校第六期步科。湖南省補充第十七旅旅長。1948年春任國防部少將部员。1949年參加湖南起義,後返鄉居住。1952年在鎮反中被處決。八十年代獲平反。
第廿五號:起義將領林芝云
林芝云,又名蓋南,1901年生,湖南湘潭人。抗日战爭爆發後,任第六战區游擊挺進縱隊副司令。1947年7月授衔陆軍少將,1949年8月隨陳明仁部起義,後返鄉定居。1952年在鎮反中被處決。1984年獲平反,恢复起義人员名譽。
第廿六號:起義將領糜藕池
糜藕池,別字濟民,1897年生,貴州畢節人。第九十四師中將副師長。1949年任川黔公署獨立第一師師長,率部起義。1951年7月在鎮反中被處決。八十年代獲平反。
第廿七號:起義將領赵俊图
赵俊图,1911年生,湖南醴陵人。1929年于中央軍校第七期第一總隊步科畢业。1949年任湖南醴陵師管區少將副司令,8月率部起義。1952年在鎮反中被處決。八十年代獲平反。
第廿八號:起義將領赵鴻厚
赵鴻厚,1904年生,河南怀慶人。黃埔軍校第三期軍官训练班畢业。抗日战爭爆發後,任第四十師師長,鄭州綏靖公署軍官總隊大隊長。1949年任長沙綏靖公署軍官總隊副總隊長,後隨程潜等參加湖南起義。1952年在鎮反中被處決。八十年代獲平反。
第廿九號:起義將領唐憲堯
唐憲堯,別號再兴,1899年生,四川梁山人。第三十集团軍總部少將高參。1949年12月在四川渠縣起義。1951年冬在鎮反中被處決。八十年代平反。
第三十號:起義將領曹森
曹森,別號潤軒,1906年生,河南唐河人。抗日战爭爆發後,任獨立第一旅团長、旅長,第一一六師參谋長、副師長,第—六九師師長。1946年起任整編第二十六師一三九旅旅長,第二十六軍副軍長,滇西師管區司令。1948年9月授衔陆軍少將。1949年底在云南參加起義,後返鄉居住。1952年在鎮反中被處決。八十年代獲平反。
第卅一號:起義將領梁顺德
梁顺德,別號真心,1909年生,廣東梅縣人。1927年考入黃埔陆軍軍官學校第七期第一總隊炮科。抗战爆發後,調炮九团任少校团附,年底任營長,1938年守潼關。1946年任河西警備司令部參谋處長、少將參谋長。1947年到重慶陆軍大學特別班第八期學习。1949年冬在川南起義,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1950年10月在東北沈陽高级炮校任深造班教员。1951年鎮反中被部隊判處死刑。1984年7月20日,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地面炮兵學校政治部決定撤銷原判,按"起義"投誠""人员看待。
第卅二號:起義將領彭永年
彭永年,1899年生,廣東揭西人。1946年到台灣,任台北远洋运輸公司經理。1949年2月返回湖南,任省保安司令部少將秘書長,同年5月隨吳奇伟起義。1951年在鎮反中被處決。八十年代獲平反。
第卅三號:起義將領覃守一
覃守一,1910年生,湖北長陽人,土家族。1949年5月任湖北綏靖總司令部長陽總隊少將司令兼代長陽縣縣長,11月11日率部起義。後返鄉定居。1952年在鎮反中被處決。八十年代獲平反。
第卅四號:起義將領焦達梯
焦達梯,別字島松,1903年生,湖南浏陽人。黃埔陆軍軍官學校第一期。1932年任第八十九師獨立旅副旅長,參加一二八凇滬抗战。1949年5月與中共華中局社會部取得聯系,策動舊屬起義,被任命爲中國人民解放軍華中軍區江南地下第四軍十師師長,並收編土匪千余人。7月率部在浏陽迎接解放軍入城,1952年冬在鎮反中被處決。1981年平反,恢复起義人员名譽。
第卅五號:起義將領谢靈石
谢靈石,別號云根,1902年生,四川簡陽人。抗战勝利後任新疆迪化警備司令部少將高參。1949年參加新疆和平起義,後返鄉定居。1952年在鎮反中被處決。八十年代獲平反。
第卅六號:"投誠"將領鄧士富
鄧士富,1903年出生,廣東梅縣人。黃埔軍校第二期工兵科,抗日战爭爆發後,任第五十二軍二師六团团長,第五十二軍二十五師副師長等职。1948年任新編第七軍暫六十師、六十一師師長。1948年10月長春和平解放,率部向解放軍"投誠"。建國後自愿回鄉定居,曾任銀場村村長。1952年鎮反运動中以反革命罪被判處死刑。1983年5月平反,恢复"起義"投誠""人员名譽。
第卅七號:"投誠"將領列應佳
列應佳,別號介人,1903年生,廣東增城人。黃埔軍校第五期步科、廣東軍事政治學校軍官研究班畢业。參加北代战爭。抗日战爭爆發後,任第四战第三游擊挺進縱隊支隊司令,1948年5月17日投降並接受改編。 1952年鎮反时被處決。八十年代獲平反。
第卅八號:"投誠"將領關仲志
關仲志,別號宗志,1909年生,廣東番禺人。南京中央軍校第八期軍官训练班畢业。1946年5月于陆軍大學正則班第二十期畢业。1949年任廣東省保安第四師副師長、代理師長。同年10月24日在廣東台山那扶鎮向解放軍"投誠"。1952年在鎮反中被處決。八十年代獲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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