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游擊戰的本質
古巴人民對抗巴帝斯塔(Batista)獨裁政權的武裝勝利,不單單只是見諸世界各國媒體的英雄行為而已;它也促成了對於控制廣大拉美人民的陳舊教條之改變。這次勝利,顯示了人民有能力透過游擊戰的手段,讓其從政府壓迫下進行自我解放。
我們認為古巴革命對於美洲革命運動有三項基本貢獻:
1)人民的力量可以打贏軍隊。
2)不需要坐等利於革命的時機到來;暴動本身可以創造時機。
3)在低度開發的美洲,山林草野是武裝戰鬥的基本戰場。
我們認為古巴革命對於美洲革命運動有三項基本貢獻:
1)人民的力量可以打贏軍隊。
2)不需要坐等利於革命的時機到來;暴動本身可以創造時機。
3)在低度開發的美洲,山林草野是武裝戰鬥的基本戰場。
在這三項命題裏,前兩項反駁了那些失敗主義以及偽革命份子的態度;這班人滿嘴光說對抗正規軍只是螳螂擋車,諉辭逃避,空等主觀和客觀的一切條件自動成熟,卻不願加速其到來。這些問題一直到事實證明以前,早在古巴已是熱絡不絕的主題,現在於美洲更可以見到相關的激烈討論。
眾人皆知道,革命所需的一切條件並不像想像那樣透過游擊活動的刺激就能夠被創造出來。但我們一定得牢記在心,匆忙之下建立與結盟第一個總部是不切實際的。人民必須清楚看出,在公民辯論的架構下達成社會目標已經毫無可能,而壓迫勢力企圖違法地緊抓政權不放時,和平才告破裂。
在以上條件下,人民以更主動的形式表達不滿。最終由於威權當局的作為遂乃爆發抵抗行動。
當政府是以某種的普選形式獲得政權,不論其使用欺瞞與否,也起碼維持著憲法的合法性時,游擊戰的強度無庸昇高,因為和平策略的可能性尚未消失殆盡。
第三項命題則是策略的基礎。需要注意的,是那些強調把群眾的抗爭重心放在城市運動,卻偏頗地全盤忘卻美洲低度開發地區鄉村人民廣大參與的說法。當然,有組織的城市群眾工人抗爭絕不可被忽視;但其參與武裝抗爭的真正可能性卻需要加以評估,才可確保我們的組織不會受到敵人的監視。在這些情況下,非法的工人運動面對著無數的危機。他們必須不攜帶武器秘密行動。但是像在空曠鄉野下就沒有類似的困難。在壓迫勢力觸角伸不著的地區,居民可以接受武裝游擊隊的支援。
我們稍後再對這三個結論在古巴革命經驗的影響作詳細分析。我們現在在這著作一開頭,強調它們對於我們的基本貢獻。
游擊戰,人民救贖的抗爭基礎,有各種各樣的特徵、不同的面向,但基本的解放意志是一樣的。它是明顯的──討論這題目的許多作者不知道已經提過了多少次──,戰爭呼應著一連串的科學定律:誰要置之不理,誰就等著吃敗仗。游擊戰作為戰爭的一個階段,必須受到這一切定律支配;因為其特殊層面必須依循一連串的定律才有辦法實現。雖然不同國家的不同地理和社會條件決定了游擊隊應當採取的模式與特殊形式,不過仍然存在著某些此類戰事的普遍定律。
我們當前的任務,是尋找出此類戰事的基本原則以及人民解放可循的規則;從事實之中發展理論;把我們的經驗通則化,以裨後人之益。
我們首先需思考一個問題:誰是游擊戰中的戰鬥人員?一邊有一支由壓迫者與其代理人所組成的正規軍,訓練精良,武器先進,同時接受外國奧援以及壓迫者麾下的官僚組織幫助。另一邊則是國家或地區的人民。我必須再三強調,游擊戰是一場群眾的戰爭,一場人民的戰爭。游擊軍團是武裝核心,是人民的戰鬥先鋒。它從人民身上汲取最大力量。游擊軍團並不因為火力的劣勢就得被認為劣於敵軍。游擊戰是出於對抗壓迫勢力,而由獲得大多數人支持的那方所使用的,雖然游擊隊擁有的武器數量遠少於對方。
游擊隊員必須從各地鄉民手中得到充足幫助,這是個不可或缺的條件。我們只要想想操縱地方的盜匪的例子:他們具備游擊隊的一切特性,敬畏領袖,勇敢,認識地形,甚至對於戰術的通盤理解。唯一一個缺少的元素就是人民的支持;無可避免的,這些強盜最終將遭公眾力量殲滅。
在分析游擊隊軍的作戰模式,看過其抗爭形式,和理解了群眾的基礎過後,我們可以回答這個問題:為甚麼游擊隊隊員要戰鬥?我們無可避免的結論是,游擊隊隊員是社會改革者,他必須得提起武器,回應人民對於壓迫者的憤怒,他必須為改變社會體制而戰鬥,保護他手無寸鐵的同胞免受恥辱與困境。他在特殊時刻投身對抗統治機制,展現氣魄,打破這些機制的食古不化。
在我們更全面分析游擊戰戰術的同時,我們會看到游擊隊隊員需要對周遭鄉野有良好的認識,不論是接觸與逃脫的動線,快速換防的可能性,乃至於絕佳的隱蔽地點;而且自不待言,他必須倚賴人民的支援。這一切都指出游擊隊隊員必須在人煙稀少的廣闊地區裏完成行動。在這些地方,人民對於改革的抗爭行動主要地,而且幾乎毫無例外地,是針對改變土地擁有權的社會形式,因此游擊隊隊員尤其是個土地改革者。他詮釋廣大農民想成為自己的主地的擁有者,擁有自己的生產,自己的牲畜,和所有他們長久以來渴望能宣稱是他們種種事物的主人的願望,這既組成了他們的生命,亦構成了他們的墓地。
我們應該注意於目下的討論,有著兩種不同類型的游擊戰,其中之一──例如蘇聯的烏克蘭戰士,即是由正規軍所完成的抗爭──並不在我們的分析之列。我們有興趣的是另外一種類型,武裝團體加入對抗壓迫勢力的鬥爭,也就是在鄉野地區無中生有,憑空成立起來的種類。在後者,不論其意識型態之目標是否導致戰鬥,經濟上的目標都是出於對於擁有土地的渴望。
中國的毛澤東是在南方工人團體的暴動下發跡的,初期不遂,乃至於幾乎被殲滅。他自延安長征之後,開始在鄉村建立基地,並且把土地改革列為基本目標,才開始強大起來。胡志明的抗爭則奠基在種植稻米的農民身上,他們受到的是法國殖民奴役的壓迫;透過這一股力量,他們擊敗了殖民者。兩個例子都看得到為了對抗日本入侵所構築的愛國戰爭架構,不過為了土地而戰鬥的經濟基礎卻遲遲沒有出現。另舉阿爾及利亞的例子,大阿拉伯民族主義概念事實上遇到了經濟問題,則是幾乎所有阿爾及利亞的阿拉伯土地被一百萬的法國移民給強佔去。某些國家,例如波多黎各,特殊的島嶼條件並不允許游擊隊存在,民族精神遭受到日復一日的歧視傷害,農民的(甚至許多人早已經是無產階級)期望就是能夠收復那些被美國佬搶去的土地。其中相同的中心概念,雖有不同的形式,卻都激勵了小農人、佃農,和古巴東部資產的奴隸團結起來,在卅年的解放戰爭中結束了階級,並且保護了擁有土地的權力。(註二)
考慮游擊戰發展的可能性,把這戰爭藉由游擊隊軍團的潛在能力轉變為地形位置之戰。游擊戰就是其它戰爭的種子,其它戰爭的前奏曲。游擊隊軍團成長以及戰爭模式改變的可能性,是和在不同的攻擊、衝突中擊敗敵人的可能性一樣大的。所以基本的原則是不要進行攻擊、衝突,除非它是必勝的。某個幸災樂禍的定義是這樣說的:「游擊隊員是戰事的陰謀家。」這句話點明了隱秘、出奇招、乘其不備的特質正是游擊戰的基本元素。這是由環境促成的特別詐欺,它讓我們在某個時刻使用不同於浪漫或嬉戲的架構,教導我們相信戰爭已經開始。
註二:古巴人為了脫離西班牙追求獨立的戰爭,開始於八六八年,終於一八九八年,其中有一段從一八七八年到一八九五年的和平時期。
眾人皆知道,革命所需的一切條件並不像想像那樣透過游擊活動的刺激就能夠被創造出來。但我們一定得牢記在心,匆忙之下建立與結盟第一個總部是不切實際的。人民必須清楚看出,在公民辯論的架構下達成社會目標已經毫無可能,而壓迫勢力企圖違法地緊抓政權不放時,和平才告破裂。
在以上條件下,人民以更主動的形式表達不滿。最終由於威權當局的作為遂乃爆發抵抗行動。
當政府是以某種的普選形式獲得政權,不論其使用欺瞞與否,也起碼維持著憲法的合法性時,游擊戰的強度無庸昇高,因為和平策略的可能性尚未消失殆盡。
第三項命題則是策略的基礎。需要注意的,是那些強調把群眾的抗爭重心放在城市運動,卻偏頗地全盤忘卻美洲低度開發地區鄉村人民廣大參與的說法。當然,有組織的城市群眾工人抗爭絕不可被忽視;但其參與武裝抗爭的真正可能性卻需要加以評估,才可確保我們的組織不會受到敵人的監視。在這些情況下,非法的工人運動面對著無數的危機。他們必須不攜帶武器秘密行動。但是像在空曠鄉野下就沒有類似的困難。在壓迫勢力觸角伸不著的地區,居民可以接受武裝游擊隊的支援。
我們稍後再對這三個結論在古巴革命經驗的影響作詳細分析。我們現在在這著作一開頭,強調它們對於我們的基本貢獻。
游擊戰,人民救贖的抗爭基礎,有各種各樣的特徵、不同的面向,但基本的解放意志是一樣的。它是明顯的──討論這題目的許多作者不知道已經提過了多少次──,戰爭呼應著一連串的科學定律:誰要置之不理,誰就等著吃敗仗。游擊戰作為戰爭的一個階段,必須受到這一切定律支配;因為其特殊層面必須依循一連串的定律才有辦法實現。雖然不同國家的不同地理和社會條件決定了游擊隊應當採取的模式與特殊形式,不過仍然存在著某些此類戰事的普遍定律。
我們當前的任務,是尋找出此類戰事的基本原則以及人民解放可循的規則;從事實之中發展理論;把我們的經驗通則化,以裨後人之益。
我們首先需思考一個問題:誰是游擊戰中的戰鬥人員?一邊有一支由壓迫者與其代理人所組成的正規軍,訓練精良,武器先進,同時接受外國奧援以及壓迫者麾下的官僚組織幫助。另一邊則是國家或地區的人民。我必須再三強調,游擊戰是一場群眾的戰爭,一場人民的戰爭。游擊軍團是武裝核心,是人民的戰鬥先鋒。它從人民身上汲取最大力量。游擊軍團並不因為火力的劣勢就得被認為劣於敵軍。游擊戰是出於對抗壓迫勢力,而由獲得大多數人支持的那方所使用的,雖然游擊隊擁有的武器數量遠少於對方。
游擊隊員必須從各地鄉民手中得到充足幫助,這是個不可或缺的條件。我們只要想想操縱地方的盜匪的例子:他們具備游擊隊的一切特性,敬畏領袖,勇敢,認識地形,甚至對於戰術的通盤理解。唯一一個缺少的元素就是人民的支持;無可避免的,這些強盜最終將遭公眾力量殲滅。
在分析游擊隊軍的作戰模式,看過其抗爭形式,和理解了群眾的基礎過後,我們可以回答這個問題:為甚麼游擊隊隊員要戰鬥?我們無可避免的結論是,游擊隊隊員是社會改革者,他必須得提起武器,回應人民對於壓迫者的憤怒,他必須為改變社會體制而戰鬥,保護他手無寸鐵的同胞免受恥辱與困境。他在特殊時刻投身對抗統治機制,展現氣魄,打破這些機制的食古不化。
在我們更全面分析游擊戰戰術的同時,我們會看到游擊隊隊員需要對周遭鄉野有良好的認識,不論是接觸與逃脫的動線,快速換防的可能性,乃至於絕佳的隱蔽地點;而且自不待言,他必須倚賴人民的支援。這一切都指出游擊隊隊員必須在人煙稀少的廣闊地區裏完成行動。在這些地方,人民對於改革的抗爭行動主要地,而且幾乎毫無例外地,是針對改變土地擁有權的社會形式,因此游擊隊隊員尤其是個土地改革者。他詮釋廣大農民想成為自己的主地的擁有者,擁有自己的生產,自己的牲畜,和所有他們長久以來渴望能宣稱是他們種種事物的主人的願望,這既組成了他們的生命,亦構成了他們的墓地。
我們應該注意於目下的討論,有著兩種不同類型的游擊戰,其中之一──例如蘇聯的烏克蘭戰士,即是由正規軍所完成的抗爭──並不在我們的分析之列。我們有興趣的是另外一種類型,武裝團體加入對抗壓迫勢力的鬥爭,也就是在鄉野地區無中生有,憑空成立起來的種類。在後者,不論其意識型態之目標是否導致戰鬥,經濟上的目標都是出於對於擁有土地的渴望。
中國的毛澤東是在南方工人團體的暴動下發跡的,初期不遂,乃至於幾乎被殲滅。他自延安長征之後,開始在鄉村建立基地,並且把土地改革列為基本目標,才開始強大起來。胡志明的抗爭則奠基在種植稻米的農民身上,他們受到的是法國殖民奴役的壓迫;透過這一股力量,他們擊敗了殖民者。兩個例子都看得到為了對抗日本入侵所構築的愛國戰爭架構,不過為了土地而戰鬥的經濟基礎卻遲遲沒有出現。另舉阿爾及利亞的例子,大阿拉伯民族主義概念事實上遇到了經濟問題,則是幾乎所有阿爾及利亞的阿拉伯土地被一百萬的法國移民給強佔去。某些國家,例如波多黎各,特殊的島嶼條件並不允許游擊隊存在,民族精神遭受到日復一日的歧視傷害,農民的(甚至許多人早已經是無產階級)期望就是能夠收復那些被美國佬搶去的土地。其中相同的中心概念,雖有不同的形式,卻都激勵了小農人、佃農,和古巴東部資產的奴隸團結起來,在卅年的解放戰爭中結束了階級,並且保護了擁有土地的權力。(註二)
考慮游擊戰發展的可能性,把這戰爭藉由游擊隊軍團的潛在能力轉變為地形位置之戰。游擊戰就是其它戰爭的種子,其它戰爭的前奏曲。游擊隊軍團成長以及戰爭模式改變的可能性,是和在不同的攻擊、衝突中擊敗敵人的可能性一樣大的。所以基本的原則是不要進行攻擊、衝突,除非它是必勝的。某個幸災樂禍的定義是這樣說的:「游擊隊員是戰事的陰謀家。」這句話點明了隱秘、出奇招、乘其不備的特質正是游擊戰的基本元素。這是由環境促成的特別詐欺,它讓我們在某個時刻使用不同於浪漫或嬉戲的架構,教導我們相信戰爭已經開始。
註二:古巴人為了脫離西班牙追求獨立的戰爭,開始於八六八年,終於一八九八年,其中有一段從一八七八年到一八九五年的和平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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