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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天白日勳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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頒發單位 中華民國 | |
類型 | |
適用於 | 軍人 |
授予原因 | 爲保衛國家做出傑出貢獻者 |
狀態 | 最後一枚頒發於2013年 |
統計 | |
建立時間 | 1929年5月15日 |
頒行日期 | 1930年 |
頒發總數 | 210 |
等級 | |
低於 | 國光勳章 |
高於 | 一等寶鼎勳章 |
青天白日勳章之勛略 |
目錄[隱藏] |
獲得者資格[編輯]
此章頒給陸海空軍軍人,凡捍禦外侮,保衛國家,著下列戰功之一者頒給之:
- 運籌適宜致獲全功者。
- 戰鬥間處置妥善,使全軍或一部得重要之勝利者。
- 冒險前進偵得重要敵情致獲全勝者。
- 最困苦時毅然奮起戰鬥挽回頹勢者。
- 冒險辦理戰場後方勤務成績最著者。
- 冒險破壞敵人伏置水雷或障礙物以開導戰艦之進路者。
- 我軍艦護送多數船舶驟遇敵優勢艦隊劇戰之後,俾護送船舶得安全航到其目的地者
- 於一次任務中擊落敵機四架以上,地面擊燬敵機六架以上者。
- 空中轟炸命中敵軍之重要根據地、高級司令部、兵工廠、巡洋艦、驅逐艦等,使之全燬或沉沒,有確實證明者。
章體[編輯]
綬帶[編輯]
- 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6月15日改訂為《陸海空軍勳賞條例》,此章照舊頒行,為襟綬,有表,不分等級。
- 民國六十九年(1980年)12月19日修正陸海空軍勳賞條例施行細則,改為大綬。
- 綬帶色彩:中央為白色寬條,外側各有一紅色窄條,紅、白條之間各夾有一條藍色窄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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