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五月花号》(Mayflower)抵达美洲400周年。1620年这船英国移民对美利坚和众国的建立,对美国成为世界唯一超强具有极为特殊的意义。今天美国应对疫情灾祸,400年前这条船已预示,美国将再次战胜危机、领衔世界!
为什么说《五月花号》对美国这么重要?因它带来的三样东西奠定了美国的根基和方向:1,圣经和基督教文明(保守主义);2,个人发财致富的拼搏冒险精神(个人主义和资本主义);3,法治和选举(宪政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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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在人类历史上还从未有过一条船、一群人怀着这样的使命,要在一块人烟稀少的广袤土地上建立一个神的国度,把信仰、道德、正义等放在第一位。《五月花号》上41个成人男性签署的公约,代表着后来被《论美国的民主》作者托克维尔首先说的“美国例外论”(American Exceptionalism),一开始就从思想和精神层面要建立一个不同于欧洲及其它地方的崭新家园。
在那里建立神的国度
《五月花号》船上乘客本身就是“例外的”,他们被称为“新教徒”(清教徒)。他们认为欧洲以天主教为主的基督教已经腐败,而他们要追随《圣经》的精髓,到北美“朝圣”。而且当时就决定,这不是旅行一次返回的朝圣,而是永久生活在那里,永远的朝圣,在那里建立神的国度。对于那些背叛了基督教原则的欧洲人来说,这些新教徒就是“例外的”。由例外者建立例外的国家,建立独一无二的美国。
英国思想家约翰·洛克的《政府论》提出人有三大权利:生命、自由、私有财产权。这被视为现代民主的奠基。杰斐逊起草美国《独立宣言》时几乎把它照搬。洛克的政府契约思想从哪里来的?就是最早得益于五月花契约的启迪。当代英国历史学家保罗.约翰逊(Paul Johnson)在他的巨著《美国人民的历史》中说 “五月花号契约不同寻常的特殊之处是,订立契约的各方,不是仆人与主人,也不是人民与国王,而是一群志趣相投的个人,他们结伴去美洲,发誓要创造一种完全不同的集体人格。”
这种独特的“集体人格”从美国初始建立直到今天都起到关键性作用。按说,那些源源不断涌入的移民,几乎都带着梦想和激情来跑马占荒、发财致富。如果没有《五月花号》的信仰标尺制约,没有精神层面的平衡,那会是怎样一场占山为王、弱肉强食的争夺之战啊!人性的贪婪、自私、占有欲等,会导致一片血肉搏杀。但这一切都没有发生。德国学者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评论说,是《五月花号》新移民带来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竞争相平衡,才建立了一个有强大道德感的强盛美国。韦伯认为,这两者缺一不可。
美国开拓者以创造财富为荣
美国人的冒险精神、乐观主义、发财致富意识等,从这船最早的《五月花号》移民中就开始体现。那条船上带来的不仅有《圣经》,还有凯撒的《高卢战记》(The Gallic Wars)等书籍。耶稣说,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但在《五月花号》上两者都有。凯撒的《高卢战记》代表着要像战争那样征服北美的不毛荒野。新教徒们不是纯精神主义,而是同时信奉和追求个人自我奋斗、发财致富。船上运来的不仅有床、桌椅,还有狗、山羊、绵羊、家禽,香料、燕麦、干鱼、干肉、萝卜等等。有个教徒带了126双鞋和113双靴子。乘客中有木匠、细工匠、铁匠等等;情景很像是《圣经》中的诺亚方舟。
美国的创业者不拒绝金钱,反而以创造财富为荣。美国历史学家麦卡洛(David McCullough)在其《纽约时报》畅销榜新书《开拓者:把美国理想带入西部的拓荒英雄的故事》(The Pioneers)中描述,当初从美国东部去俄亥俄开拓的第一批48个美国人,领头的就是牧师,他们去那里开发,也要发财致富,因每个拓荒者可获最少8英亩土地。组织开拓公司的这位领头牧师投资的股份可分到土地4,692英亩。有这种可以“淘金”的吸引力,才有大量移民的涌入。最早抵达俄亥俄时不到50人,短短28年后,那里就有了50万人口,那是几百年前的广袤荒芜的美国!
保罗.约翰逊他的书中感叹,在《五月花号》抵达美洲310年后(1930年),“美国仅占世界人口和土地面积的6%,却在出产着全世界70%的石油、将近50%的铜、38%的石墨、各占42%的锌和煤、46%的铁,此外还有54%的棉花和62%的玉米。”
政府基于“被管理者”同意而成立
新教徒给北美大陆带来的不仅是宗教信仰、个人主义、资本主义精神,更有法治和选举制度(后来形成美国的宪法政治)。《五月花公约》确立了这样伟大的原则(那是400年前啊):政府是基于“被管理者”的同意而成立的,而且将以法治国。英国思想家洛克17世纪提出的“政府权威只能建立在被统治者同意的”社会契约论,对近代民主政治影响巨大,其来源就可能是《五月花公约》。
《五月花号》移民和后来者都选择了自治和法治。就像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1931年到美国考察时看到的,美国没有欧洲那种王公贵族的森严等级,美国人最强调平等,因为有法治保障,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麦卡洛在《开拓者》中描述说,当时北美殖民地没有专业司法人员,连拓荒区的法官也是义务的,很多是农民,上午种田,下午作为法官去判案;陪审团也同样由平民组成,他们凭常识、常理判案,这个制度一直延续到今天。约翰逊在《美国人民的历史》中说,“在马里兰创建40年之后,总督们总是抱怨,许多被选为法官或县治安官的人甚至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但新移民们“尊重法律,一般也都遵守法律。但前提是,他们必须自己制定法律。”
当时虽然名义上北美是英国的殖民地,当地有英王认可的总督,但天高皇帝远,英国基本上不怎么管理,这被史家称为“有益的疏忽”。殖民地的总督基本都是率船来北美的牧师。牧师不由武力产生,而是信徒信任的结果。北美人民实行的自治,实际上是一种代议制政府,由每个小乡镇派出代表选举总督。1630年率船队来北美的英国清教徒船长约翰.温思罗普(John Winthrop)是马萨诸塞海湾殖民地首任总督,但当了四年后被当地民众罢免了(副总督接任),那个时候的美国人就实现了“人民做主”。约翰逊说,“它的实现,不是凭借武器的力量,而是依靠辩论和演说,所依据的是法治。”
法治的背后还有教育——在努尔哈赤的继承者皇太极称帝、清朝正式建立的1636那年,美国建立了哈佛大学(由牧师哈佛创立)。在中国建立强大封建王朝时,美国在建立伟大的大学,中美的不同历史之路,在这里就可分野。
“山上闪亮的城”引导人类
新教伦理、个人主义、资本主义竞争、法治和民选,再加上兴旺的报纸等新闻言论自由,使美国迅速成为“山上闪亮的城”,吸引了全世界的移民。1700年,美洲大陆的产值只有英国总产值的5%;而到美国独立前一年的1775年已经是英国的五分之二。随后每十年的扩张速度大约都在40%左右。当时美国一个普通家庭拥有的土地很少低于60英亩,经常超过100英亩。对欧洲人来说这就是富人了。美国独立之前,人们的生活水平就远超过欧洲:男性每年要吃掉200多磅肉,高蛋白食物使他们长得要比英国同龄人高出两英寸以上。1746年《伦敦杂志》的一位撰稿人认为,美国人“享受的生活让各国的王公贵族和市民们艳羡不已。”
前面提到的约翰·温思罗普被历史学家誉为“第一位伟大的美国人”,他在1630年率船来北美时就确立了建立“神的国度”(山巅之城)的全球意义:“将像一座山上的城一样,所有人的眼睛都会看着我们。”为世界提供样板,引导人类前程。
保罗.约翰逊说,他写这本《美国人民的历史》,就是要研究探讨:《五月花号》所代表的那种“完美社会的理想主义、利他主义”与“人的利欲和野心”(约翰逊认为“没有这些,一个生气蓬勃的社会根本不可能建立”)能不能融合在一起?
他的1088页英文巨著结论是肯定的:“美国的独特历史产生了这个世界上最非凡的民族。我爱他们,向他们致敬。”他认为美国“设计的是一个将成为全世界典范的共和国。” 400年后的今天,美国成为全球公认的经济、军事唯一超强,尤其是自由世界的领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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