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摘要: 一个国家实力陡增,并成功突破既定国际秩序且发挥重大国际影响,是为国家崛起。 国家崛起可以区分为顺应性崛起与怨恨性崛起两类。 前者依赖国家缓慢而长久的发展,其间伴随起伏、波折乃至战争,但主要是以经年累月的发展累积竟功。 后者仰仗国家巨大的雪耻决心、实力的陡峭增长、骤然改变国际秩序、诉诸战争的决绝和进入理想社会的煽动。

 英、美两国是前一类崛起的代表性国家。 德、日与苏联是后一类崛起的标志性国家。 国家的怨恨崛起一定会导致既定国际秩序的颠覆。 但在怨恨中崛起的国家,因其在意的仅仅是国家自身能力的强大,以及在国际社会中的实力提升,因此无力提供新的国际秩序。 怨恨性崛起的国家或在战争中失败,丧失忽然获得的崛起国地位;或在和平的国家间竞争中败下阵来,无从发挥崛起国所意图的国际领导权。


在所谓"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塑就的现代国际体系中,国家间总是处于紧张的竞争状态之中。 处在竞争中的国家,就会有得有失、有成有败。 在这国际体系中,竞争的有得有成者,尤其是成功程度很高的国家,有机会发挥国际领导权。 但竞争中获得不多、成功不显,或失去甚多、陷于失败的国家,并不总是服服帖帖、甘拜下风,甘于在国际社会中长期处于被领导的地位。 总是会出现一些国家挑战既定国际秩序,它们一旦透过卧薪尝胆、奋力追赶以追求强盛,就会在历史与现实因素所催生的怨恨动力机制中迅速崛起。

 随之崛起国便必然会挑战既定的国际秩序,倘若国际社会能够维持既定秩序,那么崛起国就会被强行压制下去,而无以改变国际秩序;倘若崛起国以强力改变国际秩序,国际社会就 会陷入失序危机:国际政治茫无头绪、世界经济失去平衡、文化发展丧失主导理念。 如果国际社会无力改变崛起国对国际秩序的挑战,抑或崛起国本身对既定国际秩序不再信守,进而试图建构符合自己国家利益的国际秩序,那么,新旧秩序的代表者就会不可避免地陷入尖锐 冲突,甚至诉诸战争。 切近而言,两次世界大战及其历史余波显现出来的国际秩序态势,就很好地印证了这一点。

一、国家崛起二型
国家的怨恨崛起与全球失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