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5日 星期六

小型武器 枪支

 

一名美国海军水手向目标发射Mk 18 Mod 0 卡宾枪

枪支是任何类型的枪支旨在方​​便个人携带和使用。[1] [2] [3]该术语在不同国家有进一步的法律定义(参见法律定义)。

最早的火器起源于 10 世纪的中国,当时将装有火药弹丸的竹管安装在长矛上,使便携式火枪[4]可由一个人操作,后来在围城战中被有效地用作冲击武器1132年德安市。13世纪,火枪枪管被金属管取代,变成了金属管手炮[5]该技术在 14 世纪逐渐传播到整个欧亚大陆。较旧的枪支通常使用黑火药作为推进剂,但现代枪支使用无烟火药或其他推进剂。大多数现代枪支(滑膛 霰弹枪除外)都有线膛枪管,以使弹丸旋转以提高飞行稳定性。

现代枪支可以用口径(即口径)来描述。对于手枪和步枪,单位为毫米或英寸(例如 7.62 毫米或 0.308 英寸),或者在霰弹枪的情况下按其规格(例如 12 ga. 和 20 ga.)。它们还通过所采用的动作类型(例如枪口装载机后膛装载机杠杆螺栓左轮手枪半自动全自动等)以及通常的举止方式(即手持或机械安装)来描述)。进一步的分类可以参考使用的枪管类型(即膛线)和枪管长度(例如 24 英寸)、发射机构(例如火绳枪锁、燧发枪冲击锁)、设计的主要预期用途(例如猎枪)或普遍接受的名称特定的变化(例如加特林枪)。

射手使用铁瞄准具光学瞄准具,以手眼协调的方式将枪支瞄准目标。手枪的精确射程一般不超过 100 米(110 码;330 英尺),而大多数步枪使用铁制瞄准具可精确到 500 米(550 码;1,600 英尺),或者使用光学瞄准具时射程更远。(枪支弹药可能是危险的或致命的,远远超出其准确范围;安全的最小距离远大于指定的准确范围)。专门制造的狙击步枪反器材步枪的精确射程超过 2,000 米(2,200 码)。

类型

火器是一种管装 远程武器,通过发射一个或多个射弹来对目标造成伤害,该射弹由化学推进剂放热燃烧(爆燃)产生的快速膨胀的高压气体驱动,过去是黑色火药,现在是无烟火药[1] [2] [3]

在军队中,枪支根据步兵的便携性分为重型轻型武器轻型枪支是可以由单个步兵轻松携带的枪支,尽管它们可能仍需要不止一个人(由船员服务)才能实现最佳作战能力。重型火器是那些太大太重而无法步行运输,或因后坐力太不稳定,因此需要武器平台(例如固定支架轮式马车车辆飞机水船)支撑的枪支) 在战术上具有机动性或有用性。

仅使用动力射弹并且足够紧凑以由单个步兵(个人服役)操作至最大容量的轻型枪支子集也称为小型武器此类枪械包括左轮手枪手枪德林手枪,以及步枪长枪(包括反物质步枪狙击步枪/指定射手步枪战斗步枪突击步枪卡宾枪等许多亚型),霰弹枪冲锋枪/个人防御武器小队自动武器/轻机枪[6]

在世界武器制造商中,顶级的枪械制造商有BrowningRemingtonColtRugerSmith & WessonSavageMossberg(美国)、Heckler & KochSIG SauerWalther(德国)、ČZUB(捷克共和国)、GlockSteyr-Mannlicher(奥地利)、FN Herstal(比利时)、Beretta(意大利)、Norinco(中国)、Tula Arms卡拉什尼科夫(俄罗斯),而前顶级生产商包括毛瑟斯普林菲尔德军械库和阿姆斯科尔(菲律宾)旗下的岩岛军械库[需要引用]

截至 2018 年小武器调查报告称,全球共有超过 10 亿支枪支,其中 8.57 亿支(约 85%)在平民手中。[7] [8]仅美国平民就占全球民用枪支总数的 3.93 亿(约 46%)。[8]这相当于“每 100 名居民拥有 120.5 支枪支”。[8]世界武装力量控制着全球小武器总量的约 1.33 亿件(约 13%),其中超过 43% 属于两个国家:俄罗斯联邦(3030 万件)和中国(2750 万件)。[7] 执法机构控制着全球小武器总量的约 2300 万件(约 2%)。[7]

配置

手枪

一把柯尔特单动军队左轮手枪,锤子向后翘起
格洛克17半自动手枪

手枪是可以单手使用的枪,是所有枪支中最小的。但是,“手枪”的法律定义因国家和地区而异。例如,在南非法律中,“手枪”是指可以单手握持和发射的手枪或左轮手枪。[9]在澳大利亚,枪支法将手枪视为可随身携带或可隐藏在人身上的枪支;或能够用一只手举起和发射;或不超过 65 厘米(26 英寸)。[10]在美国,第 18条和ATF将手枪视为一种枪支,其库存不足,设计为单手握持和发射。[11] [12]

手枪有两种常见类型:左轮手枪半自动手枪左轮手枪在旋转气缸中有许多发射室或“装药孔”;气缸中的每个腔室都装有一个弹药筒或装药。半自动手枪在枪管后部加工有一个固定的发射室和一个弹匣,因此它们可以用来发射多发子弹。每次按下扳机都会发射一个弹药筒,使用弹药筒的能量来激活一个机制,以便可以立即发射下一个弹药筒。这与“双动”左轮手枪相反,后者使用与扳机拉动相关的机械动作来实现相同的目的。

随着 1818 年左轮手枪的发明,能够容纳多发子弹的手枪开始流行起来。自动装填手枪的某些设计始于 1870 年代,并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在军事应用中很大程度上取代了左轮手枪。到 20 世纪末,军队、警察和平民经常携带的大多数手枪都是半手枪式的。自动的,尽管左轮手枪仍然被广泛使用。一般来说,军队和警察部队使用半自动手枪,因为它们的弹匣容量高,并且能够通过简单地取出空弹匣并插入已装弹的弹匣来快速重新装弹。左轮手枪在手枪猎人中很常见,因为左轮手枪弹药筒通常比类似口径的半自动手枪弹药筒更强大(专为自卫而设计) 并且左轮手枪设计的强度、简单性和耐用性非常适合户外使用。左轮手枪,尤其是.22 LR和 38 Special/357 Magnum 中的左轮手枪,也是允许这种做法的司法管辖区常见的隐藏式武器,因为它们简单的机械结构使其比许多自动装弹机更小,同时保持可靠。这两种设计在民用枪支拥有者中都很常见,具体取决于拥有者的意图(自卫、狩猎、目标射击、比赛、收藏等)。

长枪

长枪是指任何具有特别长枪管的枪支,通常长度为 10 到 30 英寸(250 到 760 毫米)(许多司法管辖区对最小枪管长度有限制;最大枪管长度通常是实用问题)。与手枪不同,长枪被设计成双手握持和射击,同时支撑在臀部或肩膀上以获得更好的稳定性。接收器和扳机组安装在由木材、塑料、金属或复合材料制成的枪托中,枪托具有形成前握把、后握把和可选(但通常)称为枪托的肩部安装件的部分。从文艺复兴到 19 世纪中叶,早期的长臂通常是滑膛枪,可以发射一发或多发子弹,称为火枪火绳枪取决于口径和发射机制。

步枪和霰弹枪

大多数现代长枪要么是步枪,要么是霰弹枪两者都是火枪的继承者,以不同的方式与他们的父武器不同。步枪因其枪管内(膛)表面加工的螺旋槽(膛线)而得名,这使得它发射的子弹具有陀螺稳定的旋转。霰弹枪主要是滑膛枪械,设计用于在每次发射时发射多发子弹弹丸尺寸通常介于 2 毫米 #9 鸟弹和 8.4 毫米 #00(双倍)铅弹之间。霰弹枪也能发射称为弹头的单一固体射弹,或特种(通常“不那么致命”)”)子弹,例如豆袋催泪瓦斯爆破弹。步枪每次射击都会产生一个撞击点,但射程远且准确度高;而霰弹枪则产生一组撞击点,但射程和准确度要低得多。霰弹枪的较大撞击面积可以弥补精度的降低,因为射击在飞行过程中会扩散;因此,在狩猎中,霰弹枪通常用于快速飞行的猎鸟。

步枪和霰弹枪通常用于狩猎,也经常用于家庭防御保安执法通常,大型猎物用步枪猎杀(尽管可以使用霰弹枪,尤其是蛞蝓),而鸟类则用霰弹枪猎杀。霰弹枪有时更适合用于保卫家庭或企业,因为它们的影响范围广、多条伤口轨迹(使用散弹时)、射程更短、穿透墙壁的可能性较小(使用较轻的射击时),这大大降低了意外伤害的可能性,虽然手枪也很常见。

根据重新加载的方法,有多种类型的步枪和霰弹枪。螺栓动作和杠杆动作步枪是手动操作的。对螺栓或杠杆的操作导致用过的弹药筒被移除,发射机构重新上膛,并插入新的弹药筒。这两种动作几乎都是步枪专用的。滑动式(通常称为“泵动式”)步枪和霰弹枪是通过来回移动枪支的前握把来手动循环的。这种类型的动作通常由霰弹枪使用,但一些主要制造商制造使用这种动作的步枪。

步枪和霰弹枪也有分动式,它们根本没有任何类型的重新加载机制,但每次射击后必须手动加载。步枪和霰弹枪都有单管和双管两种。然而,由于制造成本和制造难度,双管步枪很少见。双管步枪通常用于非洲大型狩猎活动,那里的动物很危险,射程很短,而且速度至关重要。对于这些枪支来说,非常大而强大的口径是正常的。

至少自 18 世纪步枪首次广泛使用以来,步枪就一直出现在欧洲和美国的全国特色射击比赛中。最早的纯“美国”步枪射击比赛之一发生在 1775 年,当时丹尼尔摩根正在弗吉尼亚州为即将到来的美国独立战争招募神枪手。在一些国家,步枪射击仍然是民族自豪感的问题。据称,一些大口径的专用步枪的精确射程可达约 1 英里(1,600 米),尽管大多数步枪的射程要小得多。在 20 世纪下半叶,竞技霰弹枪运动可能比步枪运动更受欢迎,这主要是由于飞碟、陷阱和运动粘土等活动的运动和即时反馈。

在军事用途中,具有大功率瞄准镜的栓动步枪与狙击步枪一样常见,但在朝鲜战争期间,步兵使用的传统栓动和半自动步枪被称为自动步枪的选择性射击设计补充。

卡宾枪

卡宾枪是一种在形式和用途上类似于步枪的枪支,但通常比类似时期的典型“全尺寸”狩猎或战斗步枪更短或更小,有时使用更小或更弱的弹药筒。卡宾枪过去和现在通常由军队成员在预期参与战斗的角色中使用,但全尺寸步枪会妨碍该士兵的主要职责(车辆驾驶员、战地指挥官和支持人员、空降兵)部队、工程师等)。卡宾枪在执法部门和可能存在类似尺寸、空间和/或功率问题的平民所有者中也很常见。卡宾枪,如步枪,可以是单发、重复动作、半自动或选择射击/全自动,通常取决于时间段和预期市场。温彻斯特 1892 型,Lee-Enfield “丛林卡宾枪”,SKSM1 卡宾枪(与更大的M1 Garand无关)和M4 卡宾枪(当前M16 步枪的更紧凑的变体)。现代美国民用卡宾枪包括AR-15Ruger Mini-14Beretta Cx4 StormKel-Tec SUB-2000的紧凑型定制,通常属于侦察步枪规格的螺栓式步枪,以及用于流行手枪的售后改装套件包括M1911Glock型号。

机关枪
MG 42通用机枪,带缩回式两脚架

机枪是一种全自动枪支,通常通过使用带式弹药(尽管有些设计采用鼓式、盘式或漏斗式弹匣)与其他类别的自动武器分开,通常采用步枪式口径,口径介于5.56 倍之间45mm NATO (.223 Remington) 用于轻机枪0.50 BMG甚至更大的载人或飞机武器。虽然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才被广泛使用,但早期的机枪在 19 世纪下半叶被军队使用。20 世纪美国军火库中的著名武器包括M2 Browning .50 口径重机枪、M1919 Browning .30 口径中型机枪和M60 7.62×51mm 北约通用机枪,在越南战争前后投入使用。这种机枪最初是由至少两名男子操作的防御性枪支,主要是因为移动和放置它们、它们的弹药和它们的三脚架所涉及的困难。相比之下,现代轻机枪,如FN Minimi通常由一个步兵使用。它们提供大弹药容量和高射速,通常用于在步兵移动期间进行压制火力。机枪的精度因设计公差和制造公差等多种因素而异,其中大部分都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得到改进。机枪通常安装在车辆或直升机上,自第一次世界大战以来一直用作战斗机和坦克的进攻性枪支(例如,用于空战或压制火力以支持地面部队)。

美国法律对机关枪的定义不同。国家枪支法》和《枪支拥有者保护法》在美国法典第 26 篇,E 副标题,第 53 章,B 分章,第 1 部分,第 5845 节中将“机枪”定义为:“......任何射击......通过触发器的单一功能自动多发一次射击,无需手动重新加载”。因此,“机枪”在美国平民用语中很大程度上是“自动武器”的同义词,涵盖了所有自动枪支。

狙击步枪
Accuracy International Arctic Warfare系列狙击步枪是多个国家军队的标准装备,包括英国、爱尔兰和德国(如图所示)。

狙击步枪的定义在军事、警察和平民观察者之间存在争议,然而,最普遍地将“狙击步枪”定义为高功率、半自动/螺栓动作、精确射程比这更远的精确步枪的标准步枪。这些通常是为他们的应用程序专门构建的。例如,警用狙击步枪的规格可能与军用步枪不同。警察狙击手通常不会与远距离目标交战,而是中距离目标。它们也可能在较短的范围内有多个目标,因此半自动模型比螺栓动作更受欢迎。它们也可能比军用步枪更紧凑,因为警察射手可能需要更多的便携性。另一方面,军用步枪更有可能使用更高功率的弹药筒来击败防弹衣或中轻型掩体。它们更常见(但不是更多)螺栓动作,因为它们更易于构建和维护。此外,由于移动和整体部件较少,它们在不利条件下更加可靠。他们也可能有更强大的范围来获取更远的目标。总体而言,狙击手部队从未变得突出,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德国人在战场上大显身手。从那时起,他们已经不可逆转地融入了战争。狙击步枪的例子包括Accuracy International AWMSako TRG-42CheyTac M200专用狙击弹药筒的例子包括.338 Lapua Magnum.300 Winchester Magnum.408 CheyTac子弹。

冲锋枪
捷克斯洛伐克 7.65 毫米冲锋枪 Škorpion vz。61设计于 1959 年

冲锋枪是一种弹匣供弹的枪支,通常比其他自动枪支小,可以发射手枪口径的弹药;出于这个原因,某些冲锋枪也可以被称为机关手枪,尤其是在提到手枪大小的设计时,例如Škorpion vz。61格洛克18著名的例子是使用9×19mm Parabellum弹药筒的以色列UziHeckler & Koch MP5 ,以及发射.45 ACP的美国Thompson 冲锋枪由于与大功率步枪子弹相比,冲锋枪体积小且射弹穿透力有限,因此冲锋枪通常受到军事、准军事和警察部队的青睐,用于近距离交战,例如建筑物内、城市地区或战壕综合体。

Suomi M31冲锋枪,附有 70 发弹鼓,20 发和 50 发弹匣

冲锋枪最初的大小与卡宾枪差不多。因为他们发射手枪弹药,所以它们的远程使用有限,但由于手枪弹药的后坐力较轻,因此在近战中可以以可控的方式全自动使用。它们在战时也非常便宜且易于建造,使一个国家能够迅速武装其军队。在 20 世纪下半叶,冲锋枪被小型化到仅比一些大型手枪略大的程度。20世纪末使用最广泛的冲锋枪是Heckler & Koch MP5。MP5 实际上被 Heckler & Koch 指定为“机械手枪”(MP5 代表Maschinenpistole 5, 或 Machine Pistol 5),尽管有些人将此名称保留给更小的冲锋枪,例如 MAC-10 和Glock 18,它们的大小和形状与手枪差不多。

自动步枪

自动步枪是一种弹匣供弹的枪支,由一名步兵使用,装有步枪弹药筒并能够自动射击。M1918勃朗宁自动步枪是美国第一种这种类型的步兵武器,通常用于压制或支援火力,现在通常由轻机枪担任。其他早期的自动步枪包括Fedorov AvtomatHuot Automatic Rifle后来,德国军队在二战期间部署了Sturmgewehr 44,这是一种轻型自动步枪,可发射功率降低的“中间弹药筒”。这种设计将成为“突击步枪”的基础” 自动武器的子类,与“战斗步枪”形成对比,后者通常发射传统的“全功率”步枪弹药筒。

突击步枪
AK-47是世界上生产和使用最广泛的突击步枪之一。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德国推出了StG 44,并将最终成为军队最广泛采用的枪支类别——突击步枪——带到了枪支技术的最前沿。突击步枪通常比美国 M14 等战斗步枪略小,但定义突击步枪的主要区别在于选择射击能力和使用功率较小的步枪子弹,称为中间弹药筒

苏联工程师米哈伊尔·卡拉什尼科夫(Mikhail Kalashnikov)迅速适应了德国的概念,使用源自标准 7.62×54mmR 俄罗斯战斗步枪弹的威力较小的 7.62×39mm 弹药筒生产了AK-47,它已成为世界上使用最广泛的突击步枪。二战后不久,自动卡拉什尼科夫 AK-47 突击步枪开始由苏联及其在东欧集团的盟国以及中国、朝鲜和北越等国家部署。

在美国,突击步枪的设计后来才出现。二战 M1 Garand 的替代品是另一款 John Garand 设计的,用于新的7.62×51mm NATO弹药筒;select-fire M14,直到 1960 年代才被美军使用。M14 在全自动模式下发射时的显着后坐力被视为一个问题,因为它降低了准确性,在 1960 年代它被尤金·斯通纳AR-15取代,这也标志着从强大的.直到越南战争初期,美军使用的 30 口径弹药筒,到威力小得多但更轻、后坐力更轻的 .223 口径(5.56 毫米)中间弹药筒军方后来将 AR-15 命名为“ M16 ”。M16的民用版继续被称为AR-15,看起来与军用版一模一样,尽管为了符合美国的ATF规定,它缺乏允许全自动射击的机制。

M16 和 AK-47 的变体今天仍在国际上广泛使用,尽管后来引入了其他自动步枪设计。M16A2 的较小版本,即M4 卡宾枪,被美国和北约的坦克和车辆乘员、空降人员、支援人员以及其他空间有限的场景广泛使用。IMI Galil是一种以色列设计的基于 AK-47 行动的武器,被以色列、意大利、缅甸、菲律宾、秘鲁和哥伦比亚使用。Swiss Arms of Switzerland 生产法国、智利和西班牙等国使用的SIG SG 550突击步枪, Steyr Mannlicher生产AUG,一种无托式步枪在奥地利、澳大利亚、新西兰、爱尔兰和沙特阿拉伯等国家使用。

现代设计要求紧凑型武器保持火力。无托设计,通过将弹匣安装在扳机后面,将传统突击步枪的精度和火力与冲锋枪的紧凑尺寸(尽管仍然使用冲锋枪)统一起来;例如法国的FAMAS和英国的SA80

个人防御武器
FN P90 PDW

最近开发的一类枪支是个人防御武器或 PDW,简而言之,它是一种冲锋枪,旨在发射具有类似于步枪弹药筒的弹道性能的弹药。虽然冲锋枪因其紧凑的尺寸和弹药容量而备受青睐,但其手枪弹药筒缺乏步枪子弹的穿透能力。相反,步枪子弹可以穿透轻型装甲,更容易准确射击,但即使是卡宾枪例如柯尔特 M4 比冲锋枪更大和/或更长,使其在近距离内更难机动。许多枪械制造商提出的解决方案是一种在尺寸和一般配置上类似于冲锋枪的武器,但发射更高功率的穿甲弹(通常是专门为武器设计的),从而结合了卡宾枪和冲锋枪的优点. 这也为 PDW 赢得了一个不常使用的绰号——冲锋枪。FN P90Heckler & Koch MP7是最著名的 PDW 示例 

战斗步枪

战斗步枪是步枪的另一种子类型,通常定义为使用全功率步枪弹药筒的选择性射击步枪,例如7.62x51mm NATO7.92x57mm Mauser7.62x54mmR它们的用途与突击步枪相似,因为它们通常都由地面步兵使用。然而,尽管增加了后坐力,但有些人更喜欢战斗步枪,因为它们的弹药筒更强大。一些半自动狙击步枪是由战斗步枪配置的。

功能

枪支也按其功能周期或“动作”分类,描述了它们的装载、发射和卸载周期。

手动的

最早演变的枪械,有很多种类的手动枪械。这些可以分为两个基本类别:发和重复

在必须通过外部机制或一系列步骤重新加载或充电之前,每个装备的枪管只能发射一次单发枪支。重复的枪支可以发射多次,但每次扣动扳机或点燃时只能发射一次。在扳机拉动之间,枪支的动作必须通过内部机制重新加载或充电。

杠杆作用

一种带有拉杆的枪,该拉杆被拉下然后再向上拉以排出旧弹药筒,然后装入新子弹。

泵动

泵动式武器主要是霰弹枪。当用户滑动一个杠杆(通常是一个把手)时,就会产生泵动作用,它将新一轮的子弹带入腔室,同时排出旧的子弹。[13]

螺栓行动

螺栓动作是一种手动枪械动作,通过螺栓手柄直接操纵螺栓来操作,该手柄最常放置在武器的右侧(因为大多数用户都是右撇子)。

半自动

半自动、自动装弹或“自动装弹机”枪支是一种执行所有必要步骤以准备在一次发射后再次射击,直到弹药筒在武器的供弹装置或弹匣中不再可用的枪支。每次扣动扳机,自动装弹机都会发射一发子弹。有些人将该术语与“全自动”枪支混淆。(见下文。)虽然一些半自动步枪可能类似于军用枪支,但它们并未正确归类为“突击武器”,指的是那些在扳机不再按下之前继续射击的武器。

自动的

自动枪支,或“全自动”、“全自动”或“全自动”,通常被定义为只要按下扳机(直到弹匣耗尽),它就会继续从弹匣中装载和发射弹药筒。可用弹药的数量。)在这一类中普遍考虑的第一种武器是加特林枪,最初是一种安装在车架上的曲柄操作的枪支,带有多个旋转枪管,在美国内战中被部署。现代扳机式机枪始于 19 世纪后期开发并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投入使用的各种设计,例如马克西姆机枪刘易斯机枪MG 08“Spandau”大多数自动武器被归类为长枪(因为使用的弹药与步枪的类型相似,武器快速射击的后坐力最好用两只手控制),但也存在手枪大小的自动武器,一般在“冲锋枪”或“机关手枪”类。

选择性射击

选择性开火,或“选择开火”,是指武器火控在半自动、全自动射击模式或三发连发模式下调整的能力。模式是通过一个选择器来选择的,这取决于武器的设计。一些选择性开火武器内置了连发机制,以限制全自动模式下的最大射击次数,最常见的限制是每次扳机扣动两到三发。枪支上的选择性射击模式的存在允许更有效地使用弹药来满足特定的战术需求,无论是精确瞄准还是压制性射击这种能力最常见于 20 世纪和 21 世纪的军事武器,尤其是突击步枪.

用作钝器

枪支可以用作钝器,尤其是在近距离战斗中,或者当枪支弹药耗尽时。[14]当弹药供应不足时,这也是一种有效的战斗策略,因为在不开枪的情况下击倒敌人可以让用户尽可能多地节省弹药以供以后更关键的使用。

以色列国防军的新兵接受了使用M16 突击步枪作为钝器的安全练习培训,主要是为了在近距离战斗中不能将武器从他们身上拉开。其他培训包括新兵学习如何用枪口刺击身体的某些部位以及使用枪托作为武器。[14]

法医学承认枪支造成的各种类型的 钝力伤害的证据。例如,“手枪鞭打”通常会留下由手枪枪托产生的半圆形或三角形皮肤撕裂伤。[15]

在武装抢劫中,用枪支殴打受害者是完成抢劫的更常见的方式,而不是射击或刺伤他们。[16]

示例包括:

历史

中国元朝(1271–1368)的手炮

最早的原始火器是在公元 1250 年左右在中国发明的,当时便携式火枪(一种可以发射点燃的火药的竹子或金属管)与诸如废金属、碎瓷器或飞镖/箭等射弹相结合。[4] [20]

早期的枪支描绘是中国四川一个洞穴的雕塑。该雕塑的历史可追溯至 12 世纪[21],代表一个手持花瓶形炮弹的人物其中有火焰和炮弹[22]现存最古老的枪是青铜制的手炮,因为它是在现代黑龙江省阿城区的一处遗址中发现的元史记载当时曾在此进行过战斗,因此可以追溯到 1288 年。 [23]这把枪有一个直径为 1 英寸的 6.9 英寸枪管、一个 2.6 英寸的火药室和一个用于枪械手柄的插座。它长 13.4 英寸,重 7.8 磅,没有手柄,它本来是用木头做的。[24]

阿拉伯人和马穆鲁克人在 13 世纪后期拥有枪支。[25] [26] [27]欧洲人在 14 世纪获得了枪支。[28]朝鲜人在 14 世纪从中国人那里采用了火器。伊朗人(第一个Aq QoyunluSafavids)和印度人(第一个Mughals)都在不迟于 15 世纪从奥斯曼土耳其人那里得到了它们。至少在 15 世纪最后 25 年,东南亚努桑塔拉群岛的人们使用长火绳枪。[29] :23 

istinggar是印葡制枪传统的产物

尽管在努桑塔拉群岛制造火药武器的知识在蒙古人入侵爪哇(1293 年)失败后就为人所知,并且枪械的前身杆枪bedil tombak)被记录为爪哇在1413, [30] [31] : 245 制造“真正”枪支的知识出现得晚得多,是在 15 世纪中叶之后。它是由西亚的伊斯兰国家带来的,很可能是阿拉伯人引入的确切年份未知,但可以安全地得出结论,不早于 1460年。 [29] : 23 在葡萄牙人到达东南亚之前,当地人就已经拥有了火器——爪哇火绳枪[32]

A) 带扳机按钮的火绳枪,从波希米亚来到里斯本,一直被葡萄牙人使用,直到 1510 年征服果阿。 B) 印度-葡萄牙火绳枪是葡萄牙和果阿制枪相结合的产物。C) 日本火绳枪是作为日本列岛引进的第一支枪械的复制品出现的。

葡萄牙人攻占马六甲(1511年)后,东南亚的火器技术进一步提高。[33]从 1513 年开始,德国-波希米亚制枪传统与土耳其制枪传统融合在一起。[34] : 39–41 这导致了印度-葡萄牙传统的火绳枪。印度工匠通过引入一个非常短的、几乎像手枪一样的枪托来修改设计,瞄准时靠在脸颊上,而不是肩膀上。他们还减少了口径,使枪更轻、更平衡。这对葡萄牙人来说是一个打击,他们在船上和河船上进行了很多战斗,并重视更紧凑的枪。[35] : 41  [36 ]马六甲枪械制造者,[拼写检查]与德国人相比,很快就适应了这些新枪械,因此出现了一种新型火绳枪,即istinggar[37] : 385 日本人直到 16 世纪才获得火器,然后是从葡萄牙人那里而不是从中国人那里。[22]

枪手(1608)

火器的发展在 19 世纪和 20 世纪加速发展。后膛装填或多或少成为大多数手持枪支重新装填的通用标准,并且除了一些明显的例外(例如迫击炮)外,这种情况仍然如此。不是将单个子弹装入武器,而是采用容纳多种弹药的弹匣——这些有助于快速重新装填。自动和半自动射击机制意味着单个士兵在一分钟内可以发射比老式武器在战斗过程中发射的子弹多得多的子弹。枪支结构中的聚合物和合金使武器越来越轻,因此更容易部署。几个世纪以来,弹药发生了变化,从简单的金属球形弹丸在枪管上嘎嘎作响,变成了高精度制造的子弹和弹药筒。尤其是上个世纪时间范围?]特别关注准确性和瞄准,以使枪支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准确。然而,不仅仅是任何单一因素,枪支由于大规模生产的出现而激增——使武器制造商能够按照一致的标准生产大量武器。[需要引用]

子弹的速度随着使用覆盖铅芯的铜或铜合金等金属“外套”而增加,使子弹比暴露的铅更容易滑下枪管。这种子弹是由谁指定的]作为“全金属外壳”(FMJ)。这种 FMJ 子弹在撞击时不太可能碎裂,并且更有可能在传递较少能量的同时穿过目标。因此,FMJ 子弹比膨胀的无护套子弹造成的组织损伤更小。[38]这导致遵守1899 年《海牙公约》的国家将其用于军事用途。[39]

也就是说,枪支操作背后的基本原则至今仍未改变。几个世纪前的步枪在原理上仍然与现代步枪相似——利用气体的膨胀来远距离推进射弹——尽管不够准确和快速。[40]

进化

早期型号

火枪

10世纪的中国火枪是现代火器概念的直接前身。它本身不是枪,而是士兵长矛的补充。最初它由纸桶或竹桶组成,里面装有燃烧火药,可以点燃一次,并向敌人发射火焰。有时中国军队会在枪管内放置小弹丸,当火药点燃时也会发射,但大部分爆炸力会产生火焰。后来,枪管改为金属制,这样可以使用更多的爆炸火药,并为射弹的推进提供更大的力量。[41] :31-32 

手炮
从架子上发射的手炮,“Belli Fortis”,手稿,康拉德·凯瑟(Konrad Kyeser),1400

所有枪械的原始前辈,中国火枪[什么时候?]手炮,装有火药和子弹(最初是铅弹,后来被铸铁代替[需要引证])通过枪口,而保险丝则放置在后部。该保险丝被点燃,导致火药点燃并推动射弹。在军事用途中,标准手炮威力巨大,但也有些不稳定[需要引用]由于炮手相对无法瞄准武器或控制射弹的弹道特性。后坐力可以通过使用木制支架(枪托的前身)将枪管支撑在地面上来吸收。火药的质量和数量,以及弹丸尺寸的一致性都没有得到控制,导致由于风阻,火药成分的变化以及膛孔和射击之间的直径差异而导致射击不准确。手炮被替换[什么时候?]由更轻的车载火炮,最终由火绳枪

在 1420 年代,在波希米亚的胡斯叛乱期间,火药被用来从手持管中发射导弹。[42]

火枪

枪口装填步枪(光滑的长枪)是最早开发的枪支之一。什么时候?]枪口通过枪口装填火药,可选用一些填料,然后装上子弹(通常是实心铅球,但火枪手在子弹用完时可以射击石头)。今天制造了大大改进的枪口装载机(通常是膛线而不是光滑的),并拥有许多爱好者,其中许多人用他们的枪狩猎大大小小的游戏。每次射击后必须手动重新加载枪口装载机;一个熟练的弓箭手可以发射多支箭,比大多数早期的火枪重新装填和发射的速度更快,尽管到 18 世纪中叶,当枪口装载机成为军队的标准小型武器时,一个训练有素的士兵可以在一分钟内发射六发子弹在他的步枪中准备好弹药筒。在此之前,枪口装弹器的有效性受到低装填速度的阻碍,而且,[需要引用]

重装问题的一个有趣解决方案是具有叠加载荷的“罗马蜡烛枪” 。这是一种枪口装载机,其中多个装药和球一个接一个地装载,每个球上都有一个小孔,以便在它前面的一个装药被点燃后点燃随后的装药。它既不是一种非常可靠也不受欢迎的枪支,但它在机枪出现之前很久就实现了一种“自动”射击。[43]

加载技术

冲击帽和早期螺栓动作形式

大多数早期的枪支都是枪口装弹的。这种装填方式有几个缺点,例如射速慢,并且必须将自己暴露在敌人的火力下才能重新装填——因为武器必须直立,以便粉末可以通过枪口倒入后膛,然后是将弹丸撞击后膛。作为密封后膛的有效方法以及坚固、防风雨、独立的金属弹药筒,枪口装填器被单发后膛装填器所取代。最终,单发武器被以下连发式武器取代。

内部杂志

从 19 世纪末到 1950 年代制造的许多枪支都使用内部弹匣将弹药筒装入武器的腔室。这一时期最著名和最具革命性的武器出现在 1861 年至 1865 年的美国内战期间:斯宾塞亨利重复步枪。两者都使用固定的管状弹匣,前者将弹匣置于枪托中,后者将弹匣置于枪管下方,从而提供更大的容量。后来的武器使用了固定的弹匣,如果不拆卸武器本身就无法从武器中取出。固定弹匣允许使用更大的弹药筒,并消除了一个弹药筒的子弹与另一弹药筒的底漆或边缘对接的危险。这些弹匣装在武器中时,通常使用脱衣夹。夹子用于将弹药筒转移到弹匣中。一些使用内部弹匣的著名武器包括Mosin-NagantMauser Kar 98kSpringfield M1903M1 GarandSKS具有内部弹匣的枪支通常是步枪,但并非总是如此。一些例外包括使用内部弹匣的毛瑟 C96 手枪和意大利轻机枪 Breda 30 。

可拆卸杂志

许多现代枪支使用所谓的可拆卸或盒式弹匣作为装弹的方法。可拆卸弹匣可以在不拆卸枪支的情况下从武器上取下,通常是通过推动弹匣释放装置。

腰带式武器

皮带或弹药带是一种用于将弹药筒固定并送入枪支的装置,通常与机枪一起使用。腰带最初由帆布或布制成,口袋均匀分布,以允许将腰带机械地送入枪中。由于油和其他污染物改变皮带的影响,这些设计很容易出现故障。后来的皮带设计使用永久连接的金属链节在进给过程中保持弹药筒。这些皮带更能耐受溶剂和油。使用腰带的著名武器包括 M240、M249、M134 Minigun 和 PK 机枪。

射击机制

火绳枪
各种日本(武士)江户时代火绳枪(种子岛

火绳枪是最早开发的也是最简单的火器发射装置。在火绳枪机构中,枪管中的火药被一根叫做“火柴”的燃烧绳点燃。火柴被楔入一块 S 形钢的一端。当扳机(通常是杠杆)被扣动时,火柴被带入枪管底部的“接触孔”的开口端,其中包含非常少量的火药,点燃了火药的主要装药。枪管。比赛通常必须在每次射击后重新点燃。火绳枪发射机构的主要部件是平底锅、火柴、臂和扳机。[44]将平底锅和旋转臂移到枪侧的一个好处是它提供了清晰的火线。[45]火绳枪发射机制的一个优点是它不会失火。但是,它也带来了一些缺点。一个缺点与天气有关:在雨中,火柴无法点燃以发射武器。比赛的另一个问题是它可能会因为发光、声音和气味而泄露士兵的位置。[46]虽然欧洲手枪配备了轮锁和燧发枪机构,但亚洲手枪使用[什么时候?]火绳锁机制。[47]

轮锁
17世纪的轮锁手枪机构

作为火绳枪的继承者,轮锁动作早于燧发枪。尽管有许多缺点,但轮锁在方便性和安全性方面都比火绳锁有了显着的改进,因为它消除了在松散的火药附近保持阴燃火柴的需要。它使用一个小轮子(很像打火机上的轮子)操作,在使用前用钥匙将其上紧,当扣动扳机时,它会在火石上旋转,产生一阵火花,在触摸时点燃粉末洞。据说是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达芬奇( Leonardo da Vinci ,1452-1519)发明的,由于发条机构成本高昂,轮锁动作是一项没有被广泛采用的创新。

燧发枪
燧发枪机制

燧发枪动作代表了枪支设计的一项重大创新。用于点燃接触孔中的火药的火花来自夹在“公鸡”钳口中的一块锋利的燧石,当被扳机释放时,它会撞击一块称为“卷曲”的钢以产生必要的火花. (装有一块燧石或黄铁矿的弹簧臂被称为公鸡,因为它与公鸡相似。)每次射击后都必须手动重置公鸡,并且由于以下原因必须定期更换燧石从打击毛躁磨损。(另见燧发枪机制snaphanceMiquelet 锁.) 燧发枪在 17、18 和 19 世纪被广泛用于步枪和步枪。

雷管

在 19 世纪初广泛使用的冲击帽caplock 机制)提供了比燧发枪的显着改进。有了雷管装置,之前所有枪支中使用的小火药起爆药都被装在一个小黄铜“帽”中的完全独立的炸药所取代。盖子被固定在枪的接触孔上(延伸形成一个“乳头”)并通过枪的“锤子”的冲击而点燃。(锤子与燧发枪上的旋塞大致相同,只是它不夹在任何东西上。)在冲击帽的情况下,锤子的末端是空心的,可以安装在盖子周围,以防止盖子碎裂和伤害射手。

一旦击中,帽盖的火焰反过来点燃了火药的主要装药,就像燧发枪一样,但不再需要用火药填充接触孔,甚至更好的是,接触孔不再暴露到元素。结果,雷管装置更安全、更防风雨、更可靠(装有预先测量的火药和球的布装弹药筒已经服役多年,但暴露在外的接触孔入口处的火药长期以来一直是失火的来源)。自 19 世纪下半叶以来制造的所有枪口装载机都使用冲击帽,除了作为燧发枪或早期枪支复制品的那些。

墨盒

(从左到右):.577 Snider弹药筒 (1867) 、.577/450 Martini-Henry弹药筒 (1871)、后来绘制的黄铜 .577/450 Martini-Henry弹药筒和.303 British Mk VII SAA球筒。

法国人Louis-Nicolas Flobert于 1845 年发明了第一个rimfire金属弹药筒。他的弹药筒由一个冲击帽组成,顶部有一颗子弹。[48] [49]弗洛伯特随后为这种弹药筒制造了他所谓的“客厅枪”,因为这些步枪和手枪的设计目的是在大家庭的室内射击室中射击。[50] [51]这些6 毫米弗洛伯特弹药筒不含任何粉末,弹药筒中唯一的推进剂物质是冲击帽。[52]在英语国家,6mm Flobert 弹药筒对应于0.22 BB Cap.22 CB Cap弹药。这些弹药筒的枪口速度相对较低,约为 700 英尺/秒(210 米/秒)。

弹药筒代表了一项重大创新:以前作为单独的子弹和粉末交付的枪支弹药被组合在一个金属(通常是黄铜)弹药筒中,其中包含一个防风雨包装中的雷管、粉末和子弹。黄铜弹壳的主要技术优势是在后膛处有效和可靠地密封高压气体,因为气体压力迫使弹壳向外膨胀,将其牢牢地压在枪管膛内。这可以防止可能伤害射手的热气泄漏。黄铜弹药筒还为现代连发武器开辟了道路,将子弹、火药和底漆组合成一个组件,可以通过枪支中的机械作用可靠地送入后膛。

在此之前,“弹药筒”只是一个预先测量好的火药和一个小布袋(或卷筒纸筒)中的一个球,它也充当装药和球的填充物。这种早期形式的弹药筒必须被撞入枪口装载机的枪管,并且在接触孔中的少量火药或安装在接触孔上的外部冲击帽点燃弹药筒中的火药。带有内置打击帽的弹药筒(称为“底漆”)直到今天仍然是枪支的标准配置。在弹药筒射击的枪支中,锤子(或被锤子敲击的撞针)撞击弹药筒底火,然后点燃里面的火药。底火药位于弹药筒底部,或者在轮辋内(一个弹药筒)或嵌入底座中心的小型冲击帽(“ centerfire ”弹药筒)。通常,centerfire 弹药筒比 rimfire 弹药筒更强大,在比 rimfire 弹药筒高得多的压力下工作。Centerfire 弹药筒也更安全,因为掉落的 rimfire 弹药筒如果其边缘以足够的力量撞击地面以点燃底火,则有可能放电。对于大多数中火弹药筒来说,这实际上是不可能的。

几乎所有当代枪支都将弹药筒直接装入后膛一些额外或专门从容纳多个弹药筒的弹匣装载。杂志是由谁定义的]作为枪支的一部分,用于储存弹药并通过作用于后膛(例如通过左轮手枪的气缸的旋转或大多数手枪和步枪设计中的弹簧加载平台)来帮助将弹药送入后膛。一些弹匣,例如大多数中火猎枪和所有左轮手枪的弹匣,都在枪支内部且不可分离,并使用“夹子”装载。一个剪辑(该术语经常错误地指可拆卸的“弹匣”)是一种通过弹壳边缘固定弹药的装置,旨在帮助射手重新装填枪支弹匣。示例包括左轮手枪快速装载机用于帮助装载步枪(如Lee-EnfieldMauser 98 )的脱扣,以及用于装载M1 Garand的整体夹从这个意义上说,“杂志”和“剪辑”虽然经常作为同义词使用,但指的是不同类型的设备。

连发、半自动和自动枪械

法国FAMAS,无步枪的例子
M4 卡宾枪,一种能够自动发射的现代服务步枪。它由美国军方服役,具有广泛的定制能力。

许多枪支是“单发”的:即,每次发射弹药筒时,操作员必须手动重新扳动枪支并装入另一个弹药筒。经典的单管霰弹枪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当枪支重新上膛时可以装载多个弹药筒的枪支被认为是“连发枪械”或简称为“连发枪”。杠杆式步枪、泵动式霰弹枪和大多数栓动式步枪都是连发枪械的好例子。每次扣动扳机时自动重新上膛并重新装填下一轮的枪支被认为是半自动或自动装填枪支。

第一种“快速射击”枪械通常类似于 19 世纪的加特林机枪,只要操作员转动曲柄,它就会从弹匣中快速发射子弹。最终,“快速”发射机构得到完善和小型化,以至于可以使用枪支的后坐力或发射时产生的气体压力来操作它,因此操作者只需扣动扳机——这使得发射机构真正“自动”。只要按下扳机,自动(或“全自动”)枪械就会自动重新装弹、重新装弹并开火自动枪械只需扣动扳机即可发射多发子弹。加特林可能是第一种自动武器,尽管现代扳机式机枪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1914-1918 年)与德国的“Spandau”(1908 年采用)和英国的刘易斯机枪(服役于1914)。勃朗宁自动步枪等自动步枪在20世纪早期被军队普遍使用,发射手枪子弹的自动步枪,被称为冲锋枪,也在这个时候出现。许多现代军用枪支具有选择性射击选项,这是一个机械开关,允许枪支以半自动或全自动模式发射。在美国制造的M16的当前 M16A2 和 M16A4 变体中,连续全自动射击是不可能的,取而代之的是三个弹药筒的自动爆裂(这样可以节省弹药并提高可控性)。

自动武器在很大程度上受到限制[由谁?]适用于军事和准军事组织,尽管许多自动设计因平民使用而臭名昭著。

健康危害

枪支危害非常明显,对卫生系统产生重大影响。2001 年,为了量化,估计加拿大每年的死亡和受伤成本为 47 亿美元(每加拿大人 170 美元),美国每年 1000 亿美元(每美国人 300 美元)。[53]

死亡

2010年高收入经合组织国家与枪支有关的凶杀和自杀率按总死亡率排序(凶杀加自杀加其他与枪支有关的死亡)[54]

从 1990 年到 2015 年,全球因枪支袭击而死亡的人数从 128,000 人上升到 173,000 人,[55] [56]然而,随着世界人口增加了超过 20 亿,这代表了从 2.41/100,000 下降到 2.35/100,000 的比率。[57]

2017年,美国有39,773人与枪支有关的死亡;超过 60% 是因枪支自杀。[58] 2001年,枪支涉及构成“伤害死亡机制”的第二大原因的案件(这是作为事件的直接、可识别和直接后果发生的死亡,例如枪击或中毒,以及不包括因机动车事故后的“自然原因”或“间接原因”(如长期酗酒或吸烟)而导致的死亡,这些死亡占该类别死亡人数的大部分。[59] [60]2017 年最新的完整数据显示,与枪击相关的凶杀案是美国第 31 位最常见的死因,而与枪击相关的自杀是第 21 位最常见的死因。枪支意外开火是第 59 位最常见的死因,2017 年有 486 人死亡,而执法部门造成 616 人死亡,在最常见的死因中排名第 58 位。2017 年与枪支有关的死亡总数为 38,882 人(不包括执法部门使用致命武力导致的死亡事件),而最常见的死因心脏病夺走了 647,457 人的生命,是枪支的 16 倍多,包括自杀。CDC 的最新数据显示,从 2020 年开始,涉及枪支的死亡人数约占 2020 年全国所有死亡人数的 0.2%,[61] [62]

1990 年代,在 52 个高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总人口为 14 亿且未参与内战)中,每年因枪伤造成的死亡人数估计为 115,000 人。[53]

1990 年代中期 52 个国家的死亡人数[53]

在这 52 个国家中,枪支是用于杀人的第一种方法(三分之二),但仅是第二种自杀方法(20%)[53]

为防止意外伤害,枪支安全培训包括有关正确存放枪支和枪支处理礼仪的教育。[63] [64]

受伤

根据美国的数据,估计一死三伤。[53]

噪音

重复使用枪支的一个常见危害是噪声性听力损失(NIHL)。NIHL 可能由长期暴露于噪音或高强度撞击噪音(如枪声)引起。[65] [66]开枪的人通常有一种典型的听力损失模式,称为“射手耳”。它们通常具有高频损失,在低频时听力更好,并且一只耳朵通常比另一只耳朵更差。射手拿着枪的一侧的耳朵会受到来自肩膀的声波的保护,而另一只耳朵则没有受到保护,更容易受到声波的全面影响。[66] [67]

枪声的强度确实不同。较低口径的枪通常在较软的一侧,而较高口径的枪通常较响。枪声的强度通常在 140 分贝到 175 分贝之间。室内射击也会引起响亮的回响,这也可能与实际枪击本身一样具有破坏性。[66] [67]根据国家耳聋和其他交流障碍研究所的说法,85 分贝以上的噪音会开始导致听力损失。[65]虽然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多声音会造成损害,但在枪声的强度级别(140 分贝或更大),对耳朵的损害可能会立即发生。[65] [67]

射手使用定制的听力保护装置,例如用于猎人的电子型听力保护装置,它可以放大树叶嘎吱作响等柔和的声音,同时降低枪声的强度,并为飞碟射击提供定制的听力保护装置。[66] [67]

即使有听力保护,由于枪产生的高强度噪音,射击者仍然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出现听力损失。[66]

法律定义

枪支包括各种远程武器,并且没有达成一致的定义。例如,美国、印度、欧盟和加拿大等大型法律实体的英语法律使用不同的定义。其他英语语言定义由国际条约提供。

美国

美国,根据 26 USC § 5845 (a),“枪支”一词是指

  • (1) 枪管长度小于 18 英寸的霰弹枪;
  • (2) 由霰弹枪制成的武器,如果改进后的武器的总长度小于 26 英寸或一个或多个桶的长度小于 18 英寸;
  • (3) 枪管长度小于 16 英寸的步枪;
  • (4) 由步枪制成的武器,如果改装后的武器总长度小于 26 英寸,或者枪管或枪管长度小于 16 英寸;
  • (5) (e) 小节定义的任何其他武器;
  • (6) 机关枪;
  • (7) 任何消音器(定义见美国法典第 18 篇第 921 节);
    “枪支”一词不应包括古董枪支或任何装置(机枪或破坏性装置除外),尽管它们被设计为武器,但部长根据其制造日期、价值、设计和其他特性主要是收藏品,不太可能用作武器。

这是《国家枪支法》所定义的标题 II “NFA 枪支”的 ATF 定义,而不是标题 I 枪支的定义,其中包括不受 NFA 限制的枪支。涉及 Title II 武器的 ATF 表格均载有上述信息,但上述信息仅适用于这些表格的目的。出于实际目的,在美国,枪支被定义为武器的一部分——设计用于使用爆炸材料燃烧产生的膨胀气体来推动射弹——其中装有火控组(触发器和灼热)。

根据美国酒精、烟草、枪支和爆炸物管理局的说法,如果气体加压是通过机械 气体压缩而不是通过化学推进剂燃烧实现的,那么从技术上讲,该装置是气枪,而不是枪支。[68]

印度

在印度,1959 年的武器法提供了火器的定义,其中“火器”是指任何类型的武器,其设计或适用于通过任何爆炸物或其他形式的能量的作用发射一个或多个射弹,包括:

  • (i) 大炮、手榴弹、防暴手枪或任何类型的武器,其设计或改装用于排放任何有毒液体、气体或其他此类物品,
  • (ii) 任何此类枪支的附件,其设计或适用于减少由射击引起的噪音或闪光,
  • (iii) 制造枪支的零件和机械,以及
  • (iv) 用于安装、运输和服务火炮的车厢、平台和设备;

欧洲联盟

在欧盟,经欧盟指令 2017/853 修订的欧洲指令设定了欧盟成员国必须在其国家法律体系中实施的民用枪支获取和拥有的最低标准。在这种情况下,自 2017 年起,枪支被认为是“任何通过可燃推进剂的作用发射、旨在发射或可能转换为发射子弹、子弹或射弹的便携式桶装武器”。[69] 出于法律原因,如果物体具有枪支外观或制造方式可以将其转换为枪支,则可以将其视为枪支。成员国可能被允许从枪支管制法中排除古董武器等物品,或只能用于该唯一目的的特定用途物品。

英国

在英国,枪支不必使用可燃推进剂,正如皇家检察署指南 枪支1968 年枪支法第 57(1B) 条所解释的那样,将枪支定义为“致命的桶装武器”作为“桶装武器”可以发射在武器枪口处测量的动能超过一焦耳的子弹、子弹或其他导弹的任何描述”。因此,低能量气步枪和手枪也属于英国枪支立法,尽管低能量武器的许可要求更为宽松。

加拿大

在加拿大,枪支由刑法定义:

火器是指可以发射任何子弹、子弹或其他射弹并能够对人员造成严重人身伤害或死亡的桶装武器,包括此类桶装武器的任何框架或接收器以及任何可以改装的东西用作火器;(arme à feu) [70]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在其 1996 年的法律法案中对枪支进行了定义:

“枪支”是指任何装置,无论是否组装或零件——

  • (a) 被设计或改装或能够改装,以通过在装置中由强可燃材料点火或压缩空气或其他气体产生的气体膨胀来发射弹丸或子弹或其他导弹,无论是在加压容器中储存在装置中或通过机械方式在装置中生产;
  • (b) 无论是否可操作或完整或暂时或永久不可操作或不完整

——这不是——

  • (c) 由装有火药或压缩空气或其他气体的弹药筒驱动的工业工具,其设计和预定用于固定紧固件或插头或用于类似目的;或者
  • (d) 俘虏螺栓人道杀手;或者
  • (e) 为水下使用而设计的长矛枪;或者
  • (f) 为发射信号弹而设计的装置;或者
  • (h) 一种通常称为窑枪或环形喷射器的装置,专门设计用于在窑、熔炉或水泥筒仓中敲除或击倒固体材料;或者
  • (i) 一种通常称为抛线器的装置,设计用于在建筑物或自然特征之间建立线路,并由压缩空气驱动到其他压缩气体,并用于救援目的、救援训练或救援演示;或者
  • (j) 规定级别的设备;[10]

南非

在南非,枪支管制法 [No. 2000 年第 60 号] 自 2001 年 6 月起定义了枪支,2006 年对定义进行了修订:

“火器”是指任何——

  • (a) 制造或设计用于通过燃烧推进剂以超过 8 焦耳 (6 ft-lbs) 的枪口能量推动子弹或射弹穿过枪管或圆柱体的装置;
  • (b) 制造或设计用于发射边缘发射、中心发射或针发射弹药的装置;
  • (c) 当时不能发射任何子弹或射弹,但可以很容易地改造成 (a) 或 (b) 段含义内的枪支的装置;
  • (d) 制造用于以超过 8 焦耳 (6 ft-lbs) 的枪口能量而不是通过压缩气体发射口径为 5.6 毫米(0.22 口径)或更高口径的子弹或任何其他射弹的装置燃烧推进剂的方法;或 [第 (d) 由 s 代替。2003 年第 43 号法令第 1 (b) 条。]
  • (e) (a)、(b)、(c) 或 (d) 段所述装置的枪管、框架或接收器,但不包括枪口装填枪支或第 5 条中设想的任何装置;[9]

国际条约

一项美洲公约将枪支定义为:

  • 任何将或被设计成或可能很容易转换成通过爆炸物的作用发射子弹或射弹的桶装武器,但 20 世纪之前制造的古董枪支或其复制品除外;或者
  • 任何其他武器或破坏性装置,例如任何爆炸物、燃烧弹或毒气弹、手榴弹、火箭、火箭发射器、导弹、导弹系统或地雷。[71]

联合国关于枪支的国际议定书认为

“火器”是指任何可发射、旨在发射或可通过爆炸物的作用轻易转换为发射子弹、子弹或射弹的便携式桶装武器,不包括古董枪支或其复制品。古董枪械及其复制品应依照国内法界定。但是,在任何情况下,古董枪支都不应包括 1899 年之后制造的枪支[72]

也可以看看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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