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童军 | |||
---|---|---|---|
中华民国童军徽 | |||
官方英语名称 | Scouts of China | ||
总部 | 中华童军会馆 | ||
所在地 | 台北市中山区 | ||
国家或地区 | 中华民国 | ||
创立日期 | 1912年2月25日 | ||
创始人 | 严家麟 | ||
会员人数 | 53,203人(2014年)[1] | ||
会长 | 蔡英文(由中华民国元首兼任) | ||
理事长 | 郑文灿 | ||
隶属 | 世界童军运动组织 | ||
网站 中华民国童军总会 | |||
中华民国童军(世界童军运动组织登记名称:Scouts of China),创立于1912年,全名为中华民国童军总会,为中华民国的童军组织。
该组织创立时,原称中国童子军;2009年6月7日,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而改为现名[2]。
历史[编辑]
早期[编辑]
1912年2月25日,随著中华民国的诞生,严家麟于武昌文华书院成立中国第一个童军团[3],使得童军运动快速推广至整个中国。
1913年,上海华童公学校长康普(Kemp)举办童子军教育会议,会中决定采用“中华童子军”之名称,并成立“上海中华童子军协会”推广童军运动。[4]
1915年,第二届远东区运动会在上海举行,运动会期间有多达300位的童军成员参与运动会之服务,负责维持会场秩序、协助办理场务,同时表演童军操法、救护、旗语、炊事等各项技能,让各地人士认同童军教育的重要,并决定组织“中华全国童子军协会”。[5]
1928年6月20日,国民党设立“中国国民党童子军司令部”,委派张忠仁为司令。
1929年9月14日,教育部规定在初级中学设置“党童子军”课程。
1930年1月10日,成立“中国童子军司令部”,由何应钦出任司令。
1930年4月18日,于南京市小营操场举办第一次全国大检阅及大露营。
1932年4月14日,国民党中常会通过“组织中国童子军总会案”,并在1932年6月27日成立中国童子军总会筹备处。
1934年,在张忠仁的提议下,“中国童子军总会”正式成立于南京,并于1937年12月成为世界童军运动组织的一员,与各国童军运动相互交流联系。
从中国童子军总会成立到1941年为止,总会员数达到57万人。
1942年2月25日,在重庆广播大厦举办“中国童子军创始三十周年纪念暨确认严家麟先生为中国童子军创始人荣典”。
台湾[编辑]
1974年,邓传楷从世界童军委员会获得铜狼奖(世界童军运动组织唯一荣誉奖章),以表彰他在世界童军运动异常优越的服务表现。另外1976年的谢又华和1982年的陈忠信也获得此奖。
1993年11月1日至11月3日,中国童子军于台北市主办第23届亚太童军委员会会议。
2004年,于花莲县举办第12次世界罗浮童军大会。
2008年6月1日,第22届第2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通过将“童子军”修正为“童军”,“中国童子军”修正为“中华童军”[6]。
2009年6月7日,第22届第3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改为现名以及修改诺言,并将《中国童子军歌》修改成《中华民国童军歌》和歌词修正[2]。
阶段与计画[编辑]
目前中华民国童军所开设的童军阶段总共为5个[7]。
稚龄童军为6至8岁的童军年龄阶段,大约对应中华民国教育中的国民小学一至二年级;其进程分别为地球、星星、月亮、太阳四级。
幼童军为8至12岁的童军年龄阶段,大约对应台湾教育中的国民小学三至六年级;其进程分别为羚羊、狼、鹿、豹四级。
童军为11至15岁的童军年龄阶段,大约对应台湾教育中的国民小学五年级至国民中学阶段;其进程为初级、中级、高级与狮级四级。
行义童军为14至19岁的童军年龄阶段,大约对应台湾教育中的国民中学二年级至高级中学阶段;其进程为高级、狮级、长城与国花共四级,其中高级、狮级两级童军与童军阶段重叠;国花童军为19岁以下青少年所能取得的最高进程。
罗浮童军为17至26岁的童军年龄阶段,大约对应台湾教育中高级中学三年级至大专院校阶段;其进程为见习、授衔与服务三级。
组织规划[编辑]
中华民国童军的最高首长称为会长,为荣誉性质,由中华民国总统兼任。实际执行中华民国童军运作的最高首长称为理事长,由会员代表大会选出的理事会成员经选举产生[9]。
委员会和相关机构[编辑]
目前中华民国童军总会底下共有五组且设有国家研习营与13个委员会和2个独立机构,负责处理童军相关事务:
地方童军机构[编辑]
目前中华民国童军将所辖的范围,先将有直辖市背景的台北市和高雄市以及金门县的童军会,由总会直接管辖;其馀各县市的童军会,由总会所辖的台湾省童军会直接管理。2010年台中县市、台南县市与高雄县市合并升格为直辖市,其所涉县市童军会仍暂时分开运作,直到所辖童军团团次重整后再行合并。2014年桃园县升格为直辖市,“桃园县童军会”升格更名为“桃园市童军会”。
原本这些童军会都是以县市名称加上中国童子军会作为其正式名称;后已修改章程,改成以县市名称加上童军会为正式名称[10]。
童军理念与象征[编辑]
诺言[编辑]
我爱自己,我爱大家。 |
我愿尽力;爱国家,守规律。 |
凭我的荣誉,我愿尽力遵守童军规律,终身奉行下列三事: |
规律[编辑]
爱干净,有礼貌。 |
服从长上,帮助他人,不说谎话,不怕困难。 |
|
童军铭言[编辑]
准备、日行一善、人生以服务为目的[12]。
幼童军吼声[编辑]
阿克拉[注 1] 我愿尽力,dyb[注 2]、dyb、dyb、dyb,dob[注 3]、dob,守规律。
中华民国童军徽[编辑]
徽章特征 | 意涵 |
---|---|
徽章的尖端 | 象征航针,指示童军应朝著正确的方向,努力向前、向善、向上 |
两旁倾斜及两颗明星 | 表示童军的一双明亮的眼睛,能明辨是非,追求智慧与真理,达到完美的境地,以达健全之品格 |
徽章的外型 | 象征一朵纯洁与和平的百合花 |
花的三瓣 | 代表三条诺言 |
中间的青天白日国徽 | 代表属于中华民国 |
国徽下方束带 | 提醒童军应力行自己的诺言,不能松懈 |
徽章的下半部卷带 | 类似笑口常开的嘴型,称为“笑口带”,表示童军是快乐的 |
智仁勇三字[注 4] | 显示童军应有“智慧、仁侠和勇敢”的精神 |
卷带下的绳结 | 称为“日行一善结”,象征童军的日行一善 |
《中华民国童军歌》[编辑]
本曲原称《中国童子军歌》,戴季陶作词,杜庭修作曲。由于戴季陶于1949年过世,因此原始歌词于1999年在中华民国境内已进入公有领域。其歌词为[13][14]:
其后,总会于1994年将歌词第二行改为“我们、我们、我们是中华民族的新生命”[14]。2009年,因应总会会名更改,将其歌词首行的“中国童子军,童子军,童子军”改为“中华童军,童军,童军”,并将歌曲名称改为《中华民国童军歌》。目前前两行之内容为[2]:
其馀部分不变。
注释[编辑]
- ^ 有时会直接叫“阿K拉”。
- ^ 发音类似“迪”,do your best之意。
- ^ 发音类似“达”,do our best之意。
- ^ 徽章下半部卷带上的智仁勇三字,经由中国童子军总会第22届第1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后,决定为符合现行书写方式,将向经济部智慧财产局登记修改标准童军徽。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