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书
辛弃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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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文学家、政治家 | |
国家 | 中国 |
时代 | 南宋 |
姓 | 辛 |
名 | 弃疾 |
字 | 幼安 |
号 | 稼轩 |
籍贯 | 山东东路济南府历城县 |
出生 | 公元1140年5月28日 |
逝世 | 公元1207年10月3日 |
谥号 | 忠敏 |
辛弃疾(1140年5月28日-1207年10月3日),字幼安,号稼轩,山东东路济南府历城县(今济南市历城区遥墙镇四凤闸村)人。生于金国,少年抗金归宋,曾任江西安抚使、福建安抚使等职。追赠少师,谥忠敏。中国南宋豪放派词人,人称词中之龙,与苏轼合称“苏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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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生平
金天眷三年(南宋绍兴十年)五月十一日(阳历1140年5月28日),辛弃疾生于山东东路济南府历城县,其时距靖康之变已有十三年。[1]其祖父辛赞,是金朝亳州谯县(今安徽亳县)的县令,却经常灌输他抗金复宋的教育。辛弃疾十四岁、十七岁时两次参加金朝燕京的科举考试,不中。在廿岁祖父去世后,率领两千多人起兵反金,投靠耿京为首的农民军,为其掌书记。耿京被张安国杀害后,他手持一把名剑,名为龙泉,邀集五十名死士闯进五万士兵的张军营中,生擒张安国,并策动上万士兵一同投奔南宋,押解张安国回到建康斩首示众。南宋乾道六年被召为司农寺主簿。
在南宋期间,辛曾任建康通判,知滁州,提点江西刑狱,湖北转运副使,湖南安抚使,淳熙五年(1178年),担任江西安抚使等职,是年二月,奏劾知兴国军黄茂材“过数收纳苗米,致人户陈诉故也”[2]。召为大理少卿[3]。
历任地方官期间,重视发展生产,训练军队,为北伐积极做好准备。他一生被弹劾七次。在被罢职后,闲居在信州上饶(今江西省上饶市)前后近20年,中间虽短期出任福建安抚使等职,但很快就被罢免。1180年,再次任隆兴(南昌)知府兼江西安抚使时,在上饶建园林式的庄园[4]。晚年一度被韩侂胄起用,但仍然得不到信任,最后含恨辞世。据说他临终时还大呼“杀贼!杀贼”[5]。
[编辑]作品
辛弃疾是中国南宋的著名词人,现存词六百二十六首,是两宋现存词最多的作家。词中表现了他积极主张抗金和由南宋收复中原的爱国热忱。作品题材广阔,风格多样,以豪放为主,善于用典,也善于白描,开拓了词的疆域,提高了词的表现力,成为南宋词坛最杰出的代表作家之一。人称他的词作“色笑如花,肝肠如火”。元大德年间编有《稼轩长短句》十二卷存世,是辛词中较完备版本。词与北宋的苏轼有“苏辛”之称,被认为是豪放词派的代表人物。被誉为词中之龙。
著名词作:《水调歌头(带湖吾甚爱)》、《摸鱼儿(更能消几番风雨)》、《满江红(家住江南)》、《沁园春(杯汝来前)》、《水龙吟·过南剑双溪楼》、《青玉案·元夕》、破阵子、丑奴儿、永遇乐、《菩萨蛮 书江西造口壁》、《西江月(明月别枝惊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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