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調處執行部(The Executive Headquarters Peiping),簡稱「軍調部」,是第二次國共內戰初期設在北平的中國國內軍事衝突調處機構,由國民政府代表、中共代表、美國政府代表組成,由「三人委員會」領導。[1]
成立背景[編輯]
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以後,第二次國共內戰面臨全面爆發,美國政府應國民政府之邀,派員到中國參與國共雙方的軍事調停。於是美國總統杜魯門特派前任陸軍參謀長馬歇爾五星上將為總統特使,來華進行軍事調停。
目的[編輯]
馬歇爾1945年12月19日抵華後,1946年1月10日,國共代表張群和周恩來在《關於停止國內軍事衝突的命令和聲明》上簽字,並連同上述停戰協議交由國民政府主席頒佈。三方成立了一個負責進行軍事調停的由國民政府、中共、美國三方組成的「三人委員會」。其中,美國委員是馬歇爾;國民政府委員起初是張群,後改為張治中/陳誠/徐永昌;中共委員是周恩來。為了避免國共雙方的軍事衝突,於是在「三人委員會」的領導下,根據《關於停止國內軍事衝突的命令和聲明》,1月10日國共雙方簽署《建立軍事調處執行部的協議》。在北平成立了「軍事調處執行部」(簡稱「軍調部」),辦公地點設在協和醫院,國共兩黨各派一個班的士兵在門口擔任警衛。軍調部由三名代表組成,國民政府、中共、美國各派遣一名代表,由美方代表擔任主席,一切事宜均須三名代表一致通過,三名代表均有否決權,下設38個執行小組,而這些小組的任務是分赴各地執行:
- 停止衝突
- 恢復交通
- 受降日偽
- 遣返日俘
- 整編軍隊
調處經過
結束[編輯]
1946年7月,內戰全面爆發,8月馬歇爾不得不宣佈調停失敗,「三人委員會」、「軍調部」也都隨之逐步解散。全面內戰爆發後,參加各地軍調部執行小組的中共代表相繼撤回。1946年11月15日國民大會召開,中共周恩來認為這標誌着徹底堵死國共和談停戰,馬歇爾出任美國國務卿,發表聲明宣佈美方退出軍事調處執行部。 1947年1月29日,美國正式宣佈「終止其對三人小組和軍調部之關係」,命令美方人員儘速撤退。1月30日,國民政府宣佈,解散軍事三人小組和北平軍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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