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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港府先以《港区国安法》执行细则冻结黎智英数以亿元计的壹传媒股份、後以公众利益为由申请清盘的壹传媒,遭香港联合交易所取消公司上市地位,将於本月12日除牌。意味黎智英和持有公司近三成股份的小股东合共损失7.65亿港元(下同,折算约9223万欧元)。由记者和新闻学者撰写的年报指出,有关案例足证国安法给予港府足以扼杀私有产权和法治传统的有力武器。
自前年6月17日停牌的壹传媒,昨(4日)午由政府委任的清盘人代为发出公告,指接获香港联合交易所通知,上市委员会决定根据上市规则取消公司的上市地位,其上市地位将自本月12日起取消。公告同时表明,壹传媒无意行使上市规则第2B章项下覆核上述决定的权利。故自该日起,该公司自联交所除牌,其股票虽仍有效,但不可再在联交所进行买卖,而公司亦不再受上市规则规管。
翻查纪录,时任保安局长、现任行政长官李家超於2021年5月冻结因参与非法集会而在狱中服刑的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的资产,声称“有理由怀疑有关资产是相关罪行的财产,所以我运用香港国安法所赋予的权力去冻结有关财产”,但他没有交代细节,而涉及的资产是黎持有的壹传媒七成一股份及他三间公司的银行户口。同年6月17日,国安警大肆搜捕壹传媒旗下的《苹果日报》,并拘捕5名主管和取走至少40台储存有新闻材料的电脑;同日,壹传媒停牌,停牌前每股报0.29元,市值达7.65亿元,而该报的银行户口亦被冻结。
财政司长陈茂波同年9月29日以公众利益为由,以《公司条例》向法庭申请将壹传媒清盘。高等法院同年12月15日颁发清盘令。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在清盘令发出後一年审议该公司恢复买卖及上市状况,决定取消公司的上市地位。其间,黎智英等七名《苹果》高层被控以国安法下的勾结外国势力罪和煽动罪,一直被还柙。
由不具名的记者和新闻学者撰写、并由国际记者联会於去年10月发表的香港言论自由年报形容,“前後不到半年,全港读者量数一数二、付费网上订户超过五十万的上市报业集团便给干掉。它的迅速消亡,反映适用於传媒的法律出现根本性变动。简言之,国安法给予港府一种足以扼杀私有产权、言论自由、人身自由以至法治传统的有力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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