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法案国会/大陆会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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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革命的一部分 | |
类型 | |
类型 | |
历史 | |
已确立的 | 1765 年 10 月 7 日 |
解散 | 1765 年 10 月 25 日 |
之前是 | 奥尔巴尼国会 |
继之后 | 第一届大陆会议 |
领导 | |
大会主席 | |
座位数 | 27 |
会议地点 | |
市政厅(后来的联邦大厅,已拆除) 纽约州纽约市 |
本文是该系列文章的一部分 |
美国 大陆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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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辈 |
第一届大陆会议 |
第二次大陆会议 |
联邦代表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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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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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法案大会(1765年10月7日至25日),也称为1765年大陆会议,是在殖民地纽约省纽约市举行的一次会议。其中包括来自北美一些英国殖民地的代表。这是继1754 年奥尔巴尼会议之后,英属美洲殖民地民选代表的第二次聚会。国会试图对英国议会提出的新税制提出统一抗议,英国议会通过了《印花税法案》,要求在法律文件、扑克牌、日历、报纸和骰子上使用特殊的印花英国纸张。殖民地从 1765 年 11 月 1 日开始。
大会由来自北美大陆九个英国殖民地的代表组成。所有与会代表团均来自最终发动美国革命、摆脱英国殖民主义、建立美国的十三个殖民地。尽管其他一些殖民地参加国会的情绪很强烈,但一些皇家总督采取措施阻止殖民地立法机构开会选出代表。
国会在联邦大厅现在所在的大楼举行会议,会议召开之际,殖民地爆发了针对《印花税法》实施的广泛抗议活动,其中一些抗议活动还很暴力。代表们讨论并团结起来反对该法案,发表了一份《权利与不满宣言》,其中他们声称议会无权征收该税,因为它不包括任何来自殖民地的代表。九个代表团中有六个代表团的成员签署了致议会和乔治三世国王的请愿书,反对该法案的条款。
国会的法外性质引起了英国的恐慌,但对国会正当性的任何讨论都被英国商人的经济抗议所取代,他们与殖民地的生意因抗议活动及其相关的不进口英国产品而受到影响。经济问题促使英国议会废除《印花税法》,但当天又通过了《宣言法》 ,对殖民者提出的基本宪法问题发表意见;它指出,议会可以“在任何情况下”制定对美洲殖民地具有约束力的法律。[1]
背景[编辑]
法国和印度战争结束后,英国议会寻求增加海外殖民地的收入,因为在海外殖民地驻军的成本已经变得很高。[2]议会于 1764 年首次通过《糖和货币法案》,专门旨在通过更严格地监管殖民地贸易为皇室筹集资金[1] 。这些法案引起了殖民地立法机构的抗议,但通过将其收入构建为与贸易相关的消费税,回避了直接征税的想法。英国首相乔治·格伦维尔在《糖法》通过时指出,印花税可能也是必要的,立即引起了殖民地的关注和抗议。[3]
通过1765 年《印花税法》,议会首次尝试通过对殖民地直接征税来筹集资金。该法案要求所有类型的印刷材料都带有印章(从政府代理处购买)以表明税款已缴纳。报纸、书籍、法庭文件、商业文件、土地契约、年鉴、骰子和扑克牌都需要使用印有邮票的纸。这些收入用于资助帝国的运作,包括在殖民地驻军的费用,而不是通过已建立的殖民地议会寻求收入,而殖民议会有过失败的历史。[4]
呼吁国会[编辑]
1765年6月,马萨诸塞州议会起草了一封信,送交“这片大陆上的几个殖民地”的立法机关,“共同商讨殖民地目前的情况”。[5]英属美洲大陆殖民地中的九个最终选出代表出席大会:马萨诸塞州、罗德岛州、康涅狄格州、纽约州、新泽西州、宾夕法尼亚州、特拉华州、马里兰州和南卡罗来纳州。[6] 所有当选的代表都是其殖民地立法机构的成员。[7]
在某些情况下,选择代表的方法是非正统的。在特拉华州,当时被称为宾夕法尼亚州业主的“下三县”,议会成员在三个县中的每一个县举行了非正式会议,每次会议都选出了相同的三名代表[ 8]。被认为不太可能被副州长科尔登传唤来考虑马萨诸塞州的信函。由纽约市代表组成的议会通信委员会讨论了这封信,并根据情况决定承担代表殖民地的权力。[9]新泽西州议会在六月下旬休会前礼貌地拒绝派出代表,但在反对《印花税法》的政治情绪变得更加明显后,议长罗伯特·奥格登于晚些时候召集了一次法外议会(因为只有州长才能正式召集会议)九月份选出了三名代表。州长威廉·富兰克林对这一行动感到不安,但除了抗议这次不寻常的会议外,没有采取任何行动。[10]马里兰州议会因天花爆发而休会,最终在州长霍雷肖·夏普的召集下召开会议,审议马萨诸塞州的信件,并于 9 月 23 日选出了代表。[11]
没有派代表参加大会的殖民地由于各种原因没有派出代表。弗吉尼亚州和佐治亚州议会被州长故意阻止举行会议。[12] 新罕布什尔州由于殖民地持续的金融危机而选择不派代表;当一些议员试图重新考虑该决定时,议会已经休会,州长本宁·温特沃斯拒绝召开会议。[13] 北卡罗来纳州副州长威廉·特赖恩(William Tryon)出于其他原因暂停了大会,尽管公众抗议并议长约翰·阿什 ( John Ashe)反对该法案,但显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要求召开特别会议。[14] 新斯科舍省(当时包括现在的爱德华王子岛和新不伦瑞克省)拒绝派出代表,尽管它与马萨诸塞州有重要的经济联系,而且议会中也有大量外籍新英格兰人。由于与英格兰有关的经济利益的主导,议会甚至从未考虑过反对印花税法的抗议决议。[15] 魁北克、纽芬兰、东佛罗里达和西佛罗里达没有举行殖民地集会,也没有受到邀请。[16]
当即将举行的大会的消息传到伦敦时,贸易大臣们感到非常不安,他们写信给国王说:“这是对大不列颠王国和立法机关至关重要的问题......并且只适合考虑议会。” [17]通讯速度如此之慢,以至于当议会得知其存在时,印花税法案国会已经开会了。[17]贸易专员们还指出,“在我们看来,这似乎是殖民地议会在没有国王授权的情况下任命任何大会的第一例,我们认为这一措施本身就有危险倾向。” [18]
会议记录[编辑]
代表们于9月下旬开始抵达纽约市,并于9月30日由四个代表团举行了初步会议;当时讨论的内容不得而知。[17]第一届国会于10月7日在纽约市政厅(现称为联邦大厅)举行。国会选举马萨诸塞州保守派代表蒂莫西·拉格尔斯(Timothy Ruggles)为主席,以微弱优势拒绝了约翰·亚当斯(John Adams)形容为国会“灵魂”的詹姆斯·奥蒂斯(James Otis)。马萨诸塞州普通法院副秘书约翰·科顿(John Cotton)被马萨诸塞州代表团聘请做正式记录,被选为该机构的秘书和记录员。[19]选择拉格尔斯作为代表是马萨诸塞州州长弗朗西斯·伯纳德策划的,希望限制大会的有效性。[20]他成功当选主席至少部分是因为人们认为奥蒂斯这个民粹主义煽动者“可能会给他们的会议带来不雅观”。[21]
印花税法大会的正式会议是闭门进行的,尽管其一些事务可能是在晚上在咖啡馆和其他场所举行的非正式会议上进行的。副州长科尔登无法阻止这次会议,称其为非法会议,并指出“无论为这次会议使用任何可能的借口,他们的真实意图都可能是危险的。” [22]代表们很清楚他们实际上忠于国王。纽约代表罗伯特·利文斯顿写道,国会的目的是确保大英帝国的统一:“如果我真的希望看到美国处于独立状态,我应该希望邮票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最有效手段之一。应该执行该法案。” [23]
人们对国会的辩论知之甚少。官方的国会日记显然是故意的,只包含官方行动的简短细节,没有一个参与者保留私人日记。因此,国会的记录是基于当代信件和出版物的零碎记录。[24]除了选举主席团成员外,第一届会议还审查了每个代表团的全权证书;尽管有些代表是通过非正统的方法选出的,但没有任何代表被拒绝。他们还就该机构应如何进行投票进行了辩论,最终同意每个代表团投一票。
早期的实质性辩论集中在《印花税法》和更早的《糖法》提出的问题上。代表们花费了大量时间讨论直接(“内部”)税收和贸易监管(或“外部税收”)之间的差异,并寻求只有殖民地议会有权征收内部税收这一想法的正式理由。税。[25]在审议的初期,代表们同意提出一份权利声明,该声明将构成国会向议会和国王提交的请愿书的基础。特拉华州代表凯撒·罗德尼表示,由于希望平衡殖民者的权利与王室特权和议会公认的权力,因此声明的起草变得困难。[26]
10 月 19 日,代表们通过了《权利与不满宣言》,该文件主要用于地方政治讨论。[27]在接下来的几天里,不同的委员会起草了三份文件:给国王的讲话、给上议院的纪念章和给下议院的请愿书。接下来几天,各个委员会起草了这些文件,并于10月22日和10月23日经过代表们的辩论和修改后被接受。当10月24日讨论签署文件的问题时,事情突然变得更加复杂。康涅狄格州和南卡罗来纳州的代表团拒绝签署这些文件,理由是他们的指示明确否认了这种权力。纽约代表团也拒绝了,理由是它的选择是非正式的。[28]其他六个代表团中,新泽西州的罗伯特·奥格登和马萨诸塞州的拉格尔斯均拒绝签字,引发了激烈的争论。拉格尔斯最终提议,没有人签署这些文件,而是将这些文件在未签署的情况下发送给殖民地议会。奥蒂斯指出,马萨诸塞州议会已授权其代表团签署任何共同商定的文件,拉格尔斯的建议破坏了国会提出统一战线的目的。[29]
尽管来自六个殖民地的其他代表签署了请愿书,但拉格尔斯和奥格登没有签署,并且两人都被传唤到各自的集会以证明其行为的合理性。拉格尔斯在辩护中承认,他反对这些文件的实质内容,而奥格登则微弱地辩称,他认为单独的请愿书比联合请愿书更有效。 (其他人指出,议会已经忽略了此类请愿书。)[30]拉格尔斯和托马斯·麦基恩就此事发生了愤怒的争执,导致拉格尔斯向麦基恩提出决斗挑战。决斗没有进行,拉格尔斯第二天一早离开了纽约。[31]大会于10月25日再次召开会议,签署了请愿书,并安排将一些文件转交给英国,并为未参加的殖民地制作副本。[32]
声明和请愿书[编辑]
《权利宣言》包含十四项声明。前六项奠定了基础,宣称效忠王室,并声称根据英国人的权利和更普遍的“人民自由”,只有殖民者选出的代表才能征税。由于议会没有这样的代表,因此无法征税。第七条声明声称英国人的权利赋予所有殖民者接受陪审团审判的权利。其余声明抗议《印花税法》违宪;表达经济后果,其中包括减少贸易,损害英国制造商的利益;并重申殖民者向国王和议会请愿的权利。
向上议院和国王提交的请愿书以奉承的语气写成,温和地陈述了殖民者作为英国臣民所享有的自由,并希望他们保留这些自由。向上议院提交的请愿书特别承认“应服从英国议会八月机构”。[27]相比之下,提交给下议院的请愿书更为详细,提出了反对《印花税法》的经济论点,并要求废除在哈利法克斯设立无陪审团的副海事法院的立法。它还重申了议会的至高无上地位。[33]
反应[编辑]
请愿书的副本通过两艘船离开纽约市,其中一艘是在国会期间抵达的,上面载着盖章的纸。[34]殖民地大臣达特茅斯勋爵拒绝了向上议院提交的请愿书,称这是一份不适当的文件。下议院列举了不考虑请愿书的几个理由,包括该请愿书是由违宪议会提交的,它否认了议会征税的权利,接受请愿书将构成承认议会犯了错误。[需要引文]软弱的罗金厄姆部努力争取对政治对手的支持,集结商业利益集团反对《印花税法案》,而该法案主要由于这些利益集团于 1766 年 3 月 18 日提出的经济论据而被废除。 [ 35]为了解决北美抗议活动提出的宪法问题,议会还通过了《宣言法案》,声称“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权为殖民地立法。[36]
遗产[编辑]
印花税法案大会通常被视为美国革命中最早有组织和协调的政治行动之一,尽管其参与者根本不关注脱离英国的独立。[37]尽管十三个殖民地之间存在重大的政治分歧和分歧,但议会对 1773 年波士顿茶党的严厉反应所引发的紧张局势促使召开了第一届大陆会议,该会议对 1774 年的不可容忍行为做出了统一反应。包括魁北克省和新斯科舍省的人,对《印花税法》只有温和的反对,在不断上升的抗议活动中继续采取温和的行动,并且在1775 年 4 月 19 日的列克星敦战役和康科德战役开始的美国独立战争期间,基本上仍然是效忠派。 1776 年 7 月 4 日,第二届大陆会议在费城一致通过《独立宣言》后,冲突急剧升级。
国会的大部分正式文件已不复存在。其期刊的一份副本来自凯撒罗德尼的论文,保存在新泽西州格拉斯伯勒罗文大学的图书馆中,[ 38],另一份保存在康涅狄格州档案馆中。[39]该期刊的马里兰副本虽然原件已丢失,但已被转录到其议会记录中并于 1766 年印刷。[40]文件内部和之间的不一致使人们无法确定是否有任何文件准确地反映了官方期刊(它可能被带到马萨诸塞州,但韦斯拉格在他的研究中没有找到)。[41]
代表[编辑]
姓名 | 省 | 笔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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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贝亚德 | 纽约 | 38 岁的贝亚德是纽约市一位富有的商人。独立战争爆发后,他站在效忠派一边,为英国陆军组建了一个省团。他的土地被没收,并于 1804 年在英国去世。[42] |
约瑟夫·博登 | 新泽西州 | 46 岁的博登是一位商人、大地主,被誉为新泽西州最富有的人之一。他的父亲创立了博登敦。[43] |
梅特卡夫·鲍勒 | 罗德岛 | 鲍勒,39 岁,是一位出生于伦敦的农民和商人。尽管他当时表面上表现出对革命的同情,但在 20 世纪的独立战争期间,他却被揭露为英国间谍。 [44] |
乔治·布莱恩 | 宾夕法尼亚州 | 布莱恩是一位爱尔兰移民,年龄约 34 岁,是费城的一名商人。后来他在宾夕法尼亚州最高法院任职。[45] |
约翰·克鲁格 | 纽约 | 克鲁格现年 55 岁,曾任纽约市市长,拥有丰富的公共服务经验。[9] |
约翰·狄金森 | 宾夕法尼亚州 | 迪金森现年 33 岁,是一名来自富裕家庭的律师,活跃于宾夕法尼亚州和特拉华州政坛。他后来成为美国的开国元勋之一,撰写了颇具影响力的《宾夕法尼亚州农民的来信》,起草了《邦联条例》,并签署了美国宪法。[45] |
埃利法莱特·戴尔 | 康涅狄格州 | 44 岁的戴尔是一名律师和土地投机商。他最终被任命为康涅狄格州法官,独立后晋升为首席大法官,并担任大陆会议代表。 |
亨德里克·费舍尔 | 新泽西州 | 费舍尔(在大会举行时估计已六十多岁)是一位来自邦德布鲁克的平信徒传教士和成功农民,小时候从普法尔茨选帝侯国(今德国)移民而来。他多年来代表萨默塞特县参加议会。 [46] |
克里斯托弗·加兹登 | 南卡罗来纳 | 41 岁的加兹登是查尔斯顿一位富有的商人和种植园主。他是南卡罗来纳州自由之子的重要人物,后来在大陆军服役。[47] |
威廉·约翰逊 | 康涅狄格州 | 38 岁的约翰逊是一位中立派律师,后来成为1787 年费城制宪会议的代表。[48] |
伦纳德·利斯彭纳德 | 纽约 | 利斯彭纳德,49 岁,是一位胡格诺派血统的纽约市富商。后来他成为纽约自由之子的领导人。[9] |
菲利普·利文斯顿 | 纽约 | 利文斯顿现年 49 岁,是利文斯顿家族的成员,也是一位成功的商人和政治家。独立战争期间他支持独立。代表罗伯特·利文斯顿是他的表弟。[9] |
罗伯特·利文斯顿 | 纽约 | 利文斯顿现年 47 岁,是省级大地主、纽约最高法院法官,也是代表菲利普·利文斯顿的表弟。他于 1775 年去世。[9] |
托马斯·林奇 | 南卡罗来纳 | 38 岁的林奇是南卡罗来纳州的一位主要种植园主。作为共同代表克里斯托弗·加兹登 (Christopher Gadsden) 的朋友,他后来积极支持独立,[49]但于 1776 年去世。 |
托马斯·麦基恩 | 特拉华州 | 麦基恩,31 岁,是纽卡斯尔的一名法官和律师。他曾在大陆会议任职,并且是独立的直言不讳的倡导者。他是《邦联条例》的主要起草者之一。 |
约翰·莫顿 | 宾夕法尼亚州 | 41 岁的莫顿是一位成功的农民和测量员。他曾在大陆会议任职并签署了《独立宣言》。[45] |
威廉默多克 | 马里兰州 | 默多克现年 55 岁,是乔治王子县的大地主和治安官。他于 1769 年去世。[50] |
罗伯特·奥格登 | 新泽西州 | 奥格登在国会期间就年满 49 岁,他是新泽西州议会议长,也是一位大地主。[43] 他是出于个人政治原因拒绝签署大会请愿书的两名代表之一。[29] |
詹姆斯·奥蒂斯 | 马萨诸塞州 | 40 岁的奥蒂斯是一名律师,他的家庭长期反对马萨诸塞州副州长托马斯·哈钦森 (Thomas Hutchinson ) 的家族。人们普遍认为,他在回应议会税收法案时 推广了“无代表不纳税”这一短语。 |
奥利弗·帕特里奇 | 马萨诸塞州 | 帕特里奇现年 53 岁,是一位毕业于耶鲁大学的律师、马萨诸塞州立法者、大地主和来自马萨诸塞州西部贵族家庭的民兵军官。在政治上,他是一名效忠者,在独立战争期间保持中立,保留了他的土地和爱国邻居的尊重。 |
托马斯·林戈尔德 | 马里兰州 | 50 岁的林戈尔德是来自马里兰州东海岸的商人和地主。他于 1772 年去世。[50] |
凯撒·罗德尼 | 特拉华州 | 罗德尼,37 岁,是来自肯特县的地主、政治家和民兵指挥官。独立战争期间,他积极镇压特拉华保皇派情绪,签署《独立宣言》,并于 1778 年至 1781 年担任特拉华总统。 |
大卫·罗兰 | 康涅狄格州 | 罗兰现年 51 岁,是耶鲁大学毕业的立法者和费尔菲尔德法官。他于 1768 年去世。[51] |
蒂莫西·拉格尔斯 | 马萨诸塞州 | 54 岁的拉格尔斯是一位保守派律师,有着悠久的公共服务历史。[52]独立战争爆发后,他仍然忠于王室,并离开波士顿前往新斯科舍省。 |
约翰·拉特利奇 | 南卡罗来纳 | 26 岁的拉特利奇是最年轻的代表。他在国会时担任省总检察长,后来在南卡罗来纳州担任过各种支持独立的职务,并两次被任命为美国最高法院法官(1791 年担任助理法官,1795 年担任首席法官)。[47] |
爱德华·蒂尔曼 | 马里兰州 | 蒂尔曼现年 54 岁,出身于马里兰州的一个权势家族,曾担任公职多年。他是省议会反私有党的主要成员,后来担任省议会议长。[50] |
亨利·沃德 | 罗德岛 | 沃德今年 33 岁,出身于一个富有、政治势力强大的家庭。他和他的兄弟塞缪尔(在大会召开时担任罗德岛州州长)都支持独立。[44] |
来源(除非另有说明):Weslager,第 107-108 页。 |
雅各布·科洛克还被选为特拉华州各县的代表,据悉他曾前往纽约,但没有他出席国会正式会议的记录。[53] 宾夕法尼亚州议会议长约瑟夫·福克斯也被选为代表,但他决定不出席,因为宾夕法尼亚州的情况需要他出席。[54]塞缪尔·亚当斯经常被错误地列为代表,但他并不在代表名单上。[55]
蒂莫西·拉格尔斯 (Timothy Ruggles)担任印花税法案国会主席(主席) 。约翰·科顿 (John Cotton)担任秘书,他不是代表。
另请参阅[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 ^ a b “革命时代的美国,1766-1767”。国会图书馆。检索日期: 2012 年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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