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民主、实质性民主[1]或西方民主[2]是一种将代议制民主组织与自由政治哲学思想相结合的政府形式。
自由民主的共同要素是:多个不同政党之间的选举、政府不同部门的权力分立、日常生活中的法治作为开放社会的一部分、私有财产的市场经济、普选权。 ,以及平等保护所有人 的人权、公民权利、公民自由和政治自由。
为了在实践中定义制度,自由民主国家经常利用成文或未成文的宪法来界定政府权力并确立社会契约。宪法的目的通常被视为对政府权力的限制。自由民主可以采取多种混合的宪政形式:它可以是君主立宪制(如澳大利亚、比利时、加拿大、日本、挪威、荷兰、西班牙和英国)或共和制(如法国、德国、印度)、爱尔兰和美国)。它可能有议会制(如澳大利亚、加拿大、德国、荷兰、印度、爱尔兰和英国)、总统制(如印度尼西亚和美国)或半总统制(如法国) )。[3]自由民主国家与非自由民主国家和独裁国家形成对比。
自由民主的起源及其名称可以追溯到启蒙时代。支持君主制和贵族制的传统观点首先受到一小部分启蒙运动知识分子的挑战,他们认为人类事务应该以理性和自由平等原则为指导。他们认为,人人生而平等,因此政治权威不能以高贵的血统、与上帝的所谓特权联系或任何其他据称使一个人优于其他人的特征为基础。
他们进一步认为,政府的存在是为了服务人民,而不是相反,法律应该适用于统治者和被统治者(这一概念称为法治)。其中一些想法在 17 世纪的英国开始得到体现。[4]到 18 世纪末,约翰·洛克等著名哲学家发表的著作遍布欧洲大陆及其他地区。这些思想和信仰影响了美国革命和法国大革命。经过20世纪下半叶的一段扩张期,自由民主成为世界上普遍流行的政治制度。[5]
自由民主强调权力分立、司法独立以及政府部门之间的制衡制度。至少有两个持久、可行的政党的多党制是自由民主国家的特征。在欧洲,自由民主国家可能会强调国家作为法治国家的重要性,即遵循法治原则的国家。政府权力只能根据按照既定程序通过和执行的书面、公开披露的法律合法行使。
许多民主国家采用联邦制,也称为垂直分权,通过在市、省和国家政府之间划分管理权来防止滥用和增加公共投入(例如德国,联邦政府承担主要立法责任,联邦州承担主要立法责任)。承担许多执行任务)。[需要引用]自由民主国家的特征与政治稳定性的提高、[6]腐败程度的降低、[7]资源管理的改善、[8]以及预期寿命和婴儿死亡率等健康指标的改善有关。[9]
起源[编辑]
自由民主的起源及其名称可以追溯到 18 世纪启蒙时代的欧洲。当时,欧洲绝大多数国家都是君主制国家,政治权力要么由君主掌握,要么由贵族掌握。自古典时期以来,民主的可能性就没有被认真考虑过的政治理论,人们普遍认为,由于人民不断变化的想法,民主国家的政策本质上是不稳定和混乱的。人们进一步认为,民主违背人性,因为人类被认为本质上是邪恶的、暴力的,需要一个强有力的领导人来抑制他们的破坏冲动。许多欧洲君主认为,他们的权力是上帝赋予的,质疑他们的统治权就等于亵渎。
这些传统观点首先受到一小部分启蒙运动知识分子的挑战,他们认为人类事务应该以理性以及自由和平等原则为指导。他们认为,人人生而平等,因此政治权威不能以高贵血统、与上帝的所谓特权联系或任何其他据称使一个人优于其他人的特征为基础。他们进一步认为,政府的存在是为了服务人民,而不是相反,法律应该适用于统治者和被统治者(这一概念称为法治)。
其中一些想法在 17 世纪的英国开始得到体现。[4]人们对《大宪章》重新产生了兴趣,[10] 1628 年《权利请愿书》和 1679 年《人身保护令法》的通过为臣民确立了一定的自由。政党的想法是在1647 年普特尼辩论期间各团体就政治代表权展开辩论而形成的。英国内战(1642-1651 年)和1688 年光荣革命之后,《权利法案》于 1689 年颁布,将政治代表权编纂成法典。某些权利和自由。该法案规定了定期选举的要求、议会言论自由的规则,并限制了君主的权力,确保与当时几乎所有欧洲国家不同,王室专制主义不会盛行。[11] [12]这导致英国在个人在社会中的地位以及议会相对于君主的权力不断增长方面发生了重大社会变革。[13] [14]
到 18 世纪末,当时的主要哲学家发表的著作遍布欧洲大陆及其他地区。这些哲学家中最有影响力的一位是英国经验主义者约翰·洛克,他在《政府两篇论文》中驳斥了君主专制主义。洛克认为,个人与国家签订社会契约,放弃部分自由以换取对其自然权利的保护。洛克提出,政府只有得到被统治者的同意才算合法,如果政府的行为违背了公民的利益,公民就有权煽动叛乱。这些思想和信仰影响了美国革命和法国大革命,后者催生了自由主义哲学,并建立了试图将启蒙运动哲学家的原则付诸实践的政府形式。
当第一个典型的自由民主国家建立时,自由主义者本身就被视为威胁国际和平与稳定的极端且相当危险的边缘群体。反对自由主义和民主的保守君主主义者认为自己是传统价值观和事物自然秩序的捍卫者,当拿破仑·波拿巴控制了年轻的法兰西共和国,将其重组为法兰西第一帝国并开始征服时,他们对民主的批评似乎得到了证实。欧洲大部分地区。拿破仑最终被击败,神圣联盟在欧洲成立,以阻止自由主义或民主的进一步传播。然而,自由民主理想很快在普通民众中广泛传播,传统君主制在19世纪被迫不断防御和撤退。从 19 世纪中叶起,大英帝国的自治领就成为自由民主的实验室。加拿大从1840年代开始实行责任政府,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从1850年代开始建立由男性选举权和无记名投票产生的议会政府,从1890年代开始实现女性选举权。[15]
改革和革命帮助大多数欧洲国家走向自由民主。自由主义不再是一种边缘观点,而是加入了政治主流。与此同时,许多非自由主义意识形态也发展起来,它们采用了自由民主的概念并将其变成自己的概念。政治光谱发生了变化;传统君主制越来越成为边缘观点,自由民主越来越成为主流。到19世纪末,自由民主不再只是一种自由主义思想,而是一种得到许多不同意识形态支持的思想。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自由民主在政府理论中取得了主导地位,并得到了绝大多数政治派别的认可。[需要引用]
尽管自由民主最初是由启蒙运动自由主义者提出的,但民主与自由主义之间的关系从一开始就备受争议,并在20世纪成为问题。[17]贾斯珀·杜门 (Jasper Doomen)在他的《自由民主国家的自由与平等》一书中指出,自由和平等对于自由民主是必要的。[18]弗朗西斯·福山在他的著作《历史的终结和最后的人》中说,自法国大革命以来,自由民主制度一再被证明是一个比任何其他选择都更好的制度(在道德上、政治上、经济上),并且从长远来看,民主将变得越来越普遍,尽管它可能会遭受暂时的挫折。[19] [20]研究机构自由之家今天简单地将自由民主定义为也保护公民自由的选举民主。
权利和自由[编辑]
政治自由是历史和政治思想的核心概念,也是民主社会最重要的特征之一。[21]政治自由被描述为免受压迫[22]或胁迫的自由,[23]个人不存在不利条件并满足有利条件,[24]或不存在强迫的生活条件,例如经济强迫,在一个社会中。[25]尽管政治自由常常被消极地解释为行动不受不合理的外部限制的自由,[26]它也可以指积极行使权利、行动的能力和可能性以及社会或群体权利的行使。[27]这个概念还可以包括不受政治行动或言论内部约束的自由(例如社会整合、一致性或不真实的行为)。[28]政治自由的概念与公民自由和人权的概念密切相关,在民主社会中,公民自由和人权通常受到国家的法律保护。
自由民主国家的法律可能会限制某些自由。这些限制的普遍理由是它们对于保证民主的存在或自由本身的存在是必要的。例如,民主政府可能会对言论自由施加限制,例如否认大屠杀和仇恨言论。某些歧视行为可能会被禁止。例如,美国的公共设施不得基于“种族、肤色、宗教或国籍”进行歧视。有各种法律限制,例如版权和反诽谤法。反民主言论、破坏人权的企图以及宣扬恐怖主义或为恐怖主义辩护可能会受到限制。在冷战期间,这种限制在美国比在欧洲更适用于共产党人。现在,它们更普遍地应用于被视为宣扬恐怖主义或煽动群体仇恨的组织。例子包括反恐立法、关闭真主党卫星广播以及一些反对仇恨言论的法律。批评者[谁?]声称这些限制可能太过分,并且可能没有正当和公平的司法程序。对于民主可以延伸到什么程度以将民主的敌人纳入民主进程,意见存在分歧。[需要引用]如果相对少数的人由于这些原因被排除在这种自由之外,一个国家可能仍然被视为自由民主国家。一些人认为,这与迫害反对者的独裁国家只是数量上(而不是质量上)的不同,因为只有少数人受到影响,而且限制也不太严格,但其他人则强调民主国家不同。至少在理论上,民主的反对者也可以在法治下获得正当程序。
由于对于哪些权利被视为基本权利可能存在分歧,因此不同国家可能会以不同的方式对待特定权利。例如:
- 加拿大、印度、以色列、墨西哥和美国的宪法保障免遭双重危险,这是其他一些法律体系中未提供的权利。
- 使用政治选举产生的法院陪审员的法律体系(例如瑞典)将(部分)政治化的法院系统视为负责任政府的主要组成部分。其他民主国家采用陪审团审判,目的是防止政客对审判的影响。
自由民主国家通常实行普选权,赋予所有成年公民投票权,无论种族、性别、财产所有权、种族、年龄、性别、收入、社会地位或宗教信仰。然而,历史上一些被视为自由民主国家的国家的选举权更为有限。即使在今天,一些被认为是自由民主国家的国家也没有真正的普选权。在一些国家,与历史上的极权政府(例如一些欧洲国家以前占主导地位的共产主义、法西斯或纳粹政府)有联系的政治组织的成员可能会被剥夺投票权和担任某些工作的特权。在英国,长期服刑的人无法投票,这一政策已被欧洲人权法院裁定为侵犯人权。[29]美国大部分地区也颁布了类似的政策。[30]根据 Coppedge 和 Reinicke 的一项研究,至少 85% 的民主国家规定了普选权。[31] 许多国家在允许人们投票之前都要求进行正面身份验证。例如,在美国,三分之二的州要求其公民提供身份证明才能投票,其中还免费提供州身份证。[32]通过选举做出的决定是由选民中通过投票选择参与的人做出的。
1971年,罗伯特·达尔将所有自由民主国家所共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总结为八项权利:[33]
- 自由组建和加入组织。
- 言论自由。
- 表决权。
- 竞选公职的权利。
- 政治领导人争夺支持和选票的权利。
- 替代信息来源的自由
- 自由公正的选举。
- 通过投票和其他偏好表达来控制政府政策的权利。
前提条件[编辑]
要使一个政治体制被视为自由民主,它必须在对民族国家的治理中包含公民权利的规定,即在提供司法、安全、教育和健康等公共物品时不存在歧视,此外, ,政治权利 - 自由和公平的选举竞赛的保障,允许此类竞赛的获胜者在其他权利所规定的约束下确定政策(当提供这些权利时) - 以及财产权 - 保护资产持有者和投资者免遭剥夺国家或其他团体。这样,自由民主就与选举民主区分开来,因为自由公正的选举(选举民主的标志)可以与平等待遇和非歧视(自由民主的标志)区分开来。在自由民主制度下,民选政府在执行司法、保护集会自由和言论自由等基本权利、提供集体安全或分配经济和社会利益时不能歧视特定个人或群体。[34] 根据西摩·马丁·利普塞特(Seymour Martin Lipset)的说法,尽管它们不属于政府体系本身,但可以看到少量的个人和经济自由,这导致了重要的中产阶级和广泛而繁荣的公民社会的形成。作为自由民主的先决条件。[35]
对于没有强大的民主多数统治传统的国家来说,单靠自由选举的引入很少足以实现从独裁到民主的过渡;需要进行更广泛的政治文化转变并逐步形成民主政府机构。有很多例子,例如在拉丁美洲,一些国家只能暂时或以有限的方式维持民主,直到更广泛的文化变革为民主蓬勃发展奠定了条件。[需要引用]
民主文化的关键方面之一是忠诚反对派的概念,政治竞争对手可能存在不同意见,但他们必须相互容忍并承认各自发挥的合法和重要作用。对于历史上通过暴力进行权力转移的国家来说,这是一项特别困难的文化转变。该术语本质上意味着民主国家的所有各方对其基本价值观都有共同的承诺。社会的基本规则必须鼓励公共辩论中的宽容和文明。在这样的社会中,失败者在选举结束后接受选民的判断,并允许权力的和平交接。根据 Cas Mudde 和Cristóbal Rovira的说法,这与民主文化的另一个关键概念有关,即保护少数群体,[36]失败者知道他们既不会失去生命,也不会失去自由,并将继续参与其中,因此是安全的。在公共生活中。他们不忠于政府的具体政策,而是忠于国家的基本合法性和民主进程本身。
自由民主的要求之一是选民之间的政治平等(确保所有声音和所有选票都平等),并且这些可以适当影响政府政策,需要高质量的程序和高质量的辩论内容,以提供负责任的结果,这可能适用于选举或选举之间的程序。这需要成年人的普选权;定期、自由、竞争性和公平的选举;多个政党、多种信息,让公民能够合理、有效地向政府施压,包括对政府进行检查、评估和罢免。这可以包括或导致问责制、对公民愿望的回应、法治、充分尊重权利以及实现政治、社会和经济自由。[37]其他自由民主国家考虑少数人权利的要求并防止多数人的暴政。最常见的方法之一是积极防止政府歧视(权利法案),但也可以包括要求多个选区同时获得多数票(邦联制);确保地方政府(联邦制);广泛的联合政府(联合主义)或与压力团体等其他政治行为体进行谈判(新法团主义)。[38]这些要求政府尊重少数群体并给予他们积极的自由,跨多个地理区域进行谈判,在合作各方之间变得更加中间派,并向新的社会群体开放,从而在许多竞争和合作的行为者和机构之间分割政治权力。
在《自然人类行为》杂志上发表的一项新研究中,达米安·J·鲁克和他的合著者朝着解决这个长期存在且看似无法解决的争论迈出了重要一步,即文化塑造政权还是政权塑造文化。这项研究解决了有利于文化因果首要性的争论,并表明,正是一个国家公民的公民和解放价值观(自由、公正和契约主义)催生了民主制度,而不是相反。[39] [40]
世界各地的自由民主国家[编辑]
一些组织和政治科学家保留了当前和几个世纪前的自由和不自由国家的清单。其中,最著名的可能是政治数据集[42]以及由Freedom House和Larry Diamond制作的数据集。
自由之家等一些知识分子和组织一致认为,欧盟国家(波兰和匈牙利除外)、英国、挪威、冰岛、瑞士、日本、阿根廷、巴西、智利、韩国、台湾、美国、印度、加拿大、[43] [44] [45] [46] [47] 乌拉圭、哥斯达黎加、以色列、南非、澳大利亚和新西兰[48]都是自由民主国家。自由民主国家很容易出现民主倒退,这种情况正在或已经发生在一些国家,包括但不限于美国、波兰和匈牙利。[5]
自由之家认为,非洲和前苏联的许多正式民主政府实际上并不民主,通常是因为现任政府对选举结果有很大影响。其中许多国家正处于相当不稳定的状态。
官方的非民主政府形式,例如一党制国家和独裁国家,在东亚、中东和北非更为常见。
2019年《世界自由》报告指出,从2005年到2018年的13年里,自由民主国家的数量有所下降,理由是“政治权利和公民自由”下降。[49] 2020年[50]和2021年[51]报告记录了世界上自由国家数量的进一步减少。
类型[编辑]
比例代表制与多数代表制[编辑]
多数投票制度根据地区多数派授予席位。获得最多选票的政党或个人候选人将赢得代表该地区的席位。还有其他民主选举制度,例如各种形式的比例代表制,根据政党在全国或特定地区获得的个人选票的比例来分配席位。
这两种制度之间的主要争论点之一是是否拥有能够有效代表一个国家特定地区的代表,或者让所有公民的选票计数相同,无论他们居住在该国的哪个地方。
德国和新西兰等一些国家通过在其国家立法机构下议院设立两类席位来解决这两种代表形式之间的冲突。第一类席位是根据地区受欢迎程度来指定的,其余席位则根据各政党在全国选票中的比例(或在可行的情况下尽可能相等)分配一定比例的席位。这种制度通常称为混合成员比例代表制。
澳大利亚政府将两种制度结合起来,下议院实行优先投票制,上议院实行州比例代表制。人们认为,这种制度可以使政府更加稳定,同时让更多的政党来审查其行为。澳大利亚各州和领地政府采用一系列不同的选举制度。
总统制与议会制[编辑]
总统制是共和国的一种政体,其中行政部门与立法部门分开选举。议会制的特点是政府行政部门依赖于议会的直接或间接支持,通常通过信任投票来表达。
民主政府的总统制已在拉丁美洲、非洲和前苏联部分地区采用,主要是效仿美国。北欧和一些和平分离的前殖民地,如澳大利亚和加拿大,存在君主立宪制国家(由民选议会主导) 。其他的也出现在西班牙、东亚和世界各地的许多小国家。南非、印度、爱尔兰和美国等前英国领土在独立时选择了不同的形式。议会制在欧盟及周边国家广泛采用。
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编辑]
最近的学术研究发现,民主化有利于国家发展。然而,民主化的效果尚未得到研究。决定一个国家经济是否增长的最常见因素是该国的发展水平和新当选的民主领导人的教育水平。因此,没有明确的指示如何确定哪些因素有助于民主国家的经济增长。[52]
然而,对于这种增长能在多大程度上归功于民主制度,人们存在分歧。一种观察是,民主只是在工业革命和资本主义引入之后才变得普遍。另一方面,工业革命始于英国,英国是当时国内最民主的国家之一,但这种民主非常有限,不适用于对财富做出重大贡献的殖民地。[53]
一些统计研究支持这样一种理论,即更高程度的经济自由(用众多研究中使用的几个经济自由指数之一来衡量) [54]会促进经济增长,进而增加总体繁荣,减少贫困并导致民主化。这是一种统计趋势,也有个别例外,例如马里,被自由之家评为“自由” ,但属于最不发达国家;卡塔尔,可以说是世界上人均 GDP 最高的国家,但从未被评为“最不发达国家”。民主的。还有其他研究表明,更多的民主可以增加经济自由,尽管少数研究没有发现负面影响,甚至只有很小的负面影响。[55] [56] [57] [ 58] [59] [60]
一些人认为,公民赋权带来的经济增长将确保古巴等国家向民主过渡。然而,其他人对此提出异议,即使经济增长过去导致了民主化,但将来可能不会这样做。独裁者现在可能已经学会了如何在不导致更多政治自由的情况下实现经济增长。[61] [62]
石油或矿产的高度出口与非民主统治密切相关。这种影响适用于全世界,而不仅仅是中东。拥有这种财富的独裁者可以在安全机构上投入更多资金,并提供减少公共骚乱的福利。此外,这种财富并没有伴随着社会和文化变革,而这些变革可能会通过普通的经济增长来改变社会。[63]
2006年的一项荟萃分析发现,民主对经济增长没有直接影响。然而,它具有促进增长的强大而显着的间接影响。民主与较高的人力资本积累、较低的通货膨胀、较低的政治不稳定和较高的经济自由度相关。还有一些证据表明,这与更大的政府和更多的国际贸易限制有关。[64]
如果不考虑东亚,那么在过去 45 年里,贫穷的民主国家的经济增长速度比非民主国家快 50%。波罗的海国家、博茨瓦纳、哥斯达黎加、加纳和塞内加尔等贫穷的民主国家的增长速度快于安哥拉、叙利亚、乌兹别克斯坦和津巴布韦等非民主国家。[8]
在过去四十年发生的八十起最严重的金融灾难中,只有五起发生在民主国家。同样,贫穷的民主国家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在一年内下降 10% 的可能性是非民主国家的一半。[8]
理由[编辑]
政治稳定性增强[编辑]
自由民主国家的几个关键特征与政治稳定相关,包括经济增长以及保障自由选举、法治和个人自由的强大国家机构。[6]
支持民主的一个论点是,通过建立一个公众可以在不改变政府法律基础的情况下罢免行政机构的制度,民主的目的是减少政治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并向公民保证,无论他们多么不同意现行政策,他们都会得到尊重。定期有机会改变当权者,或改变他们不同意的政策。这比通过暴力实现政治变革的制度更可取。[需要引用]
自由民主国家的一个显着特征是其对手(那些希望废除自由民主的团体)很少赢得选举。支持者以此为论据来支持他们的观点,即自由民主本质上是稳定的,通常只能被外部力量推翻,而反对者则认为,尽管该制度声称公正,但它本质上对他们不利。过去,人们担心民主很容易被有独裁野心的领导人利用,从而当选掌权。然而,选举独裁者上台的自由民主国家的实际数量很少。当它发生时,通常发生在一场重大危机导致许多人怀疑该制度之后,或者发生在年轻/运作不佳的民主国家。一些可能的例子包括大萧条时期的阿道夫·希特勒和拿破仑三世,后者成为法兰西第二共和国第一任总统和后来的皇帝。[需要引用]
战时的有效应对[编辑]
根据定义,自由民主意味着权力不集中。一种批评是,这对于战时国家来说可能是一种劣势,因为需要快速而统一的反应。立法机关通常必须在进攻性军事行动开始之前给予同意,尽管有时行政部门可以在向立法机关通报情况的同时自行这样做。如果民主受到攻击,那么防御行动通常不需要同意。人民可以投票反对征兵制。
然而,实际研究表明,民主国家比非民主国家更有可能赢得战争。一种解释将此主要归因于“政体的透明度及其偏好的稳定性,一旦确定,民主国家就能够在战争中更好地与其伙伴合作”。其他研究将此归因于民主国家对资源的更好调动或对战争的选择,这些战争有很高的获胜机会。[65]
斯塔姆和赖特还指出,民主社会对个性的重视意味着他们的士兵在战斗中具有更大的主动性和卓越的领导力。[66]独裁政权的官员通常是根据政治忠诚而不是军事能力来选拔的。他们可能是专门从支持该政权的小阶级或宗教/族裔群体中选出的。非民主国家的领导人可能会对任何被认为是批评或不服从的行为做出暴力反应。这可能会让士兵和军官不敢提出任何反对意见或在没有明确授权的情况下做任何事情。在现代战争中,缺乏主动性可能尤其有害。敌方士兵可能更容易向民主国家投降,因为他们可以获得相对较好的待遇。相比之下,纳粹德国在朝鲜战争中杀死了近2/3被俘的苏联士兵,38%的被朝鲜俘虏的美国士兵被杀。
有关问题的更好信息和更正[编辑]
民主制度可以为政策决策提供更好的信息。在独裁政权中,不良信息可能更容易被忽视,即使这些不良或逆向信息提供了问题的早期预警。安德斯·奇德尼乌斯(Anders Chydenius)为此于1776年提出了新闻自由的论点。[67]民主制度也提供了一种替代低效领导人和政策的方法,因此问题可能会持续更长时间,各种危机可能在独裁国家中更为常见。[8]
减少腐败[编辑]
世界银行的研究表明,政治制度在决定腐败盛行方面极其重要:(长期)民主、议会制度、政治稳定和新闻自由都与较低的腐败有关。[7] 信息自由立法对于问责制和透明度非常重要。印度的《信息权法案》 “已经在该国引发了群众运动,使昏昏欲睡、往往腐败的官僚机构屈服,并彻底改变了权力格局”。[68]
更好地利用资源[编辑]
与独裁国家相比,民主国家可以提供更好的教育、更长的预期寿命、更低的婴儿死亡率、获得饮用水和更好的医疗保健。这并不是因为外国援助水平较高,也不是因为卫生和教育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较大,而是因为可用资源得到了更好的管理。[8]
著名经济学家阿马蒂亚·森指出,任何一个正常运作的民主国家都没有遭遇过大规模饥荒。[69]难民危机几乎总是发生在非民主国家。从1985年到2008年,87次最大的难民危机都发生在独裁国家。[8]
健康与人类发展[编辑]
民主与人类发展指数的较高得分和人类贫困指数的较低得分相关。
一些健康指标(预期寿命以及婴儿和产妇死亡率)与民主的关系比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公共部门的崛起或收入不平等的关系更紧密、更显着。[9]
在后共产主义国家中,在最初的衰退之后,那些最民主的国家在预期寿命方面取得了最大的进步。[70]
民主和平理论[编辑]
使用多种不同类型的数据、定义和统计分析的大量研究发现了对民主和平理论的支持。[需要引用]最初的发现是自由民主国家之间从未发生过战争。最近的研究扩展了这一理论,发现民主国家很少有军事化的国家间争端,导致彼此之间的战斗死亡人数少于 1,000 人,民主国家之间发生的军事化国家间争端造成的死亡人数也很少,民主国家也很少有内战。[71] [72]对该理论有各种各样的批评,包括至少与该理论的所谓证据一样多的反驳、大约200个异常案例、未能将民主视为一个多维概念以及相关性不是因果关系。[73] [需要页码]
尽量减少政治暴力[编辑]
鲁道夫·鲁梅尔的《权力杀戮》说,在所有类型的政权中,自由民主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政治暴力,是一种非暴力的方法。拉梅尔将这首先归因于民主灌输了一种容忍差异的态度、接受失败的态度以及对和解与妥协的积极态度。[74]
英国科学院发表的一项关于暴力与民主的研究[75]认为,实际上,自由民主并没有阻止国家治理者在境内外实施暴力行为。该论文还认为,警察杀人、对种族和宗教少数群体进行分析、在线监视、数据收集或媒体审查是成功国家维持暴力垄断的几种方式。
竞选成本[编辑]
在雅典民主制度下,一些公职是随机分配给公民的,以抑制财阀政治的影响。亚里士多德将通过抽签选出的雅典法院描述为民主法院[76],并将选举描述为寡头政治。[77]
由于竞选成本,代议制民主国家的政治竞选活动可能有利于富人,这是一种财阀统治的形式,其中只有极少数富人实际上可以影响政府政策,使其对他们有利并走向富豪经济。[78]严格的竞选财务法可以纠正这个明显的问题。[需要引用]
其他研究预测,由于各种原因,包括“对资本主义友好的政府和税收制度”,全球经济的趋势将继续下去。[79]然而,他们也表示,由于“政治选举权仍保持原状——一个人一票,在某个时候,工党很可能会反击富人利润份额的上升,从而引发政治反弹”反对富人财富的不断增加。” [80]
经济学家史蒂文·莱维特在他的《魔鬼经济学》一书中表示,竞选支出并不能保证选举成功。他比较了同一对候选人为了同一职位反复竞争的选举成功情况,这在支出水平各不相同的美国国会选举中经常发生。他的结论是:
- 获胜的候选人可以将开支削减一半,而只损失 1% 的选票。与此同时,如果一位失败的候选人将支出增加一倍,那么他的选票也只会增加同样的 1%。[81]
2014年9月18日,马丁·吉伦斯和本杰明·佩奇的研究得出结论:“多元分析表明,经济精英和代表商业利益的有组织团体对美国政府政策具有实质性的独立影响,而普通公民和群众利益集团则很少或没有影响。”独立影响力。研究结果为经济精英统治理论和有偏见的多元主义理论提供了实质性支持,但没有为多数选举民主或多数多元主义理论提供了实质性支持。” [82]
媒体[编辑]
对媒体在自由民主国家中的作用的批评者声称,媒体所有权的集中导致了民主进程的严重扭曲。在《制造共识:大众媒体的政治经济学》一书中,爱德华·S·赫尔曼和诺姆·乔姆斯基通过他们的宣传模型[83]认为,企业媒体限制了有争议的观点的可用性,并断言这造成了精英意见的狭窄范围。他们说,这是大公司和媒体之间密切联系的自然结果,因此限制了那些有能力的人的明确观点。[84]此外,媒体的负面影响可以在社交媒体中看到,大量个人在社交媒体上寻求政治信息,但这些信息并不总是正确的并且可能受到控制。例如,截至 2017 年,三分之二 (67%) 的美国人表示,他们至少从社交媒体获取部分新闻,[85]并且越来越多的国家对信息流实行严格控制。[86]这可能导致大量个人使用社交媒体平台,但并不总是获得正确的政治信息。如果个人没有完全自由,因为政府正在对媒体网站进行这种程度的控制,这可能会与自由民主及其一些核心原则(例如自由)发生冲突。亚沙·蒙克(Yascha Mounk)的《人民与民主》也认同媒体被用来向公众灌输的观点,该书指出,政府受益于公众拥有相对相似的世界观,而这种一心一意的理想是自由党的原则之一。民主屹立不倒。[87]
回应此类论点的捍卫者表示,受宪法保护的言论自由使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组织都可以就这些问题进行辩论。他们认为,民主国家的媒体报道仅仅反映了公众的偏好,并不需要审查。特别是对于互联网等新媒体形式,如果对所呈现的想法存在兴趣,那么接触广泛的受众并不昂贵。
有限的选民投票率[编辑]
选民投票率低,无论其原因是失望、冷漠还是对现状的满足,都可能被视为一个问题,特别是在特定人群中投票率不成比例的情况下。尽管现代民主国家之间以及各国内部各种类型和级别的选举的投票率水平差异很大,但在某些时候,低投票率可能会引发人们的疑问,例如结果是否反映了人民的意愿,其原因是否可能表明了对人民的担忧。有问题的社会,或者在极端情况下,选举制度的 合法性。
政府或私人团体发起的投票活动可能会增加选民投票率,但必须区分提高投票率的一般性竞选活动和帮助特定候选人、政党或事业的党派努力。其他替代方案包括增加使用缺席选票,或其他缓解或提高投票能力的措施,包括电子投票。
一些国家有强制投票的形式,执行程度不同。支持者认为,这增加了选举的合法性,从而提高了民众的接受度,确保了所有受政治进程影响的人的政治参与,并降低了鼓励投票相关的成本。反对的论点包括限制自由、执行的经济成本、无效和空白选票数量的增加以及随机投票。[88]
官僚主义[编辑]
自由意志主义者和君主主义者对民主的持续批评是,民主鼓励当选代表不必要地改变法律,特别是推出大量新法律(如赫伯特·斯宾塞的《人与国家》中所述)。这在几个方面被认为是有害的。新法律限制了以前的私人自由的范围。快速变化的法律使得自愿的非专业人士很难遵守法律。这可能会邀请执法机构滥用权力。所声称的法律的持续复杂性可能与所声称的简单而永恒的自然法相反——尽管即使在拥护者之间,对于这个自然法是什么也没有达成共识。民主的支持者指出,像许多前共产主义国家一样,独裁国家中存在着复杂的官僚机构和法规。
自由民主国家的官僚机构经常因其决策缓慢和复杂而受到批评。“繁文缛节”一词是官僚运作缓慢的同义词,阻碍了自由民主的快速成果。
短期焦点[编辑]
根据定义,现代自由民主国家允许定期更换政府。这导致了对其短期关注的普遍批评。四五年后,政府将面临新的选举,它必须考虑如何赢得选举。这将鼓励人们优先选择能够在下次选举之前为选民(或自私自利的政客)带来短期利益的政策,而不是具有长期利益的不受欢迎的政策。这种批评假设对一个社会做出长期预测是可能的,卡尔·波普尔批评这是历史主义。
除了对治理实体的定期审查之外,民主国家的短期关注也可能是集体短期思维的结果。例如,考虑一项旨在减少环境破坏但同时导致失业率暂时增加的政策运动。然而,这种风险也适用于其他政治制度。
多数主义[编辑]
多数人的暴政是担心反映多数人观点的直接民主政府可能采取压迫特定少数人的行动。例如,拥有财富、财产所有权或权力的少数人(参见《联邦党人文集》第 10 期),或具有特定种族和民族血统、阶级或国籍的少数人。理论上,大多数是全体公民的大多数。如果法律不强制公民投票,通常大多数人都会选择投票。如果这样的群体构成少数,那么理论上,少数可以以多数的名义压迫另一个少数。然而,这样的论点既适用于直接民主,也适用于代议制民主。一些事实上的独裁国家也有强制性的,但不是“自由和公平”的投票,以试图增加政权的合法性,例如朝鲜。[89] [90]
耶鲁大学法学院教授蔡美儿在她的著作《着火的世界》中指出,“当在市场主导的少数派存在的情况下追求自由市场民主时,几乎不可避免的结果就是强烈反对。这种反对通常采取三种形式之一。第一个“一是针对市场主导少数群体财富的对市场的强烈抵制。二是有利于市场主导少数群体的力量对民主的抵制。三是针对市场主导少数群体本身的暴力,有时是种族灭绝”。[91]
被引用作为少数人受到多数人或以多数人的名义压迫的例子的案例包括[需要引用]征兵的做法以及反对同性恋、色情和娱乐性毒品的法律。直到几十年前,同性恋行为在民主国家还被广泛定为犯罪,而在加纳、肯尼亚、坦桑尼亚、突尼斯、尼日利亚和马来西亚等一些民主国家,同性恋行为仍然如此,反映了大多数人的宗教或性习俗。雅典民主和早期美国实行奴隶制,甚至17、18世纪自由民主的支持者也常常支持奴隶制,这与自由民主是矛盾的。另一个经常被引用的“多数人暴政”的例子是阿道夫·希特勒通过“合法”民主程序上台。1933年,纳粹党在民主的魏玛共和国获得了最多的选票。然而,其政权的大规模侵犯人权行为是在民主制度被废除之后发生的。此外,魏玛宪法在“紧急状态”下允许独裁权力,并在没有任何投票或选举的情况下中止宪法本身的要点。
民主的支持者对“多数人的暴政”提出了许多辩护。一种说法是,在许多民主国家,保护所有公民权利的宪法的存在起到了保障作用。一般来说,这些宪法的修改需要获得绝大多数当选代表的同意,或者需要法官和陪审团同意国家已经履行了证据和程序标准,或者由选举分开的代表进行两次不同的投票,或者有时进行全民公投。这些要求常常结合在一起。立法部门、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的三权分立也使得少数多数人更难将自己的意愿强加于人。这意味着多数人仍然可以合法地强迫少数人(这在道德上仍然存在问题),但这样的少数人会非常小,而且实际上很难让更大比例的人同意这种行为。
另一个论点是,多数派和少数派在不同问题上可能采取明显不同的态度。人们常常在某些问题上同意多数人的观点,而在另一些问题上同意少数人的观点。一个人的观点也可能会改变,因此,多数派成员可能会限制对少数派的压迫,因为他们自己很可能在未来成为少数派。
第三个常见的论点是,尽管存在风险,多数人统治优于其他制度,而且多数人的暴政无论如何都是少数人暴政的改进。上述所有可能的问题也可能发生在非民主国家,此外还有少数人可能压迫多数人的问题。民主的支持者认为,经验统计证据有力地表明,更多的民主可以减少政府的内部暴力和大规模谋杀。这有时被表述为鲁梅尔定律,该定律指出,人民拥有的民主自由越少,他们的统治者就越有可能谋杀他们。
保守派批评[编辑]
传统主义保守派认为,“自由民主是对家庭、部落、国家和教会等文化和文明更深层次根源的危险背叛。” [92]
马克思主义批判[编辑]
马克思主义者和共产主义者,以及一些非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者和无政府主义者认为,资本主义下的自由民主本质上是基于阶级的,因此永远不可能是民主的或参与性的。他们称之为“资产阶级民主”,因为他们说政治家最终主要是为了资产阶级的利益而战。[93]因此,自由民主被称为代表“资本统治”。[92]
根据卡尔·马克思的观点,不同阶级利益的代表程度与特定阶级可以购买的影响力成正比(通过贿赂、通过大众媒体传播宣传、经济勒索、为政党及其竞选活动捐款等)。因此,所谓自由民主国家的公共利益被那些足以获得代表权的阶级的财富系统性地腐蚀了。因此,他说,资本主义下的多党民主总是扭曲的、反民主的,其运作只是促进生产资料所有者的阶级利益,而资产阶级则通过掠夺剩余而致富。 ——工人阶级创造性劳动的价值。这种动力迫使资产阶级通过将工人的条款和条件限制在尽可能接近贫困水平来剥削工人阶级,从而增加剩余价值的比例,从而积累越来越多的财富。顺便说一句,这一义务表明了对资产阶级自由的明确限制,甚至对资产阶级本身也是如此。马克思认为,议会选举只不过是一种愤世嫉俗的、系统性的企图,通过允许人民时不时地支持资产阶级预先确定的一个或另一个政党最能倡导资本利益的选择来欺骗人民。他说,一旦当选,这个议会作为资产阶级的独裁政权,就会制定积极支持其真正选民资产阶级利益的法规(例如救助华尔街投资银行;直接社会化/补贴企业——GMH,美国) /欧洲农业补贴;甚至是保证石油等商品贸易的战争)。
弗拉基米尔·列宁曾经辩称,自由民主只是被用来制造民主的假象,同时维持资产阶级的独裁统治,他以美国的代议制民主为例,他说这种民主由“两个资产阶级政党之间壮观而毫无意义的决斗”组成。由“千万富翁”。[94]
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批评[编辑]
一些社会主义者,例如德国的左翼党, [95]表示,自由民主是一场不诚实的闹剧,用来阻止群众认识到他们的意愿在政治进程中无关紧要。中国共产党的全程人民民主的政治理念批评自由民主过于依赖程序形式而不能真正反映人民的利益。[96]在这种主要结果主义观念下,民主最重要的标准是能否“解决人民的实际问题”,而“人民只是为了投票而觉醒”的制度并不是真正的民主。[96]例如,中国政府2021年的白皮书《中国:有效的民主》基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原则批评了自由民主的缺陷。[97]
漏洞[编辑]
威权主义[编辑]
许多人认为威权主义对许多国家实行的自由化民主构成直接威胁。美国政治社会学家兼作家拉里·戴蒙德(Larry Diamond) 、马克·F·普拉特纳(Marc F. Plattner)和克里斯托弗·沃克(Christopher Walker)认为,非民主政权正变得更加独断。[98]他们建议自由民主国家引入更多的独裁措施来对抗独裁主义本身,并引用监督选举和加强对媒体的控制来阻止不民主观点的议程。戴蒙德、普拉特纳和沃克以中国对西方国家采取侵略性外交政策的例子来表明,一个国家的社会可以迫使另一个国家以更加专制的方式行事。他们在《威权主义走向全球:对民主的挑战》一书中声称,北京通过建设海军和导弹力量来对抗美国,并推动建立旨在排除美国和欧洲影响力的全球机构;这些独裁国家对自由民主构成了威胁,因为它们试图按照自己的形象重塑世界。[99]
许多作者还分析了自由民主国家用来捍卫经济自由主义和政治精英权力的威权手段。[100]
战争[编辑]
关于战争可能对自由民主产生的影响,以及它是否促进或抑制民主化,一直存在争论。
战争可以通过“动员群众并激励国家与人民讨价还价,为战争做出贡献”来培育民主化。[101]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英国选举权的扩大就是一个例子。
然而,战争可能会“为限制自由提供借口”,从而阻碍民主化。[101]
恐怖主义[编辑]
几项研究[需要引用]得出的结论是,恐怖主义在中等政治自由度的国家中最为常见,这意味着国家正在从专制治理过渡到民主。拥有强大专制政府和允许更多政治自由的政府的国家遭受的恐怖主义较少。[102]
民粹主义[编辑]
民粹主义的定义尚未达成一致,1967 年伦敦经济学院的一次会议后确定了一个更广泛的定义。[103]在学术上,“民粹主义”一词面临着批评,认为它应该被放弃作为一个描述词,因为它的模糊性。[104]它通常并不是根本上不民主,但往往是反自由的。许多人会同意民粹主义和民粹主义者的某些特征:“人民”和“精英”之间的冲突,民粹主义者站在“人民”一边[105],并对反对派和负面媒体使用“假”等标签表示强烈蔑视消息'。[106]
民粹主义是多数主义的一种形式,威胁到自由民主的一些核心原则,例如个人权利。这些例子可能包括通过控制移民实现迁徙自由,或反对同性婚姻等自由社会价值观。[107]民粹主义者通过诉诸人民的感受和情感,同时为复杂问题提供解决方案(通常是大大简化的)来做到这一点。
民粹主义对自由民主尤其构成威胁,因为它利用了自由民主制度的弱点。《民主如何消亡》[108]中强调的自由民主的一个关键弱点是,镇压民粹主义运动或政党可能被视为不自由。民粹主义对自由民主构成威胁的另一个原因是它利用了“民主”和“自由主义”之间的内在差异。[109]为了使自由民主有效,需要一定程度的妥协[110],因为如果个人权利受到多数人意志(更通常称为多数人暴政)的威胁,则优先保护个人权利。多数主义在民粹主义中根深蒂固,以至于自由民主的这一核心价值正受到威胁。因此,这让人质疑自由民主如何有效地抵御民粹主义。
塔基斯·帕帕斯在其著作《民粹主义与自由民主:比较与理论分析》中指出,“民主有两个对立面,一个是自由主义,另一个是民粹主义”。自由主义接受由多个部门组成的社会概念,而民粹主义只承认“人民”与“精英”的社会。民粹主义选民的基本信念包括: 相信自己无能为力,是强者的受害者;源于“道德义愤和怨恨”的“敌意”;以及通过魅力领袖的行动“对未来救赎的渴望”。帕帕斯说,这种心态会导致一种受害感,因为人们相信社会是“由受害者和肇事者组成”。民粹主义选民的另一个特征是,他们“明显非理性”,因为在做出投票等政治决策时,“情感和道德的作用不成比例”。而且,他们还通过自欺欺人来“故意无知”。此外,他们是“直觉上……和令人不安的原则”,而不是更“务实”的自由派选民。[111]
民粹主义运动的一个例子是2016 年的英国脱欧运动。[112]在这种情况下,“精英”的角色是由欧盟和“以伦敦为中心的自由派”发挥的,[113]而英国脱欧运动则吸引了农业等行业的工人,据称这些工人因欧盟成员身份而处境更糟。该案例研究还说明了民粹主义可能对自由民主构成的潜在威胁,因为该运动严重依赖对媒体的蔑视。这是通过将对英国脱欧的批评贴上“恐惧计划”的标签来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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