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兆龙是中华民国时代最著名的法学家之一,曾经冒着巨大风险,救过一万多中共党员的命。但是,中共当政后,杨兆龙被中共整得家破人亡。
杨兆龙轻信中共铸大错
1949年中共夺取政权前,杨兆龙面临诸多选择:第一去台湾,国民党已经派人给他们夫妇送来两张赴台湾的机票;第二,去美国,他已收到美国哈佛大学的邀请信;第三,去加拿大,他已收到加拿大某大学终身教授的聘书;第四,去荷兰,他已收到荷兰海牙国际法学院当选杰出的比较法学家专家的证书和出席会议的邀请书;第五,留在中国大陆。
杨兆龙的妻子沙溯因的妹妹沙轶因是中共地下党员。沙轶因天天跟姐姐、姐夫灌输中共如何如何好,姐姐听信了妹妹的话,姐夫也动了心。然后,中共地下党派人找杨兆龙“推心置腹”的谈话,希望他留下来为“新中国”服务,并保证其身家性命安全。结果呢?在“新中国”,杨兆龙从1952年开始挨整,1957年被打成极右派,文革中被判处无期徒刑。他的女儿、长子、次子因不同意父亲被错划极右派而被划为右派,次子后来被逮捕入狱。他的妻子自杀身亡。
杨兆龙是全球顶尖法学家
杨兆龙的学问有多大?1948年,荷兰海牙国际法学院在全世界范围内评选50位杰出法学家,中国有两位,他是其中之一。
杨兆龙毕业于燕京大学和东吴大学。1928年,年仅24岁的杨兆龙,就受聘担任上海持志大学教务长兼教授。1934年,被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破格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当年获法学博士学位。之后到德国柏林大学法学院做博士后研究。世界上的两大法律体系——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他都精通。他还通晓英、法、德、意、俄等8国外语,是《联合国宪章》的中文翻译者。
1936年回国后,杨兆龙先后在上海法政大学、中央大学、浙江大学、东吴大学、西北联大、朝阳法学院、复旦大学等校任教授。曾当选为中国比较法学会会长、刑法学会会长、国际刑法学会副会长等职。
1944年,抗日战争胜利前夕,杨兆龙受聘担任中华民国司法部刑事司司长。为惩治日本战犯和汉奸,起草了《战争罪犯审判条例》、《汉奸惩治条例》。1945年日本投降后,中华国民政府成立战犯罪证调查室,杨兆龙任主任。杨兆龙组织700多人,搜集日寇侵华罪行材料30多万件,最后经杨兆龙审定后,部分重要战犯的罪证,送交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审判日本战犯起了重要作用。
杨兆龙被中共高官称为“救命恩人”
1948年底,中共为营救被关押在国民政府监狱里的中共党员,通过地下党员沙轶因,找到她的姐姐沙溯因做工作,之后,由沙轶因直接与时任中华民国司法部刑事司司长杨兆龙面谈,请求他帮忙。
当时,杨兆龙的思想斗争很激烈。他曾对沙轶因说:“做这件事,是很危险的,以后共产党究竟对我怎样?这是关系后半生的大事,不可不慎重考虑。”沙轶因一再劝说他打消顾虑,并安排中共地下党的干部跟他面谈。最后,杨答应帮忙。
不久,杨出任最高法院检察署代理检察长。他先做通了司法部长张知本的工作。由张知本在行政院会议上提出动议,行政院以微弱多数通过释放政治犯的决议。之后,张知本委托杨兆龙前去广州请李宗仁代总统签署,李未说什么就签了字。张知本立即训令最高检察署草拟具体落实的详细办法,通令全国司法机关一律释放政治犯,由检察署承办。
根据江苏、浙江、安徽等十几个省司法部门报告的数字,估计全国释放一万余人。中共军队占领南京后,原中共南京市委书记陈修良亲自到杨家拜访,对杨帮助释放政治犯当面致谢,连说几句“救命恩人”。有一天,在南京人民大会堂遇见中央大学熊子容教授和被杨释放的学生(地下党员),陈修良对那些学生说:“你们来见见杨先生,他就是你们的救命恩人。”
杨兆龙被中共扣上三项罪名
1949年中共建政后,杨兆龙一度担任东吴大学法学院院长。1952年中国的大学按苏联模式进行院系调整,包括东吴大学法学院在内的许多大学法学院被取消,法学教授被冷落,或被安排到图书馆做杂务,或赋闲在家。杨兆龙赋闲在家一年后,1953年被分配到上海复旦大学,不是教法学,而是教俄文。
1955年3月,中共发动肃清反革命运动,杨兆龙成为复旦大学打击的重点对象之一。复旦大学从杨兆龙的交代材料中找“反革命罪证”,给他扣上3项罪名,一是杀害“革命烈士”,二是蓄意破坏土改,三是特务嫌疑。其中的“特务嫌疑”,是指杨身为国民政府高官,没有逃到台湾,却留在中国大陆,因而被推断为负有特殊任务的特嫌分子。背负这3条“莫须有”的罪名,杨遭到大会批,小会斗,苦不堪言。
杨兆龙被中共打成“极右派”
1957年4月,中共号召党外高级知识分子帮党整风,一再鼓励大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杨兆龙信以为真。5月8日,在《文汇报》发表《法律界党与非党之间》一文,批评中共1952年司法改革时,“将大批非党的司法工作者(尤其是审判人员)调出司法机关之外”,分配到火葬场、房管处、中小学校等处工作。据统计,司法改革中共清洗6000多名“旧司法人员”,把大批从农村和部队进城的文化低、毫无法律知识的“法盲”调入法律部门,充当拥有生杀予夺权力的审判员。几个私立大学的法学院全部被取消,北京大学、南京大学的法律系,被合并到新成立的政法学院,这些做法损害了中国的法学教育。
5月9日,杨兆龙在《新闻日报》发表《我国重要法典何以迟迟还不颁布》。认为治国就需要法律。《六法全书》是民国时期由中国最好的一批法学家制定的,即使有问题,也不能全盘否定。
毛泽东鼓励党外人士“帮党整风”,是为了“引蛇出洞”。当“蛇”都出“洞”后,“帮党整风”立即变成声势浩大的反击右派猖狂进攻的“反右运动”。杨兆龙的上述言论一转眼全都成了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反动言论,受到严厉批判。最后,杨被划成“极右派”,受到行政停职、降薪处分,月薪从300元降到35元,被逐出原来的住所,被强制劳动一年多,直至累得吐血,送进医院。
杨兆龙被中共重判无期徒刑
反右运动过后,中共安全部门在杨家安装了窃听器,连杨家的保姆也是公安局派来的。公安局甚至设置圈套,布置特务诱取罪证,以便施以逮捕。一个张姓的特务,经常借故找杨谈话,假装同情他,说他这样的人才在大陆遭受这般委屈,令人惋惜,百般鼓动他逃离大陆。说他有朋友在广州的渔船上,可以帮他偷渡到香港。但杨始终拒绝逃离。
杨兆龙不知道张某是特务,最后还是中了圈套。复旦大学法律系一个被打成右派的女学生,接到发配新疆的通知,求助杨。杨说可以去香港继续上学,就把张某介绍给他。张某答应帮助她去香港,但索要2000元,这个女学生家贫,拿不出这么多钱。张某要女学生打张借条,由杨作保,杨在借条上签了名。后来,张某私下对这个学生说:“你可以投奔台湾的国民党。”这个学生一听不对劲,当场决定,改变主意,不走了。当她到火车站退票时,被抓捕,后被判刑9年。
杨兆龙在那张借条上的签名,就成了杨的罪证。1963年9月23日,上海市公安局将他和他的儿子,以“现行反革命”、“投敌”的罪名抓捕。他的儿子在上海交大读书时被打成右派,因十二指肠溃疡大出血被送进医院抢救,之后,被责令去新疆劳动。因担心儿子赴新疆小命难保,他曾同意儿子与张某联系,去香港转美国继续上学。结果父子双双被捕。儿子被判刑10年,杨兆龙被判无期。
杨兆龙被中共整得家破人亡
1972年,美国总统尼克松首次访华,总统的法律顾问应氏曾向周恩来当面询问杨兆龙教授的情况。1975年,中共决定对“国民党县团级人员”实行特赦,杨兆龙才被特赦释放。当这个被关押12年、已是73岁的老人,拖着伤痕累累的身心出狱时,已经无家可归,只得到浙江海宁的女儿杨黎明家暂住。
杨兆龙一再向女儿追问她母亲沙溯因的情况,女儿一再敷衍,但后来实在瞒不过去了,只好说母亲1965年受到降职、降薪处分,1966年“患脑溢血死亡”。实际情况是,沙溯因是不堪红卫兵的百般凌辱,自缢身亡。
沙溯因曾对女儿说,如果我见不到你父亲,你要告诉他,“是我害了他”。杨黎明知道,母亲是在悔恨,悔恨当年不该轻信共产党的花言巧语,劝丈夫杨兆龙留在中国大陆。
一失足成千古恨
杨兆龙无疑是当时世界上最顶尖的法学家之一。1949年中共颠覆中华民国前,他面临人生最重要的抉择。如果选择去台湾,或去美国,去加拿大,去荷兰,他的一生可能有非常美好的前程,对人类法学事业可能做出更大贡献。但是,跟当时许多高级知识分子一样,杨兆龙被中共的谎言所迷惑,选择投奔中共,结果,被中共整得家破人亡。
中共当政71年,选择留在中国大陆的中华民国时代的高级知识分子,无一例外,全部遭到中共的迫害,相当多的人被迫害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如今,人类历史已进入“天灭中共”时代。当今的中国人同样面临生死抉择:选择跟中共走,死路一条;选择决裂中共,绝处可逢生。
如何抉择?杨兆龙一家人的悲惨遭遇,或许会提供有益的启示。
202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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